9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发布会上,就党的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成效,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介绍。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迈上新高度
“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键是要做到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介绍,为准确把握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评价,自2012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十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以随机抽样方式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样本收集,调查对象涵盖知识产权权利人、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三类群体,评价体系包括:法律政策、执法保护、机制建设、意识培养、保护效果等5项一级指标、11项二级指标和31项三级指标。
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80.61分(百分制),较2020年提高0.56分,相较于调查启动之初(2012年)和“十三五”初期(2016年)分别提高了16.92分和8.23分,得分创历史新高,连续两年迈过80分门槛,整体步入良好阶段。
“总体来看,十年来,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全方位显著提升。”在张志成看来,这十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先后跨越了70分和80分两个大台阶,“量”的提升清晰可见,充分显示出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的工作、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取得的成绩获得全社会更多认可,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质”的转变。
“我们将继续坚持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放在首位,进一步研究思考,用好调查结果,从多个维度持续跟踪市场主体的满意度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张志成说。
社会公众对法律政策的满意度最高
记者了解到,在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调查的5个一级指标中,社会公众对法律政策的满意度最高,得分达到83.26分。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副司长何越峰告诉记者,在部门规章的制修订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确保“既有效发挥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又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例如,在促进专利质量提升方面,该局正积极推进修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后其将更有效应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完善审查处理程序并使其更加公开透明,向社会传递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