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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极端重要性和科学内涵,为统一全党全国人民思想提供了理论指引。
2017年金秋,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正是在党的十九大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载入党章;翌年3月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
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个明确”的核心内涵,到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十三方面显著优势,再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十个坚持”历史经验……一系列重大理论总结、重要经验启示中,党的领导均居于首位。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
党中央是全党的大脑和中枢,具有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党的地方组织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本地区的贯彻落实,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党的基层组织负责把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
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让党中央“如身使臂,如臂使指”,形成无比坚强的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
全党有核心,党中央才有权威,党才有力量。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我们党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党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步调一致向前进。
建章立制,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要求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要在各方面各环节落实和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采取一系列举措,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引领复兴巨轮沿着正确航向破浪前行。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2015年1月16日,中南海怀仁堂,一个重要会议开了整整一天。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工作汇报。
此后每年年初,这样的汇报都会举行一次,成为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
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抓住了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
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党的全面领导更加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