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打造城市活力空间
严格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 年)》,高标准推进城市更新,与“疏整促”专项行动有效衔接,聚焦城市建成区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助力推进“五子”联动。加快推进城市 更新立法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首都经验。
坚持自下而上的更新需求与自上而下的规划引导要求相结 合,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项目化推进,探索城市更新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有序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紧紧围绕“七有”
“五性”,完善城市功能、补齐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提升
人居环境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引导作用, 建立以区为主、市区联动的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强化统筹推进力度;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不动产产权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等各方积极性,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吹哨报到”、接诉即办、责任规划师的制度作用,鼓励居民、各类业主在城市更新中发挥主体主责作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多元平等协商共治机制,探索将城市更新纳入基层治理的有效方式。
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高标准实施《北京市“十四五”时 期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重点实施基 础类改造,积极推动完善类改造,协调开展提升类改造。全面有 序推进市属老旧小区改造,支持配合中央单位在京老旧小区改造, 加快推进危楼、简易楼改建腾退工作。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改造多 方共担筹资模式,推广“劲松模式”“首开经验”,完善市场化 实施机制。实施“六治七补三规范”,推行“菜单式”改造模式。 深入开展群众工作,坚持居民自愿原则,发挥业主和业主委员会 作用,充分调动居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持续推动危旧楼房、老 旧楼宇、传统商圈、低效产业园区、老旧厂房、城镇棚户区等其 它类型项目更新改造,合理确定改造计划,持续完善项目储备库, 实行滚动实施。落实《北京市关于深化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的实施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做好 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改造消防验收工作。
专栏 12 城市更新主要任务专项 |
序 号 | 任务 | 内容 | 目标 |
1 | 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 (院落)申请式 退租和 保护性 修缮、恢复性修 建 | 坚持“保障对保障”原则,推动老城平房区保护更新,恢复传统四合院基本格局。持续推进平房 (院落)申请式退租,拆除违法建设,合理高效利用腾退房屋,完善配套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实施保护性修缮和恢复性修建,打造“共生院”, 探索多元化人居环境改善路径,引导功能有机更替、居民和谐共处。推进直管公房经营权授权,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更新。恢复性修建完成后,区政府可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通过其他形式,建立平房区物业管理机制。 | 到 2025 年,完成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 院落)10000 户申请式退租和 6000 户修缮任务。 |
2 | 老旧小区改造 |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自上而下下达任务和自下而上申报项目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合理确定改造计划,持续完善项目储备库,将条件成熟的纳入实施范围,按照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进行改造,滚动实施。按照“双纳入”工作机制,配合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和中央企业在京老旧小区改造。深入开展群众工作,坚持居民自愿原则,发挥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作用,充分调动居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将老旧小区纳入社区治理范畴,通过改造同步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改造多方共担筹资模式, 推广“劲松模式”“首开经验”,完善市场化实施机制。可根据居民意愿利用小区现状合法房屋和公共空间补充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利用空闲地、拆违腾退用地及地下空间等建设便民服务设施。重点做好核心区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有序推进既有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 | 到 2025 年,力争完成全市 2000 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 1.6 亿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点推进本市 500 万平方米抗震节能综合改造任务、 3100 万平方米节能改造任务及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改造项目,配合做好 6000 万平方米中央单位在京老旧小区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