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在交易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下列交易规定,并接受甲方及其风险监控人员按照下列风险控制原则处置交易风险:
1、乙方不得买入ST股票、跌停或跌幅超过8%的股票。如乙方违规买入,甲方有权随时按市价平仓。由此造成亏报的,万损自担:产生盈利的,盈利部分扣除。
2、乙方不得买入连续跌停后首次打开跌停板的股票(打开跌停的全日,无论反弹幅度大小,均不可买入)。如乙方违规买入,甲方有权随时按市价平仓,由此造成亏损的,亏损自担;产生盈利的,盈利部分扣除。
3、对于首日上市的新股及恢复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买入量不得超过账户资产的20%;对于流通市值低于10亿元的股票,单只个股买入不得超过账户资产的50%。
4、乙方须注重风险控制,当合作账户资产(币值+可用资金)低于甲方出资的110%时,乙方应立即补足风险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按市价将全部持仓平仓,甲方平仓操作以盘中价格走势为依据,如平仓后股价反弹回升,甲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强行平仓后,乙方不得在补足风险保证金前再次操作合作账户,如违约操作,盈利扣除、亏损自担。如因行情急剧变化致使强行平仓后账户亏损超过乙方交纳的风险保证金,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两日内补足相应亏损。
5、如合作账户资产超过起始资金,乙方可随时要求提取盈利部分,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申请后通过“证券保证金转银行”的方式转出乙方盈利并于当日将该笔资金汇入乙方银行账户,汇款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任何时候均无权对甲方所提供的交易帐户进行密码修改操作。如乙方擅自更但在修改后末进行违约澡作的,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分钟内将密码复原为本合同约定密码。如按合同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在取得联系后拒绝将密码复原的,甲方有权随时将帐户全部持仓平仓,盈利扣除,亏损自担;如乙方在修改密码后进行违反台同约定的操作,甲方将无条件收回帐户,合作中止,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的损失超过风险保证金,甲方对超出部分具有迫偿权。
7、为保证风险管理工作正常进行,乙方严禁买入跌停、连续跌停、非沪深A股的交易品种,如乙方违反本约定,甲方将无条件收回账户,合作中止。如违规建立的仓位无法在当日收盘前保本平仓,乙方所交纳的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超过风险保证金的,甲方对超出部分具有迫偿权。
九、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决定提前中止合作,甲方予以配台,但已收取的管理费不予退还。如遇乙方持有的股票停牌,须待复牌并卖出后方可中止合作。
十、甲方可根据乙方的交易倩况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合作。如乙方风险控制能力不足或进行违约操作,甲方有权中止合作,待乙方持仓全部平仓后清算双方权益,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建立新持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