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受访者供图 判决书同时载明,该判决即为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杨志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的刑事判决。
梅丽的近亲属告诉澎湃新闻,他们认为,杨志才“罪大恶极”且“丝毫没有悔过”,应判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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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3月11日晚,梅丽在安徽省界首市被人杀害,年仅27岁。
2012年,案件知情人刘某芳前往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姑父杨志才和王夫伟系杀害梅丽的凶手。
2012年9月,杨志才和王夫伟被江苏无锡警方抓获,同月被界首警方刑事拘留,经审讯,两人对杀害梅丽的行为供认不讳,“1999.0312无名女尸”案告破。
2013年,因缺乏足够证据,安徽省阜阳市检察院决定对杨志才和王夫伟不起诉。
2018年,警方从案发现场的泥土中检出女尸DNA,确认女尸为梅丽,杨志才和王夫伟再次被抓。
2019年,阜阳中院作出判决,判处杨志才死刑,王夫伟有期徒刑15年。两被告人不服,上诉。
2020年,安徽省高院作出裁定,以原判决部分事实不清,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阜阳中院重新审判。
2021年,阜阳中院作出判决,判处杨志才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杨志才限制减刑;判处王夫伟有期徒刑15年。两被告人不服,上诉。
2021年,梅丽近亲属向阜阳市检察院申请抗诉。阜阳市检察院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决定不予抗诉。
2022年,安徽省高院作出判决,判处杨志才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杨志才限制减刑;判处王夫伟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