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其扰只能报警
面对步步紧逼的刘某,余女士无奈之下只能答应了他。但是她这种顺从的态度,更是助长了刘某嚣张的气焰,他经常上门来骚扰余女士,以一种视她为囊中之物的态度对待她,这让本来抱着息事宁人态度的余女士感到十分痛苦。
早在答应刘某条件的时候,余女士的心里其实是希望能够把债务一笔勾销的。可刘某却不是这么好打发的人,他心底里的账算得明明白白的,甚至以这六万元为要挟,常常大摇大摆地出现在她的店里,并且前面的那些只是偿还了利息。
忍无可忍的余女士最后选择了报警。在警察对刘某进行审讯的时候,刘某称余女士是自愿与自己发生关系的,并且还认为她是有意在勾引自己,其原因就是不想还欠自己的六万元钱。

而余女士则坚决认为自己是被刘某强迫的,同时,她也强调自己没有想要赖债的意思。事实上,经过警方的调查取证之后,已经确认了刘某的犯罪事实,他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总之,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作为欠债人应该主动的去偿还债务,不应该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要知道,任何生意都是有风险的,早在借债的时候都要做好承担风险的准备。
但是,要债的人也应该遵循法律的规定,而非肆无忌惮的践踏法律的底线,否则迎接他的将是法律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