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收款账户:
户 名: 账号:
乙方收款账户:
户 名: 账号:
第八条 :
在交易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下列交易规定,并接受甲方及其风险监控人员按照下列风险控制原则处置交易风险:
1、当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与甲方出资的比例为1:3时,
2、乙方的投资范围为深圳A股和上海A股的主板和中小板市场,乙方不得买入,ST股票、*ST股票、首日上市的新股、权证等具 有资金杠杆作用的产品,跌停,连续跌停或跌幅超过8%的股票。乙方不得买入连续跌停后首次打开跌停板的股票(打开跌停的全日,无论反弹幅度大小,均不可买 入)。如乙方违规买入,甲方有权随时按市价平仓。由此造成亏损的,亏损额由乙方承担,产生盈利部分由甲方扣除。乙方累计买入任何一只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总 资产的50 %即 元,如果超过,甲方有权立刻平仓并结束合同,超额资金购买的股票盈利归甲方所有,亏损由乙方承担。
3、在合作期间,乙方须注重风险控制,乙方必须保持账户资产在平仓线以上(账户资产=市值+可用资金),否则甲方有权做平仓处 理。乙方亏损额达到风险保证金的%即元时警示补仓,平仓线为乙方亏损额达到风险保证金的%即 元(甲方有权平仓处理)。如平仓后股价反弹回升,甲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有权修改交易密码,乙方补足风险保证金之后再发给新的交易密码。修改密码后如乙方再 进行违反合同约定的操作,甲方将无条件
收回帐户,合作中止,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的损失超过风险保证金,甲方对超出部分具有追偿权如因行情急剧变化 致使强行平仓后账户亏损超过乙方交纳的风险保证金,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两日内补足相应亏损,甲方对超出部分具有追偿权,赢利部分由甲方扣除。
4、乙方在任何时候均无权对甲方所提供的交易帐户进行密码修改操作,如乙方擅自修改密码,甲方有权随时将账户全部持仓平仓,盈利扣除,亏损自担。
第九条,如合作账户资产超过起始资金,乙方可随时要求提取盈利部分,甲方必须予以配合,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申请后通过“证劵保证金转银行”的方式转出乙方盈利并于当日将该笔资金汇入乙方银行账户,汇款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券商和银行的纪录为依据。
第十条: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决定提前中止合作,甲方予以配合,但已收取的管理费不予退还。如遇乙方持有的股票停牌,须待复牌并卖出后方可中止合作。
第十一条 :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交易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合作。如乙方风险控制能力不足或进行违约操作,甲方有权中止合作,待乙方持仓全部平仓后清算双方权益,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建立新持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