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如乙方所购证券因异常波动、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以及突发性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该证券连续停牌达到 7个交易日或者连续跌停板导致平仓无法实现,且占总市值50%以上,乙方须即时将账户内其它证券平仓,所得款项连同账户资金一并用于清偿甲方债权,不足部分由乙方自有资金偿还。同时,该证券复牌后或者连续跌停板打开且平仓可以实现时,如乙方仍有未清偿的债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将该证券平仓用于清偿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剩余部分返还至乙方的指定账户内。当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则甲方不再收取乙方的借款息费和罚息。
5. 如出现乙方违约情况,且乙方未按约定及时履行义务时,甲方可以任意选择并变现与乙方另外签署且仍在执行期间的借款协议项下的质押账户,以所得款项来偿付乙方未及时履行的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