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固定的合作单位和良好的合作信誉,国内和国外的客户数量都开始增多。我的原始财富积累越来越多,我开始买地、建设自己的伐木厂、木材厂等。
相对于国内来讲,这里的市场竞争并不激烈,唯独令人头疼的是一不小心惹上官司会牵扯我很多时间和精力。
从开始经商到现在,我几乎跟所有的ZF部门都打过官司,幸运的是每次我都能胜诉或者让对方撤诉。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跟土地部门一场官司,也是我同ZF打的第一场官司。
(这是我跟我的俄罗斯客户在贝加尔湖的合影)
那时候,我刚花400万卢布买了一个工厂,这个工厂带着一条4公里长的高压线路。前老板告诉我,买下这个工厂,那个高压线路就属于我的私人财产了。我当时觉得这个便宜赚大了。
可是没想到,工厂买下来还没开始正常运营,国土部门一纸诉状把我告到了法院,罪名是那4公里的高压线路没有给交土地使用费,告我非法占用土地。
收到传票后,我顿时就懵了。我想我用你哪块土地了?这片厂区我已经买下来了,而且是永久产权,让我交土地使用费简直是无稽之谈!
他们给我的解释是,高压线总长度是4000米。那么,这条高压线左右各宽20米的土地就属于这条线占用的,算下来我需要交40米*4000米,共16万平方米。按当时的汇率,差不多每年要交20多万的土地使用费。
(冰天雪地是俄罗斯的常态天气)
买完工厂之后,手里的资金刚好只够维持正常运转,根本没有多余的钱来交土地使用费,那段时间我被这件事愁得不得了。直到有一天,我吃过晚饭沿着这4公里高压线散步。当我走上马路时,抬头一看,高压线正好穿过这条马路,瞬间就有了主意。
第二天我就去找国土部门领导说:“如果我交了高压线两侧的土地使用费,那么这16W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是不是就归我了?”他说:“是。”
我说:“那好,我交了土地使用费后,我要在高压线下的这条马路属于我的那一块建一个收费站,来回过往的车辆缴费才能通行,这个您没有意见吧?”
听我说完,局长的脸都绿了。他说:“那是不可能的。”我说:“如果我交钱了,就合法地租赁了这一块土地,具体怎么用这块地我就说了算,你们好好考虑一下吧。”然后我就走了。
(这就是属于我的高压线及其穿过的那条马路)
没多久我就收到法院的通知说撤诉了。直到现在,他们再也没有让我交过土地使用费。
这样的事情后来还发生过好多次,虽然我每次都胜诉了,但还是会有一种被欺负的感觉。当然,他们不只是对外国人这样,对自己的公民也同样如此。所以,在这里跟ZF部门打官司是一件不足为奇的事情。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一直都把“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当成行为标准和处世原则。对于类似的事情,我从来没有害怕过。而且,我觉得一个人只要没有违法乱纪,任何时候他都可以不卑不亢,据理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