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到原判决的法律依据是:
赵学申在侄子幼年时帮助母亲抚养了侄子,但没有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赵学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由于死者赵某无父无母无子无祖父母,所以无法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事实来说,根据继承相关法律规定,叔叔确实没有继承权!但是我们通过之前的法律规定分析过了,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是给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而该判决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继承编规定,金宝每日说法觉得法律适用其实其实是不太合适的!
在已知死者叔叔确实参与抚养的情况下,不管他抚养得是否如掌上明珠,是否呕心沥血,事实上确有抚养行为,而且死者回老家也是与当事人叔叔聚会,那么就证明他们从感情上来说实际上是最亲密的亲人关系了。况且叔叔也是亲自料理赔偿事宜的人和料理丧葬后事的人,把这笔钱判给参与抚养和料理后事的叔叔是符合法律规定以及符合公序良俗的!
【小结】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和金宝每日说法一起的法律分析,得出结论,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适用继承方面的法律规定,应当根据死者生前的亲疏关系来依法分配!
而实际上,当地村委的赵云华说,原计划是通过起诉把赔偿款拿到村里,再由村里调解、分配这笔钱给兄弟两人,赵学申兄弟俩都参与了抚养,村里把钱拿走一分钱都不分配,这说不过去,也不会这样做的。从这个表态来说,该村委会也没有要独吞这笔钱的意思,还是不会做这种【村里把钱拿走一分钱都不分配】的事情的!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宝每日说法欢迎发表你的想法和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