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完善新股发行承销监管工作机制,在加强监管和优化规则两方面持续发力。2021年9月18日,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步发布了注册制下发行承销一系列规则调整方案,通过完善高价剔除比例、取消定价突破“四数孰低值”时需延迟发行的要求、加强询价报价行为监管等措施,促进买卖双方均衡博弈,提升发行定价市场化水平。
有业内人士指出,如何把新股价格定得更合理,考验着询价机构的研究能力和专业能力,也是未来机构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询价机构需转换以往重博弈、轻研究的行为路径,切实提高自身研投能力,平衡好企业和投资者的利益诉求,结合公司基本面客观理性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