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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索赔……“珍惜名誉”的华英证券,又出事了?

www.gphztz.com | 作者:吴老师股票合作 | 发布时间: 2022-05-14 | 491 次浏览 | 分享到:

 “珍惜名誉”的华英证券,为何……?

  券业行家,事实说话。

  欢迎留言,如果认同,请传播正能量。

  曾交出良好的年报业绩的华英证券,近期又出现了“状况”。不仅因为未勤勉尽责被监管点名,还因保荐上市公司退市,被投资者起诉索赔。而对这家珍惜名誉的投行来说,行家也是颇为同情。

  一份投行罚单

  一份新鲜的监管函,出现在行家案头。

  据这份发布于2022年5月10日的监管函披露,江苏证监局点名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英证券),直指其在开展搜于特(1.2900.06,4.88%)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搜于特)2020年2月可转债项目过程中,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未按照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对发行人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

  二是未按规定督促发行人及时披露重大事项,未制定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也未督促发行人及时完成披露信息的更正或补充工作;

  三是内部质量控制不完善,个别项目公告文件版本与内核审核版本不完全一致。

  为此,江苏证监局对华英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其认真建立健全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行家查看了搜于特(002503.SZ)此前的公告,自2019年至今,至少共有27条涉及“华英证券”。

  据刊发于2020年3月的保荐文书公告,由华英证券接担任搜于特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周依黎和苏锦华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而在昨天(2022年5月12日),华英证券连发《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1年现场检查报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保荐代表人同样是周依黎和苏锦华。

  由于距收到江苏证监局的监管函仅过了两天时间,行家不确定,这三份文件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两名资深保代

  中证协保代名单显示,周依黎女士是一位从业多年的资深保代,名下项目多达14个。

  她早在2004年便登记执业于中金财富。2006年5月,她加入长江证券(5.5300.050.91%)承销保荐,2012年10月获得保荐代表人资质,先后担纲了11个项目中。2017年12月,周依黎加入华英证券。

  在华英证券,她执业了三个项目:搜于特可转债项目,春秋电子(8.550,0.030.35%)盛天网络(13.630-0.16-1.16%)的非公开发行项目。

  此外,周依黎女士曾在2021年6月由华英证券予以机构内部处分,但未注明原因。

  苏锦华同样是一位资深保代,并且与周依黎女士有过“交集”。本科学历的他,于2008年1月登记入职长江投行,2012年10月获得保代资质。2017年12月,他加入华英证券。

  在华英证券,苏锦华除执业搜于特可转债项目外,还担任了兴发集团(33.6301.123.45%)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目前,其名下还没有出现诚信记录。

  五分之一比例

  中证协信息显示,目前华英证券共有51名保荐代表人,其中26位名下有保荐项目。

  包括周依黎女士在内,华英证券的6名保代合计有11条诚信纪录。也就是说,平均不到五位保代就能摊上一项处罚。

  如此高的处罚比例,从何而来?

  据华英证券母公司国联证券(10.0600.232.34%)披露的2021年报,其中就有报告期内华英证券投行业务的三份罚单——

  2021年2月26日,因华英证券存在撤回及被否申报IPO项目比例较高,投行执业质量不高,质控内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江苏证监局对华英证券出具了《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2021〕152号)。

  2021年5月21日,上交所就华英证券作为青岛融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简称:青岛融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的联席主承销商,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出具了《关于对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债审(监管工作)〔2021〕2号)。

  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2日,山东证监局九华英证券作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力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岳远斌和葛娟娟作为保荐代表人,存在违规行为,对华英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岳远斌、葛娟娟出具了《关于对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岳远斌、葛娟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43号)。

  正是这家龙力生物,让行家心头一惊。

  多起索赔案件

  2011年7月28日,曾经的“生物燃料第一股”龙力生物,由华英证券独家保荐上市。募集资金超过10亿元,华英证券收取了高达6,511.40万元的承销保荐费用。

  2017年11月28日,已传出“债务违约”风声的龙力生物,以“筹划资产重组”为由申请停牌。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其收盘价为8.74元/股。

  2018年4月11日,龙力生物股票复牌,并连续22个交易日跌停。

  2020年7月15日,因2017-2019年连续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且净资产连续为负值,龙力生物被勒令退市。此时,其股价仅为0.25元/股,市值蒸发近50亿元。

  进入股转系统后,“龙力生物”变成了“龙力退”。而监管处罚,也在2021年到来。

  2021年1月27日,证监会对龙力生物及其董事长程少博等责任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龙力生物的主要违法事实包括:财务造假,通过删除、修改、伪造大量会计凭证、相关单据等方式,虚增银行存款合计7.46亿元,虚减借款本金累计98.36亿元,与借款相关的融资费用6.7亿元,虚增利润6.70亿元;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累计金额21.86亿元;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累计涉诉金额28.43亿元;擅自改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等。

  这一大案作为2021年度20项典型案例,出现在证监会主页。

  作为龙力生物的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不仅有监管处罚,还有法律诉讼。

  据企查查信息,华英证券现有42份涉及龙力生物的虚假陈述诉讼。但这些案件大多因“未提供有关机关的处罚决定或刑事裁判文书”,未获法院支持。

  不过,事情可能有转机。

  2022年4月2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济南中院)通过官微发布了“龙力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启用代表人诉讼制度公告。据司法解释,自2016年4月23日起至2018年1月12日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龙力生物,并于2018年4月11日复牌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者,有望通过这起代表人诉讼获赔。

  然而,龙力生物、程少博等责任主体目前已是失信被执行人,在这一被告名单中,可能只有两家中介机构尚有赔偿能力。

  如果按照此前的昆明机床案、华泽钴镍案、五洋债案的判例,由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责任,华英证券或许会有新的一轮诉讼和索赔。

  券商声誉风险

  当然,华英证券也不用太担心,因为其2021年度业绩表现颇为“亮眼”。

  据年报披露,华英证券2021年营业收入为5.53亿元,同比增长64.90%;投行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达到5.20亿元,同比增幅高达74.38%;净利润0.72亿元,同比增长19.46%。

  行家有感于此,报道了《首份券商投行子公司业绩披露,华英证券投行业务同比激增74.38%》一文。然而,隔天就有自称华英证券方面人士找上门来,称“影响公司声誉”。

  彼时,行家就摸不着头脑:这不是对贵方的业绩表示认可吗?而且高管薪酬总额数据,也明确记载在年报中,究竟哪里侵犯了名誉?

  当行家和对方沟通时,一直未收到回应,前述投诉也被腾讯驳回。

  2021年底,中证协发布了《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意在引导券商有效管理声誉风险,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范证券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维护证券行业形象和市场稳定。

  然而,行家觉得,券商的名誉需要自己珍惜,通过谨言慎行,勤勉尽责的方式来维护。而不是采取无端投诉,加以威胁的方式来掩盖。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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