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704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根据小赵展示的租房合同可见,家具清单一栏里,马桶700元是有明确标注的,但是维修条款是如何约定的?小赵需要具体核对合同查看。
而《民法典》第710条规定,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711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从整个过程来看,小赵并不是在使用马桶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也不是故意撞击马桶导致马桶破损,所以,对方无权要求小赵赔偿。
另外,从装修行业的《坐便器安装验收标准》中可以看到,第4条明确规定,在验收坐便器时,用两手按着坐便器两边,略用劲摇晃,观察是否牢固。 如果不牢固,能够移动,这说明是坐便器安装验收不过关,责任在出租方无疑了。

那么,根据《民法典》第712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小赵完全有理由要求出租方维修马桶,自己一分钱不出。
另根据《民法典》 第1165条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于出租方验收马桶时不过关,导致马桶不稳而裂开,小赵因此受伤,这个医药费该谁出,一目了然!
不过说实话,这样的纠纷处理起来真的很磨人。出租方是一家专门从事房屋出租的管理公司,房子多、租客也多。出了这样的事情,理应是提高警惕,第一时间解除安全隐患,而不是反过来找租客的毛病。

这次受伤的是赵先生,很有可能下次还有张先生、李小姐会接连受伤,因为这批出租房里的马桶都可能是不牢固的,这就使得此类“意外”发生的几率和风险是非常高的!
做生意做的就是口碑和服务,大家都在你的出租屋里受了伤,以后你的房子还能租得出去吗?你的生意还能做得下去吗?



只顾眼前,那是小聪明,注定走不远;长远打算,才是大智慧,方能事业顺遂、基业长青。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