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③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
④有制止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权利。
⑤对于本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件等,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将情况向管理委员会通报,并要求管理委员会出面协调和解决。
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来承担专项的管理业务。
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其收益用来补充小区的管理经费。
⑧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进行经营。
⑨必须接受管理委员会和小区居民的监督。
⑩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相关的未尽事宜,比如合同的更改、风险责任等。
(8)约定合同期限,也就是约定该合同的起止日期。
(9)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所应承担的责任。
四、如何签订物业管理公约
宁先生于2001年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当时,开发商已经委托了一家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宁先生入住不久,由于邻居装修不慎,使其房屋出现严重漏水现象,严重影响了他的居住使用。后来,物业公司出面和两位业主多次磋商,最终制定出了修复方案,但是,这个方案一直没有实施。于是,宁先生便以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尽责为由,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在随后的几年时间里,物业公司多次上门所要物业费未果,于是,便将宁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宁先生交齐物业管理费和滞纳金共两万多元。
这个案例所涉及的就是物业管理公约中的问题。什么是物业管理公约呢?就是制约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行为规范的法律文件,其中明确规定了管理公司与物业产权所有者或使用者间的权利与义务。
由于物业管理公约体现了法律关系的转换和调整,其内容较为复杂,往往使许多人对管理公约中的条款不太了解,也使得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在签订物业管理公约时感到困难重重。
物业管理公约是能够约束双方行为的协议,因此,公约中的任何条款都应体现平等、互利,不应该存在欺诈和不公平条款。但是,公约往往是由物业管理者单方面制定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业主只是被动接受,因此容易出现不公平、强加于人或一方承担过多义务的条款,这往往是业主最为反感的事情,也是造成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的最主要原因,那么,怎样才能处理好业主与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呢?
最主要的就是明确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也就是明确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根据我国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物业管理公司是以受委托(受广大业主的委托)的形式进入物业区进行管理的,这就说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属于聘用与被聘用的关系。虽然物业管理初期是由开发商自行管理或由开发商指定管理,但那只是临时措施,并不代表业主放弃重新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而这种权利的行使就需要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才能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体现公平原则的管理公约是由业主委员会和管理公司协商制定的,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以签订管理公约作为交钥匙的前提条件,那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是错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