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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一位成功的股票投资人,你必须做到下述三点:第一,获得炒股的基本知识;第二,制定切实可行的炒股计划;第三,严格按照这个计划实行~

1098-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www.gphztz.com | 作者:吴老师股票合作 | 发布时间: 2022-06-02 | 5868 次浏览 | 分享到: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第1节 星月飞翔

    三月的天气明朗而洁净,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微风轻轻的吹着,太阳暖暖的洒在街道上,海面上微微泛着波浪,使人忍不住想放松脚步,享受一下这熏人的和风与温暖的阳光。    
      目光呆滞的小鱼失魂落魄的走在那条长长的情侣路上,对眼前美丽的景色视而不见,只是机械地挪动着脚步。    
      她不知道要走去哪里,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不停的走,也许,只有不停的走,才能证明自己没有倒下。    
      从一个小时之前,吴原在红茶馆说分手开始,小鱼就开始神游太虚。    
      “小鱼,你很好,但是和你在一起我找不到以前的感觉了。”小鱼觉得一件事很讽刺或很巧合的时候就会想笑,这次,小鱼又想笑。    
      “那么,你找到有感觉的人了?”    
      “是的。”    
      吴原从来都是那样的诚实,就算会让人心碎也不肯说谎。    
      小鱼扯了一下嘴角,努力的想挤出一丝微笑。最后却发现,对于嘴巴来说,这是一个难度系数很高的动作。    
      当一个相恋三载的人很诚恳的说,我对你没有感觉了,我们分手吧,正常的人会如何反应?大骂他一顿?还是拼命的追问是谁?还是努力的挽回?还是说祝福他?小鱼不知道。她默默的起身,“只要那是你想的,我会答应你。”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小鱼在心里补充了这句话,心却仿佛被蜂蛰到一样狠狠的痛了一下。有又如何呢?当那个人不要,就算拥有所有的一切又去给谁呢?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多美好的语句,多浪漫的誓言,只是在他离开后,回忆这些言语,已成为一种讽刺。    
      小鱼照样的吃饭,工作,睡觉,沉默,发呆,过着和以前一样的生活。周末时会去CD店里淘淘宝,兴致好的时候去时装街购物……生活是不管你快乐与否的,而日子,不管是否有太阳,都会一天天的过去。    
      小鱼不想吴原成为自己滞步不前的理由,总是怀念某个人或某件事物,会让自己忧郁,觉得仿佛被整个世界辜负,而不让自己怀念的惟一办法就是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小鱼开始上网玩MUD,在论坛发帖,在网络游戏里消磨着时光,从灌水的生活里送走寂寞。操纵着那个陌生而熟悉的ID学习,练功,睡觉,吃饭,喝水……很无聊,但是,时间过得很快,而小鱼希望的,也就是让时间尽量的快,最好快得一转眼就白头。    
      认识末末是在一次战斗中,小鱼被人偷袭,半死不活之际,被末末救了。小鱼很客气的说了一声谢谢,末末就很豪爽的说能搭救MM是自己的荣幸,然后提议结伴闯江湖。看着末末的名字,小鱼忽然就想起初恋时那个男孩纯真的双眸。因了这个名字,小鱼开始和末末一同去行走江湖。    
      依旧是练功,杀人,吃饭,睡觉,喝水,再练功,再杀人,再吃饭,再睡觉……    
      小鱼总是觉得寂寞。深夜在网络上游荡的人,有几个不是寂寞的呢?如果不是因为寂寞,又何必来上网?但上网只会让人感觉更加寂寞。    
      可是,不上网,又能做什么呢?    
      末末刚刚大学毕业,在另一个美丽的城市等待分配,朝气蓬勃,意气风发。比小鱼小两岁,小鱼却觉得自己比末末老了至少十年。    
      末末和小鱼到处去练功,杀人,总是给小鱼讲一些开心的事,但小鱼总是心不在焉。    
      末末总是又好气又好笑的说,小鱼你快被打死了,快逃跑呀,在发什么傻?小鱼就呵呵一乐,跑去休息睡觉,让末末在那里打,等快打死的时候再让小鱼去打。    
      不知道什么时候,小鱼开始喜欢和末末一起在游戏里到处游荡,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到处流浪着,自由自在的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    
      一日,和高手对战。小鱼看着荧屏上那个静静的ID,和那些滚动着的文字,突然就有一种风雨同舟的感觉。仿佛整个世界的人都抛弃了自己,只有他还一直在那里。    
      小鱼莫名的就喜欢了末末。但小鱼也知道,自己面对的只是一个虚幻的ID,而自己喜欢上的,也只不过是自己想像中的幻影。在网下,他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灵魂有思想有优点有缺点的人,而表现在网上,只不过是一个用符号代表的ID。    
      又去练功,又去杀人,末末突然就问:“小鱼,你相信自己会喜欢上一个自己想像的人吗?”    
      “是的。我相信。”小鱼在心里默默的补充道,因为我正在经历。    
      “小鱼,我突然厌倦了这个游戏,我想在现实中好好的过日子,以后我会少上线,不能再陪你了,你自己要保重。”过了很久,末末传来一句话。    
      小鱼看着那些没有生命的文字,突然眼睛就有些湿漉漉的:“我明白。我祝福你,希望你开心。”    
      “小鱼,你要保重身体,不要总是泡在网上,晚上早点睡觉,按时吃饭。”    
      “嗯,我知道。你也是。我倦了,要睡觉。”小鱼没有再等末末传来消息,关掉电脑,爬到床上去发呆。懂末末就像懂自己一样,如果末末不做决定,也许自己会悄悄的淡出吧。    
      这样的决定也很好,网络的归网络,现实的归现实。而从心上拔掉一棵小苗,远比拔除一棵大树容易。无论如何,是末末让那段无聊的日子稍微加上一点色彩,要忘掉,还是需要时间。    
      没有了末末的游戏,仿佛变得极之无聊。小鱼删除了游戏,开始专心写文章。    
      偌大的房间里,小鱼听着音乐,看着杂志,突然就觉得满坑满谷的无聊、寂寞蜂涌而来,心灵的堤岸在寂寞的洪水冲刷下,决口,扩散……漫过四肢百骸……    
      那一个时刻,没有吴原,没有末末,没有MUD,没有战斗……一切都没有,只有扑天盖地的寂寞。    
      只有上网。    
      深夜的网络,寂然无声,只有鼠标和键盘发出的声音伴着小鱼,小鱼在自己的留言板上肆意的灌着水。    
      伴着敲门声,末末的头像在QQ上亮起来,看着那个灰色的头像变为彩色,小鱼突然就想落泪。明明知道一个人在,他却从不出现,只是默默的注视着,这是不是一种残忍?    
      “小鱼,不要折腾自己,有时候,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那你为何还出现?”    
      “我……”    
      “算了。我无意说什么。你说的对,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小鱼。”    
      “嗯?”    
      “我想了很久,给我们一个机会,让现实延续网络,好不好?”    
      “不好。我的生活很平静,很安宁,我不要别人的打扰。而我要的,你也给不起。”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第2节 机会,不是别人给的

    ……    
      下线,关机,小鱼木然的坐在椅子上。    
      机会,不是别人给的,如果想去追求,只管去追求,不用理别人是否同意。人总有犯傻的时候,就连末末也不例外。    
      所有的承诺都是空的,都会烟消云散,都只是没有把握时拿来骗自己的谎言。曾经说过只要你要,只要我有的人,此刻已形如陌路,而今天再说这句话的人,会不会也在明天成为路人甲呢?    
      和生命打赌是最不智的一种行为,因为抱的希望越大,往往会输得越惨。小鱼不敢期望自己会赢,因为知道自己输不起。不去付出,便不会得到,而想当然的,也不会受伤。    
      经过一家水族馆,小鱼呆呆地看着那些在鱼缸里悠闲来去的鱼,它们五颜六色,身姿优美,但却只有小小的一方空间给它们。那干净美丽的玻璃罩给了它们安全又平静的生活,却也圈住了它们自由的心。当一只鱼为了安宁幸福离开熟悉的海洋,出卖自己的娇美,沦为人的玩物,是多么的可耻。    
      有一天,如果它们能回归,它们还能适应原来的生活吗?如果真的有一片海洋可供选择,它们是否会为了自由而勇敢的放弃安宁?是否会为了自由的呼吸而选择危险?    
      一只鸟,在笼中困的时间太久,安逸的日子太舒适,是不是就会丧失了飞的能力?当笼子打开,天空就在眼前,它会不会因为惧怕那片辽远而不敢再展开双翅?    
      一个人,熟悉了自己所处的环境,是不是就不敢再改变?    
      小鱼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变得悲观消极的,明明是喜欢着末末,为何却又会拒绝他?难道只是一个吴原,就斩断了自己对美好的追求吗?    
      回家的路上,小鱼很茫然。生活到底是需要改变的,还是不需要改变的?而这些,只有在做完之后才会有答案,不去做,永远也不知道答案。    
      走到楼下,小鱼的手机响了。    
      是末末打来的。    
      “小鱼,抬起头,向前方看。”    
      小鱼疑惑地抬头,一个穿着咖啡色休闲装的大男孩,背着一个简单的旅行袋,静静的站在楼道口,手中拿着手机,对小鱼微微的笑着,一口白牙在夕阳里微微闪光。    
      “小鱼,追求是不需要别人同意的,对吗?”小鱼突然就啪嗒啪嗒的开始流眼泪。    
      这个世界多奇妙,能碰到这么一个人,触及到灵魂最深处的柔软,小鱼不知道该喜悦抑或该悲伤。    
      末末猝不及防的闯进了小鱼的生活,小鱼却无所适从。看着冰冷的屏幕,小鱼可以轻易的拒绝末末,而当看着末末温和的眼睛,拒绝的话语却怎么也说不出。也许,是不想拒绝。    
      那天,小鱼写了一篇《我已醉去》贴在论坛上,整个论坛都感受了小鱼纷乱的心情。“他是一瓶酒,让我醉去。酒醉时的美好,我要尽量的享受。因为我知道,酒醒的时候,我会被头疼折磨。但,至少还有回忆可以安慰自己。”    
      看了那些散乱的文字,末末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轻轻的哼起羽泉的《彩虹》。    
      “爱了就别伪装,迷失了也别彷徨,不管未来怎样,你都要保持坚强,如果明天你的心,依然还在流浪,我愿意承受这份爱,陪着你打造一片天地,我的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一个你,每天都是一出戏,无论情节浪漫或多离奇,主角是你,我的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一个你,有时天晴有时雨,阴天时候我会告诉你,我爱你,胜过彩虹的美丽。”    
      唯美的歌词,略带吵哑的声音,听着听着,小鱼不由得想睡去。也许,真的是醉了。    
      末末很快找到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在这个城市里停驻下来,和小鱼呼吸着同样的空气,分享着生活中一点一滴的欢喜。    
      天气晴好的夜晚,刚好是周末,而末末的公司有聚会,小鱼爬到天台上去望着星空发呆。这个干净的城市里,可以看到明亮的星空,黑色的天幕偶尔还有流星划过,快得用眼神都来不及捕捉,更别说在流星陨落之前许下愿望,那也许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吧。    
      浪漫而美好的日子,总是虚幻得像一场梦,也许只有在梦里,才会有这样的幸福。爱情的期限,到底是多长呢?在吴原的身上耗费了最美丽的三年时光,换来的只不过是一句我们分手吧。那么这一次呢?如果这一次投入,结局会是怎样?    
      小鱼沉静的想着,自己已经不是十八九岁可以不顾一切的年代,而末末还年轻。以后,他还会遇到无数个优秀的女子,而自己,中人之姿,又乏才学,只不过是虚幻的网络上一缕游荡的魂,无意中遇到另一缕同样孤独的魂,很快的相熟,这种熟悉感模糊了大脑的正常思维,但总有一天,大脑还是会清醒的。    
      楼下杂乱的脚步声惊醒了小鱼,看一下表,已经是凌晨一点,小鱼自嘲的一笑,想不到自己像傻瓜一样在这里坐了三个小时。    
      看到一个美丽雅致的女子扶着东倒西歪的末末走上楼来,小鱼不禁一楞。    
      “小鱼,我……我回来……回来了。”末末口齿不清的说着话,小鱼闻到一股刺鼻的酒精味。    
      “他喝醉了吗?谢谢你送他回来。进来坐一下吧。”小鱼打开门,将末末扶到客厅里,一边让客。    
      “不用客气。我是他公司的同事,我叫林晓,叫我晓晓就行了。怎么称呼你呢?”林晓微微一笑走了进来,美丽的眼睛看着小鱼若有所思。    
      “我叫何小鱼,你直接叫我小鱼就行了。”小鱼将末末在沙发上安顿好,端来两杯水。    
      “原来是何小姐,我没有听方晨提起过你。啊,不早了,我该回去了,不用送我了,我自己开车来的。”林晓微微一笑,优雅的站起身来。    
      “林小姐慢走。谢谢你送他回来。”小鱼打开门,微微笑道。    
      “我和方晨很熟,你不用客气。”    
      “再见。”    
      “再见。”    
      送走林晓,小鱼呆呆地看着窝在沙发里睡着了的末末发呆。现在的末末已经很少穿休闲的T衫牛仔裤,现在的他穿西装打领带,英俊逼人,只有熟睡时的容颜,依旧纯真得像一个孩子。想起林晓挑衅的语气和挑战的眼神,小鱼不由得苦涩,在网络上,他会是小鱼一个人的末末,在现实中,他却是很多人的方晨。    
      末末,为什么你会这样硬闯进我的生活呢?小鱼低低的问着。我们是不同的人,因为彼此的不同而相互吸引,但,我注定会失去你。    
      这是一个失恋的年代。    
      阳光照进窗子的时候,小鱼才慢慢的睁开眼睛,发现末末正蹲在自己面前愣愣地看着自己。    
      “小鱼,你怎么哭了?”    
      小鱼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脸,才发现脸上湿漉漉的。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喝太多的,公司好多人一直的灌我,我才喝醉的。”末末歉意的道。    
      “没有关系。昨天是你的同事林晓小姐送你回来的,你星期一上班记得跟人家道谢。我去煮早餐。”    
      “小鱼,都这么久了,为什么你始终不肯敞开你的心接受我呢?”末末靠在厨房的门口,看着小鱼的切菜。    
      小鱼停顿了一下,又继续切菜。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第3节 承诺都是空的

    机会,不是别人给的,如果想去追求,只管去追求,不用理别人是否同意。人总有犯傻的时候,就连末末也不例外。    
      所有的承诺都是空的,都会烟消云散,都只是没有把握时拿来骗自己的谎言。曾经说过只要你要,只要我有的人,此刻已形如陌路,而今天再说这句话的人,会不会也在明天成为路人甲呢?    
      和生命打赌是最不智的一种行为,因为抱的希望越大,往往会输得越惨。小鱼不敢期望自己会赢,因为知道自己输不起。不去付出,便不会得到,而想当然的,也不会受伤。    
      经过一家水族馆,小鱼呆呆地看着那些在鱼缸里悠闲来去的鱼,它们五颜六色,身姿优美,但却只有小小的一方空间给它们。那干净美丽的玻璃罩给了它们安全又平静的生活,却也圈住了它们自由的心。当一只鱼为了安宁幸福离开熟悉的海洋,出卖自己的娇美,沦为人的玩物,是多么的可耻。    
      有一天,如果它们能回归,它们还能适应原来的生活吗?如果真的有一片海洋可供选择,它们是否会为了自由而勇敢的放弃安宁?是否会为了自由的呼吸而选择危险?    
      一只鸟,在笼中困的时间太久,安逸的日子太舒适,是不是就会丧失了飞的能力?当笼子打开,天空就在眼前,它会不会因为惧怕那片辽远而不敢再展开双翅?    
      一个人,熟悉了自己所处的环境,是不是就不敢再改变?    
      小鱼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变得悲观消极的,明明是喜欢着末末,为何却又会拒绝他?难道只是一个吴原,就斩断了自己对美好的追求吗?    
      回家的路上,小鱼很茫然。生活到底是需要改变的,还是不需要改变的?而这些,只有在做完之后才会有答案,不去做,永远也不知道答案。    
      走到楼下,小鱼的手机响了。    
      是末末打来的。    
      “小鱼,抬起头,向前方看。”    
      小鱼疑惑地抬头,一个穿着咖啡色休闲装的大男孩,背着一个简单的旅行袋,静静的站在楼道口,手中拿着手机,对小鱼微微的笑着,一口白牙在夕阳里微微闪光。    
      “小鱼,追求是不需要别人同意的,对吗?”小鱼突然就啪嗒啪嗒的开始流眼泪。    
      这个世界多奇妙,能碰到这么一个人,触及到灵魂最深处的柔软,小鱼不知道该喜悦抑或该悲伤。    
      末末猝不及防的闯进了小鱼的生活,小鱼却无所适从。看着冰冷的屏幕,小鱼可以轻易的拒绝末末,而当看着末末温和的眼睛,拒绝的话语却怎么也说不出。也许,是不想拒绝。    
      那天,小鱼写了一篇《我已醉去》贴在论坛上,整个论坛都感受了小鱼纷乱的心情。“他是一瓶酒,让我醉去。酒醉时的美好,我要尽量的享受。因为我知道,酒醒的时候,我会被头疼折磨。但,至少还有回忆可以安慰自己。”    
      看了那些散乱的文字,末末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轻轻的哼起羽泉的《彩虹》。    
      “爱了就别伪装,迷失了也别彷徨,不管未来怎样,你都要保持坚强,如果明天你的心,依然还在流浪,我愿意承受这份爱,陪着你打造一片天地,我的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一个你,每天都是一出戏,无论情节浪漫或多离奇,主角是你,我的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一个你,有时天晴有时雨,阴天时候我会告诉你,我爱你,胜过彩虹的美丽。”    
      唯美的歌词,略带吵哑的声音,听着听着,小鱼不由得想睡去。也许,真的是醉了。    
      末末很快找到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在这个城市里停驻下来,和小鱼呼吸着同样的空气,分享着生活中一点一滴的欢喜。    
      天气晴好的夜晚,刚好是周末,而末末的公司有聚会,小鱼爬到天台上去望着星空发呆。这个干净的城市里,可以看到明亮的星空,黑色的天幕偶尔还有流星划过,快得用眼神都来不及捕捉,更别说在流星陨落之前许下愿望,那也许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吧。    
      浪漫而美好的日子,总是虚幻得像一场梦,也许只有在梦里,才会有这样的幸福。爱情的期限,到底是多长呢?在吴原的身上耗费了最美丽的三年时光,换来的只不过是一句我们分手吧。那么这一次呢?如果这一次投入,结局会是怎样?    
      小鱼沉静的想着,自己已经不是十八九岁可以不顾一切的年代,而末末还年轻。以后,他还会遇到无数个优秀的女子,而自己,中人之姿,又乏才学,只不过是虚幻的网络上一缕游荡的魂,无意中遇到另一缕同样孤独的魂,很快的相熟,这种熟悉感模糊了大脑的正常思维,但总有一天,大脑还是会清醒的。    
      楼下杂乱的脚步声惊醒了小鱼,看一下表,已经是凌晨一点,小鱼自嘲的一笑,想不到自己像傻瓜一样在这里坐了三个小时。    
      看到一个美丽雅致的女子扶着东倒西歪的末末走上楼来,小鱼不禁一楞。    
      “小鱼,我……我回来……回来了。”末末口齿不清的说着话,小鱼闻到一股刺鼻的酒精味。    
      “他喝醉了吗?谢谢你送他回来。进来坐一下吧。”小鱼打开门,将末末扶到客厅里,一边让客。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第4节 若有所思

    “不用客气。我是他公司的同事,我叫林晓,叫我晓晓就行了。怎么称呼你呢?”林晓微微一笑走了进来,美丽的眼睛看着小鱼若有所思。    
      “我叫何小鱼,你直接叫我小鱼就行了。”小鱼将末末在沙发上安顿好,端来两杯水。    
      “原来是何小姐,我没有听方晨提起过你。啊,不早了,我该回去了,不用送我了,我自己开车来的。”林晓微微一笑,优雅的站起身来。    
      “林小姐慢走。谢谢你送他回来。”小鱼打开门,微微笑道。    
      “我和方晨很熟,你不用客气。”    
      “再见。”    
      “再见。”    
      送走林晓,小鱼呆呆地看着窝在沙发里睡着了的末末发呆。现在的末末已经很少穿休闲的T衫牛仔裤,现在的他穿西装打领带,英俊逼人,只有熟睡时的容颜,依旧纯真得像一个孩子。想起林晓挑衅的语气和挑战的眼神,小鱼不由得苦涩,在网络上,他会是小鱼一个人的末末,在现实中,他却是很多人的方晨。    
      末末,为什么你会这样硬闯进我的生活呢?小鱼低低的问着。我们是不同的人,因为彼此的不同而相互吸引,但,我注定会失去你。    
      这是一个失恋的年代。    
      阳光照进窗子的时候,小鱼才慢慢的睁开眼睛,发现末末正蹲在自己面前愣愣地看着自己。    
      “小鱼,你怎么哭了?”    
      小鱼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脸,才发现脸上湿漉漉的。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喝太多的,公司好多人一直的灌我,我才喝醉的。”末末歉意的道。    
      “没有关系。昨天是你的同事林晓小姐送你回来的,你星期一上班记得跟人家道谢。我去煮早餐。”    
      “小鱼,都这么久了,为什么你始终不肯敞开你的心接受我呢?”末末靠在厨房的门口,看着小鱼的切菜。    
      小鱼停顿了一下,又继续切菜。    
      “你还是忘不了他吗?”    
      小鱼停下手中的动作,关掉煤气,抬头直视末末。    
      “末末,我想我们要好好谈一谈。首先你要知道,我大你两岁,而且我根本不适合你,适合你的是像林晓那样的女子,这不关我忘不忘掉谁的事。”    
      “什么年龄的差距?都什么年代了你还这么在意这个?又关林晓什么事?她只不过是公司的一个同事。你只不过是想为你不爱我找借口罢了,而容许我住在这里也只不过是因为我硬闯进来,你根本一点都不爱我!你不如直接对我说不爱我我更能接受!”末末尖锐的语气深深的刺痛了小鱼。    
      “是的,是的,我不爱你,我根本一点都不爱你,我讨厌你,我就是忘不了他,除了他,我谁也不会接受!这样行了吧?这样你满意了吧?终于证实你的猜想了对吗?你可以安心了,你不用理我了,你开开心心的去找那个半夜一点还不辞辛劳送你回来的女人吧!”    
      小鱼推开挡在门口的末末冲进自己的房间,“嘭”的一声锁上房门,末末在门外急急的敲门。    
    “小鱼,是我不好,我不是故意的,你开门让我进来好不好?”    
      “小鱼……”    
      ……    
      小鱼躲在被窝里无声地流着泪。爱情里总是有很多的猜疑和嫉妒,让人失去理智。自己真的爱了末末吗?也许吧。    
      但是,他注定不属于自己。    
      小鱼决定向公司申请调去北方的分公司。也许,离开能解决很多很多事情。    
      跟末末说的时候,末末没说话,只说了一句“我倦了,想睡觉。”就转身走回自己的房间。小鱼不由得有些想笑,什么时候两个人回避问题的方式变得如此的想像,都学会了用睡觉来搪塞?就连大白天也不例外。    
      小鱼走的时候,只带走了一些简单的行李,房子是租来的,末末继续住,阳台上养的花,也一并拜托给他。    
      末末不说话,只是沉静的看着小鱼忙忙碌碌收拾行装的身影。    
      “小鱼,只要你想的,我都会答应你。但是,无论如何,你都要记得,我会一直的站在这里,一直的注视着你。”看着末末忧郁的眼神,小鱼有一刹那的后悔,到底这个决定是对是错呢?也许,做了一件事之后就永远也不要再去想是对或是错,因为,无论对错,都已经做了,都已经无可挽回。就如同一颗完整的西瓜,一旦割开就再也不是一个完整的圆。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第5节 情人节的时候

    来到陌生的城市,小鱼有些无所适从。空气里不再是湿润的泛着清新的味道,天空也不是蓝得透明的宝石,这个城市的空气干燥得出奇,而这里的人们,也许因为天气太冷,一律裹着厚厚的棉衣,缩起头颅,弯着腰,蜷起手指,令人想到弯曲的虾米。    
      末末每天都会打来电话,追问小鱼的行踪,吃饭没有,穿得暖不暖……很哆嗦,但隔着遥远的距离,却给小鱼一种温暖的窝心的感觉。过去的朋友因为离得太远,都渐渐的淡了联系,只有末末,始终每日一电,风雨不变。    
      小鱼想,也许,日子就这样过下去吧,在没有自己的日子里,末末会遇到更加优秀更加美好的女孩,然后,悄悄的从自己的生命里淡出,淡出,终止无影无踪。    
      情人节的时候,满街的心形巧克力和玫瑰大热卖,刚好放假的小鱼却无处可去,自告奋勇的替同一个办公室的小由值班。在小由和她男朋友感激的眼神里,小鱼看见自己孤单的影子。    
      看着小由在男孩的呵护中甜笑着远去,小鱼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情人节,是属于有情人的节日,对于没有情人的人,这个日子跟其他的三百六十四天没有什么不同。    
      还是上网。    
      信箱里有末末的一封信,附件很大,小鱼收了足足有20分钟才收下来。    
      伴随着羽泉《彩虹》的音乐,一个FLASH动画在小鱼的一个笑脸中徐徐的展开,画面一帧帧铺开来,有甜笑的小鱼,有发呆的小鱼,有忧郁的小鱼,有做饭时的小鱼,放风筝时的小鱼……最后的画面是两张组合在一起的图片,末末沉静的看着戏水的小鱼微笑着,画面上用一种古老的字体写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小鱼,我爱你。请你嫁给我。    
      小鱼不记得REPLAY了多少遍,只记得最后关闭时被泪水打湿的纸巾几乎将废纸篓塞满。小鱼闭上眼睛,靠在椅上休息,如果末末这会就在身边,该有多好,不论他是不是真的情人,至少可以安慰一个时刻的孤独。    
      “请问这里有一位叫何小鱼的小姐吗?”一个人捧着一束玫瑰站在公司的门口,因为背光而立,小鱼看不清来人的模样。    
      “我就是,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我想请一位叫做何小鱼的小姐嫁给我,让我照顾她一生一世,不知道她愿意不愿意?”突然改换的声音吓了小鱼一跳。    
      “末末?怎么是你?”小鱼又惊又喜地看着眼前的末末。一年不见,他依旧是帅气得令人心折。    
      “是的。是我。我知道,你要的只是一句承诺。但是以前,在我自己都不能肯定自己的时候,我给不起。现在,我能给得起,小鱼,你愿意接受吗?”    
      “可是,我给不起。”突然吹进来的冷风让小鱼冷静了一下。    
      “但是我知道,只要我要,只要你有的东西,你一定会给,对吗?”    
      “是。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那么,我要你的爱。”    
      给,抑或不给?    
      爱,抑或不爱?    
      小鱼突然就愣住了。    
        
    天色尚明[暗夜细妖]    
          
        我能承受这死亡的颤栗,   
        就把它当作新的爱抚。   
                        
            ——叶赛宁   
                 


天色尚明第1节 地狱和天堂

    一   
                        
                        
      我对自己说我要去晨跑。于是我就跑起来了。在空旷冷硬的大街上。冰凉潮湿的空气像空气像薄荷小针一样扎进茫然的皮肤。我的神经有些兴奋。我甚至听见了耳根青色血管血液流动的声音。薄雾里的街道像条暗黑浑浊的河流很快就包覆住了我。我无法呼吸。我像条有着青色血管的鱼在不断翻腾和挣扎。我想那时候我白色的小圆眼睛一定迸射出可怖的光,摄人心魄。周围偶尔有衣着光鲜的人走过,神情漠然脸色惨白。他们或许也像鱼。但我觉得更像是斑斓的垃圾。是的,于是我身边出现了很多五颜六色的垃圾。它们漂浮在漆黑的河面上胸无大志随波逐流。我隐隐有些绝望。   
      跑过一排青灰的屋檐,看见屋顶的瓦片排列得近乎神经质地整齐。上面滋生着厚厚的台藓,清凉而滋润,很好。我看看自己身体上银白色的鳞片,也有着神经质的整齐。于是我开始微笑。一只麻雀在瓦片上蹦跳着啄食。我盯着它黑瘦的羽毛覆盖的黑瘦的躯体,赤红的脚丫和尖硬的喙。突然有抚摸它的冲动。我看见冷空气害得它仓皇地颤抖。于是我伸出手去。我的有着青色血管的手指。然后我看到它眼里惊恐的表情。它短促而嘶哑地尖叫了一下,就像子弹忽地射进一片翘起的瓦片下面,没了动静。   
      我的脸扭曲得可怕,在它的小黑眼睛里。是的,我很清楚。我在晨跑,我不能停。我对自己说。于是,我又跑起来了。空气里弥漫着新鲜灰尘的味道,呼吸变得凝滞。街道两侧的树枝黑黝黝的,叶子绿了又黄,有些暧昧的温情。我的舌苔像下过大雨,清凉而微苦。   
      气喘吁吁地跑过一家餐馆。门口一个臃肿的女人正捋起袖子把一条鱼按在砧板上熟练地操刀刮剥鱼鳞。鱼鳞像银色的飞花深深地刺伤我的瞳孔,雪白的鱼腹被鲜血浸染成肮脏的一团抹布。我的心脏开始痉挛。它没有动,一动不动,或者是死了。   
      当那个女人一扬手把鱼扔进那盆滚烫的开水中时,我终于不可遏抑地尖叫起来。我终于从梦魇中惊醒。血红色的被单从身体上滑落,像缎子的质感。我的唇尝到咸湿的味道。然后我弓着脊背,像只猫,小心地望出玻璃窗外。天色尚明。   
                        
                        
                        
      二   
                        
                        
      女孩细长的手指间夹着香烟,小腿折着贴在地板上,黑发散乱地披泻着。宽大的棉质T恤下的她像只神情古怪的猫,不停地吐着大大小小的圈圈。唱机里反复播放着Beatles的《Norwegian Wood》。女孩静静地,手指像苍白的花瓣,烟头微弱地闪着红光。她很安静。   
      I once had a girl or should I say she once hand me She showed me herroom“Isn't it good Norwegian Wood”She asked me to stay And she told me to sit anywhere……   
      女孩迷恋约翰列侬唱这句“I once had a girl”。很迷恋。她总是一边抽烟一边想像约翰列侬的嘴唇,然后一头栽进去无法自拔。自然也迷恋村上春树的小说《挪威森林》。在女孩看来,无论是渡边升、直子、绿子、玲子还是永泽、初美。所有的人都无法逃脱牢笼。是的,挪威的森林是个牢笼,氤氲着情欲和禁忌的牢笼。这大概是所谓的宿命。每个人都站在宿命的手心里,生命脆弱而甜美。   
      可直子到底爱没爱过渡边升呢?至少在她二十岁的那次它勇敢地向渡边打开身体的初夜?女孩常常一边抖着肮脏的烟灰一边努力地想。脸上有种沉静和哀伤。然后想的结果总是头疼起来不可遏抑。然后女孩站起身来把烟头从窗户扔下去,那点红光微弱地闪了一下便转瞬即逝。   
        她有些摇晃地钻进厨房用热水兑了点果汁出来。用宽大的玻璃杯装着,极富维生素的漂亮液体。自从阿佐叫她少喝点咖啡多喝点有营养的果汁后,孩就一直听话地兑果汁喝。她的胃在渐渐地好起来。她在变健康。   
      透过橙黄的液体看整个房间,连那幅贴在墙上的Bjork的挂图都变成了很柔和波澜不惊的色彩。原本红衣绿裤披散着湿漉漉的长发蛊惑地趴在水池边的Bjork,脸上暧昧的神情也变得模糊不清。   
      电话在这时响了起来。   
    三   
                        
                        
      电话是亚亚打来的。亚亚说我知道你还没吃饭呢我过来下厨给你做顿营养午餐吧。女孩歪着头把话筒夹在肩膀上含糊地说:好。然后走过去换了张唱片。air的《new star in the sky》。然后女孩听到突然安静的音乐里窜出像夏天雷雨声一样的bass和钢琴。   
      女孩的脊背突然地变冷了。好像沉入了海底。   
      亚亚在电话里继续絮絮叨叨地说现在是12:00吧那我还来得及顺路买条鱼过来你说我们烧河鲜鱼怎么样?女孩抚摩着唱片红色的封套说:好。亚亚说亲爱的那你等着我啊我马上就到音乐不要开太吵免得听不到门铃。女孩说好的,拜拜。咔嚓,挂了电话。   
      女孩蹲在唱机前怔了一会儿,air的音乐像水一样弥漫开来。房间像个装满水的罐子,情绪浮在上面不停地晃荡着发出寂寞的声响。   
      她开始相信,自己是在想念了。   
      想念夏天,好像他永远不会回来一样。   
      飞翔、纯洁、魔法、深蓝色、雨水、影子、白日梦、奔跑……散乱的词语像被抛弃落的纸屑一样扑进夏天,用她孩子时的双手。   
      她突然觉得很累,身体像要被意识抛弃一般沉重。一抹白色浮现上来,像要抹去曾经存在的所有色彩。思念变成无数气泡,升到半空,升到天花板上,然后变成毫无意义的东西。碎裂的声响,在心里。轻轻地。   
      至少在阿佐看来,它们是毫无意义的。   
      菲茨杰拉德说我自己就是地狱和天堂。女孩想那么阿佐就是她的菲茨杰拉德。女孩把手按在胸口上。阿佐。她轻轻念着他的名字。呼吸开始变得潮湿而急促。在air的吟唱里。在女孩的房间里。   
   


天色尚明第2节 半只眼睛流泪

    四   
                        
                        
      一会儿功夫,亚亚就做了两菜一汤出来。焦红鲜黑的鱼片拌着嫩绿的长葱丝儿,撒上蒜、芥末、生姜丝和干辣子出味,浸泡在粘稠的酒红汤汁里;干炒绿空心菜和上白蒜泥;清亮的凤尾菇海苔味蹭汤。    
      女孩盘腿坐在沙发上往桌上仔细地看了看。发现自己饿了。而且胃突然空旷得很厉害。她想亚亚也许是个有魔法的女人。她敏捷地关掉唱机,挑了张碟塞进VCD.李安的>.亚亚盛了两碗米饭上来,硬朗的饭粒口感非常好。女孩微笑地埋头吃饭。   
      一时间房间里有种特别感人的气氛。只有俞秀莲追截玉蛟龙的背景鼓点咚咚声,响在逼仄的深墙内院和清冷的夜里。亚亚把一截鱼尾夹到女孩碗里,你怎么这么爱吃鱼尾巴?女孩诡秘地说,因为它有很多尖利的长刺。亚亚差点把汤喷出来。片子里玉蛟龙正大气地告诉店小二:一壶淡酒,温一温。   
      然后是很安静很努力的吃饭。女孩喜欢这种食物的味道,方便面只会让胃腐烂。镜头不断切换,从空旷枯萎的沙漠到翠绿清爽的竹林,很像电脑里的R&P版游戏。   
      亚亚把碗盘泡到水槽里,垃圾扔到塑料袋里,然后从冰箱里拿出两罐啤酒在地板上坐下来一起看片子。女孩摇摇头说不,我只喝果汁。亚亚瞪圆了眼睛大声说你不是一向不喝果汁的吗有没有搞错啊?女孩微笑着没说话。还是坚定地说不,我不喝啤酒。亚亚尖叫起来天呐!你还忘不了阿佐!   
      罗小虎这时仰望着,脸上有着纯真和坚毅的神情,他说:小的时候,有一天夜里,我看见天上落下千万颗星星。我想它们都落到哪里去了呢?…………从那以后我就一直在大漠中奔驰。   
      女孩握着果汁开始流泪,眼泪不断落在手臂上,玻璃杯里。她说,亚亚,其实阿佐就是那个寻找星星的孩子。可惜我注定只是他的流星。亚亚,我很想他。来,亚   
    亚,抱抱我。亚亚爱怜地拥抱女孩柔软的身体,紧紧地,很快脖子就被温暖的泪水淹没。   
      然后女孩就听到亚亚的低声咒骂,心诚则灵,狗屁!   
                        
                        
      五   
                        
                        
      女孩抽了支烟,倒水吞了两片维生素B2和一片谷维素,然后晕乎乎地入睡。   
      梦里有只水獭,有着黝黑光亮的皮。它在不停地吃树上落下来的桃子,不停地吃。青的和红的桃子像雨点一样砸下来。她不明白这寓意是什么。然后水獭死了。不知怎么突然就没了呼吸。她在梦里说这是个好奇怪的梦啊。她还没醒来,有某种东西拖住她不让她离去,到清醒中去。它绑住她的手脚。   
      她觉得自己像根头重脚轻的羽毛,悬浮在空气里。有混沌的不确定之感。她有些恍惚。好像在母亲子宫的羊水里漂浮。暗无天日不辨方向。   
      然后是不明不白地上了电梯。顶楼17层电梯却呼啸着冲到18、19直到25层。她害怕得发抖。她捂住耳朵。她长长的黑发飘扬起来像面旗帜。原本电梯里满满的人突然消失不见。只剩她一个人呆在那里。她觉得她快死了。是的,快要死了。接着电梯把她甩出来。她腾到空中。那一刻,时间不走了。白色的云朵在蓝天里缱倦流过。她悬浮在天上。她张开双臂。鸟儿飞过像阿佐的亲吻。   
      她坠了下去。   
      女孩流着泪,绝望地等着梦醒那一刻。   
                        
                        
      六   
                        
                        
      醒来的时候亚亚已经走了。厨房收拾得很干净。餐具在下午的明亮光线里浴着像百合散发着圣洁的光辉。女孩站在亮光里,被亮光穿透的感觉让她产生轻微的幸福感。碗架上摊放着一本《月亮与六便士》。女孩想像亚亚一边煮着鱼一边翻看小说的样子,不由得微笑起来。亚亚很爱她,她也是。   
      大片的鸟群掠过城市楼脊的上空,伸展着渴望。女孩想起和阿佐的有着哈密瓜香味的亲吻。和梦境里一模一样。   
      那次在阳台上,已是暮色。她和阿佐一起吃一大盒哈密瓜冰激凌。冰点让牙齿和舌头都染上薄薄的浅绿,简直可爱极了。阿佐那时这样说。他的笑容干净明亮。他的唇弧度很好,天生适合亲吻。她正这么迷乱地想着,阿佐就俯过身来吻了她。蜻蜓点水般地啄了一下她的嘴唇。有哈密瓜的迷香。天边的夕阳沉下去,点燃一团团的云朵。楼脊的阴影在移动,阳台上瓷盆里的小葱茂盛地长着一大簇,很精神的样子。女孩的脸很红。   
      女孩朦胧地看着阿佐。阿佐站在金黄的夕阳里。女孩站在阴影后面。看不见阿佐的表情。只看见他的发梢被染成动人的细碎金黄。   
      然后就是阿佐的模样一点一点溶散开去。消失在空气里。   
      《月亮与六便士》翻到第86页,女孩觉得心脏像被剥蚀掉。眼前出现亚亚纯真的容颜:亲爱的,忘记阿佐好吗?一切都会过去的。   
      是的,半只眼睛疼痛。然后,半只眼睛流泪。   
   


天色尚明第3节 渐渐冷却

    七   
                        
                        
      亚亚说,一切都会过去的。   
      亚亚还说这是真的不骗你。   
      女孩想自己不是感伤只是有些混乱。很多人和很多事在脑子里纠缠着一下子没法想清楚。   
      然后女孩挂了电话给亚亚说我想去旅行。旅行是一种搜索我将看到生活是那么美那么美它原本就是美好的。   
      亚亚说我不送你了。怎么都无所谓的有些人永远不会分开。   
      女孩说是的,有些人永远不会分开。而有些人一开始就注定了不能在一起的。再见了,亚亚。   
      人是烟花,只会散。不会谢的。   
      女孩微笑着收拾行李。窗外,天色尚明。   
         
        鱼在找它的自行车[汀妖]   
        1   
        乘7路车,找了个靠窗的单位。从车起动的时候坐到它停。有个人走过来说,小姐,终点站了。记得自己事一直往窗外看的,人影,车流。却在记忆找不着了。只记得我上车的地方也是下车的地方。   
        2   
        想念一个人的日子很热。阳光一点也不温柔。火辣着。蒸发了人间的每一处水分。其中,有我的眼泪。似乎闻到一种气息。扭头,却是失望。记住了他的味道,却记不住我们相隔的城市距离。岔道,我找不到方向。该往哪走呢?   
        3   
        需要一个人,怀念在他拥抱里没有迷路的感觉。曾经在他家门前徘徊许久寻不到方向。最终还是给他打电话。看他远远的走来,才知道自己走错了路口。喜欢这样的感觉,被他拥在怀里爱伶的笑,他会说,傻瓜,怎么总是记不住路呢?   
        4   
        点两杯咖啡,望着橱窗发呆。蓝山,是他最喜欢的,也是我现在最常点的!一杯含进口里,一杯摆在窗前。怀念的感觉,只是渐渐冷却。   
        5   
        火车开动的一瞬间,才明明白白地发现,我又一次离开他了,昨日的裙子在风中飘远,被风化成点点碎屑。候车室的拥抱,奇怪自己第一次不注意别人的眼光。只是拥抱,融日他的呼吸。他的吻里有种绝望夹杂希望的诞生。不知道这是种什么样的心情,只知道瞳里满是透明,放大,流下。   
        6   
        他说喜欢我在想念时的样子。眼里是温柔和绝望,交织在一起。奇异,美丽。   
        我淡淡的笑,喝他给我买来的酸奶,想起他让我戒烟时的表情,专注的严肃。对我说,戒了吧,我们一起戒。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喜欢他担心的神色,喜欢他严肃的表情口吻却是亲密。这时候我会吻他,在他耳旁咬出心情,下次再见的时候,我就没有烟了,而你,一定也不可以抽了。   
        7   
        缩在墙角,我遗失了一份体温,属于他的,在身旁不住的飘,只是拥不进怀里。他说我的文字散乱,有一句每一句的飘在网络。他感觉不到,问我,会不会有一天,你像你文字一般,也飘远了?   
        我说发现自己很悲伤,只能在网络上感觉悲伤,因为在网络下,我要为了我们微笑,即使很累。即使我会很想哭。我宁愿觉得自己喜欢这种突然来到的悲伤,那样我就可以安心的躲在你的怀抱。不用想离开。不用想未来。   
        8   
        有时候宁愿是游戏,不用远远的绑住相思。不用哭泣后对他说不可以。让他微笑的看我微笑。而不是拥抱着哭泣。   
        9   
        水很冰,但是很浊。我脱了鞋站在台阶上,任水轻轻荡过脚面,流过脚间,水与天交界的地方是片土地。书中的水天一线似乎不存在与眼中。闭上眼,想像水拍打台阶的声音,想着某一次雨中的拥抱。   
        10   
        在这个炎热的城市醒来,透过房间的窗户我看见光线的时候,感觉自己的寂寞,如玻璃般透明的摆在面前。坐在靠窗的书桌上开始哭泣,被阳光和空气包围,却觉得窒息。   
        11   
        阳光尾处有天空那些汹涌而来的云朵,灰色的,像加多了奶的咖啡。第一次点蓝山时被苦涩席卷的感觉。于是狠狠的朝那黑色液体中加奶。看它成为灰灰的奶茶颜色,看他奇怪的笑。   
        风中鸟儿掠过的声音很奇怪,像他傻傻笑时的声音。于是想起他。思念,不在特定的某个时刻。   
   


天色尚明第4节 现代人不需要爱情

     12   
        想像这样一天。   
        在老家偌大的屋子里,将要死去的我趴在床上,给他写信,告诉他我死了。    
        想像他收到信的表情,会哭泣?或是沉默。   
        想到离开前告诉他我要回来看病,先天性的血液病症。在外婆和母亲身上潜伏了两代,终于在我身上验证了这个事实!肩膀流过他的泪水。脸额淌着我 的哭泣。想像那样一天,或者事晴天,或者是雨日,无非是阴天。   
        13   
        车又到站了,起身,我走在一条熟悉且陌生的路。寻找,某个阳光下的日子。   
        他们说,现代人不需要爱情,就像鱼不需要自行车。   
   


天色尚明第5节 阿娅和她的鸽子

     一    
        阿娅养了一些鸽子,有灰色的、褐色的、白色的。阿娅每天早晨都会打开鸽笼,让它们飞出去。阿娅喜欢它们扇动翅膀飞出笼子时快乐的样子,也喜欢听它们飞出笼子振动翅膀时扑扑的声音。鸽子飞出去不久又会重新飞回来,有的飞进笼子,有的停到阿娅身上,歇一会脚,梳梳羽毛。阿娅觉得这是鸽子们想她了。    
        阿娅就是这样养了好些年的鸽子。有时候,她觉得她的鸽子们也是她生命的一部分,鸽子飞的时候,就像她生命中的部分在空气里翱翔。每当她这样想的时候,便会出好一会神。这时她的苏德姨妈总会适时走出来,拾起掉在地上的毯子,重新盖到阿娅的膝盖上。阿娅已经不记得父母的模样,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她和她的苏德姨妈相依为命,从很小的时候一直到现在。在阿娅心里苏德姨妈就是她的妈妈。    
        鸽子们有些刚从蛋里孵出来,有些已经长得很大,阿娅不太清楚鸽子老了会是怎么样,她的鸽子们还没有老,长大的那些都显得强健有力,声音圆润而洪亮,飞得又高又远。但是苏德姨妈已经老了,声音也黯哑了,皱纹布满了她的脸,走路的时候显得有些佝偻,她的手上筋络纵横,就像干枯的树枝。阿娅最大的遗憾就是服侍不了苏德姨妈,她的腿没有用,只能坐在轮椅上。阿娅想,幸好,她不会活得太长,不然就要累苏德姨妈一辈子了。阿娅的脸一直是苍白色的,她照镜子时,常有这种预感。    
        每天早晨放鸽的时候,阿娅都会习惯看看对面的六楼那节伸出的阳台。有一个男孩子会站在那里,拿着一本书认真地看。男孩子有一头黑亮的头发,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太阳初升时,晨光会照在他身上时,他整个人也仿佛在发亮,阿娅喜欢在这边静静地看他,就像男孩子静静地看他的书一样。苏德姨妈问她在看什么,她常答,是风景,姨妈。    
        阿娅没有朋友,苏德姨妈也没有。她们家的门铃就像哑巴的声带很久都没有响过。幸而苏德姨妈还有一笔不算少的退休金,她们过惯自给自足的生活,不需要别人的救助。阿娅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庆幸一下,她要比苏德姨妈幸运,她甚至还有一个网友,名叫小A。小A是惟一知道她所有状况的人,但是总显得很沉默,阿娅不知道他在电脑那边正做着什么,但无论他在做什么,阿娅都愿意把他想像成一位忠实的听众,一个好心的朋友,坐在对面沉默地听她的唠叨,听她的梦。阿娅说,小A,你是我惟一的朋友,你知道吗?    
        大约十分钟后,小A有了反应,他说,——哦。    
        二    
        阿娅在写一篇名为《阿娅和她的鸽子》的故事,用一支蓝色圆珠笔在日记本上写。故事里的阿娅养了许多鸽子,她喜欢她的鸽子们,鸽子们也喜欢她。故事里的阿娅只是一个灰色的姑娘,没有谁会注意她,她带着她的鸽子四处流浪,却一点也不孤单。鸽子们就是她最好的朋友,她有什么话都可以向它们讲。他们之间的感情终于感动了上天,在一个月明风清晚,她的一只鸽子变成了一位英俊的白衣少年,站在了阿娅面前。    
        写到这里阿娅笑了。能写故事真好,虽然童话不能变为现实,却可以成为文字,触摸这些蓝色的字迹,好像触摸自己的心情。    
        有一天,苏德姨妈推着她到楼下晒晒太阳,阿娅又遇见了对面阳台的男生,她的轮椅从他的身后经过时,几乎可以在空气里闻见他淡淡的发香。阿娅真想让苏德姨妈停下来,但是她又不敢,她怕他忽然转头就看见她,看见她坐在轮椅上,看见她苍白的脸,看见她枯燥的头发。阿娅终于什么也没有说,姨妈推着她慢慢地走过去。阿娅仰起头,看见自己的鸽子们在天上飞,她忽然希望有一只可以落到他的肩膀上。    
        阿娅发梦了,那个英俊少年走进她的梦。他的轮廓很清晰,黑亮的头发,白色的衣裳,带着微笑,一步一步走向她。她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仿佛只要一看,心尖儿就会要蹦碎了。醒来后,她的脸一直在发烫,窗外的天微微发亮。    
        苏德姨妈轻轻进来了,用微哑的声音说,阿娅……该起床了。和往常一样,她带来了上好牙膏的牙刷,打好了洗脸水。在阿娅洗漱的时候,姨妈会替她更换尿袋。阿娅一直插着输尿管,只有这样,她才不会尿在身上。她坐上轮椅,又上了阳台,鸽子们也醒了,发出咕咕的低鸣。又要开始新的一天,对面阳台的男生,依旧会出现在阳台上。    
        阿娅抚摸着手中的一只白鸽子,它体格健美,眼睛明亮。她剥了一颗玉米喂给它,她想起那天忽然涌起的念头,脸就一阵发烧。她想像着他的衣裳和头发,在晨光下发着光,她的鸽子绕着他飞翔,有一些停在他身上,就像她生命中的一部分,停靠在他的身上,那该是一付多美丽的景像。    
        “小鸽子,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阿娅轻轻地问它。鸽子低低地鸣着。    
        阿娅对小A说她未写完的故事。阿娅说,他是我梦里的王子。    
        小A说,不错的故事。    
        三    
        “在我家对面的阳台,住着一位男生。他喜欢穿白衣服,喜欢静静地看书。我在阳台这边,已经看了他许久许久了,可是他从来没有发现过我。我喜欢这样。”阿娅对小A说,小A没有反应。阿娅想,他可能在听着吧。    
        阿娅,继续给小A说她的故事:白鸽王子一步一步走向阿娅,阿娅的心越跳越快,呼吸越来越乱。她的眼睛不知该看哪里,脸羞得通红,却又不能把头低下,因为他俩实在太近了,近到几乎可以闻到对方的呼吸 ,近到只要一把头低下,就可能会触到他。白鸽王子拉住阿娅的手,轻轻地说,阿娅……跟我一起飞吧。阿娅的脚尖离开了地面,偎在王子的怀里,一齐飞向了美丽的夜空……    
        故事终于讲完了,阿娅停止了打字,沉浸在幻想里。    
        又过了许久,小A忽然说话了。    
        他说,阿娅,你知道我是谁吗?    
          
        
        
     四    
        苏德姨妈老了,但是没有傻。她明白阿娅在想些什么,对面阳台的男生常常映进她的眼里。但是她是真的老了,虽然她很爱这个孩子,把她当自己的女儿看,但是她没法去敲对面阳台那家的门,也没法跟男孩的家长说,我家阿娅看上你们家孩子了。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时代只属于她那个年代,她也从不指望她的坐在轮椅上的阿娅会被那个男孩看上。这样子只会让阿娅更伤心。苏德只能做好她能所能及的每一件事。阿娅的牙龈容易出血,所以她会给她选最软刷毛的牙刷,阿娅喜欢白色,所以她为她买的衣裳和毛巾都是雪白的。阿娅喜欢她的鸽子,所以每天定时喂上好的玉米和谷粒给它们吃的是她。    
        她听说上网可以交到朋友,便四处打听怎么才能上网。买来电脑,请人教会阿娅。她不愿阿娅像她一样孤单,她自己已经尝够了孤单。    
        然而苏德姨妈真的很老了,连端碗的时候手都会有些发抖。下楼买菜再上楼回家,对她来说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每上一层楼,她都要停下来好好的喘会气,一直喘到六楼。楼房不是没有电梯,但是她想煅练一下身体,活久一点,照顾阿娅。    
        苏德姨妈在镜子里看着自己皱纹密布的脸,感觉自己已经被埋掉了一半,剩下半截在人世间苟延残喘。她不敢死,她简直不敢想像她死了之后阿娅会是个什么样子,每当这时,她就会想起在马路边常常可以看见的残疾乞儿,就算冻得半死也得伸出一只手向路人乞讨。她不记得自己从何时起开始存钱,那些钱都藏在她的枕头里,她信不过银行,等她死的那天,要把钱亲手交到阿娅手上。    
        有了这些钱,阿娅的日子应该会好过点,她想。心里安稳了一点。    
   


天色尚明第6节 对面阳台的男孩子

    五    
        苏德姨妈虽然老了,但是还是看出阿娅这些天有些不同。早晨的时候,她顺着阿娅的目光看去,发现对面阳台的男孩子不见了。一连几天,都是这样。苏德姨妈想安慰一下她,却不知该说什么好,只好叹气,再继续回她的厨房忙活。    
        阿娅是不会绝食的,她知道自己绝食等于让苏德姨妈绝食。就算她再没有心情吃饭,也依然坐到餐桌前,大口吃饭大口吃菜。她知道苏德姨妈喜欢看她这样子,她希望苏德姨妈开心,只要苏德姨妈喜欢,就算是砂子,她也可以吃下去。    
        所以这一顿饭,她还是大口大口地吃,使命地往嘴里面塞,使命地咽下去,“味道真不错,姨妈。”她说。    
        苏德姨妈忽然叹了一口气,放下筷子走到她身后,捏着她的肩膀说,“阿娅,姨妈知道你不开心了,有什么事,你可以跟姨妈说的……”阿娅一口饭还含在嘴里,再也咽不下去,眼泪忽然大颗大颗涌出来。    
        六    
        那天小A忽然说,阿娅,你知道我是谁吗?    
        阿娅呆了一下,问,你不是小A吗?    
        小A说,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住在你对面的六楼?    
        阿娅心头一跳,问,你在哪个城市?    
        小A说,S市。    
        阿娅心跳越来越快,她当然也在S市。她紧接着问,哪个区?    
        小A说,B区。    
        阿娅的心几乎要跳出来了,她也在B区。她没有再问下去,她觉得不可能,这个世界上不会有这么巧的事,所谓的巧合只是小说故事里用来唬人的玩意。    
        小A说,把你家的地址告诉我,我来看你,你就知道我到底是谁了。    
        这可能是小A有史以来对她讲过最长的一句话。    
        阿娅说,为什么,如果你在我对楼,就该知道我住在哪里了。    
        小A说,哼!你一点诚意都没有!    
        他下线了。    
        此后的几天阿娅再没有看过他上线。早晨她到阳台上放鸽,也再没看到对面阳台的男生。阿娅慌了,她不知该如何是好。她才刚让她的鸽子学会停到对面的阳台上,他却不见了。难道小A真的就是他?难道是他生气了?这世界上真会有这样巧的事,老天真的被她感动,要让她的梦化为现实?这一切太不真实了,她只不过是个连方便也要靠人服侍一不留神就会弄脏裤子的残废,只要稍有脑子的人连看都不会多看她一眼,更别提喜欢上她,专门来看她了。阿娅在这两种念头里左右挣扎。    
        梦里她和白鸽王子飞上了天堂,但是王子生气了,又将她重重地抛下地狱。    
        苏德阿姨终于明白了前因后果,她抚抚阿娅的头发,说,傻孩子,人家问你,你就告诉他嘛。他是不是他有什么关系,咱们家也好久没有来过客人了。    
        苏德阿姨的想法是,难得这个小A知道阿娅的状况,还愿意来看她。就冲这点他就已经不错了。    
        阿娅上了线,湿着眼睛,给小A留下了她的地址。她说,小A,对不起,希望有一天你可以看到这条讯息,希望能看到你。    
        不管你是谁,你都是我和我鸽子的朋友。她想。    
        七    
        阿娅已经把鸽子训得非常好了,它们随着她的一声呼哨就会一齐飞到对面的阳台上空,再一声呼哨,就会落在那边的阳台上,可惜的是,那阳台始终空空如野,她和她的鸽子找不到降落的目标。    
        《阿娅和她的鸽子》已经写完了,故事的结局不是日本记上的收尾,而是阿娅坠入了地狱,白鸽王子不知所去。    
        阿娅在她的阳台上一笑,这是一个她未曾想过的结局,却在梦里得到了映证。事实如此,见与不见,结局也是一样的。    
        太阳已经落山了,城市的灯火亮起来,月亮却不见了。    
        八    
        可是门铃居然在这个时候响了。阿娅一愣,要关鸽子笼的手抖了一下;厨房里的姨妈也是一愣,菜刀差点切到手。她们家的门铃实在太久没响了,里面的电池没有坏,已经是个奇迹。    
        阿娅迅速摇着轮椅进了客厅,姨妈也在客厅,她俩你看我我看你。    
        门铃还在响,叮咚——叮咚——好像一声声呼唤,又像欢快的呐喊,门后面是一个谜,只等她俩去打开。    
        “我……我去开门。”苏德姨妈使劲在围裙上擦擦手,走到门前,又看了阿娅一眼,冲猫眼里一看,边问,是谁啊——    
        “我是阿娅的朋友,阿娅在家吗?”门外的声音。    
        “吱——呀——”门开了。    
        一个人,站在门口。    
        “砰!”门又关上了。    
        九    
        颜色随全家出去玩了好几天,回来之后,便听说前天小区里发生了入室抢劫杀人案,案发现场,所有财物被扫荡一空,死者是一位老人,和一位残疾少女,据说就住在他家的对面。颜色站在阳台上,向对面看去,除了一个空荡荡的鸽子笼什么也没看到。他叹了口气,觉得她们很可怜。    
        这时候,蓝天上忽然飞来一群鸽子。它们发出咕咕的鸣声,振动欢快的翅膀,在他的头顶,绕着他飞翔。灰色的、褐色的、白色的,像飞舞的信使。它们飞得好近,近到可以感觉被翅膀振动的空气,近到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捉住它们、它们似乎一点也不怕,好像对他还有一点喜欢。    
        有一只白色的,似乎终于鼓足勇气,停在他肩膀上。    
        好像,认识他一样。    
   


天色尚明第7节 在一起

    他从残碎的镜子里抬起头来,看到自己一张淡漠的脸。   
      这个游戏他玩了很久。始终独自一人。没有对手。他害怕就这样死去。   
         
      一堆僵硬的没有任何知觉的髓骨。他无数次用自己的双手,木棒,或者其他重物,以毁灭性的姿态去敲击。   
      死了。永远的死了。他想。他再也没有机会重新站起来了。   
      三年前,一辆卡车从他腿上扎过。精骨粉碎。他痛的喊不出声来。看着司机在暮色中从窗口探出头来张望了他一眼。他永远都忘不了那一眼。侥幸,可怜,内疚,无奈。   
      他醒过来发现自己的下身没有了知觉。医生告诉他做好心理准备,也许这辈子都无法再站起来。   
      他的妻子用一只颤抖无助的手紧紧握着他。她想抓住些什么。但无能为力。   
         
      每天他都坐在轮椅上。   
      看着这个广场上的男男女女走来走去。广场上开满了艳丽的花朵。没有枯萎。高大挺拔的梧桐树。还有他日渐苍老的扭曲的肌肤。   
      一个人。   
      有时候他会从衣袋里拿出一块破碎的镜子。照自己的脸庞。他看到一张淡漠的脸。深层的肌肤里充满伤悲,痛苦,还有绝望。   
      他不说话。阳光很好。照在身上暖洋洋的。这是他现在惟一能够享受到的。   
      周围是情人们打情骂俏,欢声笑语。   
      爱情,对他来说。遥不可及。   
         
      一年前妻子离开了他。   
      走的时候只留下一块破碎的镜子。放在他的口袋里。在他睡着的时候。   
      镜子的后面是妻子灿烂的笑容。他想妻子真是用心良苦。假仁假义。   
      他没有怪她。每个人都需要保护。特别是女人。   
      他想告诉她你做的对。你不用内疚。就如同那个司机对他的残暴的行为一样。所有的疼痛都由他一个人来承担。   
      他常常在午夜里撕裂般的尖叫。或许是在睡梦里。   
         
      那个女孩。漆黑浓郁的长长的头发。眼睛像他的妻子。每天都从广场上经过。他看着她。   
      女孩有时候也转过头来透过树枝叶间隙看到一张淡漠的脸。他对着她微微笑。她没有察觉到什么。   
      是呀。他想。他只是一个残废的人。他不敢有这种奢望。   
      他很喜欢她。   
      日子久了。他不敢太注意她。他怕她过来和他说话。或许有个美好的幻想对他来说更合适。   
      有时他低着头从破碎的镜子里反照出她的身影来。   
      这个游戏他玩了很久。   
         
      他习惯孤独。他习惯以孤独的姿势坐在轮椅上。没有人过来安慰他。他拒绝同情。   
      他的父母抛弃他。因为他带给他们多余的负累。他快三十岁了。几乎没有什么积蓄。他的父母是很平常的工人。自己养活自己。   
      他想他们没有错。有些人活着就是为了养活一家几口。   
      他有些钱。他想这些钱省吃俭用的话可以熬过好几年。没有人知道未来。   
      有时候他想过死亡。黑夜里。他用刀划过动脉。他看到自己的鲜红的血液溢出。随之而来,剧烈的纠缠般的疼痛。   
      他死过一次。他不想再死一次。   
         
      这样很好。   
      这个游戏只要存在一天,就不会孤独。   
         
      只是有一天。他从镜子里看到那个女孩牵着一个男孩的手,从广场上,从他身边穿过。   
      从他的身体和心脏里穿过。   
      那个男孩,很英俊。有着爽朗的笑容。和女孩的确很颁陪。他们手挽着手,脸上挂起了幸福的笑容。   
      让他想起妻子。   
         
      很多年前。他也是这样挽着妻子的手。那时候妻子说她会爱他一生一世。永不分离。   
      她的确爱他。但只是那一个瞬间。他现在知道所有的事物都是一瞬间的。瞬间即逝。   
      泪水从他眼里掉出来。每一滴里都是仇恨,悲哀。冰凉。没有温暖。   
      他握镜子的手刻出了血液。整个人都在轮椅上颤抖不已。   
         
      他们不会在一起的。他诅咒他们。除此以外,他似乎别无所求。   
      这个世界只有孤独,而没有永远。现实。残酷。没有人可以陪伴一生。   
         
      一天。一天。又一天。   
      他再也没有看到那个女孩。   
      也许女孩选择了其他的路道行走。也许女孩和男孩正忙着办理结婚的琐事。也许女孩发生了某些不确定的意外。   
      总之这个游戏结局了。   
      他有些伤心。有些失望。   
         
      直到又有一天。那大概是三个月,或者更久一些。他再次看到了那个女孩。   
      这次女孩是坐着轮椅来的。女孩的腿上绑着石膏。男孩在后面推着她。眼睛望着远方。远处,一片茫然。   
      他似乎从男孩的眼神中看到了当年妻子的迷茫。是的。这种迷茫太无助,面对现实的残酷太自不量力。注定空洞。   
      女孩的笑容是灿烂的。如同镜子后面妻子的笑容。她会积极生活下去。他猜想。她是个乐观的女孩。   
      他为她而感到欣慰。他笑了。   
   


天色尚明第8节 很多年后

    又过了一段时间。一个月。大概不到。   
      每天女孩都会来这个广场上。坐在轮椅上。   
      这儿适合平静的生活和疗养。阳光很好。微风如沙砾般拂在脸上。暖洋洋的。让人感觉想睡觉。还有牵手的男男女女走来走去。广场上开满了艳丽的花朵。没有枯萎。高大挺拔的梧桐树。一切都一如既往。只是。   
      只是男孩不见了。推轮椅的是一个老婆婆。有着慈祥的面容,岁月的流逝脸上布满了皱纹。老婆婆时不时的和女孩讲话。女孩会发出银铃般的微笑。女孩身上粘着细小的粉色花瓣。她把它们摘下来放在嘴唇上咀嚼。   
      他看着她。不说话。笑。   
         
      终于有一次。他们碰到了一起。   
      女孩看着他那熟悉的笑容。似乎很早之前就彼此认识了。于是,女孩也笑了。   
      在一起。   
         
      他从残碎的镜子里抬起头来,看到自己一张淡漠的脸。   
      还有身后另一个男人。和桌子上一大堆钱。   
      放心。没有人知道。男人说。只是场意外车祸。   
      很好。他说。   
   


天色尚明第9节 夜迷离

    只要一闭上眼睛,我就会想起那个女孩子。   
        虽然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是我记得她嘴角的微笑,像一尾浅蓝色的小鱼。她的气味,她的脚步,她安静的样子,一切的一切,都像一场梦一样,若有若无。我喜欢她,就像喜欢一本书或者一支歌。   
        此刻,我坐在火车上,去一个遥远而未知的地方,在那里,我会找一间果绿的旅馆住下来。选择果绿色,是因为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穿的衣服的颜色。我记得那些日子,我总是看着她出现,然后一点点消失。我久久凝伫着,久久地,想要说些什么,到最后却什么也没说。   
        应该是1998年4月17日吧,我在一本本子上写了一行字:可遇不可求。   
        我开始回忆起,空气里的玫瑰花味道。我漂在这个城市里己经两年了,我没有一个朋友,孤独一如黑鹰的羽毛,孤独成了我生命中的永恒。每到晚上,我就用工作来舔拭自己的伤口。我害怕一个人的房间里,灰尘与烟草混合的气味。从公司出来的时候,己是午夜时分。我记得那一天的天色很黑,我手上落满了点点的星光。我隐隐地觉得,这是一个不寻常的晚上,我仿佛听到一阵清脆的高跟鞋的声音,我只对自己说了两个字,也许。    
        午夜的大巴车空空荡荡,像一张擦去了字迹的牛皮纸。我喜欢车厢墨绿的色彩,有一种说不出的宁静。我在角落坐下来,我一直以为,最小的声音最能感动心灵。车窗外面,都市依旧灯红酒绿,欲望和放纵的声音在嘴唇与嘴唇之间吐纳。妖艳的女子,目光里透着幽绿的光芒,夜晚是她们的鸦片天堂。我以为孤独不会再出现的,可是当车开动时,孤独如同一支被遗忘的老歌,从心底缓缓升起。我轻轻地闭上眼睛,跟随着车厢的摇晃……”午夜的城市很慌张,像犯错之后的男人一样”…… 我轻轻地闭上了眼睛,我觉得,我就像生活在下水道里,城市是别人的城市,陌生是我的陌生。我对自己说,我一个人来,也会一个人离开,这中间除了孤独还是孤独。   
        我是被一阵熏衣草的芳香唤醒的,那个穿黑色风衣的女子和,我一样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她的眼角散发出晶莹的微光,如蛇一般忧剧烈而蛊惑人心。车开始拐弯了,拐得很突然,那的身体被甩了出来,正好落在了我怀里。我闻到了她身体的芳香,这是我闻过的最安静的芳香,如一缕浅绿色的丝绸般明亮。我是下意识地握住她的手的,她的手冰凉,如一枚沉睡的玉镯,纤美而温婉。   
        我放开她的手说:”没事吧。”   
        她笑了笑说:”没事。”   
        她笑的时候,像一阵乍起的风,妩媚的让我无言以对。   
        接下来,我们就再也没有说话。    
        车厢里依然很空。   
        在分路口那一站,她下了车。她纤美的背影,在路灯下,缓缓消失。我的心里若有所失。   
        我记得,她走路声音动听。    
        第二夜,我等待她的出现。我在站台上打了个电话,给以前的老同学,我说,也许。他说,也许什么。我笑了笑,说,仅仅是也许。我看了看手表,挂了电话,然后上车。车厢里依然很空,午夜的大巴车,总是这样,像一个人流浪者的内心。我依然坐在角落里,心里多了一份期待与焦灼。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仿佛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在如唤我。一夜情,听起来很不错,其实也并不好玩。一个放纵的夜晚,也许会有一生的伤痕。所有的快乐都要付出代价。    
        一支烟抽完了,她还没有出现。   
        夜。天使般的夜。纯洁的夜。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孤独开始发芽。我又点了一支烟。我把烟当成了背景音乐,仍然记起昨天,她长发打我脸上的那种芳香与迷离。一个女孩子的气息,多么微妙的体验,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和我靠得那么近。她就在我的怀里,她的身体柔软如水草,我只要轻轻的抱住她,我相信她不会反抗。因为,我知道她和我一样孤独。如果你问我为什么知道,我会说,那仅仅是一种直觉。   
        车拐了弯。停了。没有人上车。   
        车正要启动。有一个人奔跑。车又停住了。那个人上车。我看不清她的脸。光线很暗。再说,我真的也记不清那个女子的面容了,我只能说,妩媚,灿烂,勾魂,不知所措。当她坐定以后。空气里开始弥漫起熟悉的气息。我更加焦虑不安了。我的嘴唇突然就干裂起来,我舔了舔嘴唇。    
        我又开始抽烟,点点的猩红映着我的脸,一张孤独的脸。她在自己的包里摸了一阵,发出金属的声音,钥匙,手机,化妆盒,我听见她的手指,从上面轻轻拂过,仿佛穿过我的头发,这让我感到一阵颤栗。良久,取出一盒烟来。打开的姿势极其优美,但打开,却发现是个空盒子。我能感觉到她此刻的沮丧。她纤长的手指,此刻是如此地空洞与迷惘。   
        我将烟递了过去。   
        她说:”不用了。   
        ”她说不用了的时候,手己经伸过来了。   
        我笑,她也笑。   
        然后说:”谢谢。”   
        我说:”没关系。”   
        她开始点烟。火光照亮了她清脆的脸。妩媚得让我心慌。她抽烟的动作很唯美,让我忍不住幻想。    
        我突然对一个问题感起兴趣来,她为什么从夜总会里出来。她是干什么的?这个问题折磨着我,直到好消失在我的视线。    
        一个人如果有了期待,时间就会过得特别地快。我说不清她的身体到底有什么东西吸引着我,我只是躁动不安,也许我能说出来,我就会平静了许多。黑夜如同肉体的气息一样弥漫开来,欲望是黑夜里旋转的木马。身体是夜晚的中心。蓝黑的夜,无限深邃,一如无法预知的未来。    
        我泡了杯咖啡,坐在窗前,等待时间的到来,这夜的花园,这情欲的花园,让我感到茫然。那是一种被掏空之后的感觉,我感到自己一无所有,只是像一颗尘埃一样漂落到这个城市。我虽然这样想,但还是准时上了大巴车。静静的大巴车,驶过那些被情欲折磨的眼睛。    
        如期待中的一段旋律,她从夜总会里出来,高跟鞋在车厢里发出清脆的声音。我这才发现车厢里只有我们两个人,而且我们又靠的那么近。我刚想和她打招呼,发现她在疲倦在闭上眼睛。借着微弱的灯光,我发现她脸上弥漫着不经意的苍白,它藏在深深的妩媚后面。这样的场景,如同一个冰凉的梦。她涂了深海蓝的指甲,浅绿色的眼影,只是嘴唇依旧柔软,如同雨后的玫瑰。我注视着她,她安静的样子,真像一滴清滢的雨水,让人忍不住想亲吻……    
        她下车,我停顿了一会儿,也跟着下了车。路灯拉长了她纤美的背影,我踩着她的背影。公寓里一片寂静,起伏的鼾声,甜蜜而温暖,一如我的心情。我是突然之间感到无聊的。我问自己,我要干什么,是上前搂住她,然后占有她?呵,我嘲笑自己。站住了。然后,回头。在我的背影里,是她的背影。    
        从那以后,我就再没有坐过这一趟大巴车。    
        一晃半年过去了,我己经离开了这座城市,回来看一个朋友,从机场出来,时间己经很晚了,我又坐了这一趟大巴车。车厢里依然很少,我依然坐在那个角落。在经过那家夜总会时,我心中又泛起了一个期待。车停了,上来三个人。没有她,车开始启动了,也没有人从后面赶上来,我心中有一中无法言说的空落。    
        她到底是谁?她还在这个城市里吗?她在做什么?她是不是和我有同样的感觉?没有说出的爱是完满的吗?我突然在这无限的苍茫里发现了淡淡的诗意。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以为自己己经老了,坐在咖啡馆的角落里,成为幽暗的光线的一部分,我对自己说,我再也不会爱上别人的女孩了,有一个人在我心中,就足够了。   
   


快乐红颜第1节 一人分饰两角

    卓羽言最近有点烦。   
        她感觉自己的生活像出演一部编剧拙劣的肥皂剧,演技平平的自己则被逼出任女主角,如此还罢了,更要命的是,在这部看不到尽头的无聊剧集中她必须一人分饰两角。   
        同事三三两两的跟她说再见,提醒着她下班的时间到了。   
        她走到总经理的办公室门前,在她举手要敲门的一刹那,肖云中拉开门,两人撞了个满怀。   
       “肖总,还有别的事情吗,我要下班了。”   
       “没事了,你走吧,再见。”平淡得不能再平淡的口气。   
        羽言收拾好桌上的东西,来到电梯口等电梯。   
        电梯真是一个有意思的东西,能将一座摩天大楼夷为脚下平地,在高层建筑办公的人永远不能从楼梯的角度来感受它的高度。而且它还有一个神气之处:短短的几十秒钟时间却能听尽人间悲喜。   
        叮---咚----电梯来了。   
        羽言走进去。   
        “哎,这次韩日世界杯不知道我家那人又会怎么样折腾,上一届是搞得家里一蹋糊涂。”   
        “是呀,你说起世界杯,我倒是想起一件趣事,上一届世界杯,刚好我公公去世,我老公兄弟三人在家守灵,遇上一场精彩的比赛,兄弟三人拍桌子敲椅吵成一团,我婆婆实在看不过眼,走出来对兄弟三人说:你们能不能轻一点儿,你爸刚死。”   
        叮---咚----电梯到了一楼,羽言回头看了一眼说话的人:毫无特色的两个女人。   
        走出写字楼,羽言突然不知道要去哪里,要回哪个家?要如何面对何平?   
        何平。何平。   
        人如其名,何其平常的一个人,在人茫茫人海里,这个何其平常的人跟很多人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对她卓羽言不一样,在她身边他是一个有实实在在身份的人,是她众所周知的男朋友,是她认识三年同居两年的男——朋——友,他们对彼此双方的朋友家人都了解如自己,很长一段时间,她曾将他视为生命之船停泊的最后港口。   
        羽言看着脚下有两块细小的石块,她用右脚将它们各自踢开,以石头的远近来确定自己的即将去的地方。   
        结果,是那块名叫肖云中的石头跑得更远。   
        她扬手叫了一辆TAIX,汽车平稳的驶向如同黑色缎带的内环公路,在城市东郊的一个花园小区停下来。   
        羽言穿过小区的儿童游乐场,几个天真不解世事的漂亮宝贝在那里尽情的嬉戏,不远处是守候他们的年轻妈妈。唉,这每个妈妈身上不知道都有怎样的故事,就像她一样,羽言暗暗的想。   
        掏出钥匙打开门,这是一套装饰颇为精巧地两居室,羽言换上凉拖进了浴室。胡乱的煮了个快食面,羽言打开电视机,一个一个换频道,不是广告就是肥皂剧,无趣之极。   
        蜷缩在沙发的一角,羽言沉闷的点燃一根烟,是烟蒂淡绿淡绿的那种,中文名翻译过来叫“寿百年”。   
        真是的,抽烟还怎么可能长命百岁呢?   
        拿出手机拔了一个电话给何平告诉他自己要加班,太晚不回去在公司宿舍住。何平一如往常叮嘱她要注意身体,要早点休息。   
        羽言最恨这一点,为什么何平永远不会怀疑她的所做所为!   
        关掉电话,门口发出声响,只有一个可能:肖云中回来了。   
        今天他怎么会来?羽言并没有告诉她自己来了这里。   
       “哎,小言,你怎么来了?”肖云中走进客厅,有些意外的问。   
        “我就不能来?我想你来追寻你的气息不行吗?”再娇媚不过的声音。只要是在办公室之外的地方,羽言对肖云中的语气永远保持这种娇媚,这好像是肖云中激发的属于她的一项特异功能。   
        肖云中微微一笑,走过来给她缠绵的一吻。   
        羽言在这种熟悉的气息之中眩晕:肖云中永远都会给她这种感觉,也只有肖云中能给她这种感觉。   
        这就是为什么她一直在这出肥皂剧中一人分饰两角的原因之一。   
        “你今天怎么来了,太太出国了?”羽言调侃他。   
        “我闻到了你的味道。”又是微微一笑,这是一个成熟且又成功男人的招牌,自信的,微笑的。   
        电视里正在播放一出肥皂剧:成功的男上司爱上了她的女下属,女下属正在和他的妻对峙,背景是情调优雅的咖啡厅。   
        肖云中调换了频道。   
        “晚餐吃什么?”   
        “快食面。”   
        “我还没有吃,陪我出去吃点东西。”   
        “不嘛,人家都换了睡衣了,冰箱里还有吃的。”羽言盯着电视屏幕撒娇。   
        “多大了还撒娇 ,不害羞的丫头。”肖云中一把将她抱起来:“最近又没有好好吃东西,轻了。”   
         羽言乖乖的换好衣服:“你不知道你更老啊,你看你的皱纹,小心哟,要拉皮了。”   
        “你没听说过,男人四十一枝花,我现在还是含苞待放啊!”   
        肖云中的宝马载着他和羽言离开小区,又将他们载回来。   
        这一夜,羽言靠在肖云中的怀里甜甜入睡,她甚至没有想到何平。   
        清晨的阳光洒进房间,羽言洗漱完毕走出门口,肖云中已在楼下等候。   
        汽车驾驶到离公司约三公里处,羽言离开宝马拦了一辆TAXT。   
        “卓羽言,准备一下,十点钟通各部门经理开会。”平淡得不能再平淡的口气,肖云中将一叠文件交给羽言。   
        面对他如此精湛的演技,羽言有些气馁,有时候,有些时候,她真希望同事能看出些什么,或者能传些不好听的绯闻到她耳里。   
        但是人们似乎永远都不能将正经的肖云中总经理和她这个还算规矩的小秘书卓羽言联系起来。   
        唉,这样也好,相安无事。   
        十点钟,会议室,灯光通明。根据羽言的经验,这是一个不太重要的会议,只不过是总结前一段时间存在的问题和寻求解决之道。   
        羽言边敲打电脑记录着会议纪要边胡思乱想。   
        卓羽言,何平,肖云中,一人分饰两角。这些字眼不停的在她脑海里跳来跳去。   
        十二点,会议结束,羽言回到座位上整理着会议记录。   
        桌上的电话铃响起。   
        是何平。   
        “阿言,今天是妈的生日,晚上过她那边吃饭,下班时我来接你。”   
        “噢,不。”羽言本能的反应,她如何能前一天跟另一个男人上床,后一天去拜见公婆。   
        “怎么了,阿言,你有事是不是?你协调一下嘛,今天是妈的生日啊。”   
        想不出更好的理由来拒绝,羽言无可奈何的挂上电话。   
        每一天重复的动作,羽言走进电梯,走出写字楼。何平已经等候在天桥底下,羽言一眼便看见了何平的摩托车。   
        人逢喜事精神爽。何平穿得很整洁,气色也很好,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孝子。   
        “婆家”早已聚集了一大群人,似乎都在等他们了。   
        羽言递上何平准备好的寿礼:“阿姨,生日快乐,寿比南山!”   
        “妈,生日快乐,看看喜欢不喜欢我和阿言的礼物。”何平妇唱夫随。   
        “喜欢,喜欢。”婆婆大人拉住羽言的手笑得合不了嘴。   
        “阿平、阿言过来拿红包了。”公公满脸慈爱。   
        哦,好一幅人间欢乐图景,为什么自己不好好珍惜。羽言痛苦的想。   
        切了蛋糕、吃完饭,回到家里已近十点。何平打开电视机搜索体育节目。   
       “阿言,你先冲凉、休息,我再坐会儿,衣服放在洗衣机里,我来弄。”两年如一日,这个何其平常的人始终保持着一颗疼爱她的心。   
        她卓羽言实在是找不到什么理由来伤害他。   
        这就是为什么她一直在这出肥皂剧中一人分饰两角的原因之二。   
        洗澡时,羽方擦了一遍又一遍的肥皂,一遍又一遍地在心里咒骂自己。   
        羽言突然想结束这种生活,走出来坐在何平的身边。   
        “何平。”羽言鼓起勇气。   
        “嗯。”何平盯牢电视机。   
        “何平,你爱不爱我?”羽言心口不一。   
        “当然。怎么了,阿言,你今天有心事。”何平将目光调转过来。   
        “噢,不。”羽言的掩饰实在糟糕,“如果我有事瞒着你,你,会不会原谅我?”   
        “怎么可能呢?阿言,我相信你,你不想说的事自然有你的理由,你想告诉我时再告诉我就好了。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我信任你,理解你。”   
        哦,何平。羽言在心里低叹,下文却再也说不出口。   
        “早点休息吧,明天还要上班。”羽言转身走向卧室。   
        “阿言,你是不是遇到麻烦了?有心事?”何平的声音追随她进了卧室。   
        “没有,我只是想看看我在你心中到底有多重。”羽言灿然一笑。   
        “傻妹。”何平又将目光调转向电视屏幕。    
        接下来好一段时间,羽言平平静静的工作和生活, 已经好长时间不去东郊那个花园小区了,也有好长时间不跟肖云中对视。   
        下班了要么就约上女友吃饭喝茶逛街,闲闲散散的聊些最近的八卦新闻;要么就回到她和何平的家,做着柴米油盐的平常夫妻。她甚至想这样慢慢了断与肖云中的关系,毕竟那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只适合出现在梦中罢了。   
        她想找个时间把钥匙还给肖云中。   
        九月,一向是公司的旺季,工作忙碌起来。   
        “卓羽言,准备一下,明天出差上海,带上这些资料。”肖云中的吩咐声。   
        羽言订了两张机票,又打电话到上海的分公司告知肖总经理的行程安排。飞机起飞了,载着她和肖云中飞向另一个城市。如果在一个月之前,这将是她期望并且乐意的一次行程。   
        羽言动手系安全带,肖云中伸手过来帮她。   
        空中小姐穿来穿去端茶送水,羽言要了一杯咖啡静静的望着窗外的白云。   
        肖云中?云中?这云中似乎什么也没有。   
        “小言,今天很安静啊?”肖云中微笑的看着她。   
        “哦,有些累了。”羽言的声音娇媚中略带有疲惫。   
        肖云中为她理了理头发不再出声,开始闭目养神。   
        繁华的上海。   
        羽言拖着行李箱跟随肖云中入住酒店,接下来是紧迫的工作安排。忙碌的一周转眼即过,最后一个晚上的时间,是肖云中送给她的礼物。   
        “今天想去哪里?小言”肖云中轻轻揽着她的腰。   
        “东方明珠。”   
        肖云中微笑。于是他们去看那第一千遍的东方明珠。   
        坐在东方明珠的咖啡厅里,整个城市的景致一览无余。   
        “上海,真的很美,很迷人!”羽言低声感叹。   
        “你也很美,很迷人。”肖云中凝视着她姣好的面庞。   
        走出东方明珠,黄甫江畔和风习习,三三两两的行人,甚至还有身着旗袍的女子,女子曼妙的身姿和款款的脚步仿佛在演绎着旧上海滩的故事。   
        羽言靠着江边栅拦,掏出那串钥匙,放在肖云中的手中。   
        肖云中接过钥匙,却让它轻轻坠入江底。   
        “你?”羽言惊诧。   
        肖云中将羽言紧紧揽在怀里,吻她,喃喃而坚定地低语:“你是我的,我不许你离开我,不许,不许。”羽言再次在这熟悉的气息里眩晕,眩晕……   
        回到她所在的城市,羽言的生活继续上演着一人分饰两角的肥皂剧。她分辨不出肖云中与何平之间她到底爱谁?一边是长久实在的幸福,一边了无法抵档的眩晕,一边是说不出口的伤害,一边是摆脱不了的诱惑。羽言在夜里恶狠狠地咒骂自己。   
        圣诞节来临,羽言收到了两份礼物:一份是何平的钻戒,一份是肖云中的金卡。   
        “阿言,我们结婚吧。”何平诚挚而平实的声音。“爸、妈也崔问我们怎么还不结婚。”   
        “何平,再过一些日子,好不好?”羽言的语气有些不稳定的恳求。   
        “为什么?我们还不够了解吗?我会一直像现在这般疼爱你的。”   
        “哦,不是,不是,何平,再过些日子好吗?羽言的恳求越来越重。   
        “阿言,你是不是真的有什么事情隐瞒我?你爱上了别人?”何平的语气有些恐慌。   
        “阿言,你?”   
        “哦,不是,不是,过几天放假,我想回家看看妈妈,跟她商量商量,”羽言赠恨自己的谎言:“结婚的事我们再说,好不好?”   
        “阿言,你要是离开我,我会恨你,永远恨你。”何平的语气受了伤害。   
        “哦,不,不。”羽言再也说不出第二个词语,她轻轻的抱住何平的头,让他靠在自己的胸口。   
         元旦节来临时,公司放假三天,羽言对何平说自己回了老家看妈妈。她躲进了东郊花园小区的那套两居室里。她知道肖云中不会回来,他要利用这个难得的时间陪着妻子和女儿,享尽齐人之福的他不能放弃天伦之乐。   
        羽言要利用这个时间好好想一想,她在这一剧集里扮演角色太久,她已经太累太自责,她要好好想想如何摆脱这种一人分饰两角的生活。   
        在最后一天里,羽言决定:离开。离开何平,离开肖云中,离开这个城市。   
        假期结束后,羽言没有回公司上班,肖云中联系不上她。   
        次日,报上有新闻登出:“东郊大案,红颜命陨”。   
        报道指出东郊某高尚住宅区发生的抢劫命案。死者系一年龄25岁的女子,该女子是本市某某公司职员,声誉良好,容貌秀丽,据警方推测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之中……   
        那套两居室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卓羽言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她和肖云中的关系。   
        两个月之后,报上跟踪报道这起命案有了结果。原来这是一个犯罪团伙,他们在其他地方作案时被捕,同时交待了这起命案。情节极其简单。原来,他们了解到东郊这座花园小区住的大部分都是大款的小蜜、二奶或私生子。觉得比较容易得手,观察了几天之后发现羽言进进出出始终只有独自一人,便决定从她下手。原来只想入室偷窃,后来却被羽言发现,面对羽言惊恐地指责,他们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羽言杀害,可怜一个如花似玉的弱女子,如何能抵挡得了强匪的袭击,终于是“揉碎桃花红满地,玉山倾倒再难扶。”   
        羽言就这样离开了何平,离开了肖云中。甚至来不及给任何人留下只字片言,也来不及告诉任何人她的最终决定。她终于用付出生命的方式结束了这出一人分饰两角的肥皂剧。   
        何平对于羽言的突然离去不知所措,对于羽言离去的方式更是深感痛苦,甚至他从来不知道羽言还有另一种生活方式,没有人能给他任何一种合理的解释,而他自己则想到头痛也找不到原因。只是,他始终不愿意触及羽言曾经背叛过他的可能性。于是每天下班之后来到羽言生前工作写字楼对面那座天桥上,凝望那座高不可攀的大楼便成了他惟一怀念她的方式。而此时,肖云中也静静的站在落地大窗前看着楼下的车来车往,回想羽言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和她特有的娇媚的声音。   
        “我想你,来追寻你的气息不行吗?”羽言如是说。   
        羽言的座位上始终空空如也。   
        叮---咚-----电梯来了。   
       “真可惜,羽言那么可爱的女孩子,生命脆弱得叫人伤感。”一个年轻的女性声音。   
       “是啊,公司这几天张罗着给肖总招聘秘书呢,听说来的那个女孩子有点像羽言的样子啊,你说会不会……”另一个年轻的声音。   
        肖云中跟在她们身后走出电梯,没有让他公司的员工看见他。   
        在写字楼前的天桥上,肖云中与何平擦肩而过,只是,他们谁也不认识对方。


快乐红颜第2节 淡红的疤

    我的院门前有棵桃树,花光我所有的积蓄,才买下这间会漏雨的平房,太阳当空时,阳光会透过屋顶的瓦照在我的床上,在雪白的床单上开出一朵朵金灿灿的花,有时也会照在我背上的伤痕上,一道道淡红色的疤,床前的那块光滑的镜子能让我清楚的看到,看到疤时,嘴里总会有股带咸味的血腥感觉。对这种味道有一丝的快感,痛,那是曾经的伤,过了,不再痛过,都说很多的事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慢慢的淡化,但身上的那些疤痕却只是由深红转为淡红后就不再变化,交叉、错位,和雪白的背相映成辉,我的灵感总是用这些淡红色而起,源源不断,思毫不枯竭,在梦中时,总有一双手抚过我背上的伤痕,有点暖和,有点刺痛,不时的让我想起鲜红色的血,梦中的人还有张似有似无的笑容,笑得让人讨厌,却忘不掉。   
        我很清楚的知道在我梦中,纠缠我不放的人是谁,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他踏着大步向我走来,他那长到背部的长发随着他的步子在风中洒开,像一张网,他有双棕黑色的眼睛,不明亮,却像在隐藏什么,他的五官很俊美,过薄的嘴唇混合着挺直的鼻梁,有点阴郁的美,从没想过会见到这样美丽的网友,说我和他是网友确实不错,我们只用信箱联系,他第一次给我的信是这样:“鱼,我想我认识你,也许你就住在我的隔壁,也许你的长发曾在我的鼻间飞过,我能在人群中嗅出你的味道,不是香水味,是你的体香”,他的文字在所有的信中是我最爱看的,有股玫瑰混合香草的味道,还有淡淡的潮湿味道,在看到他之前,我爱上了他的文字。   
        他站在我的面前,阳光从他的背后照过来,映得我睁不开眼,“我叫昊”,在我半眯着眼睛看他时,他淡淡的说,“我叫什么?”我反问他,“你是鱼”,他答得很肯定,“我认识你吗?”他有股我不喜欢的傲气,第一眼我就看出来了。“曾经我在天上飞时,看见过你,在亚马逊河流域,金黄色的身躯,优雅的摆尾。”他说得很自然,很真实“为什么我记不起来了呢?”“在轮回时你选择了遗忘,你说,只有遗忘才能重生;我却选择了记忆,只有记忆我才能在红尘中找到你的踪影”,他递给我一个盒子,红色的包装纸,黑色的长信,很强的对比感,我喜欢这样的色彩,我接过那个盒子,撕掉包装纸,发出“嘶……嘶……”的声音,突然之间明白了晴雯撕扇的快乐,我把纸撕得细小,红色的纸小块小块的散落在地上,像滴落的鲜血,艳丽、残情、纷飞,他看着我的动作,嘴角有抹似有似无的笑,棕黑色的眼睛里有着闪光,盒子里有枚珍珠戒指,不是洁白,晶莹的白色,而是流光,闪耀的黑色,戒指在阳光下也只有表面闪着光,深处是执着的黑,我很喜欢这戒指,戴在左手第三根手指上,很和谐。   
        在写这段文字时,压在纸上的左手因为那个戒指而显得很漂亮,从来没有去在意过戴在无名指上的意义,我想他也没有注意这个,后来会想起,见他第一面就注定我和他有些纠缠不清的情感,他的片段总是断断续续的,伴随而来的还有背部的疼痛,他总是叫我把我和他的故事用文字记录下来,说这话时他俊美的脸上有点阴暗的笑,那个时候我总是不懂,也许他早就知道结果。   
        他的思想对我是一个挑战,我总是想方设法的想知道他的思维状态,我学过心理学、分析学,看过弗洛依德,对他还是不了解,不是直线、曲线、射线,也不是弧线,没有起点,更谈不上终点,有时感觉是凭空掉下来的,就像他这个人一样。   
        见他时,我以为他该是做模特或者艺术之类的工作,没想到他是个秘书,在一家大型的私营企业做总经理秘书,这又是个怪异的感觉,好像他总在抢女人的饭碗,在他俊美的光照下我更为的平凡、清淡,本来就不挺的鼻梁彻底的塌踏了,他打击了我的自信,我决不放过他。   
        就在那天晚上,我去了他那间一百多平米的房间,房间很干净,跟他的人一样,很漂亮,摆放着他从各地带回来的纪念品,带有民族特色的面具,优美的花瓶,挂在墙上的蜡染,还有一张仕女图,房间色彩有很强的对比度,但看了却不讨厌,我们在JAZZ中喝了两瓶红酒,他的酒量很好,红色的液体倒入喉咙后,脸上显得洁白、透明,和我脸上的红潮相响应,当我喝得头在旋转时,伸手抚上他俊美的脸孔,他的脸很光滑,肌肤很柔软,柔软得让我嫉妒,我吻他的唇时,他有点凉,但很快的暖起来,回应我,他的吻很香甜,我舍不得放开,我像蛇一样的缠上他的身体,他的长发在我的手中把玩着,棕黑色的眼睛半闭着,双手抚摸着我的身体,手掌罩上我的胸部,我看到他的脸上有丝红晕,可能是酒精的作用,解开他的衬衫,在他的腰间有颗鲜红的闱,像嵌在身上的宝石,我对他说:“我愿做你腰间的这颗红痣,永远的伴随你。”我的舌在那颗痣边轻轻的划着圈,他疯狂的压住我,他的眼里有野兽的味道,嘴里发出一种不属于人类的声音,很原始,很难形容。   
        那张雪白的床上散发着类似罂粟的味道,跟他身体的味道一样,在床边那堆衣物里翻出我的烟,然后点上,他细心的递来一个烟缸,“鱼,你是为我而生的,我们的身体如此的和谐和。”他说话时,脸上还有未褪尽的红晕,我吐出一口气,“是的,我会很快的爱上你的”,手上的戒指闪过一道光芒,他吻着我的手指,呼吸着指间的烟草味,吸着我刚吸过的烟嘴,他的脸溶在阴暗的灯光中,身体一直和我的身体交缠着,入睡前我的最后一个意识是:我喜欢他给我的感觉。   
        现在想起来,我想我会喜欢上他是因为他俊美的外貌,让作为女人的我嫉忌的外貌,有种征服的感觉,满足我膨胀的虚荣心,很奇怪的是,看到他的面容时我却没有想过他会不会是同性恋,我接触过几个同性恋的朋友,有这样相貌的人,见他时却没想过,也许就我的内心来说不希望他是同性恋吧。   
        一周以后我搬进他的房间,带着很少的衣服,一叠白纸和一支写得很顺手的笔,不像去跟他同居,倒像是在渡假,他微笑的给我准备了毛巾、牙刷、杯子、拖鞋、睡衣裳,一件洁白的闪着丝绸光色的睡裙,在他的书房上摆放我的白纸和笔,把他的文件夹放到角落,他没有阻止我,不太喜欢书房那副深蓝色的窗帘,遮住了太多的阳光,于是把它拆下来,丢到柜子里,不一会儿,整个书房已经充满了我的味道,宽大书桌的一边堆着书籍,抬头就能看见外面那片灰蒙的天,偶尔也能看见紫蓝色的夜,那张黑白相间的箱子,刚好能把我全部装下,舒服得不想起来,“昊,我喜欢你的房间”,我对站在门边的他说道,“也是你的房间”,他淡淡的笑了笑说道,他的笑容让我想来冷如冰霜的女子那溶化冰雪的笑容,美得让我不舒服。   
        他那张美丽的脸直到现在都会时常在我的脑海中徘徊,在我提笔决定写他时,他的模样很快的浮上来,只是因为他在我的脑海里占有太多的空间,写出来,让他从我的脑海里模糊一点,没有想过要完全的忘记他,有这样俊美脸孔的毕竟不多,天生我就对美丽的东西很钟爱,最大的遗憾是自己太平凡,让我不能自恋。   
        跟他一起的日子很自由,他很细心,也很体贴,以前我每个月的钱大多花在了吃饭和玩耍上,很少买华丽的服饰,跟他在一起后,他会细心的帮我添置衣物,他很少在口头上说些甜蜜肉麻的话,但他的行为让人觉得得体,从文字上看这样的生活会很幸福,但我觉得并不,在我的想像中,我应该是找个老实而平凡的人,模样不要太帅,性格不能太内向,每天下班回去,屋里静悄悄的,他常常会坐在一边不说话的待上很久,找他说话就像挤牙膏一样,问一句,答一句,跟他吵都吵不起来。   
   


快乐红颜第3节 怕冷又怕热的蛇

     他的静暮让人觉得胆寒,一间空荡荡的房间,一个美得不像男人的男人,一个静悄悄的夜晚。还有悄然无声的脚步,好几次我坐在书桌前写字,他在我身后出现都让我打个冷颤,只有那张床是温暖的,在床上他会抱着我,他的呼吸很暖,这个时候才会有点人气,他会点燃我所有的火,让我在熊熊的烈火中呻吟,然后沉沉的睡去,在梦中只记得燃烧的火而忘了冰冷的房间。   
        也许我早该离开他,在我们相识的第二个月就该走,迷恋只是他那张美丽的脸和他那张温暖的床,他的整个人一直都让我捉摸不透,我很讨厌这样的感觉,很多次都想告诉他,但看到他那美丽的脸时,我又忘了,记得以前常想他该找个爱他的女子,温柔的抚平他心上的不完整,用很多很多的爱去包围他,他却偏偏遇上我,一个对美丽的事物只是迷恋的人。   
        和他在一起的日子过得很快,但憋在心里的话也很难受,在相处后半年的一个晚上,那天是一个要好的朋友过生,早在一周前就说过了,本来邀上他一起的,他临时说公司有事,让我自己去,那天玩得很疯,喝了两瓶红酒,头很晕,于是叫他来接我,他来时正看到华拉着我跳舞,他把我拉出舞池,漂亮的脸上没有表情,我笑嘻嘻的看着他,给他介绍华是以前的同事,华却起哄说他爱我,这样的玩笑我们这群朋友常说,都没当过真,昊却紧闭着嘴没有说话,从未见他发过火,不知道那只是个前兆,我亲热的和每个朋友告别,回到房间,他把我丢到床上,一言不发的离开,我所有的好心情被他粗鲁的动作破坏,“昊”,我叫住他,他走到床边看着我,棕黑色的眼睛里燃着火,“我们分手吧!”说这句话时我很认真,但还是忍不住不去看他那张俊美的脸,“是因为你那同事吗?”“当然不是,因为我们不适合”。他不再说话,一直看着我,他的眼光让我害怕,从未见过他这样的眼神,他一把抓起我,使劲的吻我的唇,很用力,我拼命的推他都没用,我的衣服被他扯开,这时的他是一只野兽,在我身上留下他的齿印,我想叫却叫不出来,声音在喉咙里打转,发出来的却是呻吟声,我的身体背叛了理智,他却在这时把皮带的痕迹留在我雪白的背上,我的请求声听在他的耳里却无动于衷。   
        
        那是个黑色的天空,我丢失了我的自尊、理智、冷静,这一切都看尽他野兽般的眼睛里,我的眼眶流出温热的液体,顺着脸滑落到雪白的床单上,背上的刺痛在心里渐渐的麻木,泪水浇熄了床单暖气,迷迷糊糊中,我感觉他用温水轻轻的擦拭我的背,小心翼翼的,很温柔的手,怕弄疼我,痛已经麻木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有热乎乎的水一滴滴的落在我的背上,我继续闭着眼睛,感觉中,他把我抱在怀里,吻着脸上已经干涸的泪痕,喃喃的说道:“对不起”,也许这时我该睁开眼看看他的眼睛,是红色还是棕黑色,但这一切都不太需要了,我在他的怀里沉沉的睡着了。   
        
        每次想到那个夜晚,背上的疼痛都会再次的在感觉中出现,他确实做到了,我一直都会记得他,放下笔从抽屉里拿出烟,点燃,这篇文字我开过无数次的头,都会中断在那个夜晚时,太复杂的情绪,我只有一支笔怎么也记不完整,烟在房间里散开,拿烟的食指紧挨着戴着珍珠戒指的无名指,距离很近,同时也很远,有时我会想,如果他看到这篇文章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他是在网上读到我的文字的,他说我写得并不好,但那种感觉他熟悉,很喜欢,所以我的文字只出现在网上,喜欢他用感觉在读文字,而不是用眼睛来认字,在这点上我和他很有默契,想他的这段时间我抽了两支烟。   
        第二天清晨,我在刺痛中醒来,外面已经是太阳高照的时间,“你多睡会,我已经给你公司去了电话,请了假”他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谢谢!”我很礼貌的对他说,抬头看他时,他的眼光有着深深的疼痛,“鱼,对不起”他轻声地说道,俯起身来吻我的脸,我躲开,“好了,别说了,我明白”我听见自己淡淡的回答,小心的起身,披上一件宽大的长袍,我冷静,有礼时,说明我已经有了自己的决定,不容改变的决定,“你不去上班吗?”很佩服自己在这个时候还能关心他,“我也请了假”他俊美的脸在这个清晨更惹人怜,我没有吻他,只看了他一眼。   
        我在那个清晨,带着我的衣物,白纸和笔离开了他的房间,他只是看着我,欲言又止,说话不是他的长项,所以他什么都没说,我回到自己的屋里,打扫了房间,忍着背痛躺在床上,我的床很软和,痛渐渐的消失。   
        我应该是个自私的人,常计算的是他对我怎么样,却忘了我对他怎么样,后来发生那件事后,我才后悔我该多听他说话,让他说话,这对我并不太难,我却忽略了,他俊美的脸上会浮现一种孩子般的委屈,遇见我对他已经很委屈了,再加上我常常生活在自己的世界和我的朋友一起聊天,在书桌前写我的故事,我迷恋他美丽的脸,没有注意过他脆弱心,这些是在离开他后才知道的,明白我的所作所为对他造成的伤害。   
        背上的伤痛让我记起那个使我丢掉了自尊的夜晚,心里有种想报复的感觉,离开他以后没有给他再去过电话,只是有种感觉他会来找我,每天我照常上班、下班,夜晚会在桌上写一些伤痛,颓废的文字,直到那天我在公司楼下看到他,平时我都从正门出来,那天有事要到车库,从车库的门出来,看到他挺直的身影站在暗处,眼睛一直望着门那边,对周围的事物浑然不觉,我从他的左后边离开,没有招呼他。   
        每个夜晚我多了一件事,到各个酒吧去喝酒,找人聊天,穿着他买的美丽衣服,穿梭在酒桌间,笑的声音很放肆,夜晚的气氛很暖味,我用冰冷的唇吻了很多男人,只是吻,想从他们的身体里吸出温暖的气息,像妖精常做的那样,其中有个人的唇很像昊,会回应我很温暖的气息,我不太记得他的名字和长相,好像是健,或者是刚,再或者是安......太多了,记不清楚。   
        十二点前我迈着摇摇摆摆的步子回来,从不要任何人送,也从不跟人去宾馆,借着昏暗的灯光从皮包里拿出钥匙,今天玩得太疯了,弄乱了头发,撕破了衬衫,这件衣服花了昊八百元,楼上有脚步,很近。在我面前站定,这气息我很熟悉,是昊,打开门,他跟着我进屋,我清楚的看到他,头发有点零乱,伸手帮他理了理,脸上的表情很奇怪,梦幻般的感觉,棕黑色的眼睛泛着迷茫的光,我迳直走向浴室,水花洒在我的脸上,滑过我微红的唇,流过我的身体和背上的疤痕,他推开浴室的门,“你要干什么?”我冷淡的问他,他依旧一言不发,走过来抱着我,头埋在我的胸前,水淋湿了他的衣物、头发,他用手使劲地擦着我的锁骨处,像那里有什么脏东西似的,我低头,看到那里有个红红的齿印,是先那说要带我去宾馆男人留下的,心里有丝报复的快感,他吻我的唇,吻得很用劲,我感觉要死在他的怀里了,用力的推他,他把我抱得更紧,用力咬破他的嘴唇,他松开我,血在我的嘴里,有点腥,有点咸,我喜欢这个味道。   
        他的嘴角有丝的笑容,他抱我到卧室,他的吻是没有人可以代替的,我一直都知道,在他面前我的身体会很快的背叛我的理智,他的表情很奇怪,一直念着“你属于我,你属于我”他的身体还是让我迷恋,我在无尽的星空中飞翔,自由的滋味,他为我点烟时,眼睛一直的盯着我,有一丝的血红出现在他棕黑色的眼睛里,他轻抚着我背后的疤痕,“要一个人永远的记得自己,除了杀了他以外,就是在她身上留下一辈子的疤” 我模糊的听完这句话后,疲惫的睡了,但我记得他当时的眼神很模糊,好像没有了灵魂,这晚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昊的脸是扭曲的,他用手掐着我的脖子,要杀我,他的眼睛很红,我拼命的挣扎,我在挣扎中醒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才发现他不在身边,床上也没有他的温度,想像他也许走了,翻过身又坠入梦中,这个梦很模糊,记不起来。   
   


快乐红颜第4节 俊美

     清晨从梦中醒来,他的气息已经从房间里消失了,打开洗手间,鲜红的血染红了整个地面,血是从他的手腕里流出来的,他的眼睛睁着,是棕黑色的望着门口,望着我,我呆住了,忘了失叫,忘了害怕,他的脸还是那样的俊美,嘴角好像还有一丝的微笑,温热的水滴浸在鲜红的血里,我在哭,为那张俊美的脸,为我迷恋的身体而哭泣。   
        打了电话,验尸定说他是自杀,他们抬走他,他的眼睛一直的睁着,白布盖住他的全身,背后的疤突然之间很痛,痛得我直不起身,洗手间里有股血腥的味道一直不散,大片大片的鲜血一直出现在我的眼里,痛一直伴随我。   
        在他的火葬现场我见到了他的母亲,只听他提过一次的人,她和他很像,应该说他完全继承了他美丽的客观,惟一不同的是嘴唇,他的嘴唇很薄而她的嘴唇圆润、饱满,她失去儿子并不很悲伤,神情间却有着解脱,她没有流泪,目不转睛的望着他冰凉的身体,他已经闭上眼睛,神情很安祥,他的身体随传送带向火里滑去,出现在我脑海里的是他棕黑色的眼睛,俊美的脸,背上的刺痛没有停止过,我开始想念他的身体。   
        再次的走进他的房间,房间里一切依旧,我走之前放在桌上那本《小王子》还是放在那里没动过,我想找一些温暖的回忆带走,床边的柜子没锁,打开,看见里面有个墨绿色的本子,以前没有看见过,翻开本子,第一页有这样的一行字,如果你是不小心打开这本子,请你合上本子,如果我已经离开了,请把本子烧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连这么重要的本子都忘带走了,想了三秒钟,我决定打开来看,本子里的笔迹很粗鲁,跟他的人完全不同,写字很用力,有的地方还划破了纸,文字里的内容我越看越凉,仿佛又看到了他那颗千穿百洞的心,后悔自己了解他太少,本子里的内容太多,多数是他的独白,我在这里只能用我的笔描个大概,我想他是不高兴的:“我是一个崎型儿,这完全归纠于我表兄妹结婚的父母,他恨我,心里医生说我心里不健全,需要治疗,精神也有轻微的变异,为什么他们做过的错事却要我来承担,自我懂事起我就有个计划,要杀了他们,他们的罪应该下十八层地狱,十八岁时,我在他(我已经不叫他父亲了)的饭下了毒药,这一切被母亲看在眼里,她自己端起了那碗饭,她为了他宁愿自己死,我摔了那碗饭,离开了那个家,我永远也不要回去”,他的字有着野兽的血性,看过一次后再也没翻过,我把那个本子烧了,浇上了汽油,烧得很彻底,烧过的灰在风中飞散,知道这个秘密的只有我,现在多了你们。   
        很多个夜晚,我都梦见有用人轻轻的抚摸我背上的疤痕,气息很熟悉,我知道是他,他在梦中会笑得很艳,会重复地说:“要一个人永远的记得自己,除了杀了他以外就是在她身上留下一辈子的疤”,所以我背上的疤永远也不会淡去。   
        也不知为什么,早上还好好天气,到了傍晚却下起雨来,雨顺着屋檐落在门前,发出好听的声音,像一曲交响乐,门口的那株桃树发出了新芽,花已经开过了,扑面的风味道很清闲,淡淡的香,远处是绿绿的田地,自然的色彩,美得不造做,在这样平静的环境里,我才能写他,写我的感受,写背上的疤,血是红的,字是蓝的,天是灰的,雨是透明的,疤是淡红的,他是美丽的。   
   


快乐红颜第5节 兰与子夜

     我游走在这深夜的街道,路边行人很少,只有呼啸而过的车辆。这几天来,我都会在帝都大厦下徘徊很久。在这个深秋的夜,我穿着深红的无袖长裙却不觉得冷,我喜欢的就是这条长裙,当初花了我不少银子才买下的,这裙子配上银白的项链和银镯子让我看上去特别的美丽。白战就曾说我像玫瑰花精灵,这是最好的甜言蜜语。白战是我从小到大的朋友,也可以算男朋友。我站在帝都大厦的门口,抬头望大厦,像直冲云霄的牌坊。   
        面对面走来一对情侣,他们穿着厚厚的毛衣,颜色、花样都差不多,一看就是情侣装。他们也走过这大厦,还指指点点“上周这里摔死了一个女孩,那女孩是从35层跳下来的,路边有很多人都看见了,听说那女孩穿着、红色的长裙,摔下来后裙子和血混成一片,特别的诡异,而且那女孩嘴角还有笑容。   
        我一直都觉得黑夜是最美的,有忧郁,有华丽,有优雅,有哀怨。在每个黑夜来临时,我都把自己溶入那里面。在黑夜中盛开的花朵是我的最爱。只有黑夜才会更加地怜惜花的娇艳,它让花朵孤傲、绝世。看看天空已经泛白了,不知不觉我走了一晚了,该回去了。   
        我的家是西郊的一个小平屋,这是母亲留给我的。从小我就和母亲相依为命。在我的记忆中,母亲是个娇弱、苍白的女性。她爱黑色,她的衣服、长裙全是黑色,她从不在院子里晒太阳,只是在阴凉的地方摆上椅子,一张大得可以装下我和她两个人的椅子,然后静静地看着天空,看着阳光,眼神冷然。我最喜欢腻在母亲的旁边,陪她静静地看天,不说话也不撒娇。在这个世上,我最爱的人就是母亲了。但我知道,她爱的人却是她自己。她对我一直是淡淡的,静漠的,在动情的时候只会摸摸我的头,摸摸我的脸。从来我就没有见过父亲,母亲也没有主动地提过。只有一次,我问她“为什么父亲从来不来看我?”她很意外我问了这个问题,但她很快恢复了她的冷漠“他,只是提供精子的男人,不是你的父亲。”然后就再也不说了,但每个月总有大笔的钱寄来,母亲在我能写名字的时候就叫我去签收。我用一支不太好写的笔签上我的名字“子夜”。母亲只给了我名没有给我姓,她自己也一样,我看过她的本子,上面只有一个字“兰”却没有姓。我问母亲,母亲说忘了,后来我给自己取了个姓“黑”。   
        我推开门,门没锁。母亲和我都从未锁过门。屋里还是依旧,和母亲在世时是一样的。客厅的正中铺了张地毯,是白色夹蓝色的花纹。有两张单独的沙发,上面铺着雪白的羊毛靠垫。右边那张是母亲的,那里可以看见外面的天空,母亲都坐在那里。靠左面的那张是我的,这也可以让我伸手就拿到书架手上的书。屋里没有一张照片,母亲从来不去照相,也不给我照,久而久之,我也不喜欢照相了。架子上有一个黑色花纹的花瓶,是我买来的,母亲和我都喜欢,但从来没有用它来插过花。屋里没有第三张椅子,因为家里从来就没有人来过。家里也没有电话,音响算是屋里最大的家电,母亲爱放一些柔柔的,轻轻的曲子,我却爱的摇滚,这点是我和母亲最大的不同。   
        我照旧坐在我的沙发上,从沙发里掏出香烟点上,想着在帝都大厦听来的新闻,能从35层楼跳下来,一定是种享受,也许有一天我死的时候,我会选择那样的死法。风呼呼的在耳边穿过,自由而脱俗。外面应该是个有阳光的日子吧?厚厚的窗帘透出一片光亮,窗帘是记忆中就存在的,深蓝色的,很厚,在白天可以遮挡阳光,母亲和我都只在黑夜来临时才会拉开窗帘。我和母亲有绝对的相同又有绝对的不同,母亲的一生都是冷漠、淡然的,不求什么,也不争什么,她的世界只有她一人。她的长相并不绝美,却有着绝世的孤傲和万般的风情。我却不同,我和母亲在长相上相同的就只有这双漆黑的眼睛。母亲一直都说我长得太美,不是好兆头。我知道她妒忌我。母亲爱兰花,用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眼光去看花,对花总是小心翼翼;我却喜欢用手一瓣一瓣的扯下花瓣,然后把它们捏碎,随意地洒在花丛中。   
        母亲在生命的最后时间都是那样淡然、冷静,我想这世上没有任何的人和事能动摇她的冷静。我守在她的床前,静静地看着她苍白的脸、漆黑的眼瞳、冷漠的眼光。“这辈子什么是你想要的?“我问出我心中憋了很久的问题。“没有任何东西是我想要的,也许我生下来那刻就开始等待现在这个时候”“那我呢?我算什么?纵欲下的产物吗?”“母亲望着我,眼睛里有丝温情“你是老天爷送给我的礼物,弥补我一生的不幸,你身上有我的血骨,我一直不希望你像我,但你跟我却有致命的相似,我很高兴。”“你爱他吗?提供精子的那个男人?”“不,我不爱他,他找到我是他的不幸,我同情他。”“你一生爱过谁吗?”“没有,我没有足够的热情去爱任何人。”母亲的声音越来越弱,脸色越来越苍白。“我跟你不同,我爱你,你是我最爱的人,知道吗?”我大声地说到,眼睛里有水要往外涌。母亲已经说不出话了,她点点头,脸上出现一种笑容--安静、平和。我第一次看到她的这种笑容,也是最后一次。在这个时候母亲闭上了眼睛,这一刻的她有天使般的笑容,我含笑地看着她离开,眼眶中的那滴水也顺着脸颊滑落下来,滴在母亲的脸上。   
        我照着汇款单上的地址给一个叫“姚杰“的人去了信,信上只有一行字“你不用再寄钱了,兰死了。“   
     三天后,我正在整理母亲的首饰盒,没想到那里面除了很多的珠宝以外还有一张存折。存折上的数目足够我过完这辈子。这时门被推开,门口站着一个高大的中年男子,他有张英俊的脸孔,眼角的皱纹透露了他的年龄,黑色的名牌西服说明他的成功。他的身上散发着沉稳和阳光的气息,但他的眼睛透出一种深深的遗憾和悲伤,脸上的胡茬说明他的匆忙。“她死了?真的死了吗?“他急切地说道。“是的,三天前。“   
        他后来也来看过我几次,每次都会重复说要我去跟他住。他真的不死心。这间屋进来的男性成员就只有他一人。白战每次都是站在院子里等我,我从未邀请他进来。白战他以前就住在旁边的那间院子,和他妈妈一起住,那时他才十几岁,总站在院子门口偷偷的看着我和母亲。母亲对他的评价只说过一次“他是个好孩子。”我没有明白母亲的意思,母亲也没有提过。小时侯他是个腼腆内向的人,只会偷偷地把花放在门口,从不敢递给我。后来他奶奶死了,他忽然跑到我面前对我说“子夜,我要去跟父亲一起住了,但我会回来看你”那天他好像成熟了很多,眼神坚定而执着。我轻轻地点头,他递给我一个盒子,这是第一次当面送我东西,我问他里面是什么“这是奶奶留给我的,我送给你。”我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只银镯子,刻着精细的花纹。他把镯子戴进我的手腕“一定等我,我要娶你。“他在那个夜晚走了,来接他的人有个啤酒肚,脸上红光满面,头上秃了一半,他叫他爸爸。他们长得一点也不像。那天回去我一直在想“父亲的长相都是这个样子吗?”但我没问母亲。   
   


快乐红颜第6节 手腕上的那只镯子

    他走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音讯,要不是手腕上的那只镯子,我会以为他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单单的一只镯子在手腕上显得寂静、孤独,我从母亲的首饰盒里又翻了只银镯子戴在手上,两只镯子撞在一起时会发出清脆的响声,像在欢笑,像在唱歌。   
        一个仲夏的夜晚,月亮又圆又亮。我在院子里等待昙花的盛开。这时门被推开,月光照在来人的身上,是白战。我静静地看着他,他成熟了很多,眼神还是一样的坚定,脸上的笑容还是那样的熟悉。他把我拉进他的怀里。靠近他的胸膛,听着他的心跳,觉得很安定,很暖。他一直这样地抱着我,透过他的臂弯,我看见昙花已经绽开了。月光照在花朵洁白的花瓣上,闪闪发亮,一种圣洁的美丽。我正要伸手去摘花,他拉住我,我执着地摘下那朵花,它在我的手中还是一样地盛开,月光在花瓣间流动,想起一句话”……包一片月光回去,压在书页里,扁扁的,像夹住的相思“我轻轻地念出这句话,把花瓣扯下,一瓣递给他。他接过花瓣的同时也吻了我。轻轻的,柔柔的,暖暖的。这个夜晚我和他一起躺在他的床上,床头放着那朵昙花。他抚过我的身体时,微微地颤抖,他一直叫着我的名字,他说这样他才会觉得真实,觉得不是在梦中,整个夜晚月光都在花瓣间闪动,特别地晶亮。清晨,他吻醒我“子夜,跟我一起走好吗?”我摇摇头,没有说话,他并不失望,再次吻了吻我的唇,离开,带走了那朵凋谢的昙花。   
        不知不觉我已经傻傻地坐了整个白天,喝了两杯水,没吃任何东西,但不觉得饿。黑夜笼罩了整个大地,我拉开窗帘,我沙发的位置能看见院子里那株昙花,花已经开过了,叶片灰扑扑的,一点也不好看。这几天我的思绪特别清晰,很久,很久以前的事都会清楚地想起……   
        白战在那个清晨离开后一直没有了踪影,我没有时间去想他为什么不来看我,因为这时母亲病了,我要照顾母亲。直到母亲去世我都没有见到他。母亲离去后的一年时间,我每天过着和平时一样的生活,听音乐、抽烟、看天、想母亲最后的那个笑容。我对着镜子学着那笑容--我的笑容有艳丽、诡异、忧郁、释怀……却学不会母亲的笑容。   
        一个冬天的清晨,我穿着厚厚的长袍在院子里给昙花剪去枯掉的叶子,希望明年能开得更为娇艳。这个城市很少下雪,整个冬日都是雾蒙蒙的,空气中凝聚着太多的水份,潮湿而阴冷。门外传来汽车的喇叭声,接着是关车门的声音、脚步声、推门声,抬头就看见白战站在门边,深灰色的大衣,格子的围巾,手上拎着一个大大的包。脸上的笑容是喜悦,是自信,是激动“子夜,我是来接你的““去哪里?““我们的家“他从包里拎出一件白色的长纱裙来“这是我为你设计的,来看看“他拎起那件长裙,我这才看到,长裙的样子就像一朵盛开的昙花好漂亮““这是你的,去看看我们的家好吗?”   
        我点点头,转身进屋换上衣服。找外套时才发现我根本没有大衣。我在母亲的衣橱里找到一件大衣,简单地收拾了几件衣服,出了门。他看见我身上的大衣,皱了皱眉头“这是母亲的,我没有大衣”我对他解释道。“我听说你母亲去世了?”他小心地问着。   
       “是的。”“别难过,我会照顾你的。”他把我揽进他怀里。经过了两条华丽的街道,车拐进一个小区,停在一幢一楼一底的房子前,房子有红墙、白顶,前面有草地。跟着他走进大门,屋里很温暖,整间房子简单而明亮,看起来价值不低,我用询问的眼光看着他“这里就是我们的家,满意吗?“我点点头“你很有钱?”“'昙'得了全国设计大赛金奖,我因此自己建了工作室,订单很多,今年十月我才买下这房子,'昙'就是我给你设计的那件长裙。”我从他手中拿过长裙,慢慢地脱掉大衣、长裤、T恤,然后换上这件长裙。他的眼神闪着光彩“你好美,你好美“我在镜子中看到一朵正盛开的昙花--艳丽,洁白,镜中的那朵花扬起艳丽的笑容。我转身看白战时,他失魂地盯着我,眼睛里映着一朵盛开的昙花。我向他靠近,他还是一动不动。当我的唇映上他的唇时,我觉得我点燃了一团火,炙热、激烈……我融化在了火里。白战说等到春暖花开时就结婚,一辈子地守着我。   
        住在白战的大房子里,我像只被眷养的鸟。我在院子里晒太阳,我不喜欢太明亮的房间,我买了厚厚的窗帘挂在卧室。在花市上买了一大盆昙花。卖花的人说,这盆昙花会开上百朵的花。我精心地照顾着花,我想白战他真的很忙,有时三、五天都看不见人影,有时匆匆地回来吻吻我又匆匆地离开。他每隔一些日子就会带回一些漂亮的衣服,有长裙、短裙、上衣、大衣……放满了整整的一个衣橱。他说我是他灵感的来源,每件衣服都是那样的娇艳,颜色多数是白色,打开衣橱看得我眼睛都发白了。我最喜欢的除了那条长裙以外,就是一件深红色的无袖长裙,是我自己买的。第一眼看着那红色我就喜欢,红得像血,艳丽而残情,就像扯下花瓣的那个瞬间。   
     这天下午,冬日的阳光懒洋洋地洒在院子里,没有多少的温度,冷漠、淡然,让我想起了母亲。搬了张椅子坐在草地上。这时看见隔壁的那间屋门口停了一辆车,车上下来一个中年男子,笔挺的西装外面罩着一件蓝色的大衣。他后面跟着一个女子,女子不停地说着话,银铃般的笑声在空气中回荡。他们看了我一眼,笑了笑进屋,一会儿男子开着车离开了。晚上白战回来了,问我好吗,我随口说了隔壁搬来的人。“哦,隔壁呀,那是一个做珠宝的老板买的”他没有再说下去,我也没问了。他又带回来几件衣服,还是白色,但感觉却很艳。“你很忙?”“是的,订单很多,忙不过来,还要去工厂看看,怎么了?”“没什么,有点无聊”“你可以出去走走呀,喜欢什么就买什么,钱和卡在抽屉里““我想回去”“我不放心你呀,回去没人照顾你”“我会照顾自己的”“可我想看到你,这样我才安心“他抱住我,把我要说的话都吻了回去,这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太阳的温度越来越高,不知不觉我已经可以穿长裙了,院子里的草地变得嫩绿嫩绿的,昙花也开始发出新的枝叶。我还是一样地呆在屋里,白战回来的时间很短,没有提起结婚。我想得最多的却不是他,而是母亲。母亲的模样,最后的那个笑容在我脑海里很清晰。隔壁的女子叫“兰”--跟母亲一样的名字。我也知道了她是被那老板养着的小老婆,跟母亲差不多。但她却是个开朗、热情的人,会忽然地送我玫瑰花,会故意说些笑话来逗我,说我的本质应该是朵有刺的玫瑰,不是表面那样冷然。我对她的话总是笑笑,她跟母亲完全不一样,但我喜欢她,在那个老板来的时候她会像只欢乐的喜鹊,又唱又跳,还叫我不要出门,说我太美了,怕那人见了移情别恋。对她的疯言疯语我都不在意,跟我说最多话的人反而是她不是白战。有月亮的晚上,白战没回来时,我就会回去,去看看那株昙花,去坐坐属于我的沙发。这里也很静,但那是属于我的静,这里有母亲的气息和我的味道。这夜我依然又回到我的家,月光照在院子里,我坐在沙发上静静地抽烟,看看园子也想想母亲。天空泛白的时候,我回到大房子。门敞开着,他的车停在门外。走进去,看见他坐在沙发里抽烟。看见我就问“你去什么地方了?”“我回去看看”“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你没来”“我现在不是就在吗?我等了你一晚”他的声音很严厉,我并不觉得我该和他解释什么“我知道了”我冷冷地回应他,对着走上楼。他跟着我进了卧室“你怎么把窗帘弄成这样,很难看”“我喜欢这样的颜色”我还是淡淡地回应他,随手拿出一支烟点上“女孩抽烟不好”他好像故意找事,我没有回应他,抽着烟,想着这有些奇怪的事。他拿掉我的烟,我盯着他,他的眼神是愤怒、不满、焦急、忧虑“你能不能热情一点,说话呀“我发现我并没有怨气,我还是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他看了我一会儿,怒气冲冲地下了楼,开着车离开了。这么多年来我只看到他温柔的那面,哪知他还会有怒气冲冲的时候,觉得有点好玩。这应该算我们第一次争吵吧,但我一点生气的感觉也没有。   
   


快乐红颜第7节 对数字我都不太灵光

     他那天开车离开有一个月了,他没有回来,也没打电话说一声。我曾想过给他打电话,但我忘记他的电话号码了,对数字我都不太灵光。这几天昙花已经结了花苞了,有二十几个,同时开放不知多漂亮。我每天去看看花,和兰说说话,她这些日子很忧郁,话也不多。这天的清晨,刚起床正开门去看昙花,听见兰那里传来争吵声,吼叫声,啼哭声,想想人家的闹架多有意思,可以发出这么多种声音,然后也看见那老板离开。我推开门,看见兰在地毯上哭得一塌糊涂,轻轻地走过去,坐在她旁边,兰一下抱住我,大声地哭起来,我不知道怎么劝她,只好任她哭,泪水顺着她的脸打湿了我的衣服,很大的一块,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有这样多的泪水。我只掉过一次泪水,掉在母亲的脸上,母亲在我的印像中从未掉过泪。“子夜,他不要我了,我爱上了他,他却不要我了。”我静静地听她说着“我真的很爱他,刚开始我只爱他的钱,现在我宁愿不要钱只要他,你知道吗?我要和他一辈子在一起,我要他离婚,他却给我钱让我离开。”我无话可说,也不知该说什么,笨拙地拍拍她的肩,递给她一张面巾纸“我好欣赏你的冷静和淡漠,我就是做不到不在乎,不去想他,我该怎么办呢?”“那就离开他。”沉默了一阵,我说出这句话。兰抬起头来迷惘地望着我“是的,离开他,我喜欢你的开朗,你大笑的模样,你应该有自己的一切。”我淡淡地说出这句话,她已经停止了哭泣,带笑的眼睛也恢复了神采“我先回去了,昙花要开了,你来看吗?“我边说边往外走,外面一样的阳光灿烂,阳光照得我睁不开眼睛。看样子昙花要开了,下午看花时看见花苞已经长得很饱满了。这时看见兰,她提着一个不大的包包“子夜,我要走了,我知道我该做什么了,你要好好的,我会打电话给你的。”“我会的。”我点点头,兰在我的眼中越走越远,我一直待在花前,昙花会在午夜开放,在黑暗中绽放它所有的美丽,绚丽而灿烂,没有阳光它一样地会灿烂。母亲对昙花总是淡淡的,她嫌昙花开得太眩丽。昙花--开了,花慢慢地一瓣一瓣舒展,渐渐地盛开。这次我没有去摘花,我一直盯着它,看它凋谢。开的时候是那样的缓慢,凋谢时却急促,一下就收起所有的美丽,所有的光芒。这个时候我把花摘下来,它在我的手中,已经凋了,显得那样的安静、祥和。我把它放在床头,久久地看着它。   
        这是我离开那房子的第八天,我静静地坐在沙发上抽烟。这几天我很平静。门突然被推开,是白战,他来做什么?“子夜,子夜,我知道你在这里,出来见见我呀“他大声地喊着,我这才看见他很憔悴,失去了所有的光彩,声音都嘶哑了。我站起来,走向他,伸出手去摸他打皱的眉头。手穿过了他的身体,我从他的身体穿过。我这才记起那天我走出门后,沿着街道不停地走。经过帝都大厦时,抬头望楼顶,好像看见了母亲的那个最后的笑容。于是我乘电梯上了最顶层,再沿着楼梯上了天台。站在天台上,月光照在我的身上,我感觉自己像朵开繁的昙花,望着下面街道点点的光芒,不知道从这里跳下去会是怎样的情景,一定很美。于是我觉得自己飞了起来,一股安定、祥和的气息包围了我的全身,我开始笑,这个笑容和母亲那个笑容一样。我明白了母亲,明白了她为何这样地笑,一切平静了,归尘了。   
        这时,我看见母亲站在院子里,正在向我招手。“母亲。“我大声地叫着,向她跑去。母亲摸摸我的头”我做得对吗?”我询问母亲,因为我把所有人生活都搅乱了,让姚杰和他夫人离了婚,让白战娶不成姚玲。母亲对我笑了笑,淡淡地说“你做了我没做的。”我跟母亲是完全相同的,她的血,完完全全地流到了我的血管里。   
   


快乐红颜第8节  两天一夜

    toya站在出站口汹涌的人潮中迟疑,终于还是拨通了佑的号码,很快的,一个低沉的男人的声音在toya的耳边响起。    
      那位?    
      是我。我在车站。    
      你就在那里等着!我马上就过去!不要乱走!    
      嗯。    
                         
      toya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城市是一片灰灰的色调。细细的雨丝从天空中飘落下来。    
      一早toya就挤了一辆满载了打工男人们的长途车来到佑的城市。没有任何计划的,只是突然很向来这个曾经属于自己的男人现在生活的城市。寻找,或是彻底忘记。toya也不知道。    
      车厢里被从这个国家不同地方来的打工的男人们的行李占据着。男人们身上发出的重重的霉味混着潮湿的空气弥漫在拥挤的空间里。toya抱着自己的包挤在这群打工的男人们中间。那一刻,toya的心中是平静的。    
                         
      佑很容易得就在拥挤的人群中找到了toya.三年的时间,toya一直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清瘦,苍白。时间留在toya脸上的只有平淡。佑比三年前更加成熟。别的变化她不想去关心。聪明的女人总会明白在适当的时候表现出自己的淡漠。佑眼中的怜爱,toya用空洞的眼睛回应。    
                         
      toya在陌生的城市里很容易失眠。即使身边的男人是曾经熟悉的。    
      佑提议出去走走。你应该体验一下我生活的城市。toya.我想让你了解我现在的生活。    
      佑带toya去了一个名字叫做迷城的bar.迷城的情调很好。是一个让人安心的bar.佑给toya点了瓶加了柠檬片的清色泰国啤酒。这种清淡些的酒才适合你。佑看着toya的眼。    
      bar里的光线昏暗。佑的手机自然的环上了toya的腰。toya的手被佑的手包裹着。toya一直默。只是用放肆的眼神看着迷城里一个又一个沉醉在巨大音乐声里的的男人和女人。吵闹的rock音乐让toya无法用心思考。迷离的灯光下。toya和佑拥抱。接吻。toya明白在这种满是堕落的空气里,身边的男人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一个可以放心依靠的胸膛。因为分不清是不是爱,所以没有任何责任的区别。    
                         
      在迷城里有一个惹眼的男人。toya在想那个美丽的男人或许应该是一个gay.飘逸的头发,完美的身材,漂亮得让人窒息的脸,张狂的舞姿,和一个男人拥抱,偎在toya和佑身后的桌子那里喝酒。    
      过了不久,toya开始听到身后的那桌男人们大声的争吵。然后是桌子被掀翻的声音。一些穿了同样灰色衬衫的男人们叫嚷着涌到toya身后的那桌男人的身旁。toya扭过头去看。那些转着灰色衬衫的男人们抡起了身边的椅子用力的砸向还在争吵着的漂亮男人身边的那个男人的头部。    
      情况开始变得混乱。酒瓶碎了一地,还有斑斑的血迹。男人么开始带了身边的女人离开。toya伸手圈住了佑的腰。微笑。很久没有见到过如此疯狂的场面了。toya开始变得兴奋起来,一口接一口的喝着加了柠檬的清啤酒。    
      佑准备带toya离开的想法在toya淡淡的微笑中迟疑。身边这个曾经属于自己的寂寞的女人是一株散发着诱人魅力的有毒却安静的热带植物。她身上的毒刺会让每一个爱上toya的男人痛得无法解脱。但是,她不属于任何人。所以,她只是曾经属于他。注定,她还是寂寞的。可是,佑还是无法不在意toya的一切。是爱?    
      又或许是已经习惯了的责任。佑开始迷惑。    
                         
      佑拉着toya快步走出迷城。    
      我已经后悔在深夜里带你出来了。你还是一点都不懂照顾自己。    
      你不用为我感到任何的不安。佑,我刚才真得很高兴。    
      回去吧。你该洗个澡去睡觉。    
      我不要回去!……toya盯着佑的脸。带我去网吧。    
                         
      01:10.toya跟在佑身后走进一进人数不多的网吧。    
                         
      线上没有人。所有的头像在q上都是灰色的。toya看是从net上找有关gay的小说和介绍。toya一直沉溺于这种玻璃般的爱情。那种透明纯洁得让人心疼。    
      爱上gay之间的感情是从看到一篇叫做《玻璃》的小说开始的。而在那同时,toya也爱上了那个名字叫做terry的作者,一个29岁的北方男人。然后toya发疯似的开始寻找有关terry的一切文字。两个男孩子之间的爱情晶莹剔透却又容易破碎。令人心动的爱情却总是有着让人心痛的残缺的结局。toya想,terry一定也是和自己一样都是在心里有一个深深的洞口的人。不同的事,他用文字来安慰,toya却是用等带来填充。    
                         
      01:38.再toya的q上,terry的头像后由灰色变成彩色。toya点击。    
      我在别人的城市。这个城市对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但是这里有曾经属于我的男人。可笑的原因。    
      习惯了陌生的城市?    
      也许。所有的城市在夜色下都是相同的。堕落。颓废。还有,迷惑。    
      看到的还是感觉到的?    
      群架。低俗的节目。醉酒的美丽的男人。这一切都需要用眼睛来记忆。    
      我喜欢美丽的男人。    
      我也是。不过今天的群架是由美丽的脸惹起来的。真得很漂亮。    
      美丽的男人总会惹人喜爱。    
      包括你在内?嘿嘿。你也是个招摇的男人……    
                         
      toya微笑的看着对话框里的文字。点击发送。网络给了距离很远的陌生人一个很好的方法。toya和terry居住在中国的两个最有炫耀性的城市。南方和北方的距离却因为网络而变得微不足道。toya一直很依赖这种可以不用顾及距离交谈的方式。toya猜想terry因该也是这样想的吧。    
   


快乐红颜第9节  过得怎样?

    过得怎样?    
      和一个漂亮的男人同居。    
      为什么总会有漂亮的男人喜欢你?我会很不平衡。    
      他喜欢抱着我睡。不管我的事哦。    
      会做爱?    
      他才21岁。我很理智。    
      我很怀疑你的理智。……terry.你身边总会有很多漂亮的男人,应该分给我一些的。很多年了,我一直这样孤单。    
      你需要的是一个可以让你的灵魂依靠的男人。不是一个只能给你体温和激情的男人。    
      terry.我喜欢你。    
      ……    
      可是喜欢只能说明欣赏。却不代表占有。terry.我发现我无法在爱上什么人了。这很糟糕。    
      你太理智了toya.很多事情我们的确无能为力。但是总会有一些事情和一些人来指引我们找到一些方法去适应的。    
      你知道么,我一直都在等待中生活。我的耐性越来越差了。我知道如果这种情况在持续下去,我会变得疯狂。    
      别给自己太多压力。有时候活得糊涂一点是件不错的事情。太聪明的女人不会得到幸福的。    
                         
      toya无言。terry总会把事情看得如此深刻,而用语言表达出来却是如此简单而又深入痛楚。    
                         
      要挂一夜?    
      嗯。我在陌生的城市里总会失眠。    
                         
      toya看着身边已经趴在键盘上的佑,淡淡的呼吸,然后继续说道。    
                         
      知道么。现在这个城市正在吹很大的风,令人不安。我在bar里都能看得到被刮的疯狂摇动得树枝。我感觉到恐惧。还有寒冷。他趴在我身边的机器上睡觉。我发现,他给我的感觉还是那样熟悉。    
      喝酒了?    
      一瓶加了柠檬的清色啤酒而已。淡淡的。他说我适合。很让人感动的句子。    
      醉了。去睡吧。    
      如果我现在突然死去,你会不会很难过?    
      我不知道。但是我想你应该去问睡在你身边的那个男人。他会给你一个让你感动的答案。    
      terry.你很敏感。知道么。我一直都不知道要用怎样的一种面孔来对待你。我需要你的温暖来给我心里的洞一个指引。但是你却总是不肯给我。哪怕只有一点点也会让我很安心的。    
      我能给你的只能是倾听。我无法给你任何指引。你有自己的生活,而我只是个局外人,这点你应该很清楚。    
      你也是个敏感的女人。寂寞却个性张扬。像你这样的女人越深的体会到生活的灰暗就越不容易得到幸福。    
      安心的生活在属于自己的城市吧。找一个爱你的男人结婚。过正常的生活。漂泊只会让你更加无法面对真实的自己。    
      我要回去了。他应该会发觉我不在他身边,这会让他不安心的。toya,自己的生活就让自己来决定吧。安下心来生活就会快乐很多了。bye.回去吧。bye.    
                         
      terry下线。toya的q上所有的头像又重新变为了一片灰色。时间刚刚好是04:45.外面的田还是一片深蓝的桔红色。沙在空气中飞扬。toya开始感觉到寂寞。寂寞的不是心,而是灵魂吧。找一个可以让自己安下心来的男人一起生活应该就是所谓的幸福吧。会有谁愿意填满自己心中满是黑暗的洞呢?不知道。也许真就没有答案。平平淡淡的生活也许就是幸福。toya这样想。看着身边还在熟睡的佑,嘴角不经意划出一丝弧度。真是不应该让她陪着自己发疯的。痛苦没必要让另一个无辜的人来承受。卑鄙吧?!也许。但是却有如此得心安理得。只因为,那个人是佑?答案,无解。    
                         
      toya继续逛常去的bbs和公共聊天室。没有心情和陌生的名字聊天,只能愣在那里看署着别人名字的帖子然后诙谐不痛不痒的灰色情绪上去。就这样一直泡到天开始发亮。佑也从键盘上爬了起来。看着依旧盯着显示器屏幕的toya突然一阵心痛。还是像从前一样。没有任何改变的女人啊!    
                         
      从网吧里出来的时候这个城市的天气开始变得异常温暖。toya跟着佑回到属于他的房子。佑说toya你先睡一下。toya便顺从的躺在了佑已经收拾好的铺着海洋蓝色床单的大床上。喜欢海洋蓝色的男人。曾经属于toya一个人的男人。toya呼吸着这个男人留在床单被子枕头上的味道安心的闭上自己的眼睛。或许。佑真的是能够让toya安心的男人吧。    
      将近中午的时候toya才睁开眼睛。翻了个身,佑便体贴地探了头过来。要不要起来,是吃饭的时间了。    
      我要离开了。你带我去吃路边摊就好。toya微笑的看着佑的眼睛。温柔的。    
                         
      下午的天气变的燥热。让人联想到死亡的味道。火车站的广场上人来人往。toya站在售票厅的大门右边。依旧抱着来时的包包安静的站在来往的人群中。佑在售票厅里面和一群拖着大包小包的外地男人们拥挤着,排队等待卖给toya离开的票子。佑做会这样宠着toya的虽然现在的他们已经没有任何的从属关系。    
      当佑拿着票子汗淋淋的走出售票厅的时,toya突然有种想要冲上去拥抱他的想法。但是。忍住了。    
      接过了带着佑寿之温度的车票,看到上面写着自己的城市和佑的城市那两个名字。toya淡淡的微笑,两个城市距离的不远。你可以随时来看我的。送在这里就好了。    
      佑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突然的佑一把拽过toya,用力的抱住。不要走。我不要再让你离开了。    
      佑……toya放松了自己,把头抵在佑的肩膀与脖颈之间。很安全的温度。toyade眼睛开始变得潮湿。这是一个如此熟悉的温度。    
      toya,我会给你安定的生活,不要再离开我了。佑的手臂更加用力的抱着toya单薄的身体。toya感觉到微微的疼痛却没有反抗。    
      这样的拥抱让人安心。    
      toya回应的抱住了佑的腰。佑,你知道么,现在我真得很安心。幸福对我来说是奢侈的。平静的生活就足够了。    
      嗯,我会的。相信我。佑的声音变得哽咽。    
      怎么办。票子要作废了。toya在佑的拥抱中抬起头来。淡淡的微笑。    
      那么就作废好了。佑温柔的用唇轻点了toya的额头。不许在离开了。答应我。    
      我想要过安定的生活了。所以,佑。记得你答应我的。给我安定的生活。toya把自己的唇印上佑的唇。也应该让terry知道的。我会快乐的开始生活了。终于有人可以来填满我心底的黑洞了呢。toya在心里默默得祈祷着。    
                         
      终于看到幸福的方向了。    
                         
      夏天。挺好。   
   


快乐红颜第10节  告别,以及怀念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四,在贵州大厦1005。ALOHO跟我说,不要让我耽误了你。然后他去洗手间。我对着镜子穿衣服。眼泪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流下来了。   
      想到去年的这一天,我和鱼买了我的新睡衣新拖鞋新牙刷然后我说我要进驻你家里。那一刻虽然他没有说话,可是我还是能够感觉到他的犹豫。现在我才明白,所谓要彼此互相了解原来都是自欺欺人的事情。   
         
      花了七天时间才写完了新不了情。结尾的时候发现曾经刻骨铭心的日子竟然已经遗忘。我忘记了鱼是什么时候接受我,也忘了哪一天决定要好好的和POLO在一起。我甚至忘记了和ALOHO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纠缠的。   
      突然开始憎恨。没心没肺。   
      曾经我会说爱月十四相信纯白。可是现在我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相信了。   
         
      最近抽烟抽得很凶。抽到自己都觉得没什么需要,却仍然还是在抽。原来只是为了让自己平静下来,现在竟没有理由。   
      和AHALO有十五天没有见面。在这期间我们一共发过三条短信,都是有来无回的那种,慢慢也就淡忘下来。   
      在这期间的某一天晚上,我冲动的坐了最后一班车去天津找SONIC。出站的的时候我看着SONIC的脸突然想要流泪。那夜的风很大。我们在滨江道的麦当劳坐到十一点然后回他家。他用铅笔和纸张画国网VI的设计草图,我赖在沙发上用他的电脑和QQ上的陌生人调情。   
         
      遇到小普。   
      我问SAVE是否还记得他。SAVE说和你有关系的男人那么多我怎么可能都记得。我说算了。SAVE说,说吧。我知道你想说。我说,我不想说了。他说那么些年前的破事儿了你怎么就还总惦记着。我说我根本没这意思。他说那为什么不说了。我说我嫌累,我懒得说,我去传奇里杀人你该干吗干吗去吧。   
      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小普,曾经他给我的伤害在我的心里已经萎缩成了一个点。如果不去抚摸就不会有任何感觉。现在这个点突然自己跑出来告诉我说,嘿,我想要你感觉到我的存在,所以请给我以抚慰。我不想要这个该死的污点来打扰我现在的生活,所以我破例很温柔的告诉他我现在很忙,有关谁需要谁来抚慰的问题我们可以等我回北京之后再说。再SONIC的家里,我很难集中精力来面对有关男人的问题。   
      小普给我撂了句狠话就忿忿下线了,他说行你丫的我也不是非要死皮赖脸得跟你这凑你不想跟我说话就直说。我正琢磨着怎么把狠话砸回去的时候SONIC拖拉着拖鞋晃过来跟我抢电脑看电影。我只能关了QQ老实的让位置。   
      看电影的时候SONIC把我拽过去抱在怀里。我们的手指纠缠在一起。这时候我突然放松了下来,感觉是在家里般安心。有一个男人的温暖。漆黑的房子里我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   
         
      电影结束。我和SONIC躺在一张床上。可是我们没有做爱。   
      他只是抱着我。紧紧地。他抚摸我的身体。用舌头和手指给我温暖。我忍住呻吟,也没有拥抱。那时候我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突然希望起自己能有荡妇的勇敢,我想,做下去吧如果我会快乐。心理已经没有愧疚。二月的天气,空气里已经开始温暖如春。   
      春天的时候任谁也无法阻止蔓延。就像曾经POLO在我心里留下的那些痕迹一样。无法抹去。   
         
      第二天早上我回到北京。破例倒了两趟公车回家。看着这个仍然旋转着的城市心里空白一片。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去另一个城市,在一个男人的床上睡了一晚然后又一个人回来。这看起来十分可笑的事情因为我并没有和SONIC做爱而变得讽刺。   
      看到不凡的留言,他给我讲一部法国电影。对白里说,我们这样的人永远不可能再去拥有爱情。当面临绝境后,可能才想去拥抱整个世界。我阻止不了自己的死亡,因为我没有钱。我们拉勾吧,好好做自己。   
         
      终于看完了完整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仍然会流泪。还是在凌晨才能睡去。闭上眼睛的时候已就能够看到曾经那些走进过我生命的男人的脸。他们像哑剧演员一样不停的对我说话可是我什么都听不到。   
         
      CET4的成绩揭晓。我没有任何兴奋的感觉。遗憾是必然的,我讨厌重复。   
      和ALOHO终于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说,我们仍然是朋友,不是么?当时我只是冷笑。除了做爱我们还有什么关系?抛开了这层见不得人的关系,我们什么关系都不是。   
      我一个人去新天地SHOPPING。划爆了两张卡。一共两千块。我整整两个月的生活费。只有这样我才会觉得新生活开始了。因为我又贫穷了。   
         
      母亲总是在问我六级要什么时候考。我回答,就快了。   
      六月是漫长的一个时期。因为他是夏天。因为他有考试。   
      我不得不买了很多本书。不停的告诫自己,听力听力听力,做题做题做题,考试考试考试。除了这些我什么都懒得去想。事实上我也已经没有什么值得去想。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日凌晨。我躲在学校公寓昏暗的厕所里抽完了最后一包有关我这些日子所有记忆的520。   
      该结束的。都结束吧。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日。小段从昌平赶来。我们去游乐场度过我们的二十二岁的第一天。   
      小段只送给我一句话做我们的生日礼物。他说,去他妈的二十一岁。狗屎的二十二岁。王八蛋才会在乎的青春我们只能继续挥霍。   
      我听得感动得流下泪来。   
      只有小段才和我一样以这样卑微的姿态面对这个世界。去他妈的二十一岁。狗屎的二十二岁。王八蛋才会在乎的青春,就让我们一起继续挥霍。   
   


快乐红颜第11节  我们结婚吧

    两千零二年秋天的时候我经常在NET上玩整个下午。我泡在聊天室跟随便什么人套词。我也知道这很无聊。可是我找不到别的事情来代替这种无聊。   
      遇到桃子。   
      那个女孩子曾经天真地认为我是一个在自动献身的女人面前仍然会坐怀不乱的的男人。所以她想尽办法通过了木鱼来认识我。   
      我还记得那时候我故意操了一口蹩脚的山东话跟她犯贫。桃子第一句话问我的就是你的山东话是那里学的。那时候我就傻眼了。这让我的自尊心严重受挫。所以我也不客气起来。   
      第一次通电话自然不欢而散。   
      之后一段时间没有联系。然后我换了手机号码。我早已忘记了桃子的声音。只记得是满嘴软软的普通话。   
      我告诉桃子我很饿,我要去吃饭了。我们回头再聊。然后匆匆下线。   
      烧水。   
      准备泡面。   
      每天晚上我都会吃很多的泡面。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会觉得孤单。很希望有一个温柔的女人为我准备一些美味的食物。可是,我身边所有的女人都只是想和我上床。爱不爱我愿不愿意为我做些什么都是不可能答案的问题。所以我不再询问。只是等待。   
      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些欲求不满的女人。她们总是想要和各种各样的漂亮的男人上床。即使她们自身没有任何优点。但是。她们是女人。这就是男人最致命的弱点。我不是玻璃也不是性功能障碍,而且我的身材长相绝对是众多女人心意的那一类。自然女人都会送上门来。   
      我从不拒绝。因为没有理由拒绝。   
      我29岁。独居在这个繁华城市的一幢28层的公寓里。没有固定的女友。没有打算过结婚。没想过要有一个可以拥抱的孩子。   
      我喜欢从15层俯视这个城市的感觉。那感觉就像和一个清纯的女孩做爱。看到的未必真实。可是我喜欢自欺欺人。   
      又想到桃子。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我在一个主动投怀送抱的女人面前竟然无动于衷。   
      我拒绝和那个妖娆的女人做爱。   
      我不想看那到个女人丰满的身体。感觉厌恶。还有。绝望。   
      那个时候我想念在我16岁的时候爱过的第一个女孩子。   
      她的身体柔软而单薄。我爱那种肌肤的颜色。我爱那样无助的眼神。那是如此清澈的一个女孩。在我的身下疼痛的绽开。   
      那是怎样都不会再有的清纯的女孩。   
      当天使离开。地狱的门就已经对我敞开。   
      我无法不去面对。   
      我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直到现在也是如此。   
      我把所有的钱换了一个100平的公寓。现在的我身无分文。   
      我惟一能够谋生的手段就是写字。我编着一个个或动人或凄惨的爱情故事来打动人。骗取微薄的稿费用以支付我庞大的网费和香烟钱。   
      我吃泡面和过期的沙丁鱼罐头。拒绝面对除了木鱼以外的朋友。   
      我曾写过一个流离失所的女作家爱上出版商人的故事。没有美丽的结局,只是因为无法抗拒的寂寞而完成了人与人之间看似美丽的邂逅。爱与疼痛,童话和伤痕,最后全部分崩离析消逝不见。   
      曾经有远方的陌生女人看了后写mail告诉我,她说世界上并非只有欺骗和苦痛,真正的幸福总是悄悄隐藏在不为人知的角落。你应该寻找这些快乐的因素,而不是只种植颓败枯萎的花朵。    
      我笑着看完她的来信,没有回复。   
      我从来不觉得人性的脆弱可以来判断这个世界的是与非,也不否认幸福的所在。生命始终是幻觉。甜蜜。痛苦。微笑。流泪。拥抱。伤痕。相守。告别。富足。贫穷。快乐。饥饿。阳光。泥泞。最终却都还是消失。   
      故事就永远都是故事。我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人。所以我也只能够来编写爱情。却从不经历。   
      我让自己相信这是惩罚。然后心安接受。   
      桃子从NET中走出来并最终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已经窘迫很久。   
      我的经济拮据。经常是几个月无法写出任何文字。没有任何收入来维持我的生活。我在NET中投入了太多的金钱和时间。那是我惟一可以倾吐的世界,我无法走出。   
      9月的第三个星期日,木鱼带着桃子来看我。因为木鱼告诉了桃子我现在几乎没有钱吃饭。我的钱全部花费在了网费电费水费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上面。而且我的生活混乱。已经在崩溃的边缘。桃子突然说想要来看看我。   
      她当时说,我想去看他。   
      这是木鱼后来才告诉我的。   
      不能否认。桃子是一个美丽的女子。   
      之所以我用女子这个词语来形容,是因为我不知道桃子是不是已经是一个女人。她有一张青春的脸。以至我无法从她的脸上推断出她的年龄。这对我来说无疑又是一个打击。   
      我笑着对她说,你已经让我吃惊了两次。   
      这本是个意外。   
      接下来桃子缓缓的走向厨房去准备我和木鱼的晚饭。她已经带了很多新鲜且美丽的蔬菜来。木鱼则留在了我的电脑前。他很乐忠于看我写的那些支离破碎的爱情小说片段。他说,我喜欢这样的破碎。总比你为了赚钱拼凑起廉价的文字真实。   
      我说,真实不能当饭吃。我很贫穷。我不得不靠骗取眼泪来赚钱。你应该知道。   
      木鱼说你已经把爱情写死了。   
      我说你丫的少来这套吧。这不是因为我把爱情写死了。那是因为我根本就没有爱。死亡是我一起期待的结局。我不管什么人性觉醒不觉醒的。那都是唬人的玩意儿。我只知道,我现在很饿。   
      木鱼白了我一眼讪讪的离去。然后从厨房端了一盘刚刚出锅的红烧茄子。他冲我吼,小子,吃饭!   
      我掐了烟。走进客厅。   
      面向厨房的大门开敞。我能看到桃子忙碌的身影。   
      一瞬间突然无语。   
      吃饭的时候桃子坐在我的对面。木鱼在我的左面。   
      我喜欢吃新鲜且美丽的蔬菜。讨厌油腻。桃子做的这些刚刚好能满足我的要求。我很卖力的大口大口的吃着这些美味的食物。   
      这中间我看了桃子三眼。她都是在微笑着看着我吃。我低下头。像头狼一样席卷着餐桌。恍惚间我听到她对木鱼说,他吃饭的样子好有趣。然后我抬起头看了她第四眼。   
      她有些慌张。面对我的注视有点不知所措。   
      我对她微笑。   
      我说,很好吃。   
      这中间我们没有喝酒。只是吃饭。像亲密的家人那样。   
      气氛温暖。   
      吃完饭,桃子抢着收拾。我和木鱼就像大爷一样腆着肚子坐在沙发上看片子。   
      木鱼边看片子边环顾我这里。说,像个家的感觉了。不错。不错。   
      我说,现在感觉你们是主人。我是个来蹭饭的。不过这也不错。你们以后经常来。我至少能吃到像样的一顿饭。   
      怎么就不会照顾自己呢。桃子的声音。   
      我怔了一下。   
      转过头。   
      桃子站在客厅的门口。温柔的看着我。   
      你这里太乱。我帮你收拾一下。   
      我没有拒绝。   
      事实上那个时候我已经无法拒绝。   
      之后桃子成了我这里的常客。   
      我是说。她经常会不经意间就出现在我的厨房里。然后陪我一起吃晚餐。之后替我收拾屋子。最后,天黑的时候离开。   
      我从未送过她回家。   
      木鱼说,桃子对你这样是我做梦都没有想到的。   
      我说,我不知道现在是怎样的状况。   
      那一天我去雍和宫的时候突然觉得凄凉。我发现我对桃子的感情已经开始转向温暖的一面。而且我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这样一种感情。同样,我也不知道怎样去对待一个愿意为我做饭的女人。   
      我害怕伤害。   
      于她。于我。   
      不玩游戏不写字的时候,我会看一些或新或旧的碟片。   
      有充满愤怒和颓丧的,诸如《发条橙》、《猜火车》和《不夜城》。我喜欢那种纯粹和尖锐的感觉,撕裂最后一点伪装,疼痛到淋漓尽致。   
      偶尔看一些滥俗的港片。国内的演员最喜欢周星驰。这个带着阴影总是在剧情中嘻哈扮演不得志小人物的男人。他演绎的疼痛是在不经意间流露的,一点一滴慢慢渗入。   
      我在看碟的时候会不停的吸烟。眼里耳里是华丽的场面和恢宏的声音。就像《不夜城》里的金城武。束发黑衣独自走在歌舞伎仃,背影颓丧而仓皇。这是一种关乎生存的躁动和边缘地带的飘零生活,在安静祥和的夜里永远找不到自己的归属。   
      29岁独居的男人都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   
      看到邻居夫妇温暖的笑脸。身边还有可爱的BABY。   
      心理酸楚。   
      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还是会不断的找上我。我只去她们的房子。嫖客与妓女之间的差别模糊。很多时候我会以为自己是一个禽兽。只是为了身体的某种欲望而为所欲为。   
      可恶的是我在桃子面前却会完全改变。在她的眼里,我的生活单纯。拮据。懒散。就是我的概括。   
      桃子还是经常地带一些我喜欢的蔬菜来。她已经习惯照顾我的生活。   
      一开始我还在拒绝。之后也慢慢习惯。   
      人都是这样吧。品尝过大麻的滋味就会开始依赖。虽然我还未曾上瘾。可是已经安于习惯。   
      习惯了每天晚上吃到新鲜清淡的蔬菜。习惯开始变得整洁的房子。习惯桃子的出现。   
      木鱼告诉桃子我是一个玻璃。我对女人的兴趣远不及对他的兴趣。那时候桃子觉得很诧异。后来就相信了。   
      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会对投怀送抱的女人无动于衷的。可是我会。同理可证我是不正常的男人。所以桃子就更加的放心。   
      我没有告诉桃子我是怎样一个生活糜烂的男人。   
      我当然不会说。   
      我从未对桃子表示出任何的好感以及任何要求。   
      桃子是聪明的女人。所以我们相处的十分融洽。   
      尽管我们从未做爱。   
      因为桃子。木鱼也经常出现在我的房子里。   
      我知道。木鱼对桃子的感觉远超过我。可是我不会说出来。   
      吃过饭。木鱼说我们去喝一杯。   
      我点头。   
      男孩女孩里的歌手还是十年之前的那些。我很奇怪他们能够如此地坚持。十年。很长。长到可以让一个人忘记自己。   
      我和木鱼坐在前排中间的位置。点了10瓶喜力还有3包“555”牌香烟。   
      两个女歌手开始唱THE MEN WHO SOLD THE WORLD。   
      我们点上烟。   
      木鱼说,桃子。你和桃子。然后停下来。   
      我用力的吸了一口。木鱼,说下去。你想要问我什么。   
      桃子,她应该是爱你的。   
      我无语。   
      桃子好多次都跟我说过她觉得你不是玻璃。   
      我身上会留下女人的味道。桃子是个聪明的女人。   
      你爱她么?   
      木鱼。我知道你爱桃子。   
      木鱼怔了一下。我继续说,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还要退缩?   
      木鱼没有回答。   
      我继续吸烟。   
      PERFECT LOVE GONE WRONG的曲子开始弥漫在酒吧的每一个角落。   
      我说,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你知道我所有的事情。我很感激有你这样的兄弟。无论你做什么事情我都会支持你的。木鱼。不要犹豫。   
      桃子爱你。   
      我笑了笑。木鱼,我不是一个相信爱情的人。   
      轮到一个看起来面容沧桑的男人开始唱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   
      我和木鱼已经喝掉了30瓶喜力。抽掉了7包“555”牌香烟。啤酒和香烟的混合味道让我感觉像巧克力般融化在嘴里。那种甜腻的味道让我有呕吐的欲望。   
      木鱼已经开始兴奋起来。不停的跟着台上的男人一起唱IT’S GONE DARK HOT NIGHT。   
      我跑进洗手间。蹲在肮脏的马桶旁边。拼命的想要把那种巧克力的味道从胃里清除掉。男人的歌声还是可以清楚地传进来。   
      我很想问随便什么人,这惩罚何时才能结束?   
      凌晨3点。我和木鱼摇晃着从男孩女孩出来。   
      木鱼的车停在路边。我们搭车回我家里。路上神志不清的木鱼一直在叫桃子的名字。   
      我看着车窗外流动的景物开始想要离开。   
      桃子约我在SOHO新城下面的上岛咖啡见面。   
      我们第一次如此正式的坐下来交谈。   
      她说,我可不可以做你女朋友。   
      我哑然。   
      我没有打算要对桃子说我要离开。本来在这个故事里我就是一个不应该出现的角色。我想,这个消息让木鱼来告诉桃子会比较恰当。   
      我温柔的对桃子微笑。我说,我对女人没兴趣的。   
      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你身上总是有女人的香水味。   
      我耸耸肩。表示无奈。   
      我不是好人。我也不知道你是怎样知道我那次失态的。我可以告诉你,我从来对女人的要求不会拒绝。女人对我来说本来就像衣服一样的无所谓。你最好弄清楚。   
      我的声音变得冷酷。眼睛盯着桃子的脸。   
      桃子低下头。猛地抬起头,说,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只要你肯爱我。   
      我没有说话。   
      决绝的离开了咖啡店。没有回头。   
      踏出大门的时候我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啜泣声。我不知道一个女人哭泣的声音会如此绝望。   
      我在心里默默的说,亲爱的,如果让我早些遇到你,我一定会,不顾一切的爱你。可是,现在,我要离开。   
      去机场的路上我打电话给木鱼。我说,我去重新做人了,你小子在这里好好过吧。房子钥匙在门口的地毯下面。有空的时候帮我打扫一下。没准儿那天我就会回来。   
      木鱼在电话的那一段小声的抽泣。他说,你要快点回来。   
      我说,我知道。祝你们幸福。BYE。手机等下就关了。就这样吧。   
      我微笑着收线。然后把手机放在出租车后坐的垫子下面。   
      总会有人捡到他。   
      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觉得像是永别。   
      在这个城市我度过了29年。我用了13年的时间来忘记自己。可是还是不行。   
      我一直没有忘记那个女孩。那个彷徨的年代。那样真挚的感情。   
      那个女孩带着我的孩子终于消失在学校后面那条小河里。我没有来得及和她说最后一句话。   
      我有着深深的愧疚。对她,还有我们的孩子。   
      我对爱情的所有幻想在16岁的那年夏天就已经枯萎。   
      离开,也许会是一种解脱。   
      来到新的城市。   
      南方的空气里都会有一种湿润的味道。   
      我开始重新编撰我的小说。   
      小说中总有一个美丽清纯的女人叫做桃子。   
      他,一个29岁的独身男子。总是会对桃子说,亲爱的,我们结婚吧。   
      新一年的秋天来临。   
      我站在15层公寓厚重的玻璃窗后面眺望曾经的城市。   
      我终于可以开始忘记自己。   
      我开始习惯怀念一个叫做桃子的美丽且清纯的女人。   
      亲爱的,如果让我早些遇到你,我一定会,不顾一切的爱你。   
   


半周年第1节 有病呻吟

    看着那一支寂寞的烟突突熄灭在灯火间,只是没有缘由的点起,没有缘由的燃烧成灰烬。   
         
      苏伦和我走在炎热的夏天,夜晚的城市人流涌动,换上五彩多样的短袖,换上舒适的心情,拿一杯珍珠奶茶,搂一个心爱的人。我始终相信,苏伦只是一次笑笑离去,并没有消逝干净。   
         
      走到一条狭长的地下车道路口,苏伦缓缓挪动脚步,左右徘徊。暗暗的光落在苏伦略带棕黄的长发上。精致白皙的脸,艳红的唇。苏伦所散发出那一种脱离城市俗套的美,可以让人心醉和沉沦。   
         
      安。跟我走吧。   
         
      她拉住我的手,就像三月之前那样,相遇在一条陌生的寻常小路。纯黑拉链套头服,淡色牛仔。苏伦慢慢经过我,在我以为错过了的时候又转身止步。   
         
      能给我买一支棒棒糖吗。苏伦说话时语调微低。   
         
      她将彩色包装纸撕开,咖啡色阿尔卑斯小球挺立在那一支白色细长棍子上。   
         
      安。我要吃了噢。   
         
      她伸出舌尖舔舔,微微淡笑,洁白的牙齿咬动上下嘴唇。而后让整个糖块温和溶入口中。时而鼓起,时而噘嘴。一个烂漫无邪的纯真年代,我们都有过的表情,这样的肆无忌惮。那些隐藏黑色压抑很久的东西,苏伦居然还没忘记。我开始怀疑她根本就是飘荡在天空的美丽蝴蝶,化身成人,来过这个世界,来过我的身边。   
         
      这种感觉在三月之后还是没能改变,连分手的语调都如此轻易和不给彼此留下丝毫小伤。苏伦拉着我的手慢慢松开,我们站在地下停车场黑色与白色轿车所隔阂的一道墙两端。我的面前一片漆黑,苏伦的面前是否纯白呢。   
         
      安。谁也看不见谁,谁也触摸不到谁,但只要几步小跑又都能抱见。这样的距离是遥远而贴近,对吗。   
         
      嗯。我轻微叹息。   
         
      三月很美好,谢谢你能给过我快乐。   
         
      苏伦,是要分别了,对吗。   
         
      安。你说过我是一只蝴蝶,飞翔和停留都走到了尽头,只能残留下遗体,供蚊虫啃食,直至化成尘埃散落人间。你已看见了最美的我,我也看见了最美的你。有时候的我们都在飘飘零零,失去了方向,爱或不爱都要投怀送抱寻找下一个港湾,不是吗。   
         
      嗯。   
         
      仿佛听见苏伦的语调略带沙哑和哭腔,安。答应我,无论如何,都为我留下一个位置吧。   
         
      走过身前的男人疑惑俯视倒地而坐的我,他加快脚步绕过后上了那辆黑色轿车,点火,开启。一道刺眼的光芒伤痛了我的眼睛,真的流下了泪。当哭泣停止时,车位空空。后面有一堵墙,前面还是一堵白色的墙。是否真的走到尽头,纵使飞檐走壁都已失去力气。   
         
      苏伦,我答应你,无论如何,我都会为你留下一支烟的距离。   
         
      一支烟。她困惑而惊叹。   
         
      让我在思念发烫的时候可以放弃烟,满花花世界的寻欢作乐互相安抚。让我在思念褪去的之前也会抽起烟,想起你唱得歌你说得话你给我的文字和你的笑容。我会永远留下一个无法愈合的伤口,让烟将它封锁。   
         
      安。给我幸福。   
         
      祝你幸福。   
         
      那么,我们再见了。   
         
      苏伦的呜呜哭泣伴随沉闷的脚步声,迅速加快与渐渐消失,留给我的是还没擦干的眼泪和那一支烟的距离。   
         
      什么时候开始,爱情变成像汉堡可乐快餐那样好吃好放和好方便了。交错的眼泪都快看不清,留下的心碎都快感觉不痛。只是遇见对方,提出交往,一段时候,匆匆分手。   
         
      一次牵手,一个拥抱,一场风花雪月。   
         
      就像无论多么诱人的甜品都会有保质期限,过了最后限期只能发霉生菌,捏住鼻子止住呼吸,厌恶的将它丢弃。掏出手机电话本商务通,上面还写着二号三号四号五号候选目标,随时延续找到那种堕落之爱的感觉。   
         
      下一个是戴纹。   
         
      安。我喜欢你。   
         
      戴纹的左手按住胸口,漫无目的搜寻地面的枯叶和纸屑,若无其事的挪动脚步原地转圈。   
         
      安。你听见了吗。   
         
      她抬起头,看着我,又迅速逃避,调转身体微微颤抖。   
         
      你会离开我,是吗。我们还是普通朋友,是吗。   
         
      忘不了当我用力抱起戴纹吻她时候她那惊恐和愉悦的表情,安和闭上了眼睛,眼中流出的泪水。我开始相信这个世界上的爱情只要有一个人爱了对方,那么两个人就是幸福的,就是爱过的。   
         
      戴纹经常会在我盯屏幕发呆手酸脚痛的时候打来电话,没完没了唠叨三四个钟头消磨时光。通常我关掉电脑关上台灯,赖在松软的大床上盖好被子接受这种舒服状态。沉默不语的时候,她会问,安,最近累坏了,是吧。   
         
      然后第二天一早准时敲开我家大门,丢下一大堆新鲜蔬菜,牛肉,矿泉水和加钙饼干。安,你需要好好养养身体,不要抽烟了。   
         
      她又慌里慌张地哄我睡着,然后拉开袖子找来抹布从头到尾将房间整理干净,并且把电脑电源插头拔掉,鼓着嘴说,起码三天之后才能恢复工作。知道吗。   
         
      我点点头,狼吞虎咽她做好的午餐,只是每次在吃甜品时会不知所措,到处找寻一支普通的棒棒糖。   
         
      平淡的生活确实是我想要的吗,雨天时还是喜欢淋浴,没日没夜写白烂的文章,看着一支支烟突突点起和熄灭,路过超市总不忘要一支有浓浓咖啡味的棒棒糖。   
         
      三个月在这样时而紧张时而舒缓的节奏里过去了,还会想起苏伦,戴纹常常神出鬼没晃动在我视线里,我们也穿上了流行的衣服,舒适的心情,一杯珍珠奶茶,搂住一个心爱的人。每当路过一条寻常小路,一个停车场,我又为什么会放慢速度停下脚步。   
         
      戴纹望着我,安,说你爱我阿,三个月,为什么从来没有说过。   
         
      我不爱你。一个犯了错的人,一个伤了心的人。   
         
      难道我们不快乐,难道我不够动人。   
         
      不是的,戴纹。三月之后,感觉淡去了吧。   
         
      哦。我知道了。三月,这是我和你爱情的最后期限。她狼狈地跑开,左手在脸上擦拭眼泪。相距很远后又忽然回头止步,安,你要记住,我是依然爱你的,依然。   
         
      忘了怎么喝醉,醉倒在谁的裙下,又被哪些人揍得遍体鳞伤。   
         
      半年过去了,苏伦还是没有回来,戴纹偶尔打来电话,说她同样孤单存活,关心我的起居和饮食。   
         
      几天前路过翻版cd店,终于看见苏伦。整个身体赖在那个陌生男人的结实后背上,挥舞兴奋的高声呼喊。她已化成了另一只蝴蝶,飞翔在这个三月游戏的又一起点站。   
         
      我最多原谅你,在这半年开心的愉快的欢乐的都比我要多,留下我一人去面对所有不知所措。忽然失恋半周年,对那些游戏,那些烟火,那些爱情已都麻木。   
   


半周年第2节 两扇门

    爱情是一场探戈,舞步的协调取决于两个人进退的默契,而我们始终   
    把握不好节奏。   
      *******   
      如果这是一个故事,故事里的角色可以重新置换,开始与结束可以随心所欲,就   
    好像是我们儿时做的一个游戏,天黑了以后,还可以散去,各自回家。   
      而现在,我的确是在回家的路上,然而,这并不是一个故事或者游戏。我低头看   
    着枕在我腿上甜甜睡去的三岁的小女儿蓝蓝,我想,如果这算是一个故事,那么,蓝   
    蓝就是这个故事里,最后的一个尾音。   
      兜兜转转,回归最初最原始的寂寞,我们,只是命运手中的两粒棋子。蓝蓝,妈   
    妈的故乡里有娴静雪白的茉莉在午夜里开放,你会喜欢的。像我一样喜欢。   
      2001年的这个夏天,我、蓝蓝以及爱情的回归。   
      我带着这段为期四年的婚姻惟一为我留下的小女儿以及一笔不多不少的存款回到   
    了生我养我的南方,人面不知何处,唯有绿波依旧东流,物是人非的时间里并没有为   
    我做太多仁慈的驻足,当我的脸庞几分清瘦几分憔悴地站在母亲的面前,唯有她像从   
    前一样握住我的手,斑驳的眼角里隐约有苍老的泪花,而我则像儿时一样在犯了错误   
    回家后默默不言地紧紧抱着手里的洋娃娃,惟一不同是的,洋娃娃不再是洋娃娃,她   
    是我的蓝蓝,一个真实的、不容辩驳的存在,故事里最后的尾音。   
      母亲已经搬去同弟弟一起住。一百五十多平方错层式的套房宽敞而整洁,良好的   
    通风和采光,从高大明亮的窗户看出去是一大片绿地绕着小小的喷泉,一个适合居住   
    的地方。弟弟那年轻的妻子亲切地将我带进为我准备好的房间,我看着这个温婉内向   
    的女人,我希望我给她带来麻烦不会太久。   
      母亲很疼爱蓝蓝,她说她像我小时候一样的任性而早熟。然而她长得极像她的父   
    亲,有着坚毅的唇线和下巴,浓密厚实的头发和眉毛,只有眼睛和我一样,乌黑浑   
    圆。   
      这是柳清惟一给我的回忆,若不是蓝蓝,我大概已经记不起他的模样了,现实就   
    是如此残酷,当我们不再爱一个人的时候,就会连同记忆也一同埋葬,好像那段路是   
    凭空走来似的,而他只是路途中曾经的月色,如此模糊。   
      我向妈妈要了以前那套二房一厅的宿舍的钥匙,虽然我可以毫无愧色地继续住在   
    这里,但是,我想,我回来的最重要的理由,就是,我希望我是独立的,否则,我为   
    什么要离开?   
      在打开那扇熟悉的已渐呈斑驳的木门时,我回头看见了对面的那一扇同样陈旧的   
    门。   
      两扇门,相对着在黑暗的沉默里老去。克制与隐忍,原来是没有结局可言的。就   
    好像寓言里那两个无知而顽固的不肯让路的过桥人,坚持的结果,是连擦肩而过的缘   
    份都没有。   
      手,顿了下来。黑暗中,古老的往事如潮而来。而眼角,其实没有泪水。一切,   
    竟失去了想像中的冲动,岁月的流逝令思念具体而沉寂。   
      房子有点旧了。连从前在墙上量身高时划的铅笔线还在,一段一段的,节节长成   
    今天的我。   
      坐在那个熟悉的阳台沿上,当阳光从楼缝的罅隙间倾泻而进,我像从前一样抬起   
    了脸庞。久违的温暖久违的城市,还有什么能够重来的呢?   
      我转身出了房门。于黄昏五点时分的斜阳里,徒步走进街角的那间咖啡屋,没想   
    到,多年以后,能留下来的是这么一个地方,物是人非,唯有永远沸腾的咖啡在这里   
    印证着天长地久。   
      在通完电话的二十分钟后,宋书易来了。   
      不变的灰色上衣和长裤,白晰干净的脸庞,方形的无框眼镜,以及整个秀气的脸   
    庞上那异为明显的两条浓黑的眉毛,惟一的改变是略微粗壮了的手臂和肩膀。他依然   
    是一派学者的自信与稳重,举手投足中没有任何狂喜或者惊奇的神色流露,他依然,   
    是我爱过的那个书易。我低头自嘲地笑了笑,时间对男人而言是增值的砝码,对女人   
    而言却是残酷的抛物线。   
      “什么时候回来的?”他轻声问道。   
      “两天前。我,还有蓝蓝。”   
      “就你们两人?这次是回来度假散心的?”   
      “不是。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和他,已经分了。”   
      他有点吃惊地抬起头看着我,眉间有细微的纠结,或者还有些什么是我所看不见   
    的,在他的眼里。   
      “你到底还是那样随心随兴。”他有点迟疑地说着。我看着他的眼眸,我知道,   
    其实他是想说,你还是那么任性。我扭头注视着吧台上那个冒着热气的咖啡壶,我真   
    希望我的任性是在四年前而不是今天。而今天,我已经注意到他右手无名指上那个简   
    单雪白的铂金戒指了。我轻轻地笑了笑,隔了四年,我们之间的角色却来了个戏剧性   
    的对换。   
      “那你什么时候请我吃喜糖呢?等你这一顿等了好久了!”   
      “本来这个月底就要结了,证都已经办了下来,可是,她家里人说今年对她不   
    利,所以,只好等到元旦了。”说话时,他不断地将杯内的咖啡搅来搅去,他一向是   
    个喝茶的人,咖啡只是一种不经意的安排,不在预料之中,一如我的出现。   
      “我今天找你是有件事想请你帮忙。我想把我以前住的那套宿舍重新装修一下,   
    你是这方面的行家,帮我设计一下图纸并找一个好点的施工队组。”   
      “那好办,什么时候一起去量一下平面图尺寸。”顿了顿,他抬头意味深长地注   
    视着我。“这些年,你除了生完蓝蓝后打了个电话告诉我之外,就全无音信了。我猜   
    想你一定是很幸福,幸福得忘记了老朋友。”   
      我笑了起来,像从前那样,略微俏皮地在他面前笑了起来,仿佛他在问一个事不   
    关已的笑话,可是,如果他细心一点,他应该能看得见这笑容里淡淡划过的酸涩与无   
    奈。“书易,还记得你说过,幸福是一支描笔,在每个人的手里可以描出不同的世   
    界。那么,现在你所指的幸福又是什么呢?如果是以所有的人的标准而言,我想,我   
    应该还算是幸福的。但如果是以我对生活的期待和标准而言,在很早以前,幸福就已   
    经溜走了。”   
      “小影,你变了。”   
      “我当然变了,变得和你一样了,别忘了,我曾说要拜你为师的。”我的眼角逐   
    渐迷离了起来,太多曾经以为应该可以放下的细节,其实一直就没有离开过,曾经天   
    涯咫尺的距离,到了今天,依旧是咫尺天涯。我轻轻眯着眼睛看着他,他真的是一点   
    都没有改变,还是面冷心热的那样一个人。   
      第一次认识宋书易是在六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带着公司的图纸到市设计院审核盖   
    章时,那个顽固刁钻的主任却黑着一张老脸说那份图纸的图签不标准、标识不规范要   
    我重新绘制了再来。之前我已经连续找了他一星期好不容易才见着他,却是这副态   
    度,心里一生气就劈头盖脸地鲁莽说道:建设部最新出版的规范标准你还没看吧可我   
    已经培训过了,我们可是严格按新规范制图的。他脸色一绿,扭头打起了电话给我一   
    个后脑勺好像是说你能拿我怎么办?宋书易是在那时候走进来的,低头拿着一本图集   
    往上面写些什么,抬头四目相碰时,两个人都有点懵了,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眼   
    熟,正思索着,他却说话了:你是来办事的?原来你也是搞设计的?我这才想起,原   
    来他就是一个月前搬到我家对门宿舍的那群年轻人之一,在楼梯口碰见过两次,总见   
    他冰着表情不苟言笑,因此心里对他感觉不佳。就这样,靠着这莫名其妙的邻里关   
    系,我的图纸通过审核盖了章,和他也算是朋友了。   
      那一年,我二十二岁,他二十八岁。   
      那一年,很多我一直固守的信念被他改变,包括理想,包括爱情,包括生命。   
      那一年,我有一个七年的男友在遥远而寒冷的北方奋斗,而我在这个温暖而寂寞   
    的南方守候。   
      如果说爱情是那冥冥中难以言喻的缘份如潮水般将两个人推近的话,那么在靠近   
    之前,谁也没意料到对方原来会是那样的一个人,我从没想过我的爱情会以如此平静   
    的方式落他身上,这个世界与理想原来根本就没有一丝线索可以依据,而爱情也并没   
    有想像中的那样给我一个甜美而热烈的拥抱。一切出现得太过于苍促。又或者是说,   
    一切开始太过于迟缓。   
      谁也没能来得及细细斟酌,有人说,爱情就是没有任何的解释。   
      “小影,你一个人带着孩子会很辛苦的。想过再找份什么样的工作呢?如果你还   
    是做老本行的话,我倒是能帮你联系。”宋书易的话打断了我十万八千里的思绪。这   
    个永远脚踏实地的男人。   
      “我想先休息一段时间,等房子装修好了再说吧。而且,自从结婚后我就没再从   
    事设计了,我觉得我还是做预算比较适合,设计这行业需要不断汲取新的知识,我很   
    懒。”   
      “也好,先调理一段。如果哪一天你想开始工作了,随时告诉我,这方面我是近   
    水楼台。”   
      我微笑着点了点头,轻啜着那杯逐渐冷却了的咖啡,眼角扫过他的脸庞时,注意   
    到他的视线停留在手表上有一秒钟。   
      “你有急事就先走吧!”我说。   
      “也不是什么急事,她妈妈今天生日让我过去吃晚饭。”他回答得很从容,在我   
    面前,他永远能够很自然地,这也许就是一直以来他喜欢向我倾诉的原因吧。   
      在走之前,他突然转过身来。“小影,不管怎样,我希望我能给你最真实的帮   
    助。”   
      我不语。当视线从他脸上一扫而过的时候,我看见那熟悉的隐晦而深情的眼光,   
    我缓缓地低下了头,他永远是善于隐藏心事的人,唯有他的眼睛始终毫不偏差地泄露   
    了秘密,当初如此,现在如此。这让我想起了那两扇在黑暗中对立的门,我们,究竟   
    要坚持多久?这样的坚持,或许是一点意义也没有。   
      我轻轻咬了咬嘴唇,看着他,“我知道。”   
      他看了我一会儿,似乎想说些什么,嘴动了动,却终于,什么也没有说。转身走   
    了。   
      书易走后,我一个人在咖啡屋里坐着。昏黄的光线透过浓绿色的窗帘布微弱地映   
    射进来,扫在棕红色的木桌上,有一点沧桑的味道。木桌上已经是布满细小的刮痕和   
    印迹,那个木制的置放糖包的小转盘还是当初的模样,用手轻轻一拨,就吱吱丫丫地   
    缓缓转了起来。吧台上正在专心擦洗着杯盘的小姐面目生疏,播放的音乐也已不再是   
    当年那一类纯粹的乡村音乐,暮色四合的背景下是黄品源冷静而隐痛的声音:   
      离开你是傻是对是错?   
      是看破是软弱?   
      这结果是爱是恨或者是什么?   
      如果是一种解脱,   
      怎么会还有眷恋在我心头,   
      那么爱你为什么?   
      其实这是个谁也不明白的问题,在所有人看来,我和柳清是如此般配,他的朝气   
    与活力、我的开朗与活跃,他巧言善辩,我伶牙俐齿,最重要的是他很爱我,从十五   
    岁开始。在那段挥舞青春的岁月里,可能谁也没有刻意地靠近谁,只是太过年轻,年   
    轻得只认得吉他的和弦流浪的歌声,只听见誓言的灿烂与沉醉,只看到漫天桃花飞舞   
    血色黄昏,我们一起用最任性的自以为是去印证爱情的深浅无关年龄无关成熟无关理   
    智。云收烟敛,许多年以后,我才突然在某一天明白,我们的一切错误只缘于那柔软   
    的冲动的基石,与一切情变无关,不过是,年少轻狂误入藕花深处。   
      我在一天一天地成长,而柳清始终如一,还是那个飞扬跋扈狂傲不羁的他,依然   
    会在兴起时于黑夜里飞越90分钟的路程来见我一面,会在寒冷的冬夜里从楼下将我从   
    睡意酣然中叫醒只为了陪他看一场日出。这样的爱情曾经令我狂喜不已,却也心力交   
    瘁。然而我不愿意因为今天的相背而行而抹煞掉所有曾经飞扬激越的青春,我和他一   
    起爱过的那段岁月是幸福的最初容貌,只是,我已经长大了。   
      于是,书易的出现便顺理成章。他理性而成熟,睿智而坚定,在他面前我是个孩   
    子,任性而爱撒娇的孩子,我常常从他眼中看到一种无比怜惜的疼爱与呵护,我迷恋   
    着这种感觉。我可以趿着拖鞋穿着一身宽松的睡裙披着一头湿淋淋的头发,跑到他的   
    客厅里不分时机地问他一些技术上的问题或生活中的难题,我从没见过有谁能像他那   
    般具有说服力与感染力。也许是身在异乡受惯了人情倾轧,表面的他冷漠少言,其实   
    内心热情亲切,久而久之,他开始对我说一些心事,对我说他去过的名山胜水他淡去   
    了的初恋他心爱的摄影,眉飞色舞地,我没有机会插上一句话,把脸凑得近近的看他   
    的脸看久了发现他的眉毛好浓好粗,笑着说道:“书易,你有没有发现你的眉毛就像   
    是两条毛毛虫爬在你的眼睛上!”,他愣了一下,然后两个人一起笑了。   
   


半周年第3节 为的是不再分离

    一直以为他的出现只是我生命里的一个驿站,停一停脚步,喝一口清茶,然后继   
    续自己的路程,我以为他对我的怜爱与亲近,只是因为我们谈得来或者是他的太过孤   
    独,只在某一天,与他同宿舍的人突然问我,如果我没有男友,那么我会不会和书易   
    走在一起吗?我讶异地睁大双眼,习惯于同人辩驳的我,在那一刻瞬间失去语言,仿   
    佛这个问题早在心里暗藏了很久,心猛地痛了起来,如果……人生没有如果,只是无   
    缘。我搪塞。   
      如果有一个人,总是在你每天醒来时的第一时间令你思想起,他就是你所爱的   
    人。   
      而每一天醒来,朦胧睡意尚未完全散去,书易的浅笑便稳稳地浮现在我睁开的双   
    眼和脑海里。   
      “柳清,你回来吧。”我在电话里反复说。软弱而哀伤地。   
      “小影,你再等等,过两年我就能买房子了,到时联系个好单位,你就能舒舒服   
    服地嫁过来。”我能想像得出柳清在说这句话时神采飞扬的表情,在他的眼前是一张   
    美好的充满希望的蓝图,可他又怎么知道,这张蓝图于我,早已失去了它最初给我的   
    期待与渴望。   
      回来,或者带我走吧!我喃喃细语,睁着惘然而徨惑的双眼,黑暗中有无数飞翔   
    的小蛾,在一群一群地飞向那绝望的火种。泪水淹没了我。   
      柳清终于没能在那一年回来或者带我走。   
      书易依然对我倾谈,在他的世界里我根本无需语言来应对他,他的经历与睿智已   
    不是我的强辩巧词所能击败或者左右,他是我惟一遇见的有着非常独立而清醒的思想   
    者,他是悲观理性的,在我感性的世界里存活。   
      “一段感情来之不易还是应该珍惜,一旦分开,需要时光来把痛苦冷却,等到想   
    再爱一次,回过头来却发现时光的流逝中冷却的却不仅仅是痛苦,连心也冷却了,压   
    抑与独处已经把爱的这种能力窒息。”在一次我和柳清吵架后,书易对我说。   
      “有时朋友介绍我相亲时,我坐在某个女孩对面,看着她,心里想:我真的要与   
    她过一辈子吗?每次当这个问题浮出我的脑海,我就知道是该走的时候了。”   
      我注视他的隐痛与落寞,这是个有深度的男人,却丧失了爱的勇气和能力。   
      像漫天飞舞的大雪,有谁知道,在它平静旷远的银白之下覆盖的是一片怎样千疮   
    百孔的土地。   
      到最后谁也没能来得及将这一切说出口,我明白书易是以为我是幸福的,以为柳   
    清是我最佳的选择和皈依,而我也曾一度想证明他对我的感情到底是什么,却终于放   
    弃。只在他如一关怀的眼光里,寻找到渴望的温暖,我想,这就够了,我所受的教育   
    与一贯的骄傲和矜持不允许我对他表露半分。   
      爱    原来就为是的相聚   
      为的是不再分离   
      苦有一种爱是永不能   
      相见    永不能启口   
      永不能再想起   
      就好像永不能燃起的   
      火种孤独地   
      凝望着黑暗的天空   
      那个年轻的夜里,我在日记里写下这一首席慕容的诗。心里在有一种凄侧而无求   
    的感慨,两个人的坚持,两个人的固执,两个人的骄傲,换回的是,两个人的寂寞。   
      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咖啡的热气尽失,甘苦的味道里是凉了的醇郁。厚重的,苦涩的,清醒的。   
      七点钟,我一个人徐徐走入黑夜。   
      “妈妈,我能不能把我的脚借给海的女儿?”临睡前,蓝蓝睁着她黑亮的眼睛问   
    我。   
      “为什么呢?”我柔声问道。   
      “这样她就不会被那个恶毒的巫婆换走舌头了,她就能告诉王子是她救了他   
    了。”我从她无邪的眼睛里看到的是那种天真的热情,一种不顾一切的勇气,一种被   
    年龄所代替了的热情,葬送在许多以前的岁月里。   
      曾有过那么多的机会,从未丧失语言的我们却一再错失。这世界原本是没有天使   
    的,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一个巫婆,她让我们丢失掉最原始的本能,连问一句话   
    都成了煎熬。   
      一个星期后,宋书易把一份完整的平面图交给了我。除了对房间的格局做了些必   
    要的改动,我注意到他把卧室和客厅的每一个窗户都稍加扩大。   
      “我还记得你说过,你喜欢整片阳光洒进房间里的感觉。你看我把餐桌摆在窗   
    前,再铺上明亮的绿白格子布,你可以上面放上一瓶你喜欢的那种修长的海芋。客厅   
    里是整体的落地窗帘和布艺沙发以及典雅的欧式灯。还有,卧室都是采用实木地板,   
    另一间房间是你的书房,整面墙都做成书橱,足够摆放你的书和那些小玩意了……”   
    他拿着图纸,喜悦地对我说着每一个细节。   
      而每一个细节都是我们从前在讨论家居设计时,我描述过的所喜欢的家的样子,   
    每一个细节都轻叩我心。我很想如从前一样对他的理论辩驳几句,却发现我哽咽的心   
    说不出半句话来。   
      既然有了宋书易来为我装修房子,我也就省了心,每天只是例行公事似地到那走   
    走,我很害怕那种凌乱肮脏的场景。   
      那天,我带蓝蓝到市场买东西,经过楼下,便抱着她上了楼。宋书易刚好也在。   
      我对蓝蓝说:“叫叔叔。”,他回过头来,笑了笑,疼爱地拍了拍蓝蓝的脸颊。   
      “叔叔,你的眉毛好像两条毛毛虫哦。”蓝蓝细声细气地说着,并伸出她那胖胖   
    的手在他的眉毛上摸了摸。   
      我怔了一下,抬头看着他。他的微笑凝结在嘴角,伸出的手在半空中停顿了片   
    刻。   
      所有来不及被掩藏的记忆不攻自破,爱情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两个人的退   
    守只是让结局永远没有答案,停留在原地。   
      “小影,你还年轻,不为你自己也要为蓝蓝着想一下,如果有好的就再找一个   
    吧。”妈妈苦口婆心地说着。   
      我一边看着电视,一边无心地应着她:“妈,我自己的事情我知道,你就别替我   
    操心了。”   
      “那天啊,我听隔壁的老张说,他有个外甥今年35,老婆几年前出车祸死了。人   
    还算本份,单位也不错,还没有孩子。要不……”   
      “妈!”我回头皱着眉喊了她一声。“你干嘛呢?我想清静几年也不成吗?蓝蓝   
    还小,我不想这么快!”   
      “就是因为蓝蓝小才要急着找嘛,不然大了知道生分了会排外的。我不管,这回   
    你要听我的,我都跟人家说了,明天晚上来这。你好好准备准备。”妈妈很强硬地说   
    着。   
      我呼地站起身来,把手里的薯片往桌上一扔。“妈,你这叫什么事嘛。也不问问   
    我就跟人家定了下来!”   
      “小影,我知道你新潮、眼界高,想过什么单身妈妈的生活。可你得为蓝蓝好呀   
    !听妈一回,明天看看,不满意咱就拉倒。”妈妈的语气软了下来,一派忠言逆耳苦   
    口婆心的样子。   
      我不言,气呼呼地趿着拖鞋,嗒嗒嗒走回房间。   
      这个所谓的本份的男人此时正拘谨地坐在沙发上,两只手不停地搓来搓去,好像   
    是零下摄氏度冷得不得了似的。黑黑瘦瘦,脖子细长细长的,有人说过,脖子长的人   
    容易被别人的思维左右,我在猜想,他是不是也跟我一样是被逼着来相亲的。不禁轻   
    笑了起来。   
      他一看我突然笑了,好像吃了一大惊,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眼神偷偷打量着自   
    己的衣着。这个男人,连看着我的勇气都没有。我从心里轻轻地叹了口气。   
      突然想起宋书易曾经对我描述过的他相亲时的心情:“有时朋友介绍我相亲时,   
    我坐在某个女孩对面,看着她,心里想:我真的要与她过一辈子吗?每次当这个问题   
    浮出我的脑海,我就知道是该走的时候了。”此刻,我才算是真正明白了他的感受。   
    我从没想过自己也会落入这种悲哀。我想,我也该走了。   
      “你坐会,我……我去洗个手!”我站起身子,礼貌地微笑对他说。   
      “好好好,你去吧。”他把头点得像个啄木鸟。   
      走进餐厅,蓝蓝果然正趴在餐桌上笨手笨脚地吃着她的瘦肉汤炖蛋。   
      “蓝蓝,你想不想吃肯德基?”我伏下身子,对她眨了眨眼睛。   
      “要!”她立刻睁大了双眼,一脸兴奋。   
      “不过,你要保密,外婆要是问起,你可不能说是妈妈提的,就说是你吵着要去   
    了!知道吗?”我抱着她,蹑手蹑脚地开了房门。   
      吃完肯德基,不知道该走到哪里,想了想,去看看房子装修得怎么了吧。   
      木工们正坐在客厅的地板上打着扑克,一看我进去,一个个拘谨地站了起来。   
      “你们玩吧,我来看看,坐一会儿。”我柔声说道,到各个房间里看了一遍。然   
    后走到阳台,找了块干净的凳子,坐了下来。   
      “妈妈,以后我们是不是就住在这里?”蓝蓝在我怀里问道。   
      “嗯。”   
      “那爸爸也跟我们一起住吗?”   
      “蓝蓝,爸爸不会跟我们住在一起。以后都不会了。”我低头看着她懵懂的双   
    眼,有一些事情,我希望她明白,却又希望她永远不明白。矛盾的成年人。   
      “那爸爸一个人住在那里,好可怜哦。”蓝蓝软软地说着。我突然无话,蓝蓝,   
    你的爸爸当然不会是一个人住的,可我又怎么告诉你这一切?   
      所有人都以为我和柳清的结束是由于他的错误与背叛,只有我们自己知道,一个   
    婚姻的苦果其实是两个人一起种下的。所以,当我亲眼看见柳清与那个年轻女孩拥吻   
    在咖啡屋的黑暗处时,我却感觉不到心里本应有的痛苦与愤怒,我只是站着,冷眼看   
    着,清醒地,嘲讽地,直到他们注意到我。柳清那幅恍然失措的表情竟然与当初十七   
    岁的他塞给我小纸条时的表情一模一样,惟一不同的是他随即就平静了。女孩很年轻   
    很清纯,眼神里没有那种阅尽世故的老练与精明,她慌张地放开了紧紧地攥着的他的   
    手,低下了头,像一只受伤的小兔子,却又立即抬起了她那张小小的脸庞,眼中满是   
    执着与勇敢的神情,仿佛要告诉我,我就是爱他,我可以面对一切。在那一刻,我有   
    一种想笑的冲动,当这一幕被文字被电视演绎得泛溢的场景降临在我自己身上时,我   
    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和方式去对待?像泼妇骂街一样破口大骂陶然大哭,或者像个高雅   
    脱俗的贵妇人凛然一笑绝尘而去?那一刻里,我反而觉得自己才是第三者,才是那个   
    面目丑恶的巫婆,我闭了闭眼睛,周身疲倦,我看见柳清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就先   
    开了口,说,柳清,回家再说吧。   
      回到家里,柳清并没有我想像中那样,坚定勇敢地向我告白他爱她他非要她不   
    可,或者一脸懊悔认错地陈述自己的一时糊涂请求我的原谅,他反而比我还镇定还平   
    静。我也以为自己会哭喊着捶他、用最蔑视的语言痛斥他,然后我也没有。如果说我   
    心里有一点痛苦的话,那也只是因为我目睹了自己被遗弃被放逐被爱淡忘的那份骄傲   
    与自尊的挫败感,我的如此平静让我自己也不敢相信,我看着柳清从刚才那幅恍然失   
    措的表情演变为现在这样冷静的态度,我想柳清身上正是同时具备了都不完全成熟的   
    两种性格:男孩与男人,他的狂热与他的冷静都是瞬间的。   
      “你爱她吗?”我说,我看过书上所有的妻子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这样问。   
      “或许这句话应该让我来问,你爱我吗?”柳清突然说出的这句话让我措手不   
    及,他想说什么?他知道些什么?   
      我哑然。   
      “不,小影,我不爱她。”柳清轻轻地摇了摇头,伸手拿起桌上那包香烟,点上   
    一根,在烟雾缭绕间他的表情有点失控有点狰狞。   
      “如果你认识她,你就会发现,她多么像当年的你,那个勇敢的不顾一切的任性   
    而骄傲地爱着我的小影。”顿了顿,他又说:“你知道我是从哪一天开始明白你已经   
    不再爱我了吗?就在你生完蓝蓝后,你打的第一个电话不是给你妈妈或者朋友,对不   
    起,我不是故意要偷听你的电话,很无意的,我听见你在电话里告诉他,你生了,是   
    个女孩,你说,你很开心因为孩子很健康很漂亮,如果他有一个儿子,也许将来我们   
    的女儿就能够嫁给他了。后来,我很疑惑就去洗了电话单,那个名字,那个名字   
    啊……电话你只就打过一次,如果你们很经常联络,那我就会相信他只是你的一个旧   
    日好友,因为你人缘一向很好,不奇怪。可是你就只打这么一次,我想你一定是压抑   
    了很久才会忍不住打给他的,你只想让他第一时间知道你的欣喜。那时,我差点忍不   
    住摇醒你,大声地向你询问,很奇怪,我竟然忍住了。其实,我早就应该明白,你常   
    常一个人莫名其妙的失神与冥想,你不再像从前一样缠着我撒娇,以及……我记得你   
    曾经让我带你离开的话。”   
      我呆住了。一直认为柳清是那种冲动的永远藏不住心事的男人,我以为自己太了   
    解他了,其实不然。我以为自己隐藏得很深了,原来只是那愚蠢的把头埋在沙里的驼   
    鸟。   
      “小影,你压抑得很苦,我看得出来。可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我很努力地做到   
    你心目中对丈夫最完美的期待,可是事与愿违,我们还是越来越遥远了。”柳清弯下   
    了腰,抱住头。“我真的很想再回到从前的日子,那时候,我们那么年轻那么执著那   
    么美好,我们除了对方什么都不想。小影,当我发现我不再是你全部的世界时,我快   
    崩溃了。不,我不爱她,从来没有,她只是我对爱情的一种理想,一种重温的渴望。   
    你明白吗?”   
   


半周年第4节 尘埃落定

    他抬起头,看着我,眼神里的纠结与混乱让我害怕。他突然迎向我张开双臂,紧   
    紧拥着我。他的唇于黑暗中寻找我的,我本能地站起身子想躲开他,然而他的双臂如   
    此强硬,不由分说地圈着我逼入墙角,我能感觉自己的身子仿佛嵌入墙中,突然间失   
    去了挣扎的想法与力量。他狂乱热烈地吻着我,我的额头,我的眉毛,我的眼睛,我   
    的脸颊,我的嘴唇,那一瞬间,我想起了我们的初吻,就在那个黑暗的学校的一角,   
    五月流苏花的芬芳倾泻了整个夜晚,在那样一种迷离的让人失控的氛围里,他的吻就   
    像他曾给过我的一切:霸道的狂热的不讲道理的,企图占据着我生命的每一个罅隙,   
    那时候,我们如此年轻,那时候,他是那么深爱着我,而我也是。然而,究竟是从哪   
    里开始不对了呢?我在他绝望而疯狂的吻里迷乱地想着,想我们曾经的岁月,想我们   
    过往的幸福,想我们执手一世的誓言,却终于还是没有答案。这个我生命中惟一的男   
    人,他最后的狂热与他曾经给过我的最初一样,让我泪如雨下。   
      他还是放开了我,放开了我们的婚姻,放开了坚守十三年的爱情童话。他会娶那   
    个女孩,然后爱她,宠护她,我知道。这世界不是谁离了谁就活不下去的绝对。每个   
    人都在为自己的生命寻找最贴切的方式与道路。我们的幸福与苦难,最终只能自己担   
    当。怨不得谁。   
      我低头看着在我怀里沉沉睡去的蓝蓝,微凉的秋风里隐约有莫名的花香拂面而   
    来,且轻且淡。我紧紧地抱紧了她,蓝蓝,让我们,相濡以沫。   
      十二月,房子装修得大致妥善了。下午,约好了书易等他下班后一起看看有没有   
    什么需要修改或者增加的。   
      两个人站在门口,我迟缓地在包里找钥匙,掏半天,回头对书易笑了笑。   
      “你还记得从前,我老是忘记带钥匙,然后就一直赖在你们那里直到我妈或者我   
    弟回家吗?呵,蹭了你们不少顿饭哦。”   
      “是啊,不过我们这群光棍也没少逼你下厨,你做的海蛎煎还真好吃,自从你结   
    婚后我就再没吃过那么好吃的了。”   
      “没关系,等你结婚了,你老婆自然会做给你吃的。”我顺口说道。   
      我看见,书易的眼神一灭,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两个人晦涩的内心。   
      沉默间,对面的门开了,一个瘦削的男人低头走出来,看了我们一眼,反手关上   
    门,只一个背影就消失在楼梯的拐角。   
      我的钥匙终于找到了。   
      一扇门开了一扇门又关了,这样的命定,真让人绝望。   
      他始终没有问我离婚的原因,就如同我始终没有问他结婚的细节,我们试图像从   
    前一样随兴地调侃聊天,却发现距离已经把话题彻底改变。我明白,其实两个人最想   
    知道的是对方内心最深处的那丝欲望,然而思念太久,所有的渴求反而苍白失色了。   
    那段逝去的彼此分离的岁月原来并不是徒劳无用的,它教会了我们面不改色的承受痛   
    苦和欢乐,教会了我们用行云流水的淡然去克制蠢蠢欲动的冲动。是对是错都无从得   
    知,结局不在你我手里,而过程只在时光深处流浪。   
      下楼的时候,发现灯都坏了。楼梯很黑,而我一向不善走暗路。   
      书易于黑暗中伸出手来,轻轻地拉住我的,一级一级地牵着我走。我看不见他,   
    但我知道他就在我身边,那么亲近那么真实。他的掌心温暖干燥,我能感觉到那上面   
    细细的纹路和微弱的温度。那一瞬间有莫名的虚弱弥漫全身,他稳妥的牵引是一种短   
    暂的幸福,终究不能陪我到最后,我想起我曾经如此渴望的一幕,只是静静地陪在他   
    身边,这样的一个男人是可以让人安心的让人平静的让人停泊的,然而,即使是如此   
    靠近,我们之间依然隔着那么残酷的现实,爱情是一场探戈,舞步的协调取决于两个   
    人进退的默契,而我们始终把握不好节奏。我们坚持着不说那个字,是不是就能立于   
    不败之地?我不懂!黑暗中,我注视着走在我前头牵引我的那个并不伟岸的身影,抑   
    制不住自己任性的眼泪,停下脚步,把头伏在他的肩膀上,良人良夜,今夕何夕啊!   
      他缓缓地转过身来,搂着我颤栗的肩,无言地抚摸着我长而凌乱的发丝。他的怀   
    抱温暖而荒寂,有淡淡的干净的气息,像一片雨后的山林,包容着一切远行而至的孤   
    独的足履。那一刻里,我终于明白,有一些话,今生恐怕再也说不出口了,有一些   
    人,今生怕是再也不能够企盼了。纯粹的爱恋很美,但我们需要面对的,是更多的真   
    实的人和事,责任和道德永远在肩膀上,不是说为谁放弃就能放弃的。   
      “哪里有爱情,   
      哪里就不可能有完美。   
      能说自己幸福的人,   
      是洞然明白的接受残缺。”   
      这样的澈悟,让我们微笑地落泪。   
      我决定在元旦前搬家,妈妈每天忙着帮我打扫装修后的污渍和一些琐碎事宜。圣   
    诞前夜,我拎着刚买的装饰品和一些食品来到新居。楼梯很亮,有人已经换过灯泡   
    了。   
      妈妈正在客厅里擦洗地板。我把东西往桌上一放,疲倦地靠在沙发。看见茶几上   
    放着一本对折打开的深咖啡色的户口簿和一张大红的请柬、一包喜糖。   
      我轻轻拈起那张请柬,很薄很精致,龙飞凤舞的笔迹是我所熟悉,一笔一划都不   
    能忘记。   
      “小影,我说书易这人还真是不错,都这么多年了还是那么和善。自己都快结婚   
    了,还惦记着你的事,你和蓝蓝的户口迁徙已经办好了,下午他把户口簿拿来了,还   
    忙乎了一下午,把整个楼梯的灯泡都换了。对了,阳台上那几盆茉莉花也是他带来   
    的,说是他自己种的,复瓣的,这孩子,真是心细,还记得你喜欢茉莉……”   
      在母亲的絮叨声中,我感觉到眼睛里逐渐的潮湿。翻开的户口簿,是蓝蓝的那页   
    :柳书蓝,女,汉…………   
      我恍惚地站起身来,置身于阳台上那排整齐密集的花盆前,葱葱郁郁的绿意里丝   
    毫没有冬的味道,来年春天,它会开出美丽清香的复瓣的花朵,不分昼夜地,像思念   
    一样,在每一个令人恍惚的刹那间,花谢之后,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对面那个单身的瘦削的男子又在播放着音乐CD,陈旧的曲调里悲凉的胡琴正依依   
    呀呀地拉过来拉过去,像一个沧桑的老者,悠悠诉说着那些老去了的故事,物是人   
    非,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远处的夜空上有节日的焰火升腾,绽开然后再把夜空还给平静,就好像从来没有   
    发生过什么似的。如果烟花的美丽就在于它的瞬间,在于它的不能永远,消失之后,   
    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一如那些注定要挣扎并颓败的爱情和期望,从黑夜里来又熄灭在黑暗之中,刻骨   
    铭心的却又不着痕迹的,坚持却又无望地,永远没有启口的那一天。   
      尘埃落定,然而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半周年第5节 曲终人散

    1.   
      水色一生中惟一一次的恋爱把她给毁了。她说,青衣,记住,所有的男人他们最爱的人是他自己。这句话我用生命去记住。   
      水色租房之前我和路蓝以及可可租住在那套三居室的套房,可可出嫁之后,我把空出来的房间招租,水色便成了我们三人组的新成员。   
      刚搬来的那天是个阳光明媚的仲夏,她只带着两袋行李,和一棵风信子,瘦削着身子站在楼梯口按门铃。门铃的开关正巧坏了,我趿着拖鞋嘟囔着从七楼急匆匆下来,她悠闲地坐在行李上,修长苍白的指间夹着根紫罗兰。听见开门的声音,转过头轻描淡写地看了我一眼。那一道灰飞烟灭的眼神里,我突然就知道了这是个有阴影的女人。   
      水色并不爱说话,有时候和我一起坐在阳台上乘凉,就递给我一根烟。她用烟说话,心情好的时候她抽紫罗兰,心情不好的时候她抽骆驼,一包接着一包,她说她会死于肺癌,总有一天。吐了一口烟雾,她转过脸笑着对我说。   
      我看过她的相册,只相隔一年,那照片上的女人与她却完全迥异。长发及腰,白晰而丰满的脸庞,笑容单纯甜美。   
      她指着照片说,这个女人叫水色,开水的水,白色的色。然后她指着自己,我也叫水色,死水的水,黑色的色。   
      逐渐看出差异的原因,希望与绝望在一个女人的生命里,扮演着举重若轻的角色。青春其实是爱情的代言词,一个心里有爱的人,眼睛里都看得见春天。   
      路蓝在一家设计院里工作,图纸赶工的时候,连续好几天都看不见她。如果突然某一天清晨醒来闻见荷包蛋煎焦的味道,不用睁开眼睛我就知道,路蓝回家了。   
      对于路蓝而言,生命里最重要的是她的电脑,电脑里最重要的是她的OICQ。有一次电线短路,路蓝紧紧张张地跑过来问我,电脑里的资料会不会也短路掉?   
      我眼白一翻,你不关心芯片有没有烧坏?关心你的资料?   
      如果那些聊天记录没了,我怎么分得清他们谁是谁,还怎么泡啊我?她一脸痛苦的表情,我行将晕倒。   
      据我不完全的统计,迄今为止,24岁的路蓝,2年的网龄,见过的网友不下50个,一年内谈过四次恋爱,全属网恋,其中还不包括暗恋未遂的。   
      水色有一手绝佳的厨艺,自从她来了之后,我和路蓝开始戒掉速食品。   
      夜里和路蓝坐在电视前看焦点访谈,水色捧出一碟拔丝芋头。我眼睛一绿,还不及洗手,埋头苦干。路蓝则无动于衷地看电视,水色招呼她。我从碗里伸出脑袋,别理她,人家要减肥呢。   
      减肥?水色睁大眼睛上下打量路蓝,你又不胖。   
      要防患于未然呀。路蓝正色,一脸严谨。   
      呸,防患于未然!我看你是怕千里堤护,溃于一蚁吧。水色,她的身份证在桌子的第二个抽屉里,看她以前的像片你就知道什么叫毅力了。我边咽边说,眼光不忘如飞刀般飞向路蓝。   
      路蓝在三年前还是个人见人皱眉的小肥妹,每天在我眼前如座山挪来挪去,往我前面一站就绝对没有人可以看见我。   
      突然某一天清晨,路蓝跑到我床前,冲我宣誓,如不减肥,誓不为人。脸上的态度绝对不亚于任何一个小学生加入少先队时的严肃。   
      从此后,我买的零食如果没有及时消灭,一转身就会被她偷偷丢到垃圾桶里。逛街时没有人再陪我吃路摊小吃,每次吃过饭一定要陪她在房子里走上半个钟头,过了八点只能喝水谢绝食物。对此,我深恶痛绝,然而,不可忽视的是路蓝渐呈苗条的身段,越发迷人的姿色。当然,同时还有我也更加单薄的身子。   
      嘿嘿,好身材,保持最重要嘛!路蓝眼白一斜,挡住我的飞刀。   
      有一天,我们可以千秋万载地保持下去,当木乃伊如何?我一扫而光盘中食物,端着空碟悠哉悠哉地向厨房走去。   
      哼。说不过你!路蓝大手一挥,我们院里新来了个帅哥,有没有兴趣见识见识?   
      是不是最近又见青蛙了,心灵倍受打击,开始转移方向了?我坐在她身边开始削苹果。   
      她眼睛一亮,你不说我都忘了,今天和永约好上网的。说完,风风火火地奔回房间。   
      我递了半个苹果给水色,这丫头,网上疯。   
      水色淡淡一笑,像她这样活得如此率性真好,起码没有伤口。   
      我转过头看了她一眼,每个人应该都会有伤口的,只不过她痊愈得比较快而已,你呢?这是我第一次试探性的问话,对她。   
      爱情是一场疾病,爱错了人就像吃错了药,留下病根,缠着你一辈子。她目光移向别处。   
      2.   
      水色每天中午到一家西餐厅弹钢琴,有些夜里也到酒店或者咖啡厅里弹,生活极不规律。曾听她说过之前是当幼师的,为何转行,她没有细说。   
      而我则常在夜里写稿写到天明,清晨听见路蓝的大脚板在房间里劈哩啪啦,翻个身继续睡觉,直到中午水色关门而出,我才懒洋洋地开始睁开眼睛。生活乏味得像一个朝九晚五西装打领的男人。   
      遇见柳从风是我生命里的一个劫。这个夏天,阳光很好,空气清新。没有征兆。   
      他在我为之写专栏的杂志社里当美术总监,第一次在总编的办公室门口相遇,一个擦身,相视一笑。之后某天,在经过美术部的时候,透过垂直的窗帘看到里面一堵墙上画着一条巨大的河流,蓝色的曲线里流淌着金黄的太阳和黑色的山脉,极端的色彩,粗线条的走向,突然,心里一阵悸动。   
      美术部的小郑说那是他们总监柳从风所作,说话的时候,他眼角极其不屑,刚巧柳从风突然走了出来,他的笑容立刻掐媚了起来。   
      我喜欢你的画。我看着他,大方地说。   
      他的脸上没有丝毫欣喜的表露,傲慢地笑笑,看你的文字我以为你只会喜欢工笔画。   
      我也笑笑,拿出一张纸抄下我的电话,递给他,我一直想写一篇有关画家的文章,有时间的话出来聊聊。   
      也不管他反应,我扭头就走。   
      一个月后,我成了他的女朋友。第一次带他回家,路蓝正在上网,从房间里探出个头算是打了招呼。他坐在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一包香烟,皱皱眉,你怎么也抽骆驼?我看了看,不是我的,是水色的。   
      他坦然地抽出一根,点上。脚搁在茶几上,我忙着冲茶。   
      十点的时候,水色下班回家。看到从风,淡然地点点头,便回到自己的房间。一会儿,我听见传来齐豫的《飞鸟与鱼》,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歌。   
      从风走后,我敲了敲水色的门,睡了吗?   
      还没,进来吧。她说。   
      抱着枕头我缩进她的被窝,从睡衣口袋里掏出两根seven,替她点上。   
      怎么了?我的幸福小女人。水色看着我,微笑。   
      从风是我这辈子第一次那么强烈想要去爱的一个人,可是,我对这份爱情太没有安全感了。我吐了口烟,看着水色,这个有伤口的女人。   
      春天的花如何得知秋天的果。她呢喃着这句歌词,低下头,似是而非地叹了口气。青衣,爱了,就不要计较结果。   
      我看着她的低眉信首处似有万千隐痛。心中若有所悟。   
      从风从不允诺我什么,即使缠绵过后。黑暗里,他一手抵住墙壁,一手紧压着我的掌心,温热的气息自鼻中传出,扑在我的脸上。我紧闭着双眼,感受着他不由分说的热吻,似乎来自西伯利亚的俱风,席卷着一切理智与原则。从风,你爱我吗?我轻轻咬着他的耳垂微微喘息。   
      他的眸子一闪,青衣,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是个让人感觉温暖的女人?   
      温暖?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前,手指轻轻拨弄着他松开的第二个纽扣。   
      那就是一种切切实实的想抱在怀里的感觉。他抚着我的脸颊。满世界都是那些锋芒必露的女人,青衣,做男人其实很累。   
      心里隐隐有种反驳的欲望,他说做男人很累,女人呢?其实不也一样。然而我急于迎合他,甚至于不惜按捺自己的思想去做一个他所说的温暖的没有锋芒的女人。隔壁里水色正放着齐豫的歌,要不是你一次流离失速,要不是我一次怅惘张望,哪来这一场不被看好的迷恋?你是一只可以四处栖息的鸟,我是一尾早已没了体温的鱼。这就是我和他致命的差异吗?我迷乱了。飞鸟与鱼。   
      我紧紧闭上眼睛。爱了,就不要计较结果。这是我惟一能给自己的安慰。   
      3.   
      路蓝闷闷不乐地坐在沙发上,我走过去,怎么了?又见网友了?   
      她惊讶地睁大眼睛,你神了?怎么知道?   
      叫你多吃些下蛔虫的药嘛,要不我在你肚子里也很难受的。我冲她挤眼睛,跟路蓝相处这么多年了,她的一举一动我一眼看穿。   
      她笑着打了我一下,又皱起眉来。昨天她见了永,本来对他期望极高,想着能让自己再来场恋爱,谁知,他胖胖的笑脸与想像相去甚远,无端失望。   
      路蓝是个典型的三分钟热度的女人,有时候我会很怀疑,当初她是不是投错了女胎。无论从个性、行为或者是观念各方面,她都像极了男人。虽说在爱情方面属大器晚成,然而一旦萌芽却一发不可收拾,一年之内四次恋爱,令我瞠目结舌。每次她说她开始有点厌倦了,分手就必在十日之内。在择偶方面,其人如非英俊则必须高大,难怪这一次她会心存沮丧。   
      路蓝,看人不能光看外表太肤浅了。我拍拍路蓝的肩,语重心长地,安排个时间我帮你面试面试,水色,你要不要一起去?   
      她低头看小说,听见我问她,抬起头笑笑,不了。   
      路蓝突然来了精神,水色,你整天在那种高雅场所,有没有遇见什么钻石王老五之类的?有艳遇的话要分着享用哦。   
      分着享用?我哭笑不得。你当是吃自助餐,大家一起上,大快朵颐呀?   
      路蓝撇了撇嘴,有什么不可以?起码分着养养眼也可以嘛。   
      水色合上手里的书,不发一言地走回房间。路蓝看着她关上门后,凑在我耳边说,她这人好怪。   
      我望着那扇紧闭的门,其实她是个本质温柔的人,只不过各有世界而已,路蓝,不要介意。   
      她耸了耸肩。   
      电影院里正在热播《垂直极限》,我买了两张票,打电话给从风。他懒洋洋地说不一定有空。我一下子火大,对着电话大声喊道:别人都是男朋友必恭必敬地买好了票,可我呢?从风,我到底是你什么人?   
      别人是别人,我最讨厌拿人来比。青衣,如果你不喜欢一个人去看的话,可以把票分给水色或者路蓝。他依旧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我啪的一声挂掉电话。坐在沙发上,心如刀绞,这就是我所爱的男人,这就是我为之可生可死的男人?我摇着头,无端冷笑。哭不出来。   
      水色开门进来,我一把抓住她。水色,看电影去。   
      她一脸茫然,我不由分说,穿上鞋子就走。   
      电影里的冰天雪地,极高的悬壁之上,同一条绳索负载着两个人的生命,为了所爱的人能活下去不惜放弃自己,绳索的负重轻了,然而生命的意义重了。   
      我有些怅惘,在生与死的关头,我们是否能为对方的生存而放开双手?那一笑之间的坦然有几人能真正做到。现实的生活里,谁不是苟延残喘,营营碌碌。   
      回来的路上,我问水色,你会不会为了所爱的人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   
      她惨淡地笑了笑,曾经会,但永远都不再会了。   
      为什么?我走到她前面,转过身,面对着她。晚秋的月光洒在她苍白的脸颊上,像湖面上冷冷的水气。她的寒冷由心底而发。   
      她停下脚步,看着我,字句铿锵:因为不值得。   
      值得或者不值得可以计算得出吗?我凄凄问道,想起从风的始终清醒。   
      青衣,男人他们最爱的人是他自己。到最后,所有分手的理由都是借口,都是借口。她低压着声音喊道,我从未见过她如此这般的激动。伤口一经揭落,风起云涌,所有的痛楚都会不约而至。我无言,握住她冰冷的手。   
      水色手指纤长白晰,个性温柔娴和,天生有做幼师的禀赋。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孩子都被家长们带走了,她一个人坐着弹钢琴,闭上眼睛,五月和风从脸上拂过,那般温柔。天色渐暗,水色直起身子,却发现一个男人靠在门边,抽着烟,忧伤地看着她。一个眼神的交集,就注定了一个劫难的开始。水色不顾一切地付出自己,甚至不敢要求他离开自己的婚姻。有时候她抱着他的小儿子,在脸上搜索他的眉目,可每每看见的却是另一个女子,他的妻子。心一慌乱,弹琴的时候都会跑调。   
      他总是抱着水色,把脸埋在她的胸前,隐痛地说,水色,找个好男人,我们就不要再见面了。   
      水色哭了,一遍一遍地抚摸着他柔软的发脚,我可以什么都不要,真的可以。   
      然而真正什么都不要的是他,连水色无所求的爱情都可以不要。   
      那个初春的夜晚,他一个电话,我们不要再继续了,水色。   
      为什么,她追问道。   
      我很累的。他支吾着。   
      水色脸色一变,你厌倦了?   
      原谅我,水色,我还是想过平淡一点的日子。   
      可我从没要求过你改变什么啊。水色低声下色地。   
      你的存在本身就是个负担了,我想,还是算了吧。   
      水色想起他也曾经说过,她的存在是他生命的奇迹,原来,奇迹会变成负担的。她笑了,挂断电话。伏在桌上,笑得哭了声音。   
   


半周年第6节 匪夷所思

    一个月后,水色一个人到医院里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了。刮宫的剧痛都没能让她流下一滴泪来,她只是死死地抓住床沿,眼睛睁得大大的,想着男人的绝情,怎么能够说变就变。大出血过后,水色醒来,隐约听见医生在门外说话:这个女孩废了,她已经不能再生育了。她撑起身子低声问在一边的护士,有没有人来过?一个冷漠的摇头粉碎了心里最后微弱的希望,原来不爱一个人的时候,连生死都与已无关,更不用说当初信誓旦旦的责任与道义了,多么冷酷的现实。她叫来医生,说想看看她的孩子。只是个胚胎,像珊瑚一样,是个女胎。医生温柔的说。水色点了点头,平平躺下,眼睛灰灰的,望着白色的天花板。是个女孩。她喃喃自语。   
      出了院,水色发现幼儿园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她打胎的事,看她时的目光同情而鄙咦。生活是自私的,每个人都善于从别人身上发现悲剧,以安抚自身的不幸。   
      已经不能再若无其事,爱情是一场劫难,心也在病床上一同刮走了。空荡荡的,像一个在风里摇摆的秋千。欲语还无言。   
      有时候,会感觉到内心逐渐的平静与冰冷,青衣,我连爱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水色逐渐平静下来,弹去烟头上老长的烟灰。   
      我想起那张照片,照片上的水色盈盈而笑,甜美单纯。原来,夺去女人青春的不是岁月,是一场全盘皆输的爱恨,无路可退,也无路可走。   
      都是聪明的女人,不是不懂得用技巧去爱,只是不愿,似乎是对真爱的一种亵渎。然而,毫无技巧的爱情,又像一杯直视见底的清水,容易令男人厌倦,该如何是好?我茫然地握着她冰冷的手。   
      从风,如果爱情套上了责任,这样的爱情你会不会厌倦?我躺在他的怀里问他。   
      爱情是爱情,责任是责任。他说。   
      就是说,有了责任的爱就不再是纯粹的爱了?我抬起头,看着他硬朗的脸。   
      他看着我,是的,对我而言。   
      谁都不可以改变?我凄凄问道。   
      谁都不可以。他肯定地说,抚着我的脸,青衣,你在怕什么吗?   
      我缓缓地闭上眼睛,不,从风,我是个不需要别人负责的女人。   
      我是个温暖的女人,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必须为这两个字而消灭我内心的愤怒或者不甘。然而,从来没有哪一个字眼让我觉得如此寒冷过,温暖?是的,温暖。   
      4.   
      圣诞节前夜,陪着路蓝去见了她的永。确实貌不惊人,然而亲切幽默,不乏味,不生硬。笑的时候有两个小小的酒窝,指着自己的肩膀说小时候躲猫猫从树上跳下时被牛顶过的,我微笑地看着他,想像童真的那年自己。如此遥远美好。   
      在上卫生间的时候,路蓝拉着我的手急急问道,怎么样?怎么样?   
      我觉得很可爱,我边洗手边说。   
      很可爱?路蓝嘟囔着,似乎不够满意。   
      王小波他老人家都说过,人生是一条寂寞的路,需要一本有趣的书来解闷。够了,一个有趣的男人比什么冷冰冰的硬件设备都可贵。我懒洋洋地拍着她的肩。   
      那倒是,她眼睛一亮,虽然不够帅,但让我很开心。   
      回到家的时候,居然看到一个男人坐在客厅里,水色正默不作声地冲茶。路蓝冲我挤了挤眼睛,口无遮拦地问道,水色,你朋友呀?   
      水色回过头,嘴角轻轻一扬,哦,他叫杨易,是我初中同学,刚才在咖啡厅里遇见的。又转过头对他说,青衣、路蓝,我们同居。   
      他一听笑了,温暖而舒展。这个男人,有着干净的笑容和眼神。   
      我对他笑笑,拉了拉路蓝的手,走啦走啦,两人各自回房。   
      不一会儿,路蓝冲了出来,表情夸张痛苦,青衣,又短路了。   
      你才短路了呢!我瞪了她一眼,踢开椅子,就我那三脚猫的功夫还要整天烦我。   
      杨易走了过来,我看你们这里的电线都太老化了,我明天帮你们重新接一接吧。   
      路蓝一听笑得门牙无遮,太好了,我先谢谢你了。明天刚好圣诞,我们一起聚餐,青衣,把你家从风也叫来。   
      水色似乎想说什么,但看见杨易已经高兴地答应了路蓝,又不说话了。   
      下班后到街上买了副手套,走遍几条街才买到一副独特的。从风是如此挑剔,给他的礼物又怎能平凡?我把它揣着怀里,春暖花开。   
      回到家里,看见杨易爬高爬低地换线路,看见我回来了,低下头笑着,托了托眼镜。水色在厨房里洗菜,我也过去帮忙。   
      杨易这人真不错呀。我不落痕迹地搭着话。   
      可惜他来得太晚了。水色一语道破,不闪不躲地看着我。   
      怎么会晚?水色,给自己一个机会,重新开始。   
      她低头不语,突然停下洗菜的手,笑着问我,你是想吃清蒸鱼还是糖醋鱼?   
      我要吃红烧鱼,路蓝忽然跳了进来,往我们两个肩上狠狠地拍了下去,指着我的鼻尖,水色,把这条双鱼煎炸了。   
      我笑着打她的手,她一闪出了门,边走边丢下一句话:你家从风来了,我要在他的茶里下泄药,看你再坏。   
      我一听,探了个头,看见沙发上路蓝和永挤在一起嘻笑漫骂,从风懒洋洋地靠在一边。看见我,眼峰一扬,冲我灿烂地笑了,我甜蜜地跑到他身边,把手套塞到他的手里。喜不喜欢?   
      他看了一眼,还行!什么年头了?还送圣诞礼物?我可没买。   
      心里微微失望,但嘴里还是说,没关系没关系。   
      他用力在我脸上亲了一下,这个礼物要不要?   
      我笑了,嗯,我喜欢。   
      水色做好了最好一道菜,我端着满满的汤碗颤悠悠地走了出来,杨易看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稳坐如钟的从风,急急忙忙走过来,接过我手里的汤碗。   
      我双手用力一甩,好烫哦,从风。   
      谁让你笨,盛那么满。他一眼都不看我,依旧对着电视。   
      我委屈地撇了撇嘴,看到路蓝和永已经在电脑前拥坐着甜甜蜜蜜,心中突然一阵莫名酸涩。没有安慰,没有圣诞礼物,没有怜爱疼惜。如此单向倾斜的爱恋里,阵地早已退无可退,而我却不愿承认自己的一败涂地。   
      我只能将自己的失意,藏起,掩埋,消化。像一只贝,日夜疼痛地揣磨着对美好及幸福的向往,并一路坚持地憔悴下去。而杨易来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水色脸上的笑容也渐渐多了,有时候,会从她的房间里传来轻快的歌曲,而不再只是齐豫的《飞鸟与鱼》。   
      5.   
      路蓝在某一天突然跑到我床沿,告诉我,她昨夜差点出轨了。   
      我温柔地拉着她的手,女人总会有这一天的。   
      可到了最后关头,我却怎么也不能把自己给她,路蓝一脸忧郁,青衣,不知道为什么,每个男朋友我最多也只能和他们亲亲嘴,再下去,我就不能接受了。   
      和永也一样?我问。   
      不一样,我们差一点就……做了。青衣,我发现我无法坚持地爱一个人,或者是说我无法太投入地去爱一个人。   
      你就像水色说的,最爱的始终是自己。可是,路蓝,这样很好,把最好的留给自己。我低声说着。   
      我说我这样是爱他吗?她傻傻地问道。   
      是的,你的眼睛里都写着呢。只不过,还没有爱到忘我的地步。我抚着她的脸。   
      忘我?就像你爱从风那样?   
      是的,就像我爱从风。我生疼地说着,想起从风从容无谓的眼神。   
      有一段时间,每天都会收到花店里的花束,写着“水色亲收”。水色把花插在水里,解下卡片看都不看丢到垃圾桶里。   
      谁这么痴心呀?路蓝玩弄着花朵问道,杨易吗?   
      不是。我肯定地说。   
      四十五岁的外商,有个十五岁的儿子,啤酒肚,无可阻止的谢顶趋势。奔驰一辆,别墅一座,诚征高情商情妇,可以代办绿卡。水色言简意赅地一倾而尽。   
      我吃吃笑起来,水色你在写征婚广告?   
      路蓝在一边睁大双眼,不会吧?恶心!我要把他的花丢到楼下,看他还烦不烦你。   
      别啊,水色按住她的手,笑笑,他恶心,花不会,免费的空气清新剂,干嘛不要?   
      我拍拍手,改天我们也开花店,无本经营呀。   
      水色熄掉烟,这样看来我上班得更尽力一点了。她拿起皮包,准备上班了,回过头冲我们笑了笑。那一刻,我似乎又看到了那张照片上的水色,有着甜美笑容的水色。   
      十一点时,雨突然大了起来。我正想着从风会在哪里呢,电话就响起,我接起。   
      青衣……我忘带钱包了……你能不能过来一下?电话那边嘈杂无比,我吃力地听着从风断续的声音。   
      路蓝正在房间和永煲电话粥,看见我穿了件外衣要走,冲了出来,拉住我,青衣,外面在下大雨呢,你要出去?   
      没办法,从风有事。我弯下腰系鞋扣。   
      他有事?他有事就让你这么晚冒雨出去?算什么啊!路蓝大声叫了起来。   
      我打开门,看着她手里的电话,对她凄侧一笑,路蓝,不是每个人都有福分可以坐享爱情的。   
      从风在酒吧里看见我来了,一把搂住我,嘴角满是酒气。宝贝,你真好。   
      我甩开他的手,悲哀地看着他,从风,你把我放在哪里?   
      放在这里。你看,我最先想到的人就是你。他一手指着自己的心,一手圈住我。低下头,众目睽睽下不由分说地亲着我,我辗转在他的疯狂里,连落下来的泪都交杂着甜蜜与酸苦。他是命里注定逃不过的一个劫数,推着我无望地向爱情深渊一路滑去。   
      从风刚走不久,水色就回来了。我坐在关着灯的客厅里,抽着水色的骆驼。烟雾迷漫,掩不住我的迷惘。   
      你怎么了?水色坐到我身边,一动不动地看着黑暗中的我。   
      从风刚走。我答非所问。   
      我知道……刚刚在楼梯口碰见他。水色轻声说着。   
      水色,我的爱情怎么走得那样的山穷水尽?水色,我好辛苦。我把脸埋在她的怀里,低声抽泣。   
      她轻轻抚着我的头发,我说过了,爱错了人就像吃错了药,青衣,别和我走一样的路。   
      我抬起头看着她微乱的发丝,闪动的眼眸里似乎别有他意。只是,我陷得太深,义无返顾,退无可退,像一个死结,抓得越紧,结得越死。   
      你是一只可以四处栖息的鸟,我是一尾早已没了体温的鱼。从风,幸福是有距离的吗?   
      杨易带着一大包的食品过来,和我们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指着电视里一个丫丫学语的小女孩心无旁骛地说,水色,你看多可爱呀。我扭头看了一眼水色,阴影不动声色地从她脸上一掠而过。   
      杨易走后,水色在阳台上浇花,那一株风信子。   
      这是我惟一留下的他的东西。水色轻描淡写地说着。在我去医院那天,它长了个花苞,出院后,就谢了,我从没有看过它开花,我一直很想知道它到底是什么颜色的。   
      我不知道说什么,站在她身边,看着那株小小的植物。   
      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却毁了我。水色放下手里的水壶,忧伤地看着我,青衣,我再不能爱任何人了,杨易他要我的时候,我闭上眼睛想的却是那个男人的无情。我不明白一个不爱你的人他怎么能和你做那样亲密的事呢?不明白!   
      也许他不是不爱,只是如他所说,累了。我说。   
      水色用力地摇了摇头,不爱了,真的是不爱了。   
      她凄凉地看着我,杨易他是个好男人,也会是个好父亲。可惜,我和我的女儿没有这个命。   
      她的语气凉凉的,像一场过了季的秋风,寒冷,但却无力卷起任何尘埃。人生的现实,是把希望一个个地打下去。原则其实是一个很虚的东西,总被容忍一步步地逼到边缘。为他荒唐而又可笑的坚持,到最后,是一句不爱了。   
      我和我的女儿没有这个命,这是我在这个冬天里听到的最寒冷的一句话。   
      这个冬天,从风开着机车,在黑夜里把我带到海边,他说,极少人在冬天看海,尤其是夜里,可他喜欢冬夜的海,像一只狼。   
      像一只狼?我咀嚼着这句话,觉得匪夷所思。   
      是的!青衣,如果说我是冬天的海,那么你就是夏天的海,像一只猫。他转过头,迎着风大声对我说。   
      我笑着搂住他的腰,往他耳垂微力咬了下去。从风,明年夏天,我们还来看海吧?   
      来!他用极快的速度往我脸颊上亲了一下。   
      可惜,我们连春天都来不及过完。   
      一个男人若太伪装让人觉得假,但一个男人若太无谓却让人觉得痛,因为他连掩饰的努力都不愿了。这个春天,我在从风的脸上读到了厌倦,他开始累了,不愿日夜牵绊于同一个女人了。   
      他在酒吧里谈笑风声,周边不乏眉目暧昧的女子。我苍白着脸坐在他对面,他倒了杯酒给我,青衣,你也来了?   
      从风,我们回去。我推开酒杯,抓住他的手。   
      他皱了皱眉,青衣,你为什么要这样?我不喜欢你这样。   
      那你喜欢什么?是不是这样?我站起身子,拿起桌上的一整瓶酒,往喉咙里就倒。酒吧里不少人侧目看着我们的相持。   
      从风一把抢过酒瓶,把我拽出门外。春雨微凉,洒上脸上,一如海边的潮润。然而,此时已不同彼时。   
   


半周年第7节 流星雨

    雨却突然急了起来,打在地上,溅起水珠,溅在两个人的脚盘上。从风低头看见自己干净的裤脚上几点泥泞,嘴里咒骂了几声,一闪身站到屋檐下。从前,他会撑起掌心,放在我的头顶。   
      我睁大眼睛,不能相信地看着他的一闪一躲。心头巨痛如醍醐灌顶,这就是我所爱的男人啊,这就是我为之可生可死的男人啊!   
      我抬起头,紧紧闭上眼睛,所有的男人他们最爱的人始终是他自己。   
      从风,既然如此,我们分手吧。从嘴缝里挤出这几个字,那般疼痛。而他似乎早有所料,不言不语地站在那里。我看着他,看着那张我如此深爱的脸,看得心灰意冷。不想爱一个人爱到危险的程度,所以,在全力以赴之前撤退。   
      感觉不到手里的温度,身体似乎还在渴望他的临别拥抱,而脚已一寸寸挪开。从风,我没有骗你,我是个不需要别人负责的女人,让我们从此天涯海角。这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没有看我。   
      站在街头,打了电话到家里,只有水色一个人。我和他分手了,水色,出来陪陪我吧。   
      一瓶接着一瓶的卡罗娜,水色冷眼看着我,抢过我手里的酒,青衣,何必呢,那么不舍得,就别分手,这算什么?   
      我不想把分手这句话留给他来说,水色,你不懂!与其让他伤害我,不如我先行一步。我埋头低语。   
      水色重重地把酒瓶往桌上一放,你不过是想以退为进,可是,青衣,没有用的,一个男人的心想走了,谁也留不住的。从风那种男人,他从来只爱他自己,他只爱他一个人。我抬起迷离的双眼,看着水色隐痛的眼神里闪动的光芒,用手捂住嘴唇,失声痛哭。   
      水色陪着我到上海玩了一个星期,她说,有时候要把伤口放在离爱情比较远的地方,去吧,和一个陌生的地方吃吃饭,陪一些陌生的月色散散步。   
      外滩边上的餐厅里,水色吃着意大利面,我吃着牛排。流离的夜色自透明的窗前错落纷呈,而我味同嚼蜡。餐厅里放着《重庆森林》的电影原声带,California Dreaming,交杂着一个男人沉痛的声音: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我停下咽食,半熟的肉哽在喉中,如同一句话写完后没有划上个句点,颤抖着手,心里却是如此清楚自己的无能为力。悲伤不期而至,泪水落在刀面上,晶莹滑下。   
      水色把柠檬水塞到我手里,喝下去。   
      我摇着头,为什么爱情那么快就过期?我们连这个春天都没有过完,水色,你让我怎么甘心?   
      好,我让你死心。水色坚定地说着。我抬起头茫然地看着她拿出手机,按了一个键,然后递给我。   
      你怎么会有从风的电话号码?我吃惊看着手机上一个字一个字地跳出的那个号码,那串数字,我可以倒背如流。   
      你别说话,等着听就好。水色面无表情。   
      我把手机放在耳边,水色,是你吗?我打了这么多电话你怎么不接?那个声音是如此熟悉,千万人之中我都认得出来。   
      我的脸色瞬时成灰,再也抓不住手里的手机,一寸一寸地往下滑。泪眼婆娑地望着水色,等待她来给我一个答案。   
      这就是你爱的男人,在楼梯口挡住另一个女人说他喜欢她。青衣,看清楚吧。水色拉着我的手,隐痛地说着。我木木地坐着,窗外夜色无边。   
      那一夜里,我的心在外滩的月色里一点一点地空出,一寸一寸地灰掉。抱着厚厚的被子,把身子卷成一团,死死地咬着牙。这样很安全,再没有人可以伤害我,再没有人可以践踏我。   
      半夜,突然听到水色的声音,我跑到她的床上,看见她抓着被角紧闭着双眼,反复呢喃着一句话,箫,你不要我和孩子了?箫,你不要我和孩子了吗?   
      我摇着她的肩膀,她醒来,茫然地抓着我的手,死死地盯着窗外,眼睛映现出无限悲伤。我转过头,顺着她的目光看出去,看得心里一阵悸动,忍不住用手遮住她的眼睛,紧紧抱住她,水色,过去了,都过去了。   
      不,青衣,永远不会过去,永远不会。她用力拽着我的手,两行清泪顺着瘦削的脸庞落了下去,平添艳丽,然而,心已是如此这般千疮百孔,任它幸福以何种形式来临,也已是风声鹤唳,无力承担,不敢接受。   
      这是我惟一一次看见水色哭泣。在这个莺飞草长的四月春晚,外滩一夜无眠。   
      6.   
      两个月后,我接受了南京一个文学网站的聘请。   
      在机场,路蓝给了我一封信,昨天水色拿到设计院给我的,让我交给你,她说希望有一天你能理解她的选择。   
      我脸色微微一变,颤抖着手接过它,放进口袋。   
      连你都要走了。路蓝眼睛红了。青衣,你和水色的经历让我怎么再相信爱情呢?   
      我笑着握住她的手,傻瓜,你的永和他们不一样,他是那么爱你。而且,你也爱他,是吧?   
      她点了点头,又迟疑地摇了摇头,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能爱他多久?为什么,我总无法长久地爱一个人?   
      路蓝,到了今天如果你问我相不相信爱情,我依然会告诉你,我相信。我所不能相信的,是它的持久性。爱情总是一瞬间的事情,爱过就不要计较结果。我合起她的手,路蓝,把自己留给真正爱你的人,记住。   
      她点了点头,紧紧搂住了我,脸埋在我单薄的肩上,低声哭泣。我亲爱的路蓝长大了,知道牵挂了。   
      我含着泪昂起头,远方的天空澄蓝如海,有飞鸟隐约掠过。   
      云端之上,我放平小桌子,向空姐要了杯澄汁,放在一边。掏出口袋里的那封信,平平摊在桌上。   
      “风信子今天开花,我终于知道它的颜色了。从起初的浅紫,像我十六岁时的那件连衣裙,到最后的深紫,像那夜从我身体里流出来的血。终于,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坚持了。青衣,爱情在我生命里已经完成了它最后的义演,我来到那个每天送花的男人身边,用一年的相伴,得到我想要的绿卡,到我想去的国度。这世界很公平。   
      你说为什么女人一定要走这条捷径,可是,青衣,我们不同。你始终有勇气背对阳光而立,你把阴影藏在身后,可我已经走不出来了,从那夜我在杨易的怀里颤抖开始明白,我是个有阴影的女人,我无法把它带给如此深爱我的人的生命里,青衣,我只能离开。我们的幸福与不幸始终只能自己担当。   
      有时候,我会梦见那个孩子,我常在想,她离开我之后去了哪里,有没有一个更温暖的地方收留她。但愿所有的苦难都让我来承受,让她永世无忧,也算值得我如此撕心裂肺地挣扎着活过来。   
      书上说,AB血型人的爱情是类似极光的火,火焰华丽,美观而不实在,火灭时了无痕迹。    
      青衣,我在一场极光里绽放,然后终世熄灭,这样平淡的结局,我终于可以心灰意冷地接受了。你呢?   
      祝幸福。”   
      我缓缓地折好信,放回口袋里。拉下小窗子的遮阳板,靠着椅背,闭上眼睛,看见那个夏天的水色,悠闲地坐在行李上,修长苍白的指间夹着一根紫罗兰,回头看我的那一眼里,灰飞烟灭。爱情在那个季节,永世地失去了保鲜期。水色眼里的那一道阴影,永世地刻在了我心里。   
      青衣,永远不会过去,永远不会!那一夜,水色抱着我,像个孩子痛哭出声。   
      那一夜,上海的外滩下了一场流星雨,黑暗的窗外,绝望的星辰如泪一颗颗划过夜空破碎的脸,划过水色无限悲伤的眼眸。   
   


半周年第8节 未央

    我常常想起未央,她总是不经意地闯进我的梦境,她喜欢卷着舌头,发出娇柔的声音,还有天真烂漫的表情,我想我会用这一辈子来忘记她。未央喜欢放声歌唱,全然不顾别人探寻的目光,然后吃徐锦记的糖果,总是坐在阳光下剥开鲜艳的糖纸,有时会不经我同意把糖果塞在我嘴里,我对她瞪瞪眼,她便对我展开恬淡干净的笑,一霎时春暖花开。   
        遇到未央是在一间酒吧。我是一个业余乐队的成员,靠着卖唱过日子。以前的我昼伏夜出。白天,在屋里睡觉,偶尔抱着吉他唱几首,只有音乐,能够安慰我麻木的心,给我的灵魂一个支撑。晚上,我四处赶场,和乐队在各个歌厅与酒吧之间穿梭。演出结束后,我喜欢徜徉在酒吧里,度过一个个夜晚。酒吧气氛暖昧,白领阶层的高贵淑女衣香鬓影,没见过世面的小家碧玉,另类颓废的豪放浪女,整天如云来去。长时间呆在这儿的人大多是落寞的,在光怪陆离的城市找不到位置,所以选择在这里排遣。   
        酒吧像温暖的子宫,融汇了各种迷路的婴儿。连续几天我都看到一个女人,面容生动,重重眼影浮华,却有掩饰不住的憔悴。她一个人在一张桌上自斟自饮,抽精致的七星,手指像羽毛管一样洁白剔透,在末梢的地方微微上翘,使她的动作显得更细致,一种娇憨的性感。不时有男人在她身边坐下,她都漠然无语,眼神涣散而落漠。但别人请她喝酒她都喝,一饮而尽。酒在她胃里似乎都换成了水。   
        凭我的经验,这种女子受过大的伤害,以至用酒精来麻醉自己。受伤过程大同小异,几乎都是因为感情。现在的女子大多刀枪不入,只有爱情,是小李飞刀,每发必中。有一个夜晚快要打烊时,几个花里唿哨的年轻人走过去,不怀好意请她喝酒,抽烟。末了要带她出去,她坐在那里,茫然的看着,仿佛不清楚他们的用意。我走上去斜睨他们,她不能跟你们走。你少管闲事。一个平头男人对我恨恨的说。我会报警。我镇定的看着他的眼睛。许是被我的平静威慑住,或许只是几个不入流的小混混,他们相视几眼相继离去。   
        我坐下,她对我展示一个惨淡的笑容,虽然憔悴,却掩饰不住生动,曾经活色生香。我递给她纸巾,她忽然抱住头哭了起来,好一会,才平静。我递给她一杯酒,我叫长亭,长亭更短亭的长亭。你呢?未央。我带走了她。她走的时候脚步散漫,全无目的,像迷途的孩子,就这样随随便便的把命运交给了一个陌生人。   
        我住在城效的边缘,楼房错乱,街道狭窄而陈旧,白天行人廖廖,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便骤然明亮,一下子沸腾起来。我带未央进房间,打开卫生间,为她打好热水,递给她我的一件睡衣。未央看了我一眼,默默的走进去。我听到里边哗哗的流水声。我轻轻推门,走了进去。未央赤裸着身子,她的皮肤很白,是一种宁静的白,显出空茫,让人想拥抱,却又像抱住空气。洗完澡,未央和我上床。我轻轻的把手放在未央身上,她微微颤抖。   
        未央的故事我渐渐的了解。一个老套的故事,她爱过的男人不要她了,可是她还爱着他,希望他能继续回到她身边,一次两次的找他,可是他却冷酷把另外的女人抱在怀里,嘲笑她,打她,让她找别的男人。她万念俱灰,于是想到了堕落、死。她说的时候轻轻啜泣,身体战栗,我伏在未央的耳边轻轻絮语,男人都是花心的动物,都是得陇望蜀不可信任,他们不懂得怜香惜玉。我们应只相信自己。未央渐渐的平静,翻身抱住我,很快她睡着了,黑夜里我闻着她的呼吸声,静静看她的脸,依稀可见精致的五官,表情生动,微微的鼻翕。我心里暗骂那个伤害她的男人狼心狗肺。后来她还是拿了和那个男人的合影给我看,是个一般的男人,五官平淡,在大街上四处可见。可她却在为这个男人伤心,放纵自己。真是天妒英才红颜薄命。   
        我渐渐的爱上了未央,以前,我曾经有过两个女人,可是她们离开我之后,我就很快忘记了。可是现在的未央不一样,她像是上天赐于我的恩宠,长在我身上,离开她一会,我的心就疼。有时候天气好,我们会一起去买菜,不远的路,步行一会就到了。看着新鲜的黄瓜、西红柿,她会兴奋的大叫,她买水果都好色,喜欢英俊魁梧的,虽然我告诉她,那可能是金玉在外,她却不管,一边买一边吃,不顾旁边人讶异的目光。我在她身后慢慢的踱着,静静注视她的一举一动。   
        未央有时候给我讲发生在她身上的点点滴滴。那个一在春天就鸟语花香的小城镇,无忧的童年少年,学校里的老师同学。还有她的外婆,在她大学刚毕业前夕,便忽然去了。她哭成了泪人。外婆是世界上对她最好的人。她的家早已经不存在,分成两半,半个是她的父亲和继母,另半个是她的母亲和继父。她说着,我抱着她,嗅着她的体香,她娇柔的让我松一点,说我勒得她喘不过气。后来有一天晚上,她说起大二的夏天,她和那个喜欢她的男生,在校园那片白天明媚晚上黑暗的后花园里初涉禁地,初尝身体的纠缠。她说那种感觉微妙,形容不出,像薄荷。我拍拍她的肩膀,俯在她的耳边说,他能给你的,我也能。我在被窝里把手指放在她的腹部,慢慢向下游移,这双手,懂得男人,也懂得你。未央忽然怔住,她抓住我的手,用力扼住。你是不是开玩笑,别吓着我。她说。   
        
      我继续对她耳边轻轻吹气,我知道那是她的敏感部位,喃喃的说,你有没有从背后拥抱过一个人?侧卧着,两只胳膊从后面伸过去搂住他,这样,你的身体和他的身体就可以紧紧的贴在一起,他的脖子和耳朵都暴露在你面前,你可以轻轻的吻他……像这样,轻轻的……吻……哦不……我不行……我,我还是习惯男性的拥抱。未央挣脱开我的怀抱,从床上坐起来。脸上有一层浅羞的红晕,眼睛迷朦,天真茫然的看着我。那么,你抱抱我好么?我看着未央,满怀期待。未央犹豫一下,伸出手,从背后抱住我。她娇小的身体丰满而柔软,我感觉到她在轻轻颤抖。   
        我的手继续在她身上游走,屋里黑暗一片,她的呼吸突然变得急促,绷紧了身体,几缕秀发含在她的嘴里。我觅到了她的舌,开始的时候她抗拒,渐渐的半推半就,再逢迎我。   
        未央曾经犹豫我们的关系,有时候我抚摸她时她不停的颤抖,我有上佳的指法,她无力抗拒,从来没有男人可以这样明白她的身体。对于我给予的慰藉她只能闭上眼承受,这来自同性的欢娱与惶恐,令她跃跃欲试却又害怕从此欲罢不能。   
        不安的时候她曾经说过要离开我,可是很快就会回来,后来她对我说,她就像长在我身上的一株藤萝,有了我,才能娜婀多彩。   
        可是我知道未央终有一天会离我而去,她和我不是同类,未央曾经对我说,她还是想念男人的身体。还有,从小她就喜欢结婚,不止一次想像当新娘是什么样子,愿意与喜欢的人在明媚的日子里一起逛街看电影。她不喜欢过暗无天日的生活。   
        我说你可以把我们的关系大白于天下,未央说那怎么可以呢?得不到世人的认可。我黯然,未央说得没有错。一旦揭露真相,风平浪静立刻变成惊涛骇浪。可是我没有想到那一天会来得这么快。如果没有罗,或许未央和我在一起的时间会长一些。罗是我们乐队的主唱,有一幅好嗓子,渴望成名,却一直没有机会,只好混迹江湖,和我们一起动荡漂泊。   
        未央最终爱上了罗,演出时,我会用心去留意她的表情,我看到在罗唱歌的时候,未央用倾慕的眼神看着他,那种表情,我能明了,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我的心一沉,指法有了小小的谬误,局外人听不出,乐队的同伴却诧异的看我一眼。未央回来得越来越晚,终于有一天,她在天快亮的时候才推门进屋。我一夜未眠,眼睛红肿,她小心翼翼的看着我。我说是不是你在罗那儿。未央点点头。我说,未央,你忘了男人带给你的伤害吗?没有一个男人是好东西,他们都是狡猾的动物,不懂得 软玉温香。只有我是爱你的,我会珍惜你。未央缓缓的对我说,长亭,我想得很清楚了,我一定要离开你了,我知道罗也许是第二个抛弃我的人,可是他是男人,只有和男人在一起我才觉得自己是真正的女人。你一直对我很好,百依百顺,可是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好永远没有光明,被人遗忘,生活在暗室里。我想要结婚,不管是罗还是别的男人,我都要试一下,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嫁,而你,你不能。   
        她的脸上忽然有了红晕,长亭,你不知道,一个男人能给你带来多么大的快感,当罗给了我欢乐的高潮时,我突然想到了你,未央,我多么希望你也能体验这种快乐,体验一个男人带来的快乐。住口,我歇斯底里,男人都是肮脏的东西。我一下子崩溃了,脸上有液体滑下,竟然是泪,很久没有流过泪了,只有爱一个人才会为她流泪。我们不能这样一辈子,未央,这是不对的。未央转过身离开我,我看着她缓慢的离去,我知道留不住她了,我痛恨自己的身体。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对男人没有了兴趣,他们的身体、体液让我讨厌,我知道我的性取向有问题,可是我没有办法阻止。只能放任自流。   
        未央终于和罗住在了一起。离开未央,我感到逼仄的阴冷,我想秋天已经来了,一切都慢慢凋谢,包括我的爱情。可是我没有理由阻止未央的快乐。我不能因为自己而耽误未央的正常生活。   
        有一天,罗兴高彩烈的找我们告别,有一个有名的唱片公司经理人看中了他,邀请他签约。   
        我知道罗有了一个成名的机会。他本来就有实力,缺少的只是机会。可是我开始担心未央。未央和他在一起后,音信全无。而罗却迅速的红了起来,速度像流感。在电视上频繁地露面,出了一张专辑,海报贴满了大街小巷,在体育场的群星演唱会上迎接数以万计的歌迷疯狂的尖叫欢呼,小报上流传着他的各种信息:生日、星座、爱吃什么食物、喜欢哪种类型的女孩子。还有绯闻:哪个女明星欣赏他、他和哪个名女人出入西餐厅等等。而我却只关心我的未央,我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罗对她好不好。有一天晚上,当我迷迷糊糊快要入睡时,忽然电话响了起来,我拿起来,却没有声音,只听到隐隐的呼吸声。我的声音开始颤抖起来,未央,是你吗?那边沉默良久,好像有隐隐的哭泣声。电话忽然挂了,我一阵失落。摇下窗子,风吹乱我的长发,夜已深,城市依然是灯红酒绿,突然有种不知身在何处的迷惘,未央走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而罗的踪迹却不定,给他打手机,总是关机。   
        有一天我躲在家里看电视,电视上有罗的新歌发布记者会。罗头发长而有光泽,潇洒的披在两肩。他正笑容可掬地说:“我喜欢的是纯洁干净的女孩子,长发飘逸,目前我还没有女友……没有的事,我们只是朋友。……是的,这首歌描写了我的一种心情,谢谢……”我听到自己喉咙间发出一声吼叫,一杯水被我顺手泼向屏幕。我疯狂的去找罗,看报纸上的消息了解他在何处,可是此时的罗已经不像以前那相轻易相见,他已经是大牌明星。好不容易找到他,他气定神闲。我问他未央的去向,他耸耸肩,我怎么知道,她又不是我的人。我说她不是一直跟你在一起吗?你不是说过要待她很好吗?罗不屑的一笑,凭什么,现在她配吗?一个流莺,她现在与我毫无关系。我暗暗握紧了拳头,有一件事我一直想要告诉你。他向我俯低了身子。他脸上以前长青春痘时留下的痕迹清晰可见,我鼓足了劲,一个巴掌抡了过去。清脆的一响,罗捂住脸,有鲜红的血迹流下来,我还要再向上冲,早有人把我推搡开。   
        我感到铺天盖地的绝望,城市这么大,我到哪里找我的未央?   
        那年的冬天漫长而阴冷,我蜷伏在房子里,期待着未央能在忽然间给我一个惊喜。她的影子总是不时的光临我的梦境,让我起起落落忽喜忽悲。未央是我生活里最后的笙歌,一个收尾,让我沉溺其中不能自拔。   
        
        两只突然怀春的杯子[江南渣子]   
        
        一个又一个淡蓝的下午,   
        我们坐在木橱里,   
        像两张信纸,   
        坐在信封里。   
            ----- 摘自旧作   
   


半周年第9节 一半在水波里

    那个下午,阳台上飘拂着光线的气味。我坐在一把旧式的椅子上,读一本伪小资的杂志。浅灰色的封面上是一个妖冶的少女,她的脸一半在阴影里,一半在水波里。椅子的旁边,是午饭前晾晒的被子,蓝白相间的大方格图案,散发出棉花迷人的芳香。佛教般蓝色的天空下,鸽群飞翔,它们围绕着一座废弃的教堂,像唱诗班的音符。米黄色的教堂,被经年的雨水冲涮后泛出了一片片暗青色。最高的尖顶的中间,竖着一个铜制的十字架。尖顶一共有八个侧面,每一个侧面都是一个修长的拱顶,仿佛是修女的帽子。在最高的尖顶两侧,则是稍矮一些的拱顶,上面竖着胖乎乎的天使。拱形的表面,覆盖着青苔和藤蔓。如果果不站起来,从我坐的地方看过去,就像是一处巨大的墓穴。教堂的主体是一个长方形,墙体上镶着一扇又一扇巨大的半圆形窗户。它是哪一年修建的,又是哪一年停用的,没有人知道。刚搬来的时候,我还想到里面去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到后来,我就变得麻木了,我想,那只不过是一座死去的教堂。下午安静。我闭着眼睛,让光线栖息在我的身上。   
        我的房子是租来的,己经十分陈旧,像一件废弃的巨大家具。楼道里没有灯,弥漫着浓重的灰尘和油烟的味道,半夜里,经常有人来敲门,我不会去开门,我知道,一定是有人敲错了门。在这个城市里,我没有任何亲人,朋友们也不知道我居住在这里,他们总是把我叫做外星人。房子是我私人的王国,在这里我能像鱼一样吐着泡泡。我经常和朋友们在1920咖啡馆聊到凌晨两点,再徒步穿过城市,回到城市边陲蜗牛般阴湿的家。房子在六楼,地上铺了红漆的地板,因为时间久远,漆己经掉得差不多了,踩上去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屋子里几乎没有家具,房东留下了一口橱,一张像滑稽演员一样的桌子,还有一个老式的书橱,一张陈旧的沙发。我没有床,买了一些塑料的垫子,在上面铺上海绵。我喜欢灯芯绒的靠垫,我经常靠在上面,听爵士,抽烟,喝红酒,或者发呆。我不喜欢枕头,小时候,我喜欢枕着母亲的手臂,现在,我喜欢枕着自己的手臂。靠墙的那一侧放着我的书,像一排等待我检阅的部队。我有很多地图,我喜欢那些淡蓝色的线条,把我带到一个又一个未知的地方,我喜欢虚无的快乐。   
        一个人的日子总是苍白的。就餐的时候,总是很容易涌起被人遗弃的感觉。我也会经常做一些菜,比如荔枝排骨,糖醋莲花白,虎皮青椒,辣味熏鱼,或者香辣蟹。但我每次都吃得很少,每次做的菜,到最后都以发霉而告终。我常常发呆,或者做白日梦。应该说,我是白日梦爱好者。我想像着我摸彩票的时候,能中上一个五百万元的大奖,那样的话我就可以跟心爱的人,过一辈子安安静静的生活了。我很穷,有一个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我一摸口袋,里面仅仅剩下两个一角的硬币,它们叮当作响,搅得我心烦意乱,我就把硬币抛向了天空,最后它们还是落在了我的头顶。我的梦想其实很简单,就是有自己的家,自己的房子,自己的沙发,自己的温暖。心爱的人和我在一起,手跟手交叉在一起,低声地说着话。一盏桔花般的灯盏,就是我们的女儿出生以前的样子。但是对于爱情,我却是谨慎的,甚至有意地排斥,因为我一无所有,当初就是因为一个破碎的故事,我才将自己流放到这座城市来的。我知道,对于我来说,爱情是一次赌注,而我手中没有筹码。在我的楼上,居住着一对年轻人,虽然我没有跟他们照过面,但是每天晚上我都能听到他们的嘻嘻哈哈的说话声,还有年代久远的床发出吱哩嘎啦的响动声,接着是零乱的脚步声,喝水声,放小电影的声音,拉灯线的声音。这样的夜晚,让我辗转不安……所以我的睡眠总是零碎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淡忘很多事情,我的脑子越来越像一个木瓜。那一天是几月几号,我己经不记得了。九点钟,我还躺在冰冷的被窝里,半醒半睡,像一只切开的柠檬。这时,我听见楼梯上传来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声音断断续续,走了几步就停了下来……最后在我的门口停住了……接着是羞怯的敲门声,我将头埋进被窝里,我知道一定是找错了门,但是敲门声却没有停下来,仿佛故意跟我过不去似的。我开了门,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果果绿色的少女,她朝我眨着眼睛。   
        你找错人了吧。我说。   
        少女看了看手里的门牌号又看了看我说,你是不是何安。   
        我是何安,可我不认识你。   
        少女用火辣辣的目光看着我说,我叫果果,我要找的就是你。   
        果果…果果…果果…我真的想不起这个名字。可是…我不认识你。我说。   
        你先让我进屋吧,我又不会吃了你,果果说。   
        我把门彻底地打开,让果果先进门,我在后面帮她提箱包。果果坐在沙发上,我给她倒了一杯柠檬水,她一口气就喝完了。我赶紧再帮她倒,水壶里却没有水了。我朝她笑笑,打开煤气阀,开始烧水。在我烧水的时间里,果果开始考察我的房间了。果果说,你的屋子里有一股“男银味”。我哦了一声,脑子里还在拚命地想,试图想起这个女孩到底是谁。是不是朋友的朋友,或者是跟踪我的暗恋者,或者是一个阴谋的诱饵,或者是蓝壶花的小花妖。我一下子懵了。我揉了揉眼睛,确定一下自己有没有睡醒。   
        果果拿出她的糖果给我吃,是我最喜欢吃的玉米糖。我一边剥糖,一边说,你确定没的找错人?果果狠狠地点了点头。她微笑时露出两个甜蜜的小酒窝。我又说,那我们认识吗?果果笑了笑,露出小虎牙说,我不告诉你。我一本正经地说,我不是好人。果果又一次露出她洁白的牙齿说,我是专门对付坏人的。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吃了你。   
        我把蒙尘的小房间收拾了一下,将果果收留下来。整个下午,果果坐在沙发上,嚼了一包又一包的口香糖,她身体向前倾时,露出了隐约的曲线。我们偶尔说着漫无边际的话。一直到天黑,我还在想着,她到底是谁?她就像陨星一样落在了我的屋子里,也许这是上苍赐予我的礼物,想到这儿,我就想偷偷地笑。因为果果的到来,屋子里一下子变得明亮和芳香起来,类似四月里的花园。   
        我和果果变成了两条鱼,在这间暗淡的房子里游来游去。果果从来没有说过她的过去,我也没有问,过去总让我们感到苍老。我对果果说,你真的是上帝派来的?她笑了笑说,你说呢?我说。你快说,你是不是我的仇人派来暗杀我的。她还是笑了笑说,有这个可能。我决定不再追问果果的过去,因为我有一种直觉,果果也许会离我而去,这是一种隐秘的感觉。也许,你会觉得好笑,但并没有办法,我真的有这种感觉。一个人进入另一个的生活,这永远是一个谜,而一个人离开一个人,则像一抹水迹,片刻就会消失。   
        我坐在客厅昏暗的灯光下看书,果果问我,有没有窗帘。我说,要窗帘干什么。果果说,我要洗澡。我愣了一下说,我不会偷看的。果果说,我不相信。我吐了吐舌头,去我的房间里,扯下了我的床单,挂在客厅与浴室相隔的玻璃门前。热水器是最陈旧的那种,烧水时发出滋滋滋的声音。果果伸手试了一下水温,关上门,一阵安静以后,我听见温热的水流了出来。   
        我喝了一口柠檬水,想像着温热的水正像一只柔软的手,抚摸着果果冷艳的身体。从她的粉颈,玉背,臀部,流到大腿,小腿,然后是脚趾。水花溅在玻璃上,发出最轻微的声音。水气弥漫,果果一定闭上了眼睛,我喝了一口水。屋子里所有的声音都停顿了下来,安静的只剩下水流过果果身体的声音,我也闭上眼睛,接下来,我闻到了果果的体香,那是紫罗兰,木樨草,忍冬花混合在一起的香味。   
        我又喝了一口水,挪了挪身子,试图站起来,我不知道我要干什么,或者是要朝某一个地方走去。我站起来,又坐了下来。我看见另一个我,冲进了浴室,拥住果果牛奶般雪白的身体,紧紧地,像一个人那样。然后是甜蜜的长吻。我把书翻得哗哗哗地响,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水声渐渐地下了,接着是一阵甜蜜的安静。   
        果果拉开了门,朝我笑了笑。她趿着一双草绿色的拖鞋,露出了蓝水晶般的脚趾。我又喝了一口水,我的喉咙像刚刚燃完的烟火一样灼热。我喝水时,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引得果果大笑不止。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指指这个,点点那个,仿佛她才是房子的主人,而我只不过是一个守门人。   
        后来,我们开始玩石头剪刀布。(游戏规则:输掉的人,可以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诚实,一个是大胆。所谓诚实,比如问你初恋情人是谁,你就要如实回答。所谓大胆,比如让你在公众场合脱掉上衣,或者跑到一个小女孩面前,说一声我爱你。当然如果果放低一些要求,也可以学狗叫,学猫叫,或者装成蜈蚣在地上爬。)   
        我心不在焉,反应迟钝,第一把就输掉了。还没等果果发话,我就选择了诚实。没想到比我痛苦的,居然是果果,她竟然想不到用什么问题来问我。半天才甩出一句,你初恋是几岁?我说,能不能说慌呀。果果说,不准甩赖。我咬了咬牙说,十四岁。她说,那我怎么才能相信你呢。我说,你信也得信,不信也得信。   
        第二局又开始了,我也想赢一次,听听她的小秘密。我出剪刀,果果也出剪刀。我出石头,果果也出石头。我出剪刀,果果出石头,我又输了。果果说,你选大胆吧。我坚决地摇了摇头说,我选择诚实。果果转着小眼睛,想了一会说,你有过几个女朋友。我说,三个半。果果大吃一惊,天,怎么那么多,而且还有半个。我说,是单相思。   
        第三局又开始了,我仍然是输。第四局,我还是输。不知道到底是哪一局,我终于赢了,但是半天也不说话。果果托着下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像小狗等待食物那样。我摸摸脑袋,摸摸鼻子,就是说不出来。果果在一边催我,快说呀,快说呀。我一咬牙,说,你……喜欢……我吗?我的声音很低,含糊不清。说完,没再看果果的脸,而是看着自己的脚尖。果果说,我没听见,你再说一遍。我眼睛一闭说,你喜欢我吗?果果点了点头,轻声地说,嗯。这是个安静的时刻,甜蜜的安静。果果坐在我的对面,纤长的手指交叉在一起,像一片柔美的云朵。我闻到了空气里爱情粉红的气息。   
        我的手跟果果的手,一点点靠近,最后交织在一起,像干涸的人终于找到了前世丢失的那一滴露水。我们没有说话。我感觉到她睫毛的修长,接着是嘴唇的柔软与温热。我们忘情地吻着,我感觉到果果的身体,在发出一阵阵的颤栗。她身体的芳香覆盖了我,这是一个梦一般恬静的夜晚。舌头与舌头的交谈,是轻微的。我们长久地吻着,仿佛为了这一刻,我们己经等了很多年。我们紧紧地拥抱着,紧紧地,就像是一个人那样,然后她就躺在我的怀里,低声地说话。果果躺在我怀里的时候,我感到很安详,像呵护一阵风一样,我轻轻地将她呵护。我说我要喝水,果果就起身,从杯子里,含了一口水,灌到我的嘴里,接着,又是长久的缠绵。   
        果果。我喜欢把舌尖翘起来,发出甜蜜而短促的声音。果果。果果。果果。果果。我抱着她,就像抱着一只猫,她闭着眼睛,我也闭着眼睛。然后她起床,要回自己的房间。我拉着她的手,她轻轻地抽出,像最后的雨滴。她吻了我一下,她的嘴唇冰凉,像十二月的星辰,嘴唇上有柠檬的味道。她趿着草绿色的拖鞋,喝了一口水,戴上了茄紫色的发夹,走出我的房间。门被带上了,发出陈旧的声音。接着,我听到另一扇门被打开,她的拖鞋,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她在房间里呆了一会,又趿着拖鞋,穿过客厅,去了洗手间,我抽了一支烟,看见她房间里的灯熄了,接着,一切又恢复了安静。我迷迷糊糊,我知道我的生活正在发生着改变,但是我不知道它会变成什么样子,可以说,我还没有做好准备。   
        看到那只小狗很偶然,那天逛街的时候,果果突然说,我们养只狗吧。我一脸惊愕说,为什么。果果,有了它我们就是真正的一家三口了。我笑了笑说,没说话。果果拉着我的手臂晃来晃去说,你不喜欢小狗吗?我说,没有啊。那你喜欢小狗吗?我说,我不知道。果果不高兴了,一个独自加快了步伐。我故意走慢了一些,这样,我们之间的距离也就越拉越大了。穿过地下商城的时候,我还看了一会儿书,然后像病人一样慢吞吞地摇着身子。一出商城,却发现果果不见了。我一阵心慌,不知道会出什么事情。我往四下里看了看,没有看到她,心想不会是遭人绑票了吧。突然,从背后窜出一双手,将我抱住。凭着气味,我就知道是果果。你去了哪里,我说。我去看狗了,果果的语气里带着一种小孩子式的蛮横。我说,我们养条狗吧。果果张大了嘴巴,愣了一会,在我的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   
   


半周年第10节 一半在水波里

    狗市我还是第一次去,在里面呆久了,总有会有一种强烈的错觉,你会觉得自己也是一条狗。一堆堆几个月的小狗,趴在一起,睡着午觉,有一些狗,追来追去地掐着架,更多的狗,趴在篮沿上,不停地摇着尾巴。果果一只狗一只狗地看着,仿佛在它们的眼睛里,藏着祖母绿宝石。看到喜欢的,还要用手去摸一摸,或者抱起来,让狗的鼻子挨得像我跟她那么近。但是,转完了整条街,果果连一个价也没问。我像一个拎包的跟班一样,跟在她的后面,就差没有摇尾巴了。正当我们要空手面归时,我发现腿肚子上撞上了一个毛茸茸的脑袋,原来它一直在跟着我们。它一身棕色的短毛,黑葡萄一样的鼻子,眼睛很大,一副很无辜的样子。果果一回头,啊地一声叫了起来,那狗也很兴奋,一副一见钟情的架式,围着果果直打着转转。果果拿出巧克力在逗狗玩,其它的就什么也不管了。我付了钱,果果抱着小狗就往回走。她走的很快,好像己经忘记我跟在她的后面。   
        果果到了我们家,并没有再围着果果,而是贴着墙壁,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像失恋了一样。它嗅嗅我的袜子,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又折回来,去了果果的房间,它轻轻地推开门,开门的声音让它调过头去,当它发现没有危险的时候,才探出半个脑袋。它似乎闻到了一种熟悉的味道,一下子变得十分安静。它在《圣经》上嗅了嗅,吃了一颗葡萄,一颗花生,一颗阿尔卑斯奶糖,接着在果果浅绿色的拖鞋上,打起了呼噜。我对果果说,这屋子好像有一种气味。我鼻子嗅了几下,仿佛是再次确认。果果则一脸地不在意,淡淡地说,那是男狗味。小狗翻了个身,露出粉红的小肚皮。果果马上拿出手帕,给它盖上。小狗把手帕咬在嘴里,像小孩子咬着自己的手指一样,继续呼呼大睡。而我和果果,就趴在地板上,看小狗呼呼大睡。经过我和果果的反复协商,最后给小狗取了一个名字---叫做旺财。让我们没想到的是,它睡觉时,居然打着明亮的呼噜。果果跟我不一样,旺财的一切,她都能接受。以后的日子,旺财就像影子一样,跟着果果。果果看书的时候,她就在果果的脚上睡觉。说真的,我开始讨厌这只狗了,我不喜欢它身上的气味,它喝水时发出的咕噜咕噜的声音,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它长得比我帅,而且还经常舔果果的手心,所以,每次乘果果不在,我就捉弄它,给他喝红星二锅头,把它沾在棉花球上,放在它嘴里,然后,将它的嘴巴封上,直到它喝得醉熏熏,走路撞到墙壁上的时候,方才罢休。   
        很多下午,我和果果,都是在木橱里度过的。木橱在走廊的尽头,刷着米白色的漆,木橱外面是大片大片的阳光,木橱里面,则是一片甜蜜的漆黑。果果说她从童年开始,就喜欢这种阴暗。我说,我也是。木橱陈旧,橱门上挂着黄铜制成的门环,打开橱门时,会发出清脆的撞击声。我在橱底铺了厚厚的一层棉絮。然后像鱼一样钻了进去,接着果果也钻了进来。我们相对而坐,橱很窄,果果把脚放在我的怀里,她的脚像两条柳叶鱼,很冰,我把她放在怀里。橱里面弥漫着木料,雨水,布料,时间,樟脑混合的气味,另外就是果果身体的气息。橱门外,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铃声,那是旺财,它巴着橱门,也想钻进来,我想它一定是闻到了果果的气味。   
        我和果果就这样坐着,偶尔低声地说着话,我抱着她的身体,听她的体温一点点进入我的体温,听黑暗一点点进入我们的身体。我们的嘴唇靠得很近,一不小心就会碰到一起。我喜欢轻轻地咬着下唇,她则咬着我的上唇。我喜欢这样的时刻,我喜欢这柔美的甜蜜。我一件件褪去了她的衣衫,像剥桔子皮那样。我做这一切的时候,动作缓慢,就像一滴水渗进木纹。果果闭着眼睛,我碰到她的乳房时,手指颤动了一下。空气里弥漫着她身体的味道。其中,有一滴水的清滢。我吻着她月光般柔美的肌肤,我吻着她南瓜花般的乳头,吻着她的脖子,吻着她的耳根,听她的急促的呼吸声。她将手指插进我的头发,轻轻地叫着我的名字,安…安…安。她一遍遍地说,你爱我吗?…你爱我吗?…你爱我吗?我像被棉花糖包围了一样,正在一点点品尝她身体的味道。    
        我的手指在她的各个部位游移,像弹奏手风琴一样,弹奏着她的身体。我吻着她的脚趾,一点一点。我喜欢她洁净的脚趾上,微咸的牛奶的味道。果果抱紧我,我听见她明亮的心跳。我知道她在等待,像春天等待甘霖。我的手指,像蛇一样游移着,进入甜蜜的中心。她将我手夹得紧紧的,空气里开始弥漫着另一种气味。她的身体柔软如同一个面团,我将她轻轻地抱起,慢慢地进入她的身体。我感到潮湿和黑暗包围着我。我说,这真像是一个迷宫。果果说,你……喜欢这个迷宫吗?我说,当然。她坐在我的上面,我们真正成了一个人。她摇晃着身体,像一杯红葡萄酒一样撩人心弦,发出一阵阵细小的呻吟。她在我的肩膀上咬了一口,木橱剧烈地摇晃起来,落下一阵阵的灰尘。出汗了,我们俩滑腻地像两条鱼。她轻轻地叫我的名字。轻轻地说,你爱不爱我,你爱不爱我。我们一遍一遍地做,近乎疯狂。   
        你会离开我吗?果果说。   
        不会,永远不会,除了死亡将我们分开。我说。   
        我们又长久地吻着,她的嘴唇很凉。我们赤裸着身体,坐在木橱里。一切都是静静的,阳光打在木橱上。她的手心,在我的手心。如果果我离开你,你会怪我吗,果果说。我沉默了一会说,我会接受一切,发生即恩典。果果将身体缩得更紧,伏在我的胸前说,我不想离开你。我笑着说,那就不要离开我。我和果果就这样睡着了。   
        我们是饿醒的,先醒的是果果,她说她听到我肚子里发出叽里咕噜的声音。打开橱门时,发现天黑了。这是一个寒冬的夜晚,还下起了毛毛的细雨。路灯冰凉的光芒和长长的巷子,装点出一份孤寂的心境。我们穿好衣服,帮小狗穿上小棉袄,戴上地主帽,去吃东西。我们要了一份凯里酸汤鱼,配上了百叶肚,腐竹和莲花白。我特别喜欢的醮水,由干辣椒,豆腐乳,木姜子油,折耳根,芫荽,香葱,豆豉构成。我喜欢那种丰满的香味。而果果似乎并不喜欢。我看她吃得直冒汗。小狗则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帽子垫在屁股底下,啃着骨头。   
        回来时,经过教堂。果果说,教堂什么时候开。我说,干什么呢?果果说,我们举行婚礼呀!我说,教堂已经废弃掉了,不会再开了。果果带着一脸掩饰不住的沮丧,哦了一声。上楼的时候,楼道里一片漆黑。偶尔,从虚掩的门缝里飘出灯光和家的气息。我牵着果果的手,旺财则趴在我的肩上,好像已经睡迷糊了。   
        跑到门口时己是气喘嘘嘘,我掏钥匙准备开门,可是把裤兜翻了个遍,还是没有摸到钥匙,摸上衣口袋时,我的速度减慢了一些,心里在想,上苍保佑不把钥匙掉在家里,如果是那样,今天肯定就要露宿街头。我摸了一遍。没有摸到钥匙。又开始摸第二遍,这次,把裤兜也翻了出来,像一个吐出的舌头,嘴里念着,应该不会呀。果果抱着旺财,靠在我的肩膀上,不停地打着呵欠。我想,这下可真麻烦了。想了半天,想到另外一把钥匙在房东家,忙给房东打电话,可电话号码的最后一位,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好像是6742148□,这最后到底是5还是7,或者是9。挨个打了一次,第一个说我打错了,第二个是空号,第三个没人接。我一屁股坐在楼梯上,不知道如何是好。要不,明天找个人来开锁,今天晚上住一夜旅店。赶紧掏出钱包,钱到是够的,只是身份证没带出来。抽了一支烟,想到可以去朋友那里混一个晚上,拿出手机,显示居然是电池用量过低,奶奶的,手机没电了。果果不睡了,她也不说话,半天,才冒出一句,其实流浪街头也挺好玩的。你做我的床,旺财当我的枕头,你的大衣当我的被子。她这么一说,让我哭笑不得。我又点了一支烟,让自己平静下来。我告诉自己,方法总比困难多。我下楼去给朋友打电话,第一个电话打给阿良,他关机了。第二个电话打给阿颜,响了五声后,我听到了她的声音,没等她多说,我就把事情经过叽里咕噜讲了一遍,等我说完了,只听到阿颜说,我现在在北海出差呢,后天才回去。我气了个半死。接着打电话给阿通,虽然我不喜欢阿通,跟他也不是很熟,但是,解决问题要紧,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阿通的手机号码我老是拨错,因为我们不是很熟。电话拨了五次才拨通,先寒暄了几句,向他问个好,我说阿通你最近如何?阿通说,不好也不坏。女朋友怎么样?阿通说,吹了。扯了一大段,我才讲出事情的缘由。阿通哈哈大笑。我说,阿通你别笑,你到底帮不帮。阿通说,我半年前就离开那座城市,我出国啦,在布拉格,没人跟你说吗?我差点没有吐血。最后,我把希望全部压在了阿木身上。阿木的电话通了,响了三下,却变成了忙音。我挂了机,重拨了一遍,却关机了。我把通讯录扔到路边的水坑里,一步一步地爬上楼。上了楼,却看到家进而的灯亮着,果果开了门。我一脸惊愕地说,你怎么进来的。果果说,忘了告诉你,我的钥匙是串在旺财的铃铛上的。我躺在沙发上,喘着大气。狗也在一边,学着我,吐着舌头,喘着大气。   
        早上刷牙的时候,果果从我身后抱住了我。我吐了口牙膏泡沫说,怎么啦。她不说话。我继续刷着牙,绿色的佳洁士牙膏使我的嘴里充满了薄荷的气味。亲一个吧,我说。果果摇了摇头。到底怎么啦?我说。果果还是不说话。我打开水龙头,让水把泡沫吹走。果果紧紧地抱着我说,我不想离开你。我亲了亲她的鼻尖说,小傻瓜,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果果说,我们去教堂吧!我说,去干什么?果果说,举行婚礼。我看到了眼角的一丝晶莹,点了点头。   
        我们洗完脸,就带着旺财和手电去教堂了。说真的,这座阴暗的教堂,在我看来,更像是一个坟墓。我们一步一步靠近教堂,我不知道,果果是怎么想的。她脸色平静,阳光打在上面,有一丝丝的灿烂。旺财跟在我们后面,不停地摇着尾巴。我却感到教堂像一条巨大的蜥蜴,我感觉我所走向的是我的宿命,我担心会发生什么事情。一步一步,我感觉到从教堂里散发出的阴湿的气息。它一下子进入了我的内脏。这是吸血鬼居住的城堡吗?我看见了欧洲的中世纪的城堡,上面是蓝色的月光,四周是无边无际的荒凉。我们是从铁栅门上翻进去的,我拉着果果的手,她的脚一滑,差一点掉了下去。我的手夹在生锈的铁花上,但没有流血。我咬了咬牙,终于把果果拉了上来。然后,我跳下来,果果踩着铁格子往下爬,我抓住了她的腿,把她抱了下来。地上长满了青黏苔,我差点滑了一跤。   
        我朝四下里看一看,看看从什么地方可以进去,半圆形的窗户很高。果果和旺财站在大门口,我走过去和他们汇合。我下意识地推了一下门,门居然开了,接着一股气味扑面而来,这里面有灰尘,霉迹,混合在一起的腐烂的气味。我们走了进去,门却关上起来。小狗汪汪地叫了几声,想撕碎这巨大的黑暗。这声音,却一点点隐没了。小狗贴着我的脚跟,我感觉到它抖得厉害。   
        我打开了手电,光线像黑暗里的一条细小的裂缝。我闻到木料腐烂的气味,一排排橙色的椅子,像一排墓碑一样站着。我在想很久以前,这里是不是发生过一次屠杀,为什么这里会废弃掉了。我听见耳朵在嗡嗡地响,接着是一个沙哑的声音,这个声音很低,像一个弥留之际的人在发出最后的声音。果果也攥着我的衣角,我的一只手交给了她,另一只手,摸着口袋里的匕首。跟刚开始不一样,我的眼睛已经开始适应这个黑暗了。我仿佛成为了黑暗和腐烂的一部分。我摸着黑,往前走。把脚步声放到最低,仿佛是怕惊醒这房子里沉睡的某个人。   
   


半周年第11节 一个巨大的声音

     哐当,一个巨大的声音,好像是一块天花板掉了下来。果果躲在了我的怀里。小狗咬着我的裤角。接着,一切又恢复了平静。我们在黑暗里间了一会儿。接着往走。不知道走了多久,仿佛这是天国一样,永远没有边际。果果的声音很微弱,她说,我们坐下来吧。我说,好的。我的声音有点冰凉,像一枚硬币。我们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腾起的灰尘呛着我们,可我不敢咳出声来。我们坐在椅子上,椅子发出咯咯咯的声音,像是给搔了痒,在发笑。我突然觉得,我们坐的不是椅子,是另外一些人的身体。   
        我站起来时,果果也站了起来。我们继续往前走。前面是一些台阶,木头的,踩上去出清脆的声音。我们知道,这就是布道台了。我用手电照了一下,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十字架和耶和华。这时,我听到了那个沙哑的声音。我听见他说,何安你愿意娶果果为妻吗?我说,愿意。停顿了片刻,他又说,果果,你愿意何安成为你的丈夫吗?果果说,愿意。我们等待他宣布我们为合法夫妻时,他却消失了。我们站了不知道多久,却什么也没等到。起初甜蜜如纱的圣女的歌声,也消失了。我闭着眼睛,感觉到一滴眼泪滴在我的手心,浅蓝,冰凉。果果说,我们回去吧。   
        
        正如你们所想像的那样,果果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那是她来的第十四天。她离开以后,我像一下子被人掏空了内脏,我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我坐在楼梯口,等着她,我知道,她一定会回来。一天又一天,果果再也没有出现。再后来,她的房间开始蒙尘,布满蜘蛛网,仿佛从来就没有人来过一样。只是旺财还在她草绿色的拖鞋里睡着觉,打着明亮的呼噜。有一次,我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没有说话,电话就断了,也许,那是果果打来的。   
   


万禧的春天第1节 仿佛约好了

      一   
        万禧19岁的春天,爸爸和妈妈终于吵倦了,仿佛约好了般,他们乘了飞机起飞,再也没了着陆的机会,在万禧的心里,这样也好,是去了天堂的感觉,却不知他们的吵,会不会继续下去?变成粉畿的他们,轻盈得让万禧感觉他们的存在过,很不真实。   
         
        他们总是争先恐后地表达一个意思:如果不是因为万禧,对方早已是彼此的不屑于。   
        从小到大,他们一直这样表达对一桩婚姻的倦殆,万禧是自卑的,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或许,他们会拥有另一种幸福。   
        父母偌大而明亮的房子,便一下子空了,万禧不愿回去,冷清,没有暖意,不是家的样子。   
        19岁的万禧有高而绰约的身材,不若南方女子那般简约玲珑,细腻的尖尖下颚,紧紧抿着的嘴角,微微上扬的眼神,恍若世间万物皆不在眼中。   
        二   
        白天,万禧埋进柔软阔大的床里,睡啊睡的,张着眼时,便抽烟,或把耳机塞进耳朵,前尘后世一点点远去。   
        夜里,万禧在一家叫做上岛的酒吧唱歌,摇曳在迷乱的光线里,万禧套着长长的棉布白裙,微裸的肩胛,是像牙般的光泽,有点点迷茫。   
        台下,是男女的种种情态,总与欲望有关,与爱之间,在万禧看来,隔了很远,亦常有悲情的女子,闯进来,从某个春光潋滟的女子怀里抢回丈夫,这便是了大千世界最最凡俗的一幕,任凭万禧想不想看,每天都会上演。   
        看多了,万禧对爱,就失望得彻底,只是,常有男人怀抱了大束的鲜花,等在台下,或者高声喊了:“万禧!万禧……”   
        万禧不曾向台下望一眼,依旧唱得孑然。   
        收工的路上,被色色种种的男人拦截了,万禧想,应该找个男人保护自己了。   
        三   
        于是,万禧便收了全敬然的鲜花,四十岁的男人,魅力四射,而让万禧感觉亲切了的,却是他黑发间夹杂着几丝雪白,很是入眼的慈祥,就想泊在他的掌心,轻轻放松一些因了孤傲而来的冷清,至于爱,就不必问了,这样的男人,任是女人都会喜欢,婚姻定然已被某个艺高胆大的女子掠了去。   
        与全敬然喝过一次咖啡后,万禧便说:“如果你愿意、如果可以,能接送我上下班么?”   
        全敬然只笑不语,那样暖暖的目光罩过来,让万禧想到了正午的冬天阳光下,自己愿做了一只疲倦的猫,蜷在他怀里,眯起眼睛,安然小憩。万禧也知,自己于他,终究只能是小憩而已,绝无可能一辈子。   
        四   
        全敬然来接,唱歌、以及来去的过程中,果然清净了许多。   
        第一次,便被接到了全敬然家里,很是落拓的风格,墙上,错落有致地挂着小幅装祯的风光图片,以及全敬然与一目光犀利女子的合影,万禧不问,全敬然不说,很好的默契,被他拥在怀里,吻,那样一个浅短的过度,便是了床上。   
        尖利的疼划过来,万禧咬了唇,没命地纠缠,纠缠在他身上,全敬然愕然于万禧柔软的身体,以及她柔软的身体下,有浅淡的水红色花开。   
        全敬然默默抽烟,突兀地玩笑说:“不是假的吧?”   
        万禧淡淡地看着他:“你说是就是了。”   
        心里的痛,却汹涌澎湃,一个在红尘滚滚里混饭吃的女子,任凭怎样辩解不是,谁又会相信呢?也罢,既然什么前因后果都不曾想有的,就缄默了也罢,争来争去向一个男人证明自己的清白,万禧从不肯,太委屈自尊,至于在他眼里是怎么样的女子,还是随他去吧。   
        被全敬然一把揽过来时,脸上的泪却藏不住,全敬然一点点吻了,轻轻说:“我跟你开玩笑的。”   
        万禧浅浅地笑了一下,知道他心里未必,一粒药丸就可以成就一个处女的谎言,像了她这般身份,怎样的辩解都是无力。   
        全敬然待她还好,像掌心里的猫,是万禧想要的感觉,万禧眼里的漠然,渐渐淡了去。   
        关于墙上的女子,一直是两个人的缄默,万禧每次看了,便会想,这不过是全敬然沉默的警告:我不可以爱的。   
      五   
        万禧便牢牢地守住了心,却很少回家了,偶尔回去一次,便感觉曾经的家,是一段尘封的往事,很难勾起心底的灿烂,回全敬然的家,成了习惯,他有很多生意需要打理,总是很忙,万禧是那样一个知趣的女子,不需要叮咛,他不在,任凭电话响烂万禧也是不肯接。   
        有时,他在,接电话,万禧便听见他温柔地和一个人说伦敦的天气,两下笑声爽朗。   
        彼时,万禧就坐在一侧,那时,她才知道,世上最寂寞的事,莫过聆听别人打电话。   
        全敬然放下电话,便会一把揽过万禧,仿佛弥补般地吻啊吻,一直吻到万禧脸上有浅淡的泪痕。   
        万禧再唱一些伤感情歌时,便有了不经意的哽咽和泪水,心,是管不住的。   
        对爱失望得彻底,不过是想像中的设计,遇上了才知道,有一些预想,是根本的多余。   
        全敬然不可能不知道,那夜,电话突兀地响了,万禧知道,又是来自伦敦的天气,万禧望着洗澡间的门,忽然地忽然地,就不想让全敬然听见电话,飞快拿过一只靠枕,死命地压在狂响的电话上。全敬然看见时,靠枕下的电话,响得窒息。万禧的脸苍白着,他会怎样的光火?怎样的愤怒和鄙夷自己?   
        裹着浴巾出来的全敬然,先是怔怔地看她,然后,轻轻揽过她,拍拍她的脸,若大人安慰孩子。   
        全敬然没接电话,万禧伏在他怀里,哭了。全敬然说:“万禧,别去唱歌了。”   
        万禧便不去了,到一家公司做文员,薪水不算太多,有了很多寂寞的夜晚,等全敬然回。自看见万禧捂住电话起,全敬然就把家里的电话转到手机上了,常常是响两声,便匿没了,如迫不及待要藏起来的秘密。   
        六   
        全敬然的对面,住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子,应该是单身的,万禧常见他拎了快餐,步履矫健地跳跃在回家的路上。   
        偶尔,在阳台上,万禧会看见他,端一本书,或无所事事地看远处。   
        
        目光撞到了,便是相视一笑,从没说过话。   
        那日,发现钥匙被锁在家里时,万禧一下就手足无措了,全敬然在外地,一个黄昏,她惶惶站在门外,他路过时,见了问:“怎么了?”   
        不知怎的,万禧的泪就掉下来,嘤嘤说:“钥匙锁在家里了。”   
        他笑笑说:“跟我来。”   
        万禧犹疑着跟进去,他放下公式包,奔到阳台上,哗啦一下,拉开塑钢窗:“从这里翻进你家,就可以了。”万禧过去,他挨在身后指点给她看,果然,只要踩在阳台上,一步便可以跨过去。   
        万禧身后,有若隐若现的男人香,那样天然的、青春茁壮的味道,令万禧有了浅浅的晕旋。   
        他说:“我来吧。”健硕的身体便跨在了阳台墙上。   
        万禧心里有一阵苍茫,才可以静静看他的家,干净,却有点凌乱,是单身男人的家,可以让女人肆无忌惮地铺下身子去辛苦经营的、甜蜜的家。   
        他从门回来,拍拍手说:“门已经开了。”   
        万禧不情愿,甚至留恋地回了,在门口,他喊了:“我叫张杨,你呢?”   
        “万禧。”   
        万禧缓缓合上门。   
        七   
        全敬然回来,面对他时,万禧有了一些恍惚,一次,想对他说锁在门外的事,话在出口之际,却又吞回了肚子里。   
        和张杨依旧在楼下或者阳台上遇了,话便多了,说一些没边际的话,而张杨想必是明白万禧的身份的,关于她和全敬然之间,话语中从不涉及,那么懂得回避别人的尴尬,万禧渐然地喜欢了。   
        万禧知道与张杨的一些相遇,其实是刻意的,只是这样的刻意,她究竟不出是谁的主动。   
        那次,全敬然去外地,寂寞里,万禧敲了张杨的门。   
        很多话,说得干涩,不若在室外相遇的那般自然。   
        被张杨怎样拥了,万禧记不得了,拥挤在凌乱的沙发上,连床都来不及去,像火焰,要迫不及待地燃烧。   
        在全敬然回来之前,这样的燃烧一直持续,即使燃烧,在未婚男子的怀里,也是塌实的。   
        冷却下来后,万禧多么希望张杨能够问问自己和全敬然之间,第一次有了倾诉的欲望,那么多的前尘后世,迫不及待地想要交代给他听,张杨,却不问。   
        有了张杨,全敬然就被淡漠了许多。   
        甚至身体在一起时,心也不在。万禧知道,全敬然也是的,对于他,自己不过是一支精致而合他口味的香烟,浓淡适中,他想抽了便拿来点上,是生理和心理的双重需要,不想抽了,随手扔掉,也是无关痛痒,最多一点怜惜而已。   
        全敬然不在时,万禧飞快钻到对面的张杨怀里,暖暖的,靠在一起,常常是闭了眼,不看,话汹涌在心里,万禧知道,任凭一些东西在心里煎熬,在张杨面前自己是没资格表达的,它们被攥在张杨手里,去留由不得自己,张杨明白自己和全敬然的关系,只要想,挣脱是很容易的事。   
     八   
        有一阵子了,全敬然不再出门,便是了万禧的煎熬,常去了阳台或在楼下,张杨张杨,哪怕看一眼,都是幸福的。   
        却很久没见了,仿佛所有可能的路遇被统统绕了过去。终于熬到全敬然去外地,那夜,万禧套了弋地的长裙,盘了玲珑有致的发髻,一身暗香浮动,敲张杨的门。   
        开门的是一张青春明媚的脸,万禧愕然。她微微笑:“你找张杨么?”眼里有浅显的戒备。   
        下面的话,万禧便不知该怎么说了。   
        张杨过来,见了万禧,眼神跳跃一下,脸上堆砌起干涩的热情:“全太太,又把钥匙锁在家里了,是吗?”   
        万禧木然说哦,木然地跟进来,沙发干净整齐,万禧就那么无错地站着,嘤嘤地就哭了:“我怎么又把自己锁在了外面。”那样潜在的话语,只有万禧和张杨听得懂。   
        她用手遮住脸上的绝望,有冰凉的金属贴在脸上,自从被锁在外面,把钥匙扣在小指上便成了习惯,是张杨教的。   
        张杨说:“你等着,我马上进去给你拿。”   
        客厅里剩万禧和女孩,绵长绵长的寂寞。   
        几乎是瞬间,张杨回来,从门,在万禧,却像了一辈子那么长的寂寥。   
        那夜,万禧就这样倾听着对面传来清脆的笑声,万禧关上窗子,便有了窒息的感觉,那样的快乐,与自己咫尺,却是天涯了。   
        九   
        没等全敬然回来,万禧搬回自己的家,也无所谓搬,全敬然家里,几乎没有东西是属于自己的。   
        无聊的时候,万禧去健身房,在器械上拼命折腾自己,气喘吁吁里,很多前尘后世被疲劳拥挤出去。   
        后来,全敬然找到家里,万禧本想拒绝的,却没有,被他拥在怀里时,她嗅到了熟悉的味道,不管爱与不爱,对他已是习惯了,习惯了哪怕片刻,孤独被他赶跑。   
        万禧便想到了父母,他们争吵了一辈子没有分开,彼此在一起,也是习惯了吧?   
        和全敬然的幽会,就改在了万禧的家,在父母的床上,和全敬然纠缠在一起,万禧便把父母相互排斥却又习惯依赖的感觉体味了个彻底。   
   


万禧的春天第2节 不错的男人

    十   
        那次,在健身房,万禧蹬着健身车,相邻的一架车子上突兀地多了个女子,只那样犀利的眼神,万禧便知道了是谁,她终于从伦敦回来了。   
        她骑在车子上,蹬车,一直一直地看着万禧,万禧不语,望着前方蹬车,汗水淋漓地下来。   
        她说:“我回来了,听别人说过你,据说很美。”   
        万禧说了谢谢。   
        她说:“全敬然是个不错的男人,我不会怪他。”   
        万禧说哦。   
        然后,两个女人蹬车,然后,她便走了,仿佛只是蹬车的无聊里,和一个陌生的女子搭讪而已。   
        万禧一直蹬啊蹬,蹬到听见心在细微而清脆地破碎,一直到被健身房的管理员提醒了闭馆。这就是万禧从一个春天到另一个春天的过程,曾经怀了一些朦胧的幻觉与两个男人做爱,却没有被爱过,从现在开始,她要找一个人,好好的,好好地爱一次。   
        脸颊依旧是湿的,汗水和泪水,不知哪个更多些。   
   


万禧的春天第3节 一场邂逅

    他遇见她在商场的男装部。她替她的男友选圣诞的礼物。   
      她看到他,有点意外,瞬时露出重逢的喜悦。   
      5年过去。他们分手有2000个日子。   
      她瞧见他左手上的戒指,说,恭喜,娶了个好太太吧。   
      他笑笑说,结婚2年了,已经习惯,倒也安心做个居家的男人。   
      他们同在一个城市,上班的地方只相隔2站路。他每天上班去公司会经过她的公司,有一天,他突然想要去看看她,已经到了门口还是转身走了。没有想过会邂逅,在这样的一个周末午后。   
      拎着装礼品的手袋,他说很重,我来替你拿。她顺从的。她说,去喝杯咖啡吧,很就没见了。他很想知道她现在的日子。她也是。   
      满街都是星巴客,他笑笑说,还好我们认识的时候没有,否则我真养不起你。她懒懒的笑,我现在已经不在外面喝咖啡了,为了提高精神,每天在办公室喝咖啡,味觉麻木,入口都是苦的。   
      靠窗口的座位,有一抹斜斜的太阳射进来,他无名指上的婚戒泛着波磷的光。他问,你的他对你好吗?她想了想,很好,很安静的日子。和以前我想要的相差很远。但是现在的恬淡生活,是我期望的。   
      你呢?你的她可是你从小到大心里的头的那个人?   
      他呷了咖啡,说,他小时候其实从没想要过怎样的妻。但是她倒是和你一点都不像。网络上认识的,很时髦,很喜欢新鲜的事物,很能干,一点不需要我操心什么。他接着说,没有工作的激情了,整天迟到早退,反正老板也睁眼闭眼。我现在养了两条狗,花在它们身上的时间远比工作上的多。   
      她莞尔,我已经辞了原来的工作,现在做着一份并不喜欢但很得老板赏识的工作。没有以前那么悠闲喝下午茶的日子,开始体味朝九晚五,辛苦隐忍的生活。过的很淡,常常一个人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然后在路上吃点晚饭回家。很少逛街,喜欢上看电影。   
      都察觉对方的改变,5年,毕竟不短。他说,以前是我不好,一心扑在工作上,很忽略你。也是年少气盛,光顾着自己的感受,没有想过你我都刚刚从学生的身份转变到上班族,对你要求过于苛刻了。   
      她忙摆手,不不不,以前我也不好。你说的对,旅行袋你来拎那是你的责任,但自己的坤包都要你提,是我偷懒。很没耐心,一不开心就动辄发小姐脾气。她说,她后来慢慢学会了自己做很多事情,包括换煤气罐。也不再买奢华的裙子,无事去吃昂贵的牛排。   
      她望着杯子上冒出氤氲的水气,时间可以磨去人很多东西。跌宕起伏,倒真的长大了。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机会和挑战,放弃以前无所事事的清闲工作,开始为前途打拼。很少再有不切实际的浪漫情怀。   
      他看着水气后她时而朦胧的脸,他倒是现在开始过着慵懒的生活,有许多时间可以喝咖啡,陪太太逛街。想起从前的她,那么鲜活芬芳,那么调皮,当然也很作。可是那个时候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赚钱上,这是他负她的。   
      她现在很乖,很懂事,也渐渐明白事理。想起当年他对她的好。她去北方看同学,他送她上车,怕她寂寞,陪她坐了14小时的火车。然后省下钱给她做盘缠,硬是连夜站了14个小时回去。   
      他问,还记得读书的时候他们在学校的课桌一起刻的字吗?她笑起来,呵呵,他们当时倒是把学校的诸多清规戒律都违反过了。他也跟着笑,对的,做实验的时候他还偷偷焊了个铁丝圈的戒指给她,用实验材料还在外面搪了一层银。她说那个戒指后来散了架,夹在毕业的论文里。   
      他又问,你什么时候结婚?她说,这个她真的不知道。她记得他最后离开她的时候说,他虽然不是照顾她最好的,但会是照顾她最久的,走过4年校园的光阴,到底还是没有携手。她知道那个时候她真的被宠坏了,所以脾气很坏。   
      她现在身边有一个可以一起喝酒的一起煲电话一起取暖的男孩。她默默地替他打理他无暇顾及的琐事,默默地照料他的起居。很温柔,也很娴静,从不无理取闹。把自己的工作也安置地好好的。这些是她曾经欠他的。   
      他留了电话给她,说结婚的时候一定告诉他。   
      她也留了他的,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打过去。有些事情偶遇已经够了。   
      两人5年里都已换过电话的号码,如果不是这次邂逅,也许不会再见。即使这次邂逅,也许也不会再见。   
      几乎同时伸出手,他们轻轻拥抱了一下。然后往2个方向离开。开始各自的生活。希望都是幸福的,至少都是自愿选择的。   
   


万禧的春天第4节 飘洋过海来看你

    我是冷陌桑,王欣荻和甘田德爱情事故的见证人,我们一起花消了大半的年轻岁月,最后各自散去。   
      欣荻和我是同学,我在开学后数周,才拎着一个装不下几件衣服的旅行袋去报到,神色漠然,在陌生的校园里逛了一圈随便拦了个人问女生宿舍在哪里?上课前有人来找我说她叫欣荻是班长,有需要的地方尽管找她。而后来的很久以后,我才想起欣荻就是带我去宿舍的那个女生,可以算是我在那学校里认识的第一个人。   
      我们的交往并不顺利,常常的争吵。理由是我散漫无规,迟到早退或者不来上课,王欣荻统计着全班的出勤状况,而每次填着我名字的那横行里都是圈圈,在清一色的勾勾里显的突兀而不好交代。我无数次的答应她,不让她为难,而事实是屡教不改。我们还争吵的原因就是她认为我总是和她作对,其实我当时几乎和所有的人作对,并不针对她。谁也不会想到,快毕业的时候,我和欣荻居然成了最好的朋友。我那个时候已经常常不在宿舍睡,遇到查房一向安分的欣荻就会伪装成我瞒过那些值夜的教工。   
      我们有着差不多的家庭背景,父母曾经身居高官显位呼风唤雨,所以我们的幼年时代有着极其相似的经历。不断的迁移着住址,换着城市,被老人抚养大,父母们因为忙着拼搏奋斗的他们的人生而在童年的记忆里成为一个陌生人。欣荻在16岁时回到上海,读书用功上重点高中然后考上大学。我混混沌沌居然也搏到了这个高彩,上大学的目的对我来说就是我自由了,放飞出去,是难以再收回的。   
      毕业的时候,欣荻顺从她父亲的安排进了一家大公司,照例从基层做起,不出2年,就尽显其才干,面对百般挑剔的客户,总是能得体大方处理得八面玲珑。因为花了大量精力投入在工作中,她始终独身,父母也不着急,只是叮嘱着她抽空去考研,对她的严格要求并不因为她已是成年人而降低。欣荻就是家中的孝女,对于婚姻大事,既然未曾遇到良人,也就得过且过的耽搁着。只是常常约我喝茶,神色中难免写着落寞。她曾是全系公认了的贤妻良母,每次聚会总是挑起买汰烧的活计,当念书到了最后每个人都忙着拍拖她还是一贯做着学问做着家人交给她的使命。心事不曾提起,却都明了。 8月18日那天,欣荻公司的网络系统遇到故障,她联系了负责维护的那家软件公司,他们答应马上派工程师来。这一天,台风过境,下着暴雨,路上很多地方都积了水,风大,吹得窗外的空调架瑟瑟作响。欣荻不确定是否对方真的会在这样的天气里派维修人员来,难得电脑罢工可得休息,百无聊赖地将电话线一圈圈缠绕在手指上。真的有人敲门,进来一个浑身湿透的男孩,站在门口迅速收拾干净了衣裳,露出清秀的笑靥做了自我介绍,甘田德。欣荻体贴地递过一杯热茶给他,两人手无意的碰了一下,当下都红了脸。   
      由于病毒的感染,田德整整忙到半夜才调试完毕,欣荻在一边陪着,心不在焉地看书,却有意无意得瞥一眼工作中的田德。一起乘了电梯下去,四方封闭的空间里有尴尬的空气在流动,欣荻的手冒出微微凉汗。可是良人?到了公司门口,雨还未停,田德开了口,王小姐,夜深了,我送你回去。欣荻话在嘴边却一直出不了口,拒绝或者接受似乎都不是借口。沉默代表同意,田德伸手拦了车开了门,抬手做出请的姿势,欣荻只好硬着头皮弓身钻进车厢,有一点喜有一点浮躁。路过便利店的时候,田德突然喊停车,快步穿过雨帘,出来的时候,手上端着份熬点递给欣荻,歉意的笑笑,害得你到这么晚才回家。欣荻道了谢接过了,细看这个初次谋面的男人,似乎长她两三岁的年纪,干净,修长,眼镜后的眼睛里闪烁着诚恳。   
      算是认识了。田德天天给欣荻打电话,一开始只是说着公事,问着网络运转的情况,后来就渐渐天马行空地胡扯起来,田德约欣荻去吃饭,她答应了。出门前,打来电话和我商量着穿什么衣服好,要不要化妆。我故意逗着她,穿露脐装烟视媚行才好,身材那么喜人,不展现出来多可惜。好在隔着电话,她没有冲过来揪我耳朵,她是那般娴淑的女子,我想不出她看上的是怎么一个良人。电话里她絮叨得说着甘田德,我一听对方是回沪的知青子女,且上有病患的两老,下有尚在念书的兄弟,心就凉了要她放弃。即使再好,这样的条件是根本入不了她的家门,日后少不了一番争执,何况她是那么听话的一个女儿。欣荻不同意,她的理由是你根本没有见过他,何需如此评论。我想想也是,凭几句话对一个陌生人下定论确实是不妥的,说下次你们请我吃饭吧。欣荻欢天喜地的赴她的约去了,她心里何尝是不明白家人那关难过,但顾不得那么多了。   
      吃饭那天,他们来接我。我下楼的时候穿了件蓝色丝绒低领的裙子,妆化得不浓,但是呈现蓝紫的基调,夜里乍一看上去像女鬼。欣荻来挽我的手,向田德介绍,冷陌桑,我最好的女友。又拉起田德的手对我说,甘田德,我的男友。我笑笑,左拥右抱幸福的小女人。等我们都笑完了,田德伸出手,我和他轻轻握了一下,你好,认识你很高兴。礼貌而公式。   
      那天吃的是火锅,欣荻不吃辣,而我叫过服务生往那半红锅里又加了大碗辣椒。沸了冒出大量的白烟,朦朦胧胧的隔着对座那对幸福的小男女,认识欣荻也已经数年,我似乎从来没有问过她想要怎样的良人,却甚明白她家人的要求,摈弃门当户对等老观念之外,我赞同她父母的一些观点。毕竟天下的父母不疼孩子的少,父母总是希望孩子能够幸福的,走过大半人生,他们早就体味出生活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是多么的艰辛,即使靠自己的奋斗,磨砺之后的心斑斑驳驳。   
      火旺了,热气浓,欣荻咳嗽了一声,有点呛,田德立即与她换了座位。这是个小细节,我看在眼里,他对她好,至少目前是的。吃火锅有点好,就是可以自顾自得忙活着食物而较少的考虑寒暄的话题,而且看上去总是热热闹闹的。吃的差不多时,田德细心地派了餐纸给我和欣荻,当我们忙着擦手擦汗时,他在每片水果上替我们插好了牙签。   
      我问他是否父亲姓甘母亲姓田,要他做个以德服人的良人?他推了推眼睛,腼腆地笑笑,田德既TENDER,因为他属虎所以长辈要他温柔一点。   
      他反问我,陌桑,可是陌上桑?我笑过,算是答对。   
      欣荻拉我去洗手间,迫不及待地问我意见,我捋着她的短发,说好,他是你的良人,体贴细心,也诚恳,你眼光很好。只是……   
      只是什么?我不响,欣荻已经明白。世间无完人,看来会有一个长期的家庭斗争。   
      后来,欣荻告诉我,田德对她说,我很危险,让她最好少和我在一起,会把她带坏。他的担心多余也并不多余。我无所事事,毕业以后就有一茬没一茬的工作,接设计做或者接稿子写,这些朝不保夕的生计却每一笔都出手宽绰。和许多男孩熟识,一三五,二四六的排遣着时日。这些习性在学校生活里就曾显风显水。欣荻那时候常常问我,这些人总就真的没有一个让我心安的?我想了想,点点头也摇摇头。不是他们不好,也不乏我喜欢的,只是少了时光,我还未靠岸。离开学校以后我就直接租了个小屋,偶尔周末回家。父母少不了唠叨,但是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时间长了,对峙太久不如麻木放弃。   
      欣荻住在城市的东面,每次总是咿呀咿呀地坐车,然后再换乘了地铁来找我。我在淮海西路的一家小咖啡店里做招待,靠近图书馆,有很多时候也跑到那里看一下午的书。她来总是喝菊花茶,我总是说她浪费,在咖啡店喝茶,有时候就花了心思做菊花酒给她,看着她被酒精刺激而微红的脸渗出一圈圈被爱情滋润的小女人的幸福。等到我换班时,就叫了田德过来一起去吃饭。   
      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过了多久,田德充当起了信差。我总是叫他到店里来拿东西然后送交给欣荻。常常有机会见到田德,他终于忍不住问我,为什么在咖啡店做招待而不好好正经找份工作。我瞪了他一眼,难道在咖啡店不正经?每一个来店里的客人都有所图?声音因为讥讽上了调,店堂里寥寥数人都抬头看我们。   
      田德词穷不好反驳,怏怏地拿了东西走了,我到门口去送他,他弯腰开自行车的锁,说不明白我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生活,不上进。我说没关系,欣荻不像我,她太认真,无论是对工作还是学习还是爱情。他不吭声,听的出我的潜台词。我靠着门,继续不饶人说,认真有很多时候是种束缚,会被伤得千疮百孔。他没有接我的话,骑了车,挥挥手走了。   
      我常常地劝欣荻对自己好一点,不要那么认真那么累,她总是做不到,背着这样那样的包袱。她说父母不容易,难得到老有她可以寄托,能带给父母的安慰不多,所以她要尽力。确实是个可以在人前赞颂的女儿,可生命毕竟只有一次,为自己还是为家庭?欣荻说,这一次我会争取的。我拍拍她的肩,也许她真的会。   
      你预备在咖啡店干多久?欣荻来店里找我。快圣诞了,一起过吧。   
      我掰着手指算了算,最多再做一季吧,不会太久。当我结束自由职业的日子去咖啡店打工,让很多的人既欣慰又失望。过去的1年里,我整天和欣荻说的就是想开一家咖啡店,午后会有阳光淡淡的洒进来,看得到街边的梧桐。开店是种奢侈的念头,所以我去了咖啡店打工。从上帝变成应侍,没有人奇怪。生意总是不紧不慢散淡的符合我的心意,学会了如何鉴别各种咖啡豆,如何制作各种口味的咖啡的,我已经对这些变得索然。欣荻总是说我太不定性,像个贪玩的孩子。   
      圣诞节早早的来临了,比我想像的早,慵懒的生活节奏让我对很多日子后知后觉。辞了工,我又恢复到以往没有规律的生活里,还是接些设计维持生计。我以为咖啡店的日子会给我带来某些浪漫的邂逅或者收获,可是都没有发生。我在收银机后观察着每个进店的人,遇到单身的男子,便会多注意一些。我喜欢那种脸上棱角分明的人,在昏暗光线的下,有自然的阴影显的古典。但是我发现,在我所在的这大半年,没有等到我要的良人。   
   


万禧的春天第5节 日子无处打发

    日子无处打发,我开始像小尾巴一样跟着欣荻和田德,他们外出吃饭看电影,我就是个超级大灯泡。田德有时会开玩笑着说,陌桑,别像私家侦探好不好,你的那班御林军呢?   
      寸金难买寸光阴,他们见我难伺候早都逃之夭夭,娶的取散的散,客气的有时候还偶有往来。我撇撇嘴,宣告了一个让他们都目瞪口呆的决定,我预备找份体面的工作,然后朝九晚五。欣荻上来搂我的肩,快告诉我,你是不是遇着什么良人了?居然收拾起顽性。我笑而不答,没有良人,已经玩得够了我预备收心靠岸。   
      五一假过后,我开始寻工作,好在当年混得一张名校的文凭,不多时日已经谋得一份好工作,开始坐班。回家时,告诉父母,他们果然也有欣慰,虽未盼得成龙成凤倒也上得厅堂。   
      欣荻来电话说,晚上见。我去时,她已经到了,有一下没一下的搅拌着柠檬汁,直觉告诉我她有心事。   
      我准备向家人摊牌。此一时,他们已经交往了2年。   
      你有心理准备?欣荻坚定的点点头。这一开始,战火不知道要烧到何时。   
      果然。她的家人怎么也不同意,甚至对她实行宵禁。通电话的时候,她有时候很无奈却又不妥协地的问我,陌桑,如果是你,你怎么选择?   
      如果是我,选择我要的。何况没有选择,我的家人在怎么反对我都会没心没肺地成全自己。有一些人,终生的职业无非是寻找爱或者被爱。性格决定的,你不是我,你是父母的乖女儿。 如果是幸福,父母也不会让你放弃的。可你想想,一穷二白,要在上海供套楼,你们会很累,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现实不能不考虑,若是你铁了心,那么无须问我怎么办。   
      这样地下的发展耗了半年,都很累。欣荻找到田德,说承受不住,不如好散。田德不肯,深夜里,平时从不抽烟的田德坐在小区门口的桥上抽烟。欣荻在窗口望着,黑暗里人看不真切,但有一明一灭的火光。欣荻要着牙,硬是没有下楼,躲在房间里哭,哭累了睡,不时醒了还是流泪。探窗外,人依然守侯。这样过了一夜。 天亮了起来吃早饭,父母没有问昨晚的事情只是对看了眼然后叹气。欣荻两眼哭的肿得如水蜜桃,掩饰不了。要去上班时,父亲低声说,若是你自己决定了,我们只有一个要求,他必须攻读研究生,这样至少大家都可以过的去。我们只希望你幸福。欣荻眼睛又红了,谢谢爸爸。   
      公司给我加了薪,我请欣荻和田德吃饭。远远地看他们手牵手一脸陶醉的样子走来。近了,田德先见我,眼睛一亮,想不到你穿套装很有模有样的。欣荻掐了他一把,我们3个鱼贯而入。席间,田德重新打量了我几次,说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可好,很老实的一个人。因欣荻在旁边附和着,我只能勉强答应了。   
      看上去很淑女,欣荻来公司等我下班,开口就是这一句。我拿皮包扔她,她一边躲一边不停的说淑女淑女。我恶狠狠的瞪她一眼,我也不知道淑女现在怎么就如同老实一样成了个贬义词。还是那家火锅店,多了个人,却不如以前热闹,饭吃的有点无聊。我甚至连对方长什么样子都没看清楚,只是不断找着话题和田德说话,到是欣荻不好意思冷落对方,客套着拉拢话题。   
      事后,田德问我到底想要怎么样的,总这样挥霍着青春不是件事情。至少我寻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他觉得我开始从良。听上去很夸张。我回敬了句,我等的良人自然不同你般见识。   
      田德开始复习备考,欣荻里外的替他张罗资料,一副小妇人甜蜜的样子。我揶揄着她,以后你们成了家不许甩掉我啊,要记得给我留客房,我会时不时来噌饭的。好,没问题,欢迎你来吃穷我们。两人几乎同时斩钉截铁。我拉过欣荻,说羡慕,你挑了个好男人,我也要。欣荻大笑,说拿去拿去,不稀罕。这段日子我们几个常常凑在一块过的很开心,一切都有希望盼着,等着明年1月的研考。   
      陆续参加几个同学的婚礼,欣荻携了田德同往。婚宴是琐碎而劳累的,欣荻说,你要当我的伴娘,但不许你多喝酒,瞧你的酒品。我继续一杯接一杯喝着酒,头重,用肘撑着,好好好,到时候你不许赖我挡酒。婚礼总是让人充满美好,我也想过要穿洁白如蝉翼的婚纱,渴望有疼惜我的良人,这是我心里的秘密。 研试的分数下来了,6分之差,痛失。田德抱着欣荻说,对不起,我明年重考。确实已经尽了力了,这一年大量本科生找不到工作纷纷考研,使录取比例下降为6%。欣荻的父母接到消息后并没有说什么,事到如今,木已经成了舟。尽了力了,便不可怪罪。   
      商量着婚期,婚宴的名单,定做礼服。婚礼要在这个秋天举行,欣荻试着婚纱,吁出口长长的气,终于一切都可以结束了。这段感情经历了4年,终于有了个正果。   
      意外总是在幸福的时刻降临。我们分手吧。这一次是田德提出的,在婚礼前的3个月。   
      为什么,欣荻怎么也不能相信眼前这个即将成为丈夫的人说要分手。   
      我想出国。田德的口气里不存任何的迟缓。   
      我和你一起走,申请陪读,工作前途我都可以放弃的。   
      对不起……   
      欣荻找到我的时候,已经憔悴的不似人样。我拎起电话质问田德为什么,怎么可以这样。田德没有回答, 这只是我们之间的决定。我认为这样对欣荻比较好,这一去,一个大洋隔断就是多年,即使有电话有电子邮件,隔了那么远毕竟很快就会凉的。 不会的,4年的感情啊,难道你就那么没信心?   
      没信心,是的。欣荻已经停止了抽泣。我一直以为这场爱情中付出最多的是他,没想到错了。本来一切就是操纵在他手中的。一个太平洋断送了一段婚姻。我一直以为她是幸福的,她得到了她的良人,可这幸福,却是如此的支离破碎。   
        病了,欣荻在很长的时间里不能恢复,4年,2000个日日夜夜伤得她元气大灭,对爱情太认真的人,容易被爱情伤。心伤难除,不久辞了职,在家休息。父母不提旧事,倒是常常叫我去陪陪她。   
      田德来找我一次,关于整理他出国的手续和资料。因为欣荻的缘故,我对他总是没好气。田德说,不能怪我,当然也是我不对。可是我想出国没有什么错啊,她的家人曾嫌弃我,我要争一口气,为我的爱情,可是考研我失败了,你可曾明白我心里的压力。我想带她一起走的,毕竟我们在一起4年,你也一路看到,我也不忍心放下的,可出去本是自身难保,已经不能带给她幸福,不如让她有更好归宿。   
      我不懂,为什么你们就那么没有信心。   
      你不懂,因为你不曾好好爱过谁。   
      欣荻重新振作起来已经是冬天了,脸上恢复了光彩。我告诉她,田德还在上海,他已经两次被拒签了。欣荻摇摇头,说以后不必提了,有些劫数逃不过,过了也就好了。   
      3个月以后她嫁了,是个博士,办着手续准备移民。走前,我去送她,她拉着我的手说,若有好的人选嫁了吧,终其这样的等待,良人不来也是一场枉然。我问她,你嫁的幸福吗 ?欣荻湿了眼睛,说幸福,当你思念一个人,这个人就在身边就是幸福。   
      时隔1年多,我在衡山路上的一家小酒吧里遇到田德,穿着件绛红色的西装。他见到我,便过来打招呼,我笑笑,你什么时候也开始泡吧了?他有点局促,含糊不清地说了声第一次来。我相信。   
      许是遇见了我,他开始放心的喝酒,不出2瓶啤酒已经开始摇摇坠坠地直往桌下钻,男人喝醉了有时候会比较可爱,他醺红着脸,眼镜已经拿下来搁在茶几上,我有点担心兴许一不小心他就当它是过酒食咬了下去。和朋友知会了声,就挪到他的桌上。如是救星,他一把拽着我的手,如果不是那场意外,也许现在都有孩子了。   
      可惜晚了。年轻时想要的太多,到头来还是算不过老天。我替他结了帐,他还不肯离去,哭着喊再给他一次机会。酒吧里很吵,人浪的喧嚣盖过了他的忏悔。即使如此,远在澳洲的欣荻已经不能在乎了。   
      将他塞进出租车,我报了地址,麻烦司机送他回去。烂醉也好,清醒也好,都不过是昙花一现。   
        我也不想再回酒吧,一个人走在僻静的汾阳路上,夜风像一只手拂过我的脸,妆残了,底下是一张憔悴的脸,一个恍惚,已经快要直奔30去了。   
      我的良人,终于出现了。回家的时候,见到陌生的男孩,高大,斯文,掩饰不住灿烂的健康。母亲给我介绍,她朋友的儿子。他腼腆而羞涩。母亲说他刚好休假来玩,让我空了多领他走走。我顺从的接过这个差事。父母对我的如此听话表现有惊讶的眼神,但却是高兴的。   
      欣荻最后飘洋过海远嫁澳洲,而甘田德继续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里,偶尔惭愧更多的是遗忘,很快就会重新开始。   
      世间事总是阴差阳错,太仓促,形不成拥有。   
   


万禧的春天第6节 请问爱情贵姓

    一    
                         
      天很热,午后的太阳黄汤汤一片,在房子周围荡开。风扇呼哧呼哧地转着,捧了厚厚的小说看,看得两眼昏花,这是一个烦闷的午后,也不知素素跑哪儿去了,一个电话也不来。正想着,电话铃仿佛有了感应似的,突然响了起来,吓了我一跳。    
      你死哪儿去了?也不来个电话。我对着电话大叫。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分钟,我不过在南京呆了三年,现在转业到广州。    
      天啊,很有磁性的男音,不是素素!我握着话筒,呆了,一句话也接不上。    
      是喻影吗?怎么不说话了?我是艾高。    
      是你啊?我还以为……我有些抱歉地对着话筒傻傻地笑,希望他能感受到。    
      以为是你男朋友啊?没想到你这么凶啊?艾高在那头一脸坏笑,我能想像到。    
      不是,我以为是素素呢。我如实相告,他肯定也想知道素素的消息吧。    
      这家伙,还真神通广大的,居然还能侦察到我最新的手机号码。打完电话,翻出学校里的照片,有次“五四”表演节目后的留影,他就站在我的后面,一副天高地阔的不以为然的洒脱,而素素,长发披肩,极青春曼妙的,就在我的旁边。现在素素早已剪了长长的头发,烫了齐耳的离子卷发,染了棕红的颜色,和五年里的宛然不同。艾高约定两个星期后见面,不知到时候,还能不能辨认出来。    
      正看着,小侄子丢下手中的玩具,跑过来,很听话地靠在我身旁看相片。“这个姑娘好漂亮。”小家伙用手一指,突然大声地叫起来,说完,还嘲着我调皮地嘿嘿地笑。是素素在那次“五四”上表演《楼兰姑娘》是的剧照。这个小家伙,才三岁,眼光就这么犀利,我不禁摇头。又指着那个还扎着两个麻花辫子的五年前的我问他:“那你说这个是谁?”    
      “是姑姑你呗”。    
      “那你姑姑漂亮吗?”我故意问他。    
      “漂亮。”他说完有看着我,小黑眼珠一轮,狡猾地一笑。    
      “真的?”我紧追不舍。    
      “就是有点黑。”说完就飞也似的跑了。    
                         
      二    
                         
      下午,素素约我去喝茶,七点钟,在逸香阁。我很准时地六点五十五就到了。靠窗的那个座位上,素素已经将脸贴在玻璃窗户上了。    
      我刚入座,素素就很入时地叫了服务员冲茶,依旧是茉莉花茶。    
      茉莉花茶,清香四溢,刻骨铭心。    
      去年岁末的时候,在惨痛的失恋后,我陪着素素就在这家逸香阁喝了一个晚上二十杯茶。那晚素素不讲话,她总是不停地望着窗外,望得窗外的天都黑了,她的头发红通通的,和她的眼睛一样,随手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哪里是喝茶,分明是喝酒的姿势。好好的茉莉花茶,就这样给喝掉了,我有些心疼,然而素素更让我心痛,她的眼睛黑瘦而红肿。在喝了第二十杯茶后,我的肚子咕咚咕咚地叫个不停,而素素也是每隔二十分钟就上一趟洗手间。不就是失恋吗,那小子有本事就让他走吧,总有一天他会后悔的,何必如此折磨自己,和一杯茉莉花茶过不去?我止不住有些酸酸的痛,为茉莉花茶,为素素,也为自己。只是这个世界怜香惜玉的人越来越少了。那个晚上,素素挤在我的小房子里取暖,一整个晚上我们轮流不停地上洗手间,第二天,陪着她发烧感冒,整整持续了一个星期。我在心里恨死了那个小子。    
                         
      真想有一天你还能这样平静地陪我喝茉莉花茶,死了也甘心。感冒了,窝在被子里,一边咳嗽素素还开这样的玩笑。    
                         
      夏日的傍晚很美很静谧,隔着玻璃,窗外大街上缓缓而过的情侣无声地亲密,妩媚而深情,满世界飞扬的都是爱情的影子,除了逸香阁这一偶两个傻傻的女孩。夕阳的渐渐暗淡下去的橙色的光芒居然能穿越层层高大的建筑物,在茉莉花茶杯里舞动。时间一点一滴地在匙子搅动在喝第二杯茶的时候,我把小侄子看相片的事讲给她听,她听完后笑了,露出隐藏在嘴角边的两个小酒窝,她笑得有些夸张,红色的头发一颤一颤的。    
      这小家伙,真是可爱,这么丁点就知道谁好看。    
      这就叫超前主义,随便一本小人书,电视剧,街头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广告,全是这玩意儿。连小学生用的笔记本,贺年卡上全是青一色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我望着素素说。    
      这是一个爱情的时代,不,一个爱情的幻想时代。素素用细长的手指铮铮地敲着细碎兰花的茶杯,像在弹钢琴。她苦苦爱了三年的杨风在分手后一个月后到深圳和一个买了他一大笔保险的富姐结了婚,爱情只剩下问号和感叹号。    
      艾高今天中午打了电话给我。两个人沉默了很久,素素突然漫不经心地说。    
      是吗?我一惊,没有告诉素素他也打给了我,而且是在她的前面。我本来很想和她好好聊聊艾高,还有学校里的一些事情,这应该是今晚一个不错的话题,在静谧的回忆和怀想中,我们会变成一株温柔的植物,没有任何伤害地,在一片广阔的无人的原野里生长。但是我没有。    
      他问了我现在的状况,不过聊的最多的是你。素素轻柔地笑,让我想起儿时吹过的蒲公英,美丽的而有无力的飞扬。    
      是的,一样的,我和他在电话里聊得最多的也是你,素素,我在心里说,但是,不管如何,我们都在和他说话,他才是主角。    
      我有些不知所然地喝茶,不知道艾高此番出山的目的何在。他当然应该记得我们,就像我们也没有忘记他一样,那是一段未见春天春风已到的季节,然春风到了满山只开淡淡的素花,谁都想狠命地泼几盆颜料,染染色,但是想归想却没有做。我和素素同班,至于后来的同桌和上下铺则是因为我到校刊了发表的几首歪诗后,素素申请到的。那时的素素,高挑,明媚,极其擅长舞蹈,是学校的舞皇后,很有人气。后来被选如宣传部任副部长,而艾高是宣传部的部长,计算机系,画非常印像派的油画风靡全校,弹一手好吉他,而且嗓音及具磁性,他的名字像阳光一样布满整个校园。开始我觉得艾高别有企图,素素选到宣传部,或多或少有他自己主观的很大成分在里面。不过,即使真的那样,也无可厚非,我喜欢素素同样喜欢艾高。    
      冬天的夜晚,往往风很大,有时候天空还飘着雪,艾高约我们去吃麻辣汤,因为素素总和我在一起,结果只能是我们两个人一起去。小摊上远远挂着的灯亮着,在寒冷的夜晚温暖着冰冷的双手,还有麻辣汤,总是让我们大汗淋漓,畅怀大笑。艾高和我也聊得来,但我总觉得他们两个就像两株向着阳光并肩生长的高贵植物。快毕业的时候,我问素素,到底喜欢不喜欢艾高,她极神秘地笑,过几年再说吧。    
      看来,现在他是准备来爱素素了,哎,算了,我们AA制付完帐去逛街。    
      说是逛街,很多时候都是WINDOW SHOOPING,记得一位名人极其淡泊地说过,这个世界上的东西我所需要的原来是那么少啊!可我不是,我承认自己是一个简单的女骇,到二十四岁也只是在一家杂志社写写几篇不长不短的报道,但我真的希望能拥有很多东西,包括爱,时尚的衣服,精致的首饰。没有钱的日子,我们只能一条街一条街地看,正所谓秀色可餐。只是在心情极端恶劣时才狠下心从银行里拿了钱疯狂购物,而结果是在钱包空空的夜晚对着满屋子的垃圾做连续一个星期以上的噩梦。    
      有一次素素半夜打我手机,如果有人买单噩梦就会停止了。我还想说什么,电话就挂了,再打手机已关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艾高的出现,我发觉自己心情不错,看看素素,她挽着我的半只胳膊,不说话,然而脸上带着忍不住的笑意。我说回去吧,却被素素拉着进了一家精品店,我莫名其妙地看着她掏出几张红色的人民币叫售货员将一块男式浪琴手表打包,银白色的表链,蓝黑色的表盘,十分地COOL,我笑着说又有新男朋友了?她抿嘴一笑,反正以后会有的吧,你不希望我当一辈子老处女吧。不是,只是这未必有些落伍了吧,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小姐。    
                         
       三    
                         
      我妈总是充分利用有效时机,对我进行革命经典教育,第一次听是不以为然,第二次有些不耐烦了,再听多几次竟然悲从中来,幸好我们母女相隔千里,一年里才有一个月的时间来洗耳恭听。其实我也不是非常非常地差,虽然黑点,五官还端正吧,眼睛没有长到眉毛上面,左右两只耳朵也不是招风耳,甚至有些小巧玲珑,这是我在一个有雨的黄昏对着镜子和一本相面的书研究时发现的。    
                         
      回到家里的时候,母亲和侄子都睡了,我回到房间里,坐在那张坐了六年的椅子上,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迎面袭来,拿了木头的桃梳梳理长长的黑发,头发披散开来,仿佛黑色的锦缎流满房间,我坚持不剪短发,也不使用任何色素,我要让头发像这黑夜一样地黑和纯净。素素说过我是一个过分传统的人,我想他们大概要说我是有些迂腐了。梳子密密地理着头发,我听到头皮在轻轻呻吟,镜子里的那张脸惊慌失措。    
                         
      黑色的头发丝丝如线缠绕着一个九年的秘密,在这一刻,我才知道原来自己一直固执地留着它,只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但是这个人不知道。三年的大学生活,六年的社会闯荡,我像一个不愿回头的海鸥,衔着青色的橄榄枝,扇动着翅膀在无边的海面上飞翔,死也不肯松口。这么多年来,就因为那一脸阳光的笑容而禁锢了脚步,对爱情,我固执地像我的头发一样不可救药。    
                         
      两天后艾高写给我一个短信,明天下午6点,逸香阁见,不见不散。当时我正在蓝色的日记本上用黑色的钢笔写一天的总结,蝇头小字像密密麻麻的心事,忧心忡忡。我无法像素素一样,把心情当彩色的剪纸一样整理得顺顺当当,天马横空而又自由悠然,太多的时间里我用长了二十五年的心在写那些细细的文字,别人的,或者自己的。太多的时间里我用长了二十五年的心在写那些细细的文字,别人的,或者自己的。看到发信息的人,是艾高的,我有些激动,在寂静的空气里听到心脏条件反射地加速跳动。阳光已经破开黑色的夜空在蓝色的日记本上,黑色的蝇头小字瞬间如花朵纷纷盛开。只是有些花朵注定只能错开季节在别的枝头绽放,意识到这一点,我的心情骤然变冷,但我没有理由不去,而且我知道自己是多么盼望见到他。曾经的校园里美女才女如云,而在六年之后还能被记起的,没有别的,总有一些感动吧。为着这一分感动,我必须去,而且不能迟到。    
      天色开始暗下来的时候,我穿着水蓝色的花边齐膝盖的连衣裙去见艾高。我不知道艾高有没有约素素,而他居然知道我们喜欢在逸香阁喝茶,熟悉的地方不会让相隔了六年的容颜一时惊慌失措。去了之后才知道素素没有来,而艾高,依旧是六年前的阳光和潇洒,他穿着淡蓝色的衬衣,静静地在一个角落喝茶,以前白皙的脸略显棕黑,反而越见成熟和稳重。我们互相笑着问好,我说他成熟了,他却笑着说我长大了,长漂亮了。寒暄之后,我说喝茉莉花茶吧,艾高直直地看着我说,何不换一种口味,经常喝茉莉花茶,喝多了,茉莉花就没有香味可,和普通的茶水一样。他的谈吐自然,笑容可亲,他点了普洱茶。我想到自己可怜的固执,冷气吹得我的两个膝盖硬硬地疼。    
      但我们还是很温馨地回忆起以前的学校生活,我的诗歌和他的画,还有这几年流着泪笑着行的他乡生活。无论在什么地方,艾高都会很快地融入生活,在这里他依旧是主角,这种睿智让我望洋兴叹,而我一直是一个跛着一只脚在走路的丑小儿。尽管如此,我在心里快乐,就像流着血在爱着自己一直喜欢和盼望的那个人的那种不可言说的心情。服务员来换了红红的蜡烛,昏黄的烛光中,我们最后终于谈起素素,我注意到一直处于热情状态的他突然变得有些忧伤起来。我看得到那是一种隔了六年的岁月的长长的痛楚,艾高的眼睛充满怜惜。那种眼光让我心碎,我说艾高你一直是喜欢素素的,对吗?    
      艾高震了一下,不说话,端起茶杯闭上眼睛慢慢地喝茶,他闭着我的眼睛,我看不到他心里的想法,但我愿意相信他是在静思什么样的说辞会照顾到我的面子,他不会不知道我是喜欢他的。    
      你错了,喻影。他缓缓地睁开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是喜欢她,在学校里是,现在也是,但是,你知道吗,我爱的是你,一直都爱着你,你不要老是躲在别人的后面。   
   


万禧的春天第7节 流光四溢

    我昂起头,艾高的脸像桌子上的烛光一样温柔而流光四溢,有种不忍触摸的痛。但我还是说了,很感谢你这些年还记得我,但你不应该安慰我。我知道你爱的是素素。我伸手不自觉地触摸到海藻似的头发,柔软的丝线,是黑色的颜色,在夜里,失去光彩。    
      不,艾高叫起来,他睁大眼睛,眉毛向上飞扬,素素是可爱的,可是你知道吗,你总能让我沉静,就像海底深处的水一样,让我冷静地思考一些东西。而素素不同,她流露的灿烂的光芒就像阳光下波光闪闪的海面,兰色的海谁涌动着,可是你却不知道它能把你带到什么地方。而你的思想和你的文字一样犀利而深沉,这是我一直喜欢的。喻影,艾高将手轻轻地放在我握着茶杯的左手上,他的口才永远是一流的,但是我愿意相信,这也是我的固执和愚蠢。手背发热,瞬间遍及全身每个细微的血管,我知道自己被俘虏了,只要一句话。我突然不敢去看他的眼睛,点点烛光中他的眼睛黑如深潭,吸收我全部的心思。我点点头,泪,潸然而下。    
                         
      艾高起身坐在我的旁边,无声地掏出一条兰色的手帕擦去我脸上的泪,海藻似的长发擦着他的衬衣簌簌地响,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闭上眼睛,我需要好好地休息。就在这时,手机突然响了,我一惊,是素素打来了,在这个时候我几乎忘了她!她难道知道我和艾高在一起?突然觉得很歉疚,是素素打来的。我对艾高说,要不我来向她说清楚吧,艾高看着我。不,还是我说吧。接通了电话,准备迎接一场急风雨似的质问,但是没有,素素只是很平静地问我在哪里,明天有没有空一起看电影。我平生一次顺利地撒谎,感觉十分地酸楚,我盼来了爱情终究要失去友情。    
      我们开始约会,一起看挤在人群里看满天的烟火,一起爬白云山看日出,我读最新的小说给他听,我的房间里贴满了他画的油画,但我始终没有勇气告诉素素,一想起她一口气喝过的二十杯茉莉花茶,就觉得自己太自私了。我每日欣喜若狂而又忐忑不安,这两种过于极端的情绪反复出现,我感到心力交瘁,碰巧因工作需要要派一个人到上海出差,我主动申请过去。那天早上艾高到机场送我,我说我需要时间来冷静下来想想,等我回来的时候再告诉素素实情,我希望她有力量来承担的。艾高点点头,我听你的。    
      一个人静下心来,很多事情开始挣脱海藻的羁绊浮出而水,我实在没有理由因为素素而内疚,每个人幸福的缘由和感觉都是不同的,她会有她全新的生活,并不会因为一个艾高和喻影而改变。我决定回去的第一天晚上就约艾高和素素出来,把我自己真实的想法告诉他们。下定决心之后,我心境澄清如水,感觉通体透明。    
                         
      先打素素的手机,她平淡地说我今天部门有活动,改天我约你吧,没等我开口,电话就挂了。再打给艾高,响了很久他终于接了电话,电话那头吵轰轰的,只听到他很大声音地说喻影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什么今晚见面?可我今天没有空啊,一个难度很高的程序必须再今晚设定完成,我恐怕要加班到很晚。明天我约你吧。他几乎用了90音贝的嗓门在和一个聋子讲话,挂了电话,两只耳朵还在嗡嗡地响。怎么回事,都没有空?我去了两个礼拜,回来一切仿佛变得陌生起来,排我在外。我的心里突然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失落,拿着手机,靠在门上,连活动的力量也失去了。    
                         
      几乎是无意识地在人群中行走,走着走着,又来到了逸香阁,我还从没有一个人在这里呆过,以前是素素,现在是和艾高,坐在窗边竟然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端着茶杯看着窗外的行人默然地来来往往,像在另外一个世界里行走,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忙着爱和恨,那个世界里没有我。    
                         
      我把脸贴在玻璃窗上,玻璃窗上立刻有一个紫红的唇印,像别人的血留在自己的伤口上。我看到有一对男女一边笑着一边缓缓地走过来,慢慢地贴近玻璃窗,女孩子穿着上次过生日时是我和她一起买的那条藕青真丝长裙,是素素,而那个男孩子在夜晚也像太阳一样笑着,他的右手腕,戴着那块白色表链青黑表盘的浪琴手表。艾高!我瘫坐在地,连三岁小孩都懂的爱情游戏规则我却不懂,脸从玻璃窗上滑下去,杯中的茉莉花茶洒了一桌……    
   


万禧的春天第8节 请你走开好不好

    有个下午,我拼命的寻找一只鸽子。就一只,多了我不要。我在市里的电视台打工,平时喜欢写字,我的梦想是当作家,书生也得为稻粮谋,况且一份用镜头替代语言和文字的工作,怎么说也算可心。我拼命找鸽子,是因为这是我独立拍的第一个电视散文。女主角,白色宝马车,阳光灿烂,一切都美得像梦境。万事具备,可我需要一只鸽子做道具。温柔的,安静的,有着白色如霜的羽毛。恩,基本上,这也是我找女朋友的标准。    
        这世上很多东西就是这样,当你不寻它,它俯仰可见;而当你需要,它又莫名其妙地消失,而且干净彻底,从不曾存在过一样。我模仿着《罗拉快跑》里的姿势,义无返顾气势汹汹马不停蹄,找不到鸽子,我就错过了改变命运的一个机会。谁说过的?机会就像小偷,来时偷偷摸摸,走时损失惨重。爱情又何尝不是如此?    
        其实最重要的,是片中的女主角是潘琪。我暗恋她三年,从碧萼葱荣到宛转黄花,但我没失去勇气。她说等我有了二百平米的房子和林肯轿车就嫁给我,这让我激动非常。尽管那很遥远。    
        这个城市不缺美女,姹紫嫣红风情万种。但只有潘琪让我迷醉。尽管有时喝醉了我也大吼:让爱情见鬼去吧!可是你知道,爱一个人的感觉,真好。我从没想过一只鸽子会左右我的事业和爱情,所以当我看见它时简直是狂喜。我扑过去抓住它,仿佛手里是一根价值连城的救命稻草。我甚至都忘了它的出身。    
        一个女孩愤怒地瞪着我,说:你抓我家的鸽子干吗?!    
        你家?我有一刹那的恍惚。哦,哦,是这样.......我慌乱的解释,并且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你是记者?她歪头疑惑地问。    
        是啊,是啊。我昂首挺胸沾沾自喜。    
        那你有做记者的天赋吗?    
        天赋?我有啊。很有。    
        是什么?    
        恩.......我沉吟半天,说:我很老实。    
        那女孩哈得一笑。那你说说我给你的感觉。    
        你......你很漂亮。    
        她咯咯得笑弯了腰。    
        我知道女人很好哄,但没想到这么容易。容貌是女人的命,是男人的创可贴止疼片可口可乐。    
        我叫徐栩。她伸手给我:用我的鸽子可以,但有个条件。她斜睨我一眼:我得跟着看你们拍摄。    
        我大喜。忽然觉得她很可爱。甚至,长得真的很漂亮,像某个日本的女明星。    
        潘琪在镜头前毫不拘谨,天生见惯大场面的人物。肢体.眼神,以及随风飘扬的长发,无不恰到好处。我设计了一个她坐在公园长椅上缓缓回头的画面。当她转过身,我们的目光正好近距离相对。时间仿若静止,她的眼睛像我的整个世界。录像带喀嚓一响,没电了。我对电池痛恨至极,小声诅咒:没得真TM不是时候!    
        徐栩奇怪地看着我,问:你很喜欢她?    
        我侧头从镜框上方看她:不行?    
        行,行,很行。她模仿我的语气。只是,你有俘获人家的信心?    
        我顿时泄气:有没有管你什么事!    
        那还我鸽子!    
        我咬牙。现在的女人啊,怎么都跟修炼成精似的。我只好恳求:晚上请你吃饭?    
        徐栩得意一笑:我要去凯悦!    
        我腮上的肌肉挣扎几下,凯悦?!这个月薪水算泡汤啦。   
        坐在凯悦西餐厅我如坐针毡。我惟一羡慕富商的理由就是可以用金钱换取快乐。自己的或是别人的。所以当我听到徐栩说要三杯“蓝山”咖啡时忍不住惨叫一声。    
        怎么?潘琪的大眼睛专注地让人神往。    
        哦,没,没什么。“蓝山”怎么能喝呢?我冲侍应生喊:来三杯“丝路”!我的心如火燎原。    
        两个女人一台戏。潘琪久经风浪也就罢了,没想到徐栩那么小的丫头居然也很厉害。两个人笑里藏刀针锋相对,好像天生是冤家。我的身价顷刻倍增,我不知道她们是真的在乎我,还是只想以征服我来证明自己的魅力。我低着头拼命用汤勺舀甜汤,像一只心事重重的呆头鹅。    
        分手时我举棋不定。左右望望,都是包含期待的眼神。情感上我该送潘琪,道义上我要照顾徐栩。她们俩都气定神闲胜券在握。我呼吸困难。这时有歌声飘来:请你走开好不好,别自寻烦恼.......   
        如果你倒霉了,它可能是接踵而至的。九月的晚风已经很清凉了,我的心比风还凉。随然我总是以自己的聪明为傲,可是面对这两个千年难遇的女人,我只能自叹命苦。请你走开好不好?走开其实很容易,走开的后果呢?多年辛苦化流水,还是一朝邂逅终成空?话说回来,如果真的不爱一个人了,安静地走开是最明智的。爱情这东西,实在用不着扒皮带骨。    
         
        我眯起本来就小的眼睛,望着闪烁的霓虹,一丝喜悦像被放在了放大镜下,蓦然成川。因为我看见了常敏。    
        我高高地举手,喊:敏......常敏!    
        常敏惊讶地回头,立刻快步走过来。好几年没见她了,听说早已嫁作商人妇。她的肤色的确保养的不错,眉眼依旧菡萏生香。想当初,我和她可也是指天誓日过的,只不过生活的烟火让她选择了背弃。我谅解,而且由衷地欣慰。爱一个人,就是让她舒适和幸福,即使,并不能真切地拥有。    
        常敏有点欢喜又有点幽怨地凝视我,我从她的凝视中,看见了我曾经骄傲沉默地少年时代的影子。只不过几年而已,却如同已隔了几世。    
        你.......好吗?她哑声问我。    
        恩,还好。你呢?    
        她不说话,眼里有雾气弥漫。    
        我介绍一下。压住慌乱的心,我给自己找缓冲的理由。    
        她是谁?潘琪微笑着问。    
        她........我犹豫。    
        我是他的女朋友!常敏说话总是掷地有声。    
        呵!潘琪优雅地一耸肩,转身就走,临别还冲我挪揄眨一下眼,跟台湾那个作洗发水广告的女明星双胞胎一样。    
        徐栩假装用力的咳嗽一下,在我面前伸出大拇指:新欢旧爱,今儿算凑齐了。白大少爷,拜拜了您地。然后她抱着早就对我苦大仇深的鸽子消失在夜色里。    
        冤枉啊!我伸长了脖子喊。    
        旁边一间店铺的二楼窗户砰地打开,一个面相凶恶地胖子朝下边吼:半夜三更的,喊什么喊?!再喊老子揍你!    
        你丫揍我试试!我挥舞着并不有力的拳头。    
        你给我等着!楼道里响起他下楼的踢踏声。    
        我拖着常敏撒腿就跑。一直跑出很远,常敏才挣开我的手。我们都气喘吁吁。    
        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这德行?!常敏手指点我额头。    
        我后仰皱眉,表情严肃甚至是怨恨地盯着她。她成功的激怒了我。我以为我是坦荡的,胸襟广大的,以为可以真的不在乎她的背叛。我错了。每个辗转难眠寂寞入骨的夜晚,每次打败认输被人羞辱的时刻,是功成名就扬眉吐气的信念在支撑着我。不客气地说,这其中的大部分,皆是拜常敏所赐。    
        我转身大踏步往前走。世人睨蔑我自笑,来日令尔惊苏秦!    
        白水清!你给我站住!   
      我站住。你瞧,这才是我的名字。有够难听的。我更喜欢别人叫我小白或者老白或者随便什么白,常敏了解我到须发毕现,所以她一头扑进了我怀里。    
        喂,喂。我慌忙推她。你可是有夫之妇啊!    
        不要你管!    
        我郁闷得直翻白眼。为什么每个女人都不要我管?她们却偏偏能把我管?那我岂不是人尽可.......    
        常敏哭的慷慨纵横变化莫测,最后成了无声的呜咽。像一台永不停歇的除草机。    
        我心一软,手臂搂住她。女人啊,咳!真TM麻烦!    
        奇怪的是,我的眼睛里竟然也有几滴温和的液体在滚动。我使劲睁大眼,说:别哭了,不然老得会很快。    
        她瓮声瓮气地问:再哭五分钟行吗?    
        我深吸一口气,尽量耐心地说:恩,基本上......眼泪不是用来洗衣服的。    
        常敏噗嗤一笑,一把推开我,淬道:臭小子!这么多年死哪去了?!    
        我呈微笑状态的肌肉一时还原不了, 呲牙裂嘴像一尊泥塑或者木偶。   
         
        很长一段时间,我是闭塞的,除了工作就是发呆,要么独自一人去酒吧,看别人夜夜笙歌。我的思绪却汹涌奔腾,脑海里此起彼伏的,全是关于爱情的片段。关于爱情,还是李敖同志说的好:惟有恋得短暂,才能爱得永恒。原来如此。    
        喜欢谁,她占据了怎样的位置,我心里清清楚楚。只是我的心投奔那人去了,身体却还站在原地。我总和自己背道而驰。    
        然后秋天来了,与往常一样,雨丝萧条,心里的湿润也无休无止。一个星期天,我躺在床上,静静地听时针滴答响过。心里的狂乱张牙舞爪,如火苗般向四方弥散,我忽然觉得悲伤,即使我离开这间房子,身上也扛着某样东西在奔跑。我是一间奔跑的房子。    
        可是,我去哪里呢?我不知道。    
        终于无法忍受寂寞,我约了潘琪。她是这样一个女子,只在我想她到软弱的时候,才会出现。别的时间,她仿佛是一幅凝固着菊花的画,在我记忆的墙壁上闪辗腾挪,我闻不到她的香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世界,也许,我根本就游离在她的世界之外而不自知。这很悲哀。    
        我猜不透她的心思,正如没有人完全了解我。我们的心都被层层地茧包裹,像一个坚硬的城堡。我不是她的“特洛伊木马”,找不到进入她心脏的方法。最多,我只是一只愚蠢的飞蛾,只知向着光明扑去,而不去想薄脆的后果。    
        我要去北京了。潘琪说。    
        我呆了一下,然后条件反射地问:为什么?    
        她不说话,美丽的眼睛里光彩熠熠。    
        我恍然。北京有她一直爱着的一个男子。他是她的终结者。    
        我以为我会失望,一如从高耸的悬崖泻落的瀑布,摔得粉身碎骨连思维也无,可是没有。我把目光转向窗外,阳光灿烂,一片落叶优雅地飘过。我听见自己说:祝福你。    
        除了这个,我无话可说。    
        有时也会在网上遇见徐栩。她还在上大学,总是唧唧歪歪地问我当初如何如何,不时宣扬她的英语震了全班同学,又怎么用作文抨击语文课的呆板等等。    
        偶尔她也问:和潘琪怎样了?    
        我说:问什么问!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小孩子不要忧国忧民。    
        徐栩就说:你去死啦你!    
        我苦笑。如果死是真的解脱,我一定愿意。胜过为情所累欲罢不能。我是自己的俘虏,不堪一击。    
        其实我明白徐栩在隐约的喜欢我。然而我不敢有任何承诺,承诺是一阵风,从天边卷起,从眉间经过,在远方消失。    
        人是会变的,变到面目全非迷失自我。以为不会变的,只有我们自己。只有。    
        常敏又失散了。很自然的,一点痕迹也不留的。那天她给过我电话,一拐弯,我就扔在了风里。有些人,这一生,不见也罢。我知道心底的某个角落,还残留着她的气息,然而再见又如何?曾经的眉锋翠展,到最后,也只是腕玉香消。我是一个纯洁的人,我觉得。    
        再过半年,我不能容忍这样存在下去。到处都是一成不变的骚动,每个人的微笑背后,都有转身之后的嘲讽。我想去流浪,虽然知道别的地方也没有珍惜我的人,也是一场场萍和水的交错。但我还是想走。    
        我去何方?    
        我只把这想法告诉了徐栩。似乎,惟一能分享我心境的人只有她。若干年后,她是否还能记得我的模样?是否,当我出现面前,会低声的说,请你走开好不好?对于未来,我不肯预测,我想我永远也算不准确。未来像一个黑幽幽的深渊,我只能坠落。    
   


万禧的春天第9节 天使也一样

    我叫winci住在这个城市中的一栋楼的17层,我喜欢这个数字,所以在挑这个楼层,为了分担费用我和一个男人合租了这个房子,他是一个朋友介绍的,安静的男人很瘦眼神忧郁,做事情有自己的方法每天坐地铁上班,穿boss的套装。我是一个懒散的在电台工作的女子,靠卖嗓子来维持自己的生活,晚上的时候我的声音会以电波的方式在空中飘荡,只要你愿意打开收音机,那么你就可以听见我在讲或喜或悲的故事,虽然都很感人,但是我喜欢以分离来结束的故事,我总是觉得分离是我的宿命,别人说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也许吧,我喜欢那样就和我喜欢冰水一样“殊途同归”我喜欢这个词语,但是结果是一样的,德国严紧的方式竟也拍出了《疾走罗拉》的片子,但是她只能选择一次,因为我的生活中不可以像她一样不停的跑,需要一击命中,否则只会伤害自己。   
        每天下班回来的时候都可以看见佳在房间中看影片他喜欢一些欧洲的大片和王家卫,他告诉我,电影是需要镜头的,捕捉是人的心而不仅仅是景物。有时我们会一起买一些东西回来做,他似乎天生就是一个会讨女孩喜欢的男人,至少他会抓住她们的胃,他从来不带女孩回来,每次当我问他这个问题的时候他总是一笑,这样他可以很轻松的逃避我的问题,但是他总是说不要女人爱他。他喜欢自己的生活,甚至让我一直怀疑他是不是另一个星球上的产物。林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我正在配音乐和穿稿子,林是喜欢我的男人,他始终在说要我嫁给他,我太了解他了,所以我不想和他恋爱,这样的爱情让我觉得无趣,我们保持这样的关系已经有两年了在我不开心的时候他会买花给我,带我去买逛街,吃饭,直到我笑为止,我不想和他在一起还有另外的原因是因为我们也许是不合适。   
        记得在一个下雨的夜晚,父亲把我和母亲赶了出去,那时我还很小,但是我记得的画面是母亲脸上的雨水和泪水混合在一起,我们没有打伞,她手中拿了几个装衣服的大箱子,然后我们到了最近的旅馆过了那个漫长的一夜,我那时还是不知道什么叫“恨”,只是想快点长大然后给母亲一个避雨的场所。我现在可以了,但是母亲却没有机会住了。   
        林很高很瘦,但是脸上有最天真的笑容,我喜欢他对我笑的感觉,虽然我不能爱他。   
        在17岁那年,我上高中,我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一个男生,他叫做峰,我不爱他,之所以会给他是因为,我觉得处女并不代表什么,这个词上面充满了无知,我从来不珍惜自己的身体,却又怕自杀的痛苦,我在来例假的时候用凉水洗澡,这样那些红色的液体就会不断的从我的身体中流出,感觉自己渐渐的虚弱下来,或许自己只是想见到母亲。   
        每次在白天出来的时候觉得阳光很刺眼,整个城市的空气中都充满了情欲的味道,有时我会对林说,不要爱我,否则你会受伤的,可是他总是在微笑,他的微笑像湖面轻轻荡起的涟漪一样美丽但是不是那么的奢华。   
        星期六的时候我没有节目所以在星期五的晚上我会让自己阅读,阅读自己喜欢的文字,亨利·米勒的文字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惊奇她可以将性写的那么的直白,我希望这样的生活,但是没有勇气去做,每次都会阅读到很晚的时候,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还是在椅子上身上盖着佳的被子,大概是他怕吵醒我又害怕我着凉的原因,这样的苏醒总是在快天亮的时候,深蓝色的天空中加入了红色,醉人的红色美丽的像一块绸缎空气中充满了清新和自信,但是在这个城市中始终是飘荡着物质的味道,我讨厌自己在一个美丽的清晨就嗅到这种味道,这样我相信自己是可耻的,也许我应该去出卖自己的身体而不是嗓子,佳是对人很好的那样的男人,房子是我们一起住的但是他却做了大部分的家务,他怎么说也是算一个中产了.有自己的车子,但是为什么和别人一同住在一个17楼上是我始终想不明白的问题,大部分时间是在炒股票,似乎对这方面很懂,靠这个他赚了不少的钱,会在我生日的时候送我ella的化妆品在情人节的时候送我巧克力,我笑着对他说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企图,他也笑了和林的不同,他的笑很灿烂,发自内心的那种,然后说多吃巧克力人会现的年轻一些,我说,我们本来就不老。我们大家一起在巧克力的香味中大笑,这个男人保持着始终在用哄吸式的咖啡壶,家里的咖啡都是他买的,也只有一种,蓝山。   
        和佳在一起的时候很安全我甚至幻想有一天自己回嫁给他,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他,所以只有在一见房间中享受他的奢侈品,发工资对我来说是最快乐的事情了,我会一个人在南京路上买一客香草的冰淇淋,在淮海路的时候把它吃完,然后高兴的回家。佳一见到我就知道我发工资了,说晚上一定要我请他到楼下去吃大排挡,这样的事情我当然也是在接受的范围里面。   
        晚上的时候我看着孤单的月亮,有时会想到林,这个可怜的家伙,也许我已经喜欢上了他,但我知道我们是不会在一起的,所以我一再的对他冷漠。他却不以为然,隔三差五的来看我,他还在读研究生,不能买给我很贵的东西,我也不希望他会给我买什么东西,因为我收不起这样的心,我一再的告诉她我是一个坏人,他也一再的告诉我他一直爱我,在我24岁生日的那天,他没有来,但是由邮递员送来一个巨大的盒子,我在打开前根本没有办法猜想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我用迷茫的眼神看在着邮递员,然后在包裹单上面签字,吃力的搬到自己的房间里面,拆开包装纸一看,是一盒一盒的磁带,上面是我工作以来所有节目的录音,他一期都没有落掉,那一刻我的感动是没有办法形容的说不定他在那个时候来向我求婚我会答应他的,因为作为一个主持人最想要的就是自己的劳动得到听众的支持。   
        对于林我始终选择了逃跑,但是总是可以被他逮住,那时我心中也有几分的心甘情愿,发现自己就是这样的一个贱女人,我对佳说了林,让他帮我想个办法不再和林纠缠下去,我知道这样是对林的不公平这样的想法也是有点太幼稚,可是我做了,而佳却是在说,那你就嫁给他好了,所以在这个问题上面我始终没有得到答案。   
        林终于毕业了在移动公司做事情,这样的事情是适合他这样的人来做的,他喜欢和我每天晚上聊电话,很长时间的。我喜欢他的声音,深沉的声音完全不像是一个男孩。   
        和林逛街的时候,遇见了父亲,这个在世界上我永远不愿意见的男人,可是我们还是遇见了,他拉我的时候我的眼睛中充满了恐惧,我不停的在甩开他的胳膊,他说,玲玲以前是我错了跟我回去好不好。林以为我遇见了什么坏人便出手,刚好警察经过,他被抓了进去,三天后他出来了,罪名是影响社会制安,我浑身是歉意,可是并不能代表什么?   
        也许我想我嫁给别人或许回好一点,我不想和林再这么下去,我开始和佳出去玩,一起看影碟,这是我喜欢的男人的类型可以给我安全感,但是我确实在强迫自己爱上他,在早晨醒来的时候,我发现外面依然是兰色,美丽的我喜欢的颜色,佳抽很多的烟,我送早饭过去的时候总是扑面而来的烟草的的味道,他亲切的说,丫头怎么这么好心给我做早饭了,我笑了但是没有说话,为了林我迫不及待的要把自己嫁出去,我没有告诉佳,我开始喜欢他了,是比林少一点的那种,我想让他来追我,从上初中起,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奶奶总是抱怨太多的男孩给我打电话,过生日的时候有大堆的礼物,但是我始终没有办法忘记林在我24岁生日那天给我的磁带。我和佳一起抽烟,他总是说,winci抽烟是对皮肤不好的,会失去光泽的,而我在这个时候会从他的烟盒中抽出一只三五点上,但是不可以抽太多,因为我的工作是和嗓子关系最大的,我喜欢在节目中放《城市浪漫曲》美丽的音乐和夜晚的星星一样,这样的音乐不多了,而一回家想听音乐的时候就只能发现佳的古典音乐和林送给我的摇滚,我仅仅是喜欢自己发现好听音乐的女人,不喜欢别人给我介绍什么,一个听众告诉我她喜欢我的节目,喜欢我的故事更喜欢我的音乐,她在西区开了一家酒吧,想请我去,也想把我的《城市浪漫曲》copy一套,可以给听众带来各种各样的快乐是我的快乐,她留给我了她的电话号码,说我去之前事先给她打一个电话,我打了是一个沉稳的中年女人的声音,从声音中可以听见沧桑。   
        星期五的晚上我去了,那天没有我的节目,在吧台坐下,要了大杯的啤酒,喝完,又要再喝完,最后我把cd放在吧台,说是交给他们老板,然后出去,我想我是不适合这个环境的太吵闹的音乐,和那个在坐眼的尾部有一颗痣的老板,从进去的那个时刻我就认识她了,但是没有说话,我害怕这样的尴尬,我喜欢自己的生活,出去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恋很烧,外面有很细小的雨滴落下,这是我在梦中无数次幻想过的情景。   
        回去后到房间中撒了很多的我前天买的D&G的香水,穿了一件长我衬衣来到了佳的房间,我看着他,只有在酒精的作用下我才可以这样做,我想让他爱我,至于我是不是爱他,这不重要,只是想让他向我求婚。然后林的一切就和我没有关系。   
        我说佳,要我吧,他看着我,笑了,你在说什么啊?   
        我是认真的,真的我想把自己给你,要我吧。   
        他拿了一条被子给我裹上,拉我到了客厅,我还记得唱机中的音乐是巴赫的大提琴。   
        Winci,你是一个可爱的女孩,为什么要这样,他说这个的时候我的眼泪开始划落,在空中有优美的曲线,这样的曲线就像我和林之间的曲线一样,美丽但是我对这样的美丽充满了恐惧,我需要的是和别人结婚而不是林的爱,我想我是太爱他了所以开始逃跑,所以流离是我的宿命。   
        他说,winci,对不起,我和你的性别取向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不想要你,你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正在这个时候电话响了,是林打来的,他说他非常想我说他已经给他的家中说了这个事情,他想和我结婚,电话中还传来了任贤齐的声音是《天使也一样》,我最喜欢的音乐,我曾经对林提起过,然后我笑了,你开什么玩笑的?我们是不会结婚的,我在这个时候发现我真的爱上他了,我不愿意告诉他,因为我爱他,我觉得自己很脏,不是因为我不是处女,是我这样的女子是配不上他那么优秀的男人的,他有高尚的品位和和蔼的性格,而我只是一个晚上在电台卖嗓子的女子,他有大好的前程,而我有什么甚至我自己也不知道。   
        这件事情佳没有说我什么,和平常一样请我帮他煮咖啡,做饭给我吃。终于在两个月后我辞掉了电台的工作。我的雅思考试已经通过了,是我该离开这里的时候了,花了三天的时间转了整个城市我曾经想去的地方,去那家酒吧拿回了自己的cd,老板没有说什么,只是对我微笑,她似乎看见了我脸上的疲惫和浮躁的心情,林说好了他来送我,机场是我最不愿意去的地方,但是此时我必须去了,漫长的旅途在等我,到处是眼泪和欢笑,见到林的时候,我始终在笑,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林忽然拉住了我,亲我没有推开他,然后我一开始登机,我就要走,我没有回头,我不想看到林的泪水,同样害怕自己的泪水会一样的流下来,没有走出10米林忽然追了上来说:我会等你的,你一定要回来,塞给我一盘磁带,我转身过去,擦去了他的眼泪,说:娶别人吧!   
        飞机稳定以后我的泪水缓慢的流了下来,我正在听磁带,是整整录了90分钟的《天使也一样》任贤齐在不停的唱着,这次的泪水我想止住却不停的流,似乎林的泪水一样落在了我的心里,而我此时只能记起他的一句话“winci,我们结婚吧!”   
   


万禧的春天第10节 苏苏和香草的情爱天空

    [邂逅]   
        那些老旧的、变了颜色的东西,常使人伤怀。尽管如此,苏苏还是在屋角放了一架老式唱机,徐小凤带着旧日风情低低地唱,苏苏坐在阳台的摇椅上,悠悠地晃。   
        当香草第一次走进苏苏的闺房时,头一句话就是:你可太奢侈了。   
        香草是苏苏从酒吧里“淘”出来的。苏苏从来不在陌生的城市留感情的债,包括同性,你欠别人一瓶酱油可以还,可你欠了一个人的情,是无法用同等份量的情份来偿还的。   
        在“蓝桥”吧厅的水池边,赤着脚的香草用纤足撩拨着清泠泠的水花时,那粗粗的麻花辫,攫住了苏苏的目光,这个满街飘着直板长发的年代,很难再觅到这样的纯朴了。苏苏用猫步前行,想看看女孩子的脸,女孩悄无声息地回头,神情无辜地朝苏苏眨了眨眼,晃着手中透明的液体对苏苏说,只有女人之间的友谊才能天长地久。这样毫无心机的不设防,让苏苏乍舌之余,轻易便把她望到了底。原来,这小女子和她一样有着寂寞的心。   
        这女子,就是香草。   
        如果不是和BF的八年抗战寿终正寝,苏苏哪里肯去酒吧这种声色场啊,一次放纵就是一次际遇,苏苏在拖着脚步踉跄的香草跌出酒时吧,心里暗暗叹着,这该死的小妮子,把难闻的酒水吐了她一身。   
        因为问不出香草住哪儿,于是苏苏把她带回了家。   
        [香草]   
        香草偶尔会轻轻呵着苏苏的耳垂说,让我们相亲相爱吧。那双天真眼睛后的瑟缩,只有苏苏读得懂。   
        苏苏举着菜铲硬塞给香草,活该你孤家寡人,连菜也煮不熟,谁要你!于是香草给苏苏做她惟一能做熟的一道菜,西红柿炒蛋。   
        香草对“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优雅女性嗤之以鼻,厅堂亮相是给男人脸上贴金,厨房挥刀是添饱男人的胃,没有一样是为女人自己做的,她宁肯天天吃面包饼干。连吃饭都搞得那么辛苦,累不累啊,香草的人生奉行简单原则,简单生活简单爱。   
        苏苏望着鼓着腮用力咀嚼的香草,心隐隐作痛,这小女子,心里有硬伤。   
        是谁说过的,眉梢有痣的女子,是那种要了爱情便要了命的,注定要为爱情流尽一生的泪。香草便是这样的女子,一点浅浅的眉痣掩在鬓发后,水清水白的样子,让人生怜,顿生呵护一生的念头。可是接近她,却受不了她的倔强和个性,在爱情里,是不容许有过多自我的,可惜香草这样机伶的女子,连这点都悟不出。   
        香草喜欢坐在苏苏脚边,把头轻轻靠在苏苏膝上,幽幽地说,现在的孤单,我们可以互相慰藉,过去的情殇,只能慢慢回味。   
        其实,人生再多惨伤,也无非风月情事罢了,两个灵魂偎在一起听怀旧的金曲,岁月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变老?   
        [旧爱]   
        苏苏的爱情沉疴里,有一道别人看不见的疤痕。   
        在这个爱情也成了一种流行病的城市,苏苏和那些奔波打拼的女子一样,恋上了与成熟、沧桑和安全感有关的这样一种男人,这样的感情背后,其实还暗示着一些词:世故、精明、四平八稳、贪婪,这些男人的通病往往成为晕了头的女子眼中的优点。苏苏后来才意识到这些,但是她已经陪着这个男人在深南大道上走了无数遍,走到路两旁的叶子都落了。   
        情感的战役里,输就是输了,没有和局。如水的柔情,廉价的矿泉水,透明的快乐,都成了积垢,而最后,她指上连枚像征性的破铜烂铁也没有。在深圳这个不属于我的城市,爱情也是不属于我的,苏苏无比清醒。   
        这个社会的男人,早已不愿担当了,尤其与女人有关的情感的债,是他们付不起的。谁不希望活得轻松些呢?像一尾在水草中悠游的鱼。苏苏在一个无所事事坐立不安的夜晚,曾拨过那个熟悉的号码,沉闷的盲音,那个爱情故事中的主角已提前退场了。   
        如果你无力报复爱情,那就报复身体吧,苏苏咬牙切齿地蜷在沙发里,怀抱着一堆巧克力饼干威化饼,苗条的身体像面包一样开始膨胀。   
        有什么是我们可以把握的呢?   
        [酒色]   
        香草每个周末都会穿越大半个深圳,颠颠地来找苏苏蹭饭,遇上阴天下雨,打车的钱够在苏苏那儿吃几顿大餐了。你闲得发烧啊!苏苏心疼了,要知道香草的票子都是大热天在太阳底下跑来跑去跟客户唇枪舌战换来的。是啊,发烧也是被你的温情烧的,香草乖巧的很。   
        要的,就是那一点点相依吧,虽然香草嘴巴从来不说。   
        后来她们买了酒,那种青甜发酸的白葡萄,可以微醺但永远不会让人沉醉。那句诗怎么说来着,杯中日月长,香草涎着脸给面红耳赤的苏苏斟酒,喝吧,酒不仅可以暖胃,还可以暖心。   
        苏苏睨着这个梳着麻花辫的小女子,哀叹着,当初怎么就没看出你是个酒色之徒呢?简直是引狼入室。不管怎么说,香草在认识苏苏后,把喝酒的阵地从酒吧搬迁到苏苏家里,甚至准备“戒色”了。   
        香草撩开自己鬓角的头发,问苏苏,还能看出来么?什么?当然是爱情痣啦!香草嗔怪。果然,香草的眉梢光洁干净,那点浅褐的小圆痣被她去美容院做掉了。   
        就算眉梢的痣可以除去,可爱情呢?激光的刺痛是消不去爱情的痕迹的。有时候,女人需要的只是一次亲切的手勾手,她在厨房忙碌时他递过来的浸润的毛巾,这些都是她们渴望的。   
        [宿命]   
        那时,苏苏身边已经有了一个同龄的男孩子,而且不紧不慢地准备结婚了。那男子敦敦厚厚的,没有太多的心机,看起来绝对不是会享受生活的那种类型。苏苏想,爱情就是一种恐怖的流行病,像非典型肺炎一样,惊惶期过了,就该踏踏实实过日子了。他就是那个可以一起过日子的人。   
        香草不可思议地一声接着一声,比讨债来得还急,你怎么能这样轻易就把自己嫁掉呢?很是惋惜。   
        像她们这样悬浮在都市半空的女子,可以抵达幸福彼岸的方式,总是那些能抓在手里让人心安的东西。像喜宝说过的,要有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那么有很多很多的钱也是好的,如果还没有,那么就要很好很好的健康。可是那个平庸的男子,又能给苏苏什么呢?   
        苏苏倦倦地摸着伏在她膝上的香草,我比你大五岁啊,我更知道一个男人的好,至少,那个肩膀是我可以依靠的。没有那么多的爱和钱,现实生活就是清汤挂面一样的寡淡呵。   
        香草不语。在她享受了苏苏准老公的一手好厨艺后,便死心塌地地叫起姐夫来了。苏苏不得不感叹,哪知道你的心这么好收买啊,一顿饭就可以搞掂了。   
        香草慢声慢语地发嗲,我也找个好厨子来侍候我,我已经吃了足足一年零两个月的面包了,恨不得把楼下的面包店砸垮。   
        是不是女人命定的幸福,都要回归到衣食住行这样最本质的琐事上?   
        [双飞]   
        苏苏终于嫁作他人妇,一个扎着蓝布围裙叉着腰站在厨房门口对丈夫指手划脚的小妇人,香草促狭地说,你整个儿啊,一个细脚伶仃的圆规。   
        单身并快乐着的香草不放过任何一次蹭饭的机会,直到苏苏给她生了一个小侄女,月芽一样的眼睛,尖耸的小鼻梁,看人的眼神,不像苏苏倒像香草,从眼角蛮横地瞥着你,怎么看长大了都是个厉害女子。香草对这个小人儿,喜欢得不得了,不顾苏苏两口子的齐声反对,擅自作主,给小人儿取了一个和自己一样的名字:点点。   
        苏苏叹气,这辈子女儿是长不成细高挑的美人儿了,注定长不高,就那么一点点,要知道,香草踮着脚尖才能及着苏苏的下巴。   
        点点一岁的时候,香草终于把自己的手放在了苏苏一个师弟的手心里。师弟没有四个轮子的轿车,只有两个轱辘的单车,驼着香草悠然穿过深圳的大街小巷,从来不带香草去吃哈根达斯,只肯给香草买那种很便宜的叫巧克力圣代的甜美冰点,香草却从不聒噪从不埋怨。因为,这个面嫩的小男生在她下班回来后,会做好两碟她最喜欢的菜,敞开门等着她。   
        俩人周末会把点点抢来,玩一种过家家的游戏,并以谁把点点折磨哭为赌注,输的要主动为晚饭付账。   
        [结局]   
        或许,在彼此的情感世界里,要的只是一个温暖的拥抱吧。   
        谁不曾沧桑?谁不曾落泪?尘埃落定,她们,亦或众多在灯影阑珊中嗟叹的女子,仍是深深眷顾着那种叫作“男人”的动物的。   
        只是,偶尔苏苏会把孩子塞进老公怀里,连同一把花花绿绿的零用钱,把爷俩打发出门,自己和香草偎在阳台煦暖的阳光中,眯着眼听一首不入流的老歌,沙哑,低沉,那是只有她们在一起时才能聆听的关于岁月的沉淀,是爱情,亦或是别的什么东西。   
        音乐正好,青春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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