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义:全世界都说辛普森杀了人,但证据说没有
而在一个野蛮的社会(例如秦始皇时代),人们面对无所不能的国家机器、无所不在的强制和奴役。这里充满酷刑和寻租,程序正义时常遭受践踏。很多昭彰的罪行,甚至就是以法律的名义进行的。
因此我们可以说:契约(法治)精神是文明的基石;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越高,保护人民的权利越充分,这个国家就越是稳定繁荣。
06「文明社会的人们具有普遍的同情心,尊重个体的自由选择,关注生活细节。」
同情心,是人类与动物最大的区别之一。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说,自私是生物的天性,是生存和繁衍的依据,但是人类有同情心,并且,与自己相似度越高的事物,越能唤起我们的同情心。例如,我们最关心的依次是:自己、亲友、同类、动物、植物……
个人选择越多的社会,越能激发人们的创造性。当一个社会的规则容许人们“自私自利”,鼓励人们互惠互利时,人们反而会自发地同情弱者,处处为弱者着想。因为这恰恰说明,这个社会普遍的状态是:凭着自己的能力就可以活得足够好,并且有余力帮助弱小,将同情心扩大到陌生人、动物乃至一切生物的范围。如果一个社会里最弱小的存在也可以活得尊严、幸福,那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
△ 如果基本人权都没有保障,动物保护人士显然就是“吃饱了撑的”
相反,如果总是停留在马斯洛所说的“最低层次需求”——人们为了满足最低水平的食欲、性欲和安全感需求,就必须竭尽全力,甚至不择手段地损人利己。身在这样的社会,人们没有多余的精力和动机追求更高尚的目标,美德和生活品质都将成为稀缺品。
通过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到:文明的进程,就是人类不断摆脱野蛮的进程;文明的最大功用,就是“让人活得像一个人”。
另外,亨廷顿所谓“文明的冲突”是站不住脚的:文明之间有竞争、有摩擦,但绝不会产生相向而行的冲撞——产生冲突的,只能是野蛮和文明:暴力与和平,封闭和开放,奴役和自由,契约和丛林……
值得庆幸的是,在人类历史长河中,文明秩序的领地一直在扩大,野蛮的领地一直在缩小——我们对未来仍然可以保有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