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羁押期间,身陷囹圄的刘荣芳和宁刚旦一直要求异地办案。最终,在两人的坚持下,三门峡市检察院指派灵宝市检察院办案。2015年6月8日,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检察院分别对两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本案经陕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在审查起诉期间,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刘荣芳、宁刚旦被依法宣告无罪。刘荣芳、宁刚旦在被不起诉后,曾多次请求国家赔偿,但时至今日,一直未有任何结果。
当地不起诉决定书
值得注意的是,刘荣芳向多部门递交的举报材料上指出,矿上诸多问题得不到解决,源于原陕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峰是张某某涉黑势力集团的“保护伞”,原三门峡市委书记杨树平在此事上不作为。公开报道显示,2014年10月8日,王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7月,杨树平在三门峡市委书记任上落马。法院查明,2003年至2015年,杨树平利用在矿产开发、土地拆迁、企业发展、工程承揽、职级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820余万元,一审获刑12年。
被举报人否认“涉黑”,纪委称“尚不清楚此事”
在刘荣芳、宁刚旦提供的相关举报材料中,还提到了支建矿业非法盗采的情况。“张某某在2009年6月实质控制公司后,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盗采、滥采铝土矿石,获取巨额利益。”刘荣芳表示,支建矿业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该公司的营业范围仅是“对煤矿再投资,不得生产经营”,其生产开采的铝土矿石也“不在其拥有的采矿权范围内”。尽管没有合法完整的开采手续,但公司却以探矿的名义大肆盗采铝土资源,先后开挖了16个采矿口,滥采铝矾土资源230多万吨。其间,多次受到相关人员的举报,多次受到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过去这些年,我们一直实名举报这帮黑恶势力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为470多名职工争取合法权益,但一直没有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当下,全国正在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让我们重新看到了希望。”刘荣芳表示。
煤矿资料图
对于上述举报内容,被举报人张某某又作何回应?6月15日下午,新黄河记者与张某某取得了联系。张某某表示,他不是支建矿业的实际控制人,对上述举报的内容也不知情,“企业早已经卖了,跟我们没有关系了,我们早就不干了。他们想举报我也堵不住人家的嘴,这件事情各职能部门该咋调查咋调查,该咋处理咋处理,用事实说话就行了。”
由于刘荣芳和宁刚旦的举报视频中,提及了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安局两位办案民警辛某、王某以及陕州区检察院周某滥用职权的事情,记者又致电陕州区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了解情况,一位负责人表示并不清楚此事,陕州区检察院电话则一直无人接听。之后,记者又致电陕州区纪委监委,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并未接到过相关的举报信息,对于网上的举报纪委部门还没看到,也没法进行处理,按照正常操作途径,建议举报人直接跟纪委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