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区四(新能源科技城)总面积由《方案》确定的304.2658公顷调整为301.7187公顷,拟征收面积由《方案》确定的165.8141 公顷调整为163.2870公顷;其中核减地块拟征地面积2.5045公顷,无新增地块。
片区五(高铁新区)总面积由《方案》确定的185.8764公顷调整为95.1360公顷,拟征收面积由《方案》确定的107.6557 公顷调整为16.9282公顷;其中核减地块拟征地面积90.7096公顷,无新增地块。
本次调整方案核减地块均不涉及原方案中的存量建设用地和已办理征地审批的用地,均为计划2022年度拟征收尚未征收的地块。详见下表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