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超认为,“天价”月饼的500元门槛,不应当是调查和处罚“天价”月饼的唯一触发条件。若月饼标价为499元或498元而被月饼销售厂商刻意规避掉监管,这一事实反映出绝对的数字标准过于刻板,无法有效贴合实际,也容易被规避。因此,该标准仍待进一步完善以提高实际效用。
值得注意的是,除在价格上、销售模式上打“擦边球”之外,部分商家为了蹭上中秋节的东风,还在产品名称上玩起了“文字游戏”。
临近中秋,某巧克力品牌推出了中秋限定礼盒,该礼盒的外包装盒内商品,均与月饼礼盒及月饼相似度极高。在其官方网站上,中秋限定礼盒界面中共有6款巧克力礼盒,售价在279元至469元之间。然而在另一个中秋礼券兑换专栏里,除了上述6款礼盒外,还有标注为“限量版奢金”的2款产品,分别为16颗装和36颗装礼盒,售价分别为969元和1699元。在这两款商品的介绍界面,文案内容是巧克力糕点。
在某品牌近日推出卢浮宫博物馆联名款中秋套装礼盒,并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为“月饼冰淇淋”系列。从其官方资料来看,该系列礼盒共有7款,其中4款礼盒超过500元,最贵的礼盒标价为999元。
在该品牌商场专柜,记者以其中一款标价758元的璀璨月圆系列礼盒向店员进行询问。店员在介绍时,多次用“冰淇淋月饼”进行讲解,并明确说明是“冰淇淋馅的月饼”。
而在某网购平台上的该品牌旗舰店中,记者搜索卢浮宫系列中秋套装礼盒发现,几款价格低于500元的商品名称中有明确提及“冰淇淋月饼”,而价格超过500元的几款商品中均未在名称中显示“月饼”字样。
陈音江认为,用糕点、蛋糕、冰淇淋等形式“代替”月饼,也是典型的打“擦边球”行为,此类产品往往在原材料、外观等方面跟月饼相似,它们的原料、生产工艺、使用属性都跟月饼非常相似,至少属于同类产品,所以即便不叫月饼,同样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管。
事实上,尽管官方已多次发文禁止“天价”月饼的销售,仍有不少消费者对高档礼盒装月饼趋之若鹜。
河北省廊坊市民王女士今年已经通过线上购买的方式,购买了近10盒某五星级酒店的月饼礼盒,每盒近500元。据她介绍,这款月饼礼盒中共有8块月饼,买来在过节时送给亲朋好友。她本来打算在线下酒店购买,却被店员告知这一款月饼已经售罄,而线上价格要比线下贵100余元。“过去几年我们家一直买这款月饼,味道不错,礼盒包装也大气喜庆。”在王女士看来,她心甘情愿花高价买月饼,就是冲着包装去的,因为“送人有面子”。
按照王女士提供的关键词,记者在某网购平台进行商品检索后发现,该品牌有专门的旗舰店,王女士同款商品售价498元,月销量已超3万件,在数千条商品评价中,不少消费者表示“包装精美”“适合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