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厂房实地勘察。 郑珊珊 摄
今年以来,为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浙江省宁波市两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聚焦市场主体司法需求,立足法院执行职能,多措并举助企纾困解难,全力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者、服务者、守护者。
■诚信兴商
抛出正向激励“橄榄枝”
“真没想到,我们两家从对簿公堂变成合作伙伴了,感谢法院的善意执行,更谢谢你们共同创设的诚信履行贷!”看着审批成功的500万元定向信用贷款,宁波某浴保公司负责人激动万分。
2020年,宁波某浴保公司对1300余万元借款承担担保责任,却未能及时履行,被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诉至慈溪市人民法院。胜诉后,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浴保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达积极还款的意愿,但同时表示,企业受疫情影响效益变差,希望法院能暂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免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经充分审查评估,执行法官与慈溪农村商业银行积极沟通,力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随后,根据银行的申请,法院解除了对浴保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并暂缓采取限制高消费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执行措施。2021年4月,浴保公司主动履行完毕。
企业积极践行向法院作出的还款承诺,法院也努力做好企业的“贴心人”。慈溪法院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慈溪市支行报送自动履行信息,同时根据浴保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向其推荐了“和美·诚信履行贷”,并为其出具自动履行凭证,帮助浴保公司顺利从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获得500万元定向信用贷款。
“和美·诚信履行贷”是慈溪法院与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共同推出的一款定向金融产品,对于自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当事人,银行结合其用信需求和授信条件,定向提供“先行受理”“承诺办件”等服务,缓解经营者融资困难。
与银行合作为诚信履行主体提供金融支持,是宁波法院深入推进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的有力举措,旨在为积极履行义务的企业和个人开展生产经营、创业创新、安居乐业提供金融保障,激励和引导诉讼当事人自动履行法院调解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让胜诉一方当事人及时兑现权益,增进纠纷矛盾化解的效果,同时也为探索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路径。
目前,宁波已有多家法院与银行达成合作协议。北仑区人民法院联合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联合推出“阳光履行贷”,为法院推送的诚信履行名单库成员设计专项普惠金融产品。镇海区人民法院与镇海农村商业银行等5家银行达成“诚信履行贷”合作,融资意向额度共计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