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查阅相关执法案件卷宗,一家钢铁企业的行政处罚案例引起督察组关注。
2022年2月,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发现辖区内某钢铁有限公司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经调查,污染物超标原因是企业设备出现故障。鉴于企业无主观故意情节,未造成严重污染后果并按期积极整改,经案件审查委员会讨论研究,执法部门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和“非故意首违轻罚、免罚”等理念,最终对企业从轻处罚——15日限制10%的产能,罚款人民币30万元。同时,执法部门还深入企业指导帮扶,协助企业在整改期限内完成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督察组成员解志勇认为,该案件的执法并没有简单地“以罚代管”,执法部门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新机制,践行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此次督察,督察组总结了云南省市县法治建设的先进经验,查摆其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基层存在的实际困难,有力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有关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在云南落地生根,促进云南以法治手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第八督察组组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邱水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