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也能上学!未来学区房会受到打击吗?
客观来说,地方政府并没有把公共服务与房产直接绑定,跟公共服务绑定的是户籍。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该条款同时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从字面上,看不出任何入学资格与房产绑定的法律要求,但与户籍挂钩。从该条款就能看出,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就近入学权利是毫无疑问地受到明确保障,但如果在非户籍所在地、哪怕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长期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权利就存在一定的风险。
在中国大多数城市,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健康卫生、政府服务等这些公共服务,也是与户籍高度绑定。
那么问题回来了,户籍如何获取?在中国大多数城市,历史上曾经长期执行这么一条规定:除非落在集体户口,否则只有买房才能落户,无房难以落户。而集体户口则是少数体制内单位才有的专属。
所以社会资源绑定户籍、户籍绑定房产,就形成了买房才能有社会资源的情况,如今“租购同权”被再次提起,能翻起水花吗?其实在南京,已经开始实行另一项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
政策利好不断到来,租赁住房能行吗?
2021年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租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
意见明确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
今年7月,住建部官网公布《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细则(试行)》,其中规定:
1、新建或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以中小户型为主,70平方米以下户型住房建筑面积占项目住房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70%。
2、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优惠租金标准按不高于周边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化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九折确定,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南京也承诺:“十四五”期间,将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长租房政策,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2.5万套,同时为近25万户新市民、青年人提供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