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直贷是指境内企业在自身外债额度或投注差内,通过在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向境外机构申请融资,并回流境内使用的业务。与境内融资相比,境外资金价格成本相对较低,而且融资资金可回流至境内,满足企业境内生产需求。
申请海外直贷的境内企业必须是具有足够投注差或外债规模的外商投资企业或有足够外债指标的中资企业。同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外商投资性控股公司
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其短期外债余额与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之和不得超过已缴付注册资本的4倍;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美元的,其短期外债余额与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之和不得超过已缴付注册资本的6倍。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总额(风险资产总额=总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国债-委托租赁资产)不得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10倍。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借入外债形成的资产应全部计为风险资产。
符合海外直贷要求的企业,可按以下流程办理:
1.企业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银行向监管机构备案并办理外债登记,为企业开立外债专用账户,同时与境外关联企业签订借款协议;
3.银行开出融资性保函;
4.银行境外机构凭融资性保函为企业发放融资资金;
5.企业按照约定偿还本息;
6.银行为企业办理外债专用账户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