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资料手续
常州: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租赁住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 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 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3. 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或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常州: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及支付方式
1. 职工每年仅限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2. 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位职工每年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9600元。
3. 对准予提取的,由公积金中心将提取资金直接转入职工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常州: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申请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本人名下本市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借记卡(包括:工行、农行、中国银行、建行、江南银行、江苏银行、邮储银行);�
4. 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如职工为单身的,应提供户口簿等材料;
5. 职工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向本市房产信息登记管理部门查询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情况;
6. 夫妻之间可委托代办提取(其他人不可代办),代办人应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