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的身份证。如申请人为共同借款人,还需提供主借款人的身份证;
(2)已婚的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
(3)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属于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需提供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参加疫情防控单位出具的证明。
②申请人属于住院治疗、医学观察、被政府隔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者,提供定点救治医院或街办、社区出具的证明。
③申请人属于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职工,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最近半年的工资卡流水。申请人属于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情况说明和书面承诺书。
4.如何办理延期还款和退还罚息?
职工向中心提出申请时,须约定延期归还本息的时间,延期归还本息部分最迟结清月份为2020年7月。因中心业务管理系统设置的原因,延期期间的罚息先收后退。职工须在约定的结清月份扣款日前,将逾期期间的本息(含罚息)及当月应正常归还的本息一并足额存入委托扣款账户。中心在收到逾期本息后,最迟在次月内将罚息退还到职工委托扣款账户内。
5.已作逾期记录征信报送的如何处理?
经中心核实属于不作逾期处理的情形后,将协调贷款承办银行予以调整,确保不影响职工的征信记录。
6.疫情期间,未结清贷款的借款人出现停缴的情形如何处理?
借款人在归还公积金贷款期间,所在单位受疫情影响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视为贷后断缴,中心将不追究借款人违约责任。
温馨提示:各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对疫情的政策措施略有差异,建议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