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分类
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房子的房屋产权是属于个人的,但是它的所有权是有限制的,也就是说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情况下是5年),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种房子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第二类的拆迁安置房因与商品房无异,在这儿就不一一赘述了,现在讲讲购买第一类的安置房的话,需要注意的问题。
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议慎重;因为此类土地上的房屋,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才会受到保护,如果是非集体组织成员,如果再拆迁的话不会得到任何赔偿。
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特别是现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体组织建造的,对安置对象是由明确限制的;
3、房屋的权利人,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员共有,购房协议的出卖方,一定要是全体共有人的真实意思,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有授权委托书;
4、相关规费的缴纳,这类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类型由划拨变更为出让,过户涉及土地出让金的补缴,且该补缴数目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