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即将推出,意味着“一人多户”或将在港股中成为历史。
识别码制度的推进,不但标志着港股实名制距离正式实施再进一步,也对香港券商的竞争起到催化作用,正式推行后,往日投资者通过多家券商户口打新现象将不复存在。
近日,港交所向市场参与者发布通告,要求所有相关中介机构在5月16日至7月15日之间,参与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的端对端测试,这是自去年8月香港证监会发表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及场外证券交易汇报规定的建议咨询总结以来,投资者识别码制度推行的又一新进展。
投资者识别码如何“实名”?
据证监会去年发表的咨询总结,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及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预期分别于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实施,具体仍需视系统测试及市场演练情况而定。根据港交所文件,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相关系统的市场演习将于今年第三季度进行,以便让相关受规管中介人在香港投资者标识符制度实施前确认自身已准备就绪。
投资者识别码制度,要求相关受规管中介人必须逐一为现有参与港交所上市证券场内外交易的客户编配唯一的券商客户编码。每个券商客户编码应与该特定客户的客户识别信息配对,包括客户名称、身份证明文件的签发国家或司法管辖区、身份证明文件的类别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号码。
相关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须确保在指定时间或之前将相关客户最新的客户识别信息,连同客户的券商客户编码一并提交至港交所,并采取相关的资料隐私及保安措施,保障所收集、传送及储存的资料。
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将适用于全部在港交所交易系统上市或交易的证券,包括衍生工具,但不适用于在香港期货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的衍生工具,以及非上市结构性产品,如股票挂钩投资工具和股票挂钩票据。对中介机构而言,无论是代客交易或自营交易,都需符合新制度的要求。
当参与者向港交所交易系统提交或安排提交交易指令时,或当交易所参与者根据要求向港交所汇报场外交易时,有关的交易指令或交易汇报中必须提供相关客户的身份识别码。
“一人多户”“内幕交易”触发识别码制度
近年来,内地投资者以“一人多户”的方式参与港股投资,是触发此次制度调整的一个重要因素。
《上市规则》第13.21条明确禁止同一人重复认购新股的行为,要求发行人、其董事、保荐人及包销商必须采取合理的步骤,确保能鉴别及拒绝受理重复或疑属重复的申请。但实际操作上,由于内地身份证号码超过9位,导致券商上报证件号码可出现多种组合。
除了“一人多户”问题,缺乏有效的投资者识别机制,也令香港证监会在识别市场操纵行为、内幕交易等市场失当行为时,面临更大压力。以上问题共同构成香港证监会决心推行投资者识别码制度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