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6月间,台湾兴起了摩根士丹利热,原因是“摩”将台湾股市列入其新兴市场自由指数(EMF)内,并给予7.9%的高度评估。同时,该公司也公布78家被列为指数股的上市公司。被列人的上市公司当然是一个大利多,这也是6月台湾股市兴起的一段“摩氏”涨风。不过“摩”并非神,78家台湾指数股中,有的业绩不佳,靠卖地为本的股票,也有内争不断,黑道介人的公司,显示摩根士丹利的亚洲地区工作人员之素质,并非强到什么田地,也是凡人,经验不足,心态与操守方面也可能有检讨的余地。
在1996年7月间,笔者返回台北,主持本书的修订工作,某次与台北一群证券精英的餐会上,应要求发表对台湾股市的看法。笔者特别以“摩氏”取样欠客观性,及“摩氏”炒股票手段欠光明性为题,谈了一些所谓的“摩根士丹利”效应。首先笔者认为“摩”之所以有此举动,是受到台湾执政者主动邀请所致,当然邀请必然有些条件,这从台湾证券管理委员会自6月起,就大幅放宽外人投资台湾股市的措施中,窥得一二。此外,从台湾的报纸上也看到一些上市公司争取列入“摩”指数股的消息,令人起鸡皮疙瘩,真是恶心之至。有这种上市公司,就有这种证券主管,有这种主管,也就有这种股票市场。业绩良好,资产雄厚,商誉很佳的台北区中小企业银行,未被人选;而内部不和,市场炒作甚烈,股权争斗不已,业绩走下坡的高雄企银,却被人选……,这些都令人怀疑大名鼎鼎的摩根士丹利公司的经营分析能力,及内部主持台湾股市研究者的学识与操守了。
此外,笔者也将1993年香港股市那段“摩”效应的经过,简单说明(详情可参阅笔者在“编著者的话”),香港投资人被“摩”效应整过一次后,现在已经免疫了。台湾一向崇洋,台湾自己的资金那么多,还要想靠外资来推动股市。笔者警告在座的朋友,不要被“摩”反抢帽子。
虽然如此,一个企业受到法人的重视是好事情,应给予高分,因为此乃影响股价的一项因素。
⑦市场做手:给分标准士10。对于做手的认识,读者可以自本章做手篇中获得。事实上做手不尽是坏人,如果做手炒作得体,反而是股市的酵母菌,能活泼股市,制造阳刚之气,股市在做手的领导之下,气氛会热烈,市场人气为之凝聚。但是大多数做手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之徒,这也说明了一个大循环后,为何有那么多的做手自不可一世,日日花天酒地,到销声匿迹的原因了。
一种股票有做手在炒,有好也有坏,要看投资人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可以“与虎谋皮”,但老虎毕竟是老虎,会吃人的,所以做手仍然是危险人物,股票有他们存在,坏处似大于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