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微博上腾讯开启电子借条上了热搜。

看到这个我就想起当初我朋友的真实事件了。
她给她朋友借了一笔钱,当时对方写了一个无还款期限的欠条。
注意,是欠条,不是借条,并口头约定3年之后还清。
但是当她去要债的时候,对方却说欠条已经过了诉讼期限,拒绝还钱!
还嘲讽她,不写借条,不标注日期,活该!
当时听到的时候,血压飙升!欠了别人钱,钻了法律的空子,受害者到底应该怎么办?

一、借条与欠条的差别是什么?
形成原因不同:
借条 — — 特定的借款事实;
欠条 — — 买卖、劳务、企业承包等都可以形成欠条。
法院举证时不同:
借条 — — 向法官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
欠条 — — 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欠条形成。
没有约定还款期不同:
借条 — — 可以随时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欠条 — — 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二、超过诉讼时效的欠条,是否可以不还钱?
很遗憾,是可以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规定:
只要对方在被起诉后,提出超过诉讼权限的抗辩,法院就会驳回原告述求。
也就是说,如果欠条超过诉讼期限,那么对方欠你的钱,就没办法使用支付令这些强制执行手段要会来了!

遇见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虽然超过诉讼时限,但是还是有一些办法可以帮助你把钱要回来的。
具体操作:
1.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首先,如果你的欠条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现在就可以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催款。
因为催款之后,诉讼时效将会重新开始计算,因此,你催款之后,他不还款,那就直接告他!并且强制执行!
如果你的欠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通过电话与微信的方式,告知对方有一笔欠款需要偿还,注意一定要点明对方的姓名,确认对方接收到这条消息。
然后,让他确定债务情况,千万不要激怒对方,可以表示愿意放宽还款期限,让对方说出自己想还款的时间,对方一旦承诺做出还款约定,就代表对方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诉讼期限将会重新计算。此时就可以找法院强制执行啦!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