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证监会向公众披露了一则消息,前深交所工作人员、曾任股票发审委兼职委员冯小树涉嫌违法买卖股票。冯小树不仅被没收了违法所得,还被罚款,同时对冯小树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查明,冯小树先后以岳母彭某嫦、配偶之妹何某梅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巨额利益,其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
炒股虽然能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手段,但并不是谁都能任意买卖股票的,哪些人不能买卖股票,买卖股票又有哪些规定呢?
四类人不得买卖股票!
在股票的发行和交易过程中,有一些人由于其工作职务等原因,不可避免的可以提前知道一些内幕消息,因此这些人是不能够进行股票买卖的,否则就对其他投资者不公平了。
早在2015年,中央纪委法规室负责人在解读《党纪处分条例》时就明确提出,以下四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一是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是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
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哪些人不得开股票账户?
我们都知道,炒股的时候首先要有一个证券账户。不过,证券账户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开的,哪些人不能开证券账户呢?
1、证券主管机关中管理证券事务的有关人员。
2、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
3、证券经营机构中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4、与发行人有直接行政隶属或管理关系的机关工作人员。
5、其他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关的知情人。
6、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以及没有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的人员。
7、由于违反证券法规,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其证券交易,期限未满者。
8、其他法规规定不得拥有或参加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包括武警、现役军人等。
证券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炒股可以吗?
由上述规定可知,对于买卖股票的行为限制还是比较严格的,例如直接参与发行和交易的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就是直接不可以开立账户。另外,直系亲属有从事相关工作的,也需要避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