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纪实回顾】
曾经有很多人咨询过金宝每日说法,死亡赔偿金是不是遗产,答案就是它俩不是一个法律范畴,死亡赔偿金与遗产的区别是,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需要进行分配,分配原则是与死者生前的亲疏,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受害人的生前个人合法财产。
河南就发生了一起亲人争夺死亡赔偿金产生纠纷,然后被判给村委会的事件。河南商丘40岁男子赵某,在河北打工时意外跌落去世,可是他无父无母无妻无子,可以说是孑然一身了,没有人帮他办理后事,于是他的叔叔赵学申在村里开了自己曾抚养他长大的证明,和雇佣他的单位达成了赔偿协议,获得了115万元,又操持办理了后事!
在这些事情结束之后,还留下110万元,他也没有想着准备独吞这110万 ,于是将这笔钱分为三份,每份大概37.5万元,分别留给给自己的两个儿子和弟弟赵东的儿子。可是赵东不同意,要求拿走45万元,在村委会协调不成后,有闹到乡政府,乡里律师发现问题了,两兄弟均无权接收侄子这笔赔偿金。于是村委会向法院起诉,要求把这110万由村委会管理。
后来真的把官司打到了河南柘城县人民法院,判决书认定,赵学申与死者赵某没有形成收养关系,应当由村委会代为管理这笔赔偿金。
本来这110万再怎么说也是在赵家人内部分的,这一闹归村委会管了,而法院确实也把银行卡冻结了,这下当事人都懵了,赵学申不服,在网上实名举报,称自己对死者侄子其实实际上是有多年抚养的,这个之前还是开过证明的,而且村委会在向法院提交他没有抚养过侄子的证明时造了假,很多在证明上签名的村民其实是村外的人,还有的人年龄很小,根本就不知道20多年前的事情。
【法律问题】
这个事情在被主流媒体报道以后引起了社会的热议,有网友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叔叔确实不能继承侄子的遗产,还举例他自己的亲身案例。也有网友表示这个村委会简直就是看到110万眼红了,是有私心的,而且对村委会如何处置这笔巨款表示怀疑;也有网友说这个赵家人真的是太不团结了,兄弟阋墙导致财产归外人所有,太不应该了。
那么,死亡赔偿金是个什么法律属性?
死亡赔偿金和死者的个人遗产是一样的吗?
当地法院判死亡赔偿金给村委会是什么法律依据?合理吗?
【金宝每日说法】
首先我们必须要知道,死亡赔偿金是指被侵权人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死亡,侵权人应当支付给被侵权人近亲属的金钱赔偿,由于死者的逝去,近亲属必然遭受巨大的精神损害,这笔钱就是赔偿给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严格意义来说,这笔钱不属于死者生前的个人遗产,所以,也是不适用于继承法的,不能继承。
我们看到原判决的法律依据是:
赵学申在侄子幼年时帮助母亲抚养了侄子,但没有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赵学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由于死者赵某无父无母无子无祖父母,所以无法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事实来说,根据继承相关法律规定,叔叔确实没有继承权!但是我们通过之前的法律规定分析过了,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是给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而该判决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继承编规定,金宝每日说法觉得法律适用其实其实是不太合适的!
在已知死者叔叔确实参与抚养的情况下,不管他抚养得是否如掌上明珠,是否呕心沥血,事实上确有抚养行为,而且死者回老家也是与当事人叔叔聚会,那么就证明他们从感情上来说实际上是最亲密的亲人关系了。况且叔叔也是亲自料理赔偿事宜的人和料理丧葬后事的人,把这笔钱判给参与抚养和料理后事的叔叔是符合法律规定以及符合公序良俗的!
【小结】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和金宝每日说法一起的法律分析,得出结论,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适用继承方面的法律规定,应当根据死者生前的亲疏关系来依法分配!
而实际上,当地村委的赵云华说,原计划是通过起诉把赔偿款拿到村里,再由村里调解、分配这笔钱给兄弟两人,赵学申兄弟俩都参与了抚养,村里把钱拿走一分钱都不分配,这说不过去,也不会这样做的。从这个表态来说,该村委会也没有要独吞这笔钱的意思,还是不会做这种【村里把钱拿走一分钱都不分配】的事情的!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宝每日说法欢迎发表你的想法和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