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摆平”租房纠纷
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出租房子亦是如此,一旦租户不及时履行租赁义务,房主有权收回房屋,可是肇源县一位居民,将自家的房子租出去后,想要收回却成了难题。
5月4日,记者对此案进行了了解。
房屋被占求助法院
事情还要从2016年说起,肇源县的刘华(化名),将一套房屋租给了李某,可李某不履行房屋租赁规定,未及时交付房租,刘华将其诉至肇源县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搬离。
立案执行后,因李某的老伴病重卧床,不适宜立即迁出,出于善意执行的理念,当年的办案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被执行人李某继续承租该房屋并交付了租金,双方约定,待李某老伴病情好转可以迁出后,再交付房屋。
到了2020年,李某没了音讯,2020年以后的租金也没再给付。刘华无奈,再次来到法院寻求解决办法。
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多次去案涉房屋进行调查,但是均未发现该房屋有人,经向周边邻居调查得知,被执行人李某的老伴于2021年去世,李某被儿女接走,只是偶尔回来居住。
刘华有心想强制收房,但当她得知一旦强制收房,自己需要暂时保管李某的个人物品,刘华表示还是等联系上李某后再进行交付。
多次调解收回房屋
2021年8月,事情有了转机,租户终于回来了,当执行法官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带领组员到达现场,敲开了该屋的房门。
被执行人李某及其儿子都在屋内,经过沟通,执行法官了解到,二人一直在外地,刚刚返回肇源,当被问及被执行人李某何时迁出房屋时,李某的儿子称不想让年迈的父亲因搬家而劳累,提出了想购买该房屋的想法。
执行法官曲鑫立即联系申请人刘华,刘华表示自己并没有卖房子的打算,如果李某想继续在该房屋居住,可以将拖欠的房租补齐。
随后,双方再次达成和解:李某继续承租该房屋,交付房屋租金至2021年年末,且2021年年末交付房屋。
2022年初,刘华再次找到执行法官,称被执行人李某并没有如期交付房屋。执行法官立即前往了解情况,得知李某原定搬迁计划不能进行,只能等春节过后才能搬走。
执行法官再次为双方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再次达成和解意见:刘华收取2个月房屋租金,李某于3月末将房屋清空,交付给刘华。
5月4日,记者了解到,李某已经搬走,事情终于得以解决。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泓叶 图片由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