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防盗备案号”牌照不可作为两轮车上路行驶的车牌,符合规定的电动两轮车应办理合规手续,尽早上牌。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市区道路内行驶的不少两轮车挂着写有“防盗备案号”字样的绿色牌照。市公安交管部门回应,防盗备案号是电动两轮车安装“车安网”防盗备案号的登记卡,只作为防盗登记序号作用,不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许可。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防盗备案号牌(右)与电动车车牌(左)对比。记者 陈雨燕 摄
“防盗备案号”牌照示意图
市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经办理“防盗备案号”的车辆,可以拿着两轮车的合法凭证,如发票、合格证和交强险等资料,到摩托车登记服务点办理入户上牌手续,在查验车辆合格的情况下,公安交管部门会第一时间办理入户。
采访中,记者发现有一些电动车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对部分购车的市民宣称,旧车不能上牌,要置换购新车开新发票才能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也存在部分商家向市民强行推销“防盗备案号”牌照等行为。
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存在车辆情况不明了的情况,可以先带上相关凭证,来到车管所或摩托车登记服务点进行咨询,不能只听商家的片面之词。
据悉,下一步,市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全区开展两轮车整治的要求,持续加大两轮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希望广大市民尽快尽早办理正规合法的入户上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