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因2017-2019年连续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且净资产连续为负值,龙力生物被勒令退市。此时,其股价仅为0.25元/股,市值蒸发近50亿元。
进入股转系统后,“龙力生物”变成了“龙力退”。而监管处罚,也在2021年到来。
2021年1月27日,证监会对龙力生物及其董事长程少博等责任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龙力生物的主要违法事实包括:财务造假,通过删除、修改、伪造大量会计凭证、相关单据等方式,虚增银行存款合计7.46亿元,虚减借款本金累计98.36亿元,与借款相关的融资费用6.7亿元,虚增利润6.70亿元;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累计金额21.86亿元;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累计涉诉金额28.43亿元;擅自改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等。
这一大案作为2021年度20项典型案例,出现在证监会主页。
作为龙力生物的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不仅有监管处罚,还有法律诉讼。
据企查查信息,华英证券现有42份涉及龙力生物的虚假陈述诉讼。但这些案件大多因“未提供有关机关的处罚决定或刑事裁判文书”,未获法院支持。
不过,事情可能有转机。
2022年4月2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济南中院)通过官微发布了“龙力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启用代表人诉讼制度公告。据司法解释,自2016年4月23日起至2018年1月12日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龙力生物,并于2018年4月11日复牌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者,有望通过这起代表人诉讼获赔。
然而,龙力生物、程少博等责任主体目前已是失信被执行人,在这一被告名单中,可能只有两家中介机构尚有赔偿能力。
如果按照此前的昆明机床案、华泽钴镍案、五洋债案的判例,由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责任,华英证券或许会有新的一轮诉讼和索赔。
券商声誉风险
当然,华英证券也不用太担心,因为其2021年度业绩表现颇为“亮眼”。
据年报披露,华英证券2021年营业收入为5.53亿元,同比增长64.90%;投行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达到5.20亿元,同比增幅高达74.38%;净利润0.72亿元,同比增长19.46%。
行家有感于此,报道了《首份券商投行子公司业绩披露,华英证券投行业务同比激增74.38%》一文。然而,隔天就有自称华英证券方面人士找上门来,称“影响公司声誉”。
彼时,行家就摸不着头脑:这不是对贵方的业绩表示认可吗?而且高管薪酬总额数据,也明确记载在年报中,究竟哪里侵犯了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