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继明:区别对待小产权承认部分合法性
蔡继明建议,小产权房应区分对待,之后让其合法化。首先把小产权房所占土地按性质划分为三类,即耕地上所建、建设用地上所建、自家宅基地节省土地所建。他认为后两者应给予合法化。耕地上是不允许建房的,但对于耕地上所建设的小产权房,也要一分为二地对待:对于刚刚建设、规模小又违法违规的小产权房,应该立即予以拆除;已建设多年,居民已经入住多年的小产权房,在追究责任后允许其合法化。
产权合法不合法不能用大小去划分。他建议可以仍然保留小产权的性质,但是法律上给予同等的保护。随着小产权房进入市场,城市大产权房的价格会趋于合理,使部分中低收入居民也能买得起或租得起,减轻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的压力,减少财政支出,降低农民工进城落户的门槛。
陈劲松:降低租赁税费 放开出租市场
小产权房能否进入市场先不争论,但是出租可以放开。事实上小产权房就是出租房,确权与否都已经在出租,现在需要的是把政府对小产权房出租的阻挠降到最低,把出租的税费降到最低。根据统计,深圳目前小产权房建筑面积占深圳总建筑面积的49%左右,这个比例恰好也是国际上通行的保障房和商品房之间的比例。小产权房需要解决的是安全问题,尤其是建筑质量问题和消防问题,建议可以就建筑安全进行全面普查,符合要求的就可以留下。至于消防问题,只能建议消防部门做些创新,比如能否把消防车缩小,以适应房屋之间狭窄的通道。
在小产权确权方面应从现在开始一刀切,不要总想把历史问题说清楚。现在建成的就认可它,再新建就大刑伺候。总之,让房地产“市场”发挥作用,不能说死就死,说活就活。
宋丁:要分门别类给小产权房找出路
宋丁建议分门别类给小产权房找出路。分期分批纳入城市更新计划,允许原业主自行组建股份公司执行或加盟,旧改以后容积率会提高,那么会形成新的住房供应,有利于平抑房价,同时原业主能销售获利,那就不再给予拆迁补偿了,如此一来加建小产权房的利益驱动也小了。
但是,城市更新毕竟没那么快,那么对于暂时不能纳入的,在经过法律确权和安全整治之后,转化为保障房,缓解新建保障房的压力,至于转化方式,可以是政府回购作为经济适用房,也可以是经过确权和限价以后作为廉租房,同时,还有一些过渡阶段的,那就发一个证,明确一定年限内不准买卖,但可以作为自用和租赁,以解决低收入者的租房难问题。当然,此外还有一些质量太差、存在安全隐患的,还是要下决心拆除。
深圳小产权房未来可能的出路
首先,补足有关费用才能转正,假如说健全必须的办理手续,补缴有关的税金,将这种房屋变成国有土地的房屋,事儿就较为好处理了,简易而言就是说掏钱转正,针对这些比较严重不过关的房屋,那就采用有关的对策来开展依规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