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出卖人在认购人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出卖人应当向认购人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该商品房的买受人为【本人】【同一户籍内亲属】【 】: 。
(若选择其他的,应在空格部位写出买受人姓名)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本认购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终止后,认购定金应当【返还认购人】【抵作商品房价款】。
第十一条 本认购书未尽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认购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章): 认购人(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负责人】:【委托销售代理机构](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时间:年 月 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