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提刑使司掌一路之按察、刑狱公事。左刑曹参事掌监督所辖州县之刑狱,审覆其案牍,并平反冤假、疑难之案件。右刑曹参事按察安抚使之下各司及州县官员,奏劾贪赃枉法、昏庸无能者。宋制还有参预财政管理、劝课农桑、检括漏税等均别于它管。
6、提督使司掌一路之兵事。
7、学政使司掌一路典礼和学校以及科举考试之事。左礼曹参事掌学校,右礼曹参事掌礼仪与考试,并管地方风俗。
二、 京府:
牧一人,正三品;尹一人,正四品上下;少尹一人,正五品上下;
属官:判官一人,从六品上;推官一人,从六品下;府治一人,正七品上下;司录参军一人,正七品上下;参军六人,分吏、户、礼、兵、刑、工六房,正八品上下;巡检一人,从八品上下;左、右厢公事各一人,正九品上下。
注:1、京府者,即东京开封、南京应天、西京河南、北京大名四府。牧仅授皇子亲王,特做遥授之用,尹为正职,少尹佐贰,判官、推官协理府务,具体负责审理刑狱;东京各设一人,余只设其一;府治负责施行非刑狱诉讼;司录参军负责民事案件,并总理六房案牍;吏房参军掌三,一是办理本府诸官到任、离任、外差等相关事情并备案上报吏部. 二是给本境在外就职的胥吏出具调任、给假、丁忧、服满复任等事证明文书. 三是协理正官起草衙门文书并考详佐吏人员等;户房参军掌户口、田土册籍,赋税、稽查走私、检查仓库、及勘灾救荒等。礼房参军掌本境的各种礼乐,如祭祀庙坛、旌表忠烈等和管理地方学校,及参与制订乡规民约等。兵房掌乡兵军户册籍,经理驿站、管理军械等。刑房参军掌处理诉讼案件之文件并备案上报大理、刑部。工房掌本境之山川河流、城池关卡、道路图舆,兴修各种建筑工程等;巡检掌一府之治安;左、右厢公事掌检覆推问,论决斗讼轻事者。
2、东京品阶略高三京,凡上所列上下阶者,东京为上阶,余皆为下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