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更让人高兴的是,重修三白渠等水利工程,也进展得十分顺利。不过,这种表象的背后,却同样有着残酷的现实。石越将留在陕西路的众多西夏俘虏分成了三部分,一部分下级军官和勇武的战士,被石越打散整编入宋朝的禁军——按当时的惯例甚至可以独立成军,这些俘虏会毫犹豫的向昔日的袍泽挥刀——向朝廷献俘的那一部分,就被皇帝编成了一个营的完整编制,派往河北。但为了谨慎,石越还是按自己的习惯,将这些人全部打散整编;一部分老幼与随军工匠,石越将老幼着派往马监,将工匠编入作坊;而最大一部分普通士兵,则成为了石越的免费劳力——当然,名义上不是免费的。这些人被告知,西夏拒绝了对等交换俘虏的建议,更不会出钱赎买他们,他们已经不可能回到故乡。
唯一的出路,就是在陕西路的道路与水利工程完成之后,他们可以按自己工作量的多少,在宋朝的南方得到一块大小不等的免征赋税五年的土地。
这些俘虏们对宋朝南方的土地并不感兴趣,但是这不是他们感不感兴趣的问题,因为他们没有别的选择。石越不过是为了避免御史的弹劾,减少道义上的阻力,用“南方的土地”为此来披上一块稍稍温情的面纱而已。
陕西路的百姓为了战争付出沉重的代价,他们得到战争带来的这一丁点好处自然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为了所谓的道义,让这些战俘编成吃白饭的军队,或者便宜各级官僚,成为他们的私佣,却还要征发陕西的百姓来修路通渠,在石越看来,这毫无疑问是一种伪善。
一开始还心存疑虑的刘庠等人,也很快接受石越的解释:这些战俘,不过就是没有正式的名号,将薪俸折成了土地兑现的厢军,如此而已。
宋朝的法律与道德,都不允许野蛮的役使百姓,哪怕是他国的百姓。在宋朝,一个蕃商如果在宋朝病死,他完全不用担心自己的身后事,宋朝市舶司会保留他的财产,想方设法派人通知他的家属,让他们来继承这笔遗产。如果是为了通商而遭遇到海难死亡的水手与商人,也可以从市舶司得到一笔抚恤金——哪怕他根本不是宋朝的臣民。垄断海路,对蕃商征收高税是一回事,但这种温情脉脉的人情味却是宋朝所独有的。你当然可以把他当成一种招徕海商的手段,但是你却不可以违背这种道德习惯。石越是深知这一点的,至少他比曾布要理解得深刻——役使俘虏其实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事情要做得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