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由非自营网络平台提供营销宣传、产品展示、信息传输、购买入口、利息补贴等服务。
互联网存款新规意味着,互联网等第三方平台不能再销售商业银行的银行互联网存款产品。
从2020年开始,薛先生陆续通过百度旗下度小满平台“购买”了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的存款。
由于互联网存款新规出台,薛先生通过“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的微信小程序”购买了名为“禹州新民生‘人生赢家’系列3期定期存款产品”;此外,也通过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小程序购买了“柘城黄淮村镇银行五月财”产品。
薛先生提供的一份“禹州新民生‘人生赢家’系列3期定期存款产品”服务协议介绍显示,该产品是一款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产品,期限5年,甲方(客户)可通过乙方(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提供的线上渠道进行交易。
此外,该产品服务协议介绍,甲方(客户)存取“禹州新民生‘人生赢家’系列3期”产品的前提是为开立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的电子银行账户,甲方仅可通过电子账户进行“禹州新民生‘人生赢家’系列3期”产品的存取。
此外,根据薛先生向记者提供的一份“柘城黄淮村镇银行五月财”定期存款产品服务协议指出,该产品是一款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产品,期限为5年,客户可通过银行提供的线上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进行交易。
客户存取“柘城黄淮村镇银行五月财”产品的前提为开立柘城黄淮村镇银行电子账户,客户仅可通过电子账户进行产品的存取。
据记者了解,该电子账户为由储户在银行申请,并经银行核准为储户开立,用于办理金融业务的人民币银行‖类账户。例如,薛先生称,每次买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存款时,先死户将钱充值进入他在黄淮村镇银行开立的电子账户,然后再利用电子账户中的钱再买入存款产品。
薛先生向记者提供的此前从招商银行转出资金流水的“户口历史交易明细表”显示,牵涉“柘城黄淮村镇银行五月财”的资金流向交易对手信息为:柘城黄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收)。
根据记者调查发现,不仅薛先生可以提供银行存款与银行流水流向了银行方,多位储户均可以提供相关证据。
对于储户提供证据的法律可参考性,上海信和安律师事务所主任余能军表示,储户的证据包括提供银行流水证明等,从民事诉讼的角度分析,需要结合其他的证据形成有效的证据链,包括“无法线上取现”的通知、和银行等进行交涉的沟通留痕等,这样的话,可参考性就相对比较高。如果涉嫌刑事案件,储户需要将银行流水证明等证据提供给公安机关,形成报案材料,鉴于有些材料储户作为消费者客观上无法获得,只有公安机关通过行使侦查权来进行进一步的研判,储户作为受害人其证据更多的是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