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提升防范水平。人民法院在做好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以案说法、以案释法,通过庭审直播、集中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法治宣传进校园进社区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社会的宣传引导,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不断增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相关案件,促进行业有效监管,加强源头治理,持之以恒抓好个人信息司法保护各项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惩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是对于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继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彻底斩断犯罪链条、铲除黑灰产业。
二是延伸审判职能,促进个人信息的行业监管。从司法实践来看,一些企业、机构存在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交易个人信息的问题。人民法院要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健全个人信息日常监管和内部管理机制,为行业有效监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促进个人信息的源头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多发,折射出对个人信息的源头治理必须切实加强。人民法院要通过依法审理相关案件,推动有关主体依法、规范收集、使用、处理个人信息,从源头上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各项合法权益。
问: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甚至有高校学生涉案。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审判理念是什么?应采取何种措施预防此类犯罪?
答: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上游犯罪之一,从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看,已然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一类重要“帮凶”。近年来,随着全面惩处原则的有效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破获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数量增多,帮信罪案件数量也随之激增。此类犯罪的行为方式主要包括非法买卖“两卡”(即手机卡、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提供套现、取现工具,以及提供软件工具等等。从涉案被告人的年龄来看,80后、90后被告人占比近90%,18周岁至28周岁被告人占比超过55%。特别是一些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刚毕业大学生涉案,令人十分痛惜。这类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利,受不法分子蛊惑利诱而出售、出租自己的“两卡”,沦为“工具人”,对他人利用其提供的“两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采取放任态度,最终触犯法律。
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同时,对于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刚毕业大学生等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会综合考虑其地位作用、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从宽的依法从宽,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体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