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成股份回复交易所的问询函中显示,这次活牛采购累计资金支出超过1.6亿元,在公司未核实清楚采购资料及原始凭证前,存在采购价格不真实和生物资产成本虚高的风险,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影响不小,财务总监提出要求补齐买牛凭证的问题,直到公司准备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前一天,问题仍未解决。
针对上述问题,福成股份回应称,2022年5月初公司从全国各地召回2021年参与买牛的全部采购人员,核实2021年买牛情况和补充相关资料,基本上已获得2021年买牛活动发票和付款资金流不一致交易的全部证明,最终达到满足财务总监对公司2021年大量采购活牛生物性资产的准确资金支出和资产成本的确认要求。
而对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一事,公告中提到,2022年4月21日,在福成股份肉制品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福成集团公司全体负责人、会计、出纳会议,一切付款必须通过福成集团财务部总经理批准,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没有签字权,只负责合并报表,要求公司会计和出纳出具遵守规则保证书。
程静认为以上做法不符合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性的要求。对此,福成股份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已书面出具《关于作为实际控制人规范参与河北福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运作的承诺》。
鉴于相关未签署公司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的主要原因已消除,公司财务总监程静现同意补签对公司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的书面确认意见。
财务负责人如何履职?
福成股份财务总监程静已在公司任职16年。公开信息显示,程静1968年出生,2006年至2011年2月,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其在公司当前任期将于2022年5月16日到期。
谈及是否会继续留在公司任职,程静表示,“将听从公司的安排,目前还没有接到人事的续约通知。”
对于财务总监的此次拒签,市场人士看法不一。中钢经济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胡麒牧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称:“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对财报质量负有法律责任,不签字说明财务总监知道财报披露的数据是有问题的,而出于种种原因无法进行纠正,因此不予签署。”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余兴喜则认为,“财务总监是公司管理层中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最高负责人。财务报告是在财务总监领导下编制的,财务总监认为财务报告中有任何问题,其有权要求纠正。因此,一般情况下,财务总监不应该不签署财务报告或者不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余兴喜表示,出现拒签情况,最可能的原因就是财务总监的权力受到了不当侵犯。例如,财务总监被公司架空,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不配合财务会计部门的工作,使得正常的会计工作无法进行等。在这种情况下,财务总监选择以不签署财报或者不保证财报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办法来应对,以达到暴露问题或免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