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对《证券日报》表示,“实际上,大股东影响上市公司治理在国内是很普遍的现象,但是需要区分实际控制人通过有效治理来影响公司战略及其实施,还是直接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如果是前者则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如果是后者则涉嫌违法犯罪。”
上市公司如何避免大股东干扰公司治理?胡麒牧建议道:“要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增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对大股东权力形成有效制衡。”
“大股东应通过股东会和董事会层面来行使股东权利和维护股东权益,而不能越过股东会和董事会去干预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甚至通过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去损害中小投资者和公众投资者利益。”柏文喜进一步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