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三改拆迁存在的问题,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很低!
最近几个月,浙江省诸暨市的三改征地拆迁搞的如火如荼,但其中也暴露一些问题。
今天碰到一个老人家,他在苎萝3村,现在拆迁中。他选择了房票和限价房,他说限价房要4年后才造好,他的房子是100万多些,他说临时安置费用只给4万左右,他100万4年放在银行利息就有16万左右,现在三改办只给4万左右,让他等4年,感觉还是比较吃亏的。
我算了一下这次拆迁有3000多户人家,4年平均每户少给10万,那这个就有3个多亿,看来这次拆迁中三改办给老百姓的费用真的不算多。这也是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老百姓的心声!
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为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二十四个月;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为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为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三十六个月。过渡期限届满前,房
屋征收部门应当交付用于产权调换房屋。过渡期限内的周转用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自行解决,也可以选择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
前款规定的高层建筑,是指总层数十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二十四米的非住宅建筑。
而根据根据《诸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五条 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的,支付给房屋被征收人二十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这个20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对于要等4年的拆迁户来说,利息的支出都远远要高于租金,很多拆迁户都叫苦不喋,而且以目前的限价房来看,规划都还没有,着实让人担忧!
前几天小湖新村2栋的一个老人,因为拆迁签字后没有安置房,太着急找房子住,大热天去看房,导致昏倒,现在进了医院的重症监护室ICU,每天的医疗费用是2万,已经住了十几天了,家属因承受不了医药费而去拆迁领导小组求助!这次拆迁政府没有安排安置房导
致了很多人无处可去,周边的二手房价也因为拆迁而涨价,让人非常无奈!
1:诸暨市55号令《诸暨市国有土地补偿方法》和《浙江省国有土地补偿条例》有违背,浙江省是36个月临时安置费和36个月的安置房建造时间,诸暨是48个月建造时间,临时安置费只有20个月。
2:浙江省条例规定36个月后延期按双倍临时安置费补偿,诸暨市48个月建造时间本来就多一年,这个双倍的临时安置费怎么算?
3:苎萝三村5栋的储藏室给1000多元赔偿太少,你给1000多元去哪里可以买到储藏室?这个储藏室是1990年造的是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出来前造的,也没有行政单位来做出行政措施,属于行政不作为造成的违建,现在按违建来赔偿太少了,应该按合法建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