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生育率走势可大致分为两类:一是以法国、瑞典为代表的,总和生育率回升到1.8以上的国家;二是以德国、日本为代表的,总和生育率停滞在1.4左右的国家。
OECD国家鼓励生育政策体系往往以设立专门机构为基础,政策主要包括保障休假、提高经济补贴、提供托幼服务、加强女性就业支持等四个方面。不少国家已设立专门的家庭事务部门,如德国1995年设立德国家庭事务、老年人、妇女和青少年部;英国于1997年在内政部中设立专门的家庭政策单位等。中国自1981年开始设立控制人口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改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鼓励生育的主要政策如下:
第一,立法保障休假,OECD不少国家设置了3-5个月产假、6-35个月育儿假,产假平均为4.5个月,育儿假平均为9.0个月,陪产假平均为1.4周。2018年75%的OECD国家拥有3-5个月产假,产假平均为18周;50%的OECD国家拥有6-35个月的育儿假,也有12个国家没有设置育儿假,OECD国家育儿假平均为36周。育儿假一般在产假之后使用,时间更长。各国妇女在休假期间可享受的薪资水平存在差异,统一调整成平时薪资的100%以进行横向对比,OECD各国女性总假期平均为30周,其中,爱沙尼亚、匈牙利总假期长度达85周、68周,排名居前;爱尔兰、澳大利亚分别为6.9、7.7周,排名倒数。中国规定产假为14周、无育儿假,各地在实践中一般将产假设为18-23周,并有7-30天的男方陪产假。
但女性休假长度和生育率高低相关性很弱,其中原因在于延长女性休假时间与保障其就业权益存在一定矛盾。产假过长可能会让女性在职场中面临更大的歧视和排斥,提高就业门槛、降低职业升迁机会。如德国的女性生育总假期长度为42.6周,但2017年总生育率仅为1.57;而英国的总假期长度为11.7周,但总和生育率为1.79。因此,保障女性休假必须与规范劳动力市场、加强女性劳动权益保障、完善父亲陪产制度的举措同步推进。如法国有14天男性陪产假,瑞典、法国和德国父母双方可共享育儿假。完善父亲生育休假制度既鼓励夫妻共同承担家庭事务和育婴责任,也一定程度上缩小男女性在生育问题上受到的影响程度。
第二,发放经济补贴,2015年OECD国家家庭福利开支与GDP的比例平均约2.4%,家庭福利开支比例与生育水平存在一定相关性。2015年除土耳其外OECD国家家庭福利开支占GDP比例均在1%-4%范围,平均为2.4%,其中法国为3.7%、比重最高,土耳其为0.4%、比重最低。家庭福利开支占比越高的国家,生育水平越高。如冰岛2015年家庭福利开支占比为3.4%,2017年总和生育率为1.71;而韩国家庭福利开支占比为1.4%,2017年总和生育率为1.05。中国在2018年新个税改革时将3岁及以上子女的教育费用纳入税前抵扣范围,金额为固定1000元/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