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由于疫情的影响,很多楼盘都出现了延期交付甚至烂尾的现象,一部分资金管理不善的小型房企更是直接走到了破产边缘。各地政府也是高度重视地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近日,网传郑州开始向烂尾楼“宣战”,要大干30天!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如果购房者不小心买到了烂尾楼又该怎么维权?

9月6日,郑州市发布了《关于印发郑州市“大干30天,确保全市停工楼盘全面复工”保交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具体实施方案,通知要求: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出险房地产企业要切实承担自救主体责任,千方百计承担或配合“保交楼”任务,通过处置未开发土地、在建项目和资产、公司股权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资金回笼进度,降低杠杆率,归还挪用资金,回归主业。
(二)政府全力纾困。要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使用安全,凡使用专项借款的房地产企业须将有效资产抵押给辖区平台公司;各开发区、区县(市)要会同相关单位,积极争取商业银行资金,做好专项借款配套融资、纾困资金配套融资以及购买公寓作为人才房的配套融资;各开发区、区县(市)要用好“4+1”模式,并积极动员停工问题楼盘项目或开发企业梳理提供更多优质资产,与纾困基金和并购贷银行做好对接。
(三)做好破产重整。各开发区、区县(市)要本着应破尽破的原则,成立破产清算协调专班,引进破产重整投资人,鼓励开发企业尽快向法院申请破产,确保尽快完成资不抵债的楼盘项目处置;市区两级法院要加大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进度,利用府院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属地政府,采取短、平、快等办法快速处置。
(四)严肃追究责任。各开发区、区县(市)要组织审计、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停工逾期问题楼盘原有预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制定处置方案;对停工逾期问题楼盘原有预售资金被挪用的,能够追回的应当依法及时追回;房地产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资金挪用负有责任的,应当对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相关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的,商业银行对资金挪用有过错的,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税务部门要对不配合复工的房地产企业进行偷漏税核查。同时,审计、税务等部门要积极将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打击处理;各开发区、区县(市)要搜集挪用、抽逃楼盘资金的线索,特别对于逾期未交付楼盘,要全面核查是否存在资金被抽逃挪用情况,及时将线索提交给办案机关,协助公安机关追回被挪用的资金。对突出犯罪行为,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整体风险处置需要和步骤安排,坚决打击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