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住有所居”的重要力量,自去年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顶层设计不断完善,金融支持逐渐丰富,各地也在因城施策,陆续探索更加灵活、有效的供应路径。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创新提出了8项支持政策,明确在重点功能区及现状轨道站点周边,鼓励利用现状建筑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这是继长沙和成都实践“存量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后,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后,又一个城市在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的创新探索,预计将有效拓展供应渠道。
业内人士认为,各地因城施策盘活闲置存量,建立起保障性租赁住房长效筹集机制,不仅优化了供应结构,还兼顾了房源的便利性与实用性,此类政策性与市场化并重的创新举措有望进一步推广落实。
存量房加入供应图谱
北京这份《指导意见》提到,对已建成投入使用且符合本市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相关规定的存量建筑可进行功能转换,重点功能区及现状轨道站点周边,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落实建筑规模增减挂钩要求、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利用现状建筑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对转换为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土地,给予土地出让价款的优惠,明确“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经批准变更土地用途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不变更土地用途,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补缴土地价款。”
“北京作为全国第一个提出减量发展的超大型城市,在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过程中,要‘从增量型主导的外延式数量型发展,向着存量型主导的内涵式质量型发展迈进’。”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这样的背景下,鼓励利用现状建筑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符合城市更新的基本逻辑,即通过系统性活化升级改造,改善空间属性,深度挖掘并提升存量资产价值。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认为,选择重点功能区及现状轨道站点周边,利用现状建筑改建租赁房源,这一方式可以充分利用现在利用率不高的建筑,包括部分空置率较高的商业项目,让其以更为合理的形式进入租赁市场;另一方面,由于地理位置相对更靠近轨道交通,也有利于租赁人群的出行。
与此同时,北京此次政策明确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存量建设用地及建筑转换的方向之一,在提高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效率的同时,有利于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行业人士认为,预计未来其他城市建设较为成熟的地区,或将陆续推出鼓励存量土地或建筑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