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4日,刘军在他供电所的办公室里被人刺伤,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凶手是当地因窃电被查处的渔业养殖户罗传坤。
11月2日,澎湃新闻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上获悉,该院不久前对杀害刘军的凶手罗传坤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罗传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罗传坤认罪,但称其事出有因,罪不至死。目前,罗传坤已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2年3月3日,刘军被评为“感动重庆十大人物”,重庆华龙网在报道中提到:“在处理窃电违法事件中,刘军与窃电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遭受不法侵害,因公殉职。”
渔业养殖户窃电,供电所长带队抓现行
据重庆市第三人民法庭审理查明:2019年6月18日,罗传坤承包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高家村大塘湾鱼塘,从事渔业养殖。同年8月8日,罗传坤与涪陵电力公司签订《低压供电用电合同》。
刘军遇害,与其2021年7月5日带队对该鱼塘突击检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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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溪供电所两名职工向法庭介绍:2021年6月20日左右,电力公司发布线损过高区域的通报,其中有他们所在的况家堡台区,他们经对比分析发现,用户罗传坤的每日电流值从2021年6月14日开始,出现了夜间三相电流同时为“0”的情况,遂将渔业养殖户罗传坤纳入重点调查对象。
7月初,该职工将该情况向刘军报告。7月5日22时许,珍溪供电所职工在用户用电采集系统上发现罗传坤电流采集数据为“0”,立即将该情况报告给刘军,刘军随即带队到罗传坤家,发现其正通过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的方式窃电。
据判决书介绍,2021年7月5日23时左右,刘军带队发现罗传坤的鱼塘三相电表箱门开着,电表箱外三根电线通过夹子夹在电表箱里面,明显属于“绕越用电计量表”的窃电行为。
随后,刘军等人在村支书何南山的见证下,对电表箱拍照取证,并对其鱼塘和家里的电器进行登记。
判决书载明:7月6日下午,罗传坤叫上村支书何南山一起到珍溪供电所处理窃电事宜。下午快下班的时候,罗传坤和刘军商量好缴纳违约电费的数额,并在两张空白单子上签字,罗传坤表示一周后缴钱:“罗传坤窃电金额为2034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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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缴纳违约窃电费用数额不满,刀刺所长
一周以后,2021年7月14日,是罗传坤应当缴纳“违约窃电费用”的日子。下午4时许,罗传坤驾车前往珍溪供电所。
判决书载明:罗传坤驾车来到涪陵珍溪供电所处理窃电事宜。这期间,罗传坤因对违约窃电费用数额和缴纳事宜产生不满,为报复泄愤,到车内拿了一把折叠刀放进裤包来到刘军办公室,向刘军提出分期缴纳违约使用电费被拒后,即从包内拿出折叠刀,朝刘军胸部捅刺。见刘军起身反抗呼救,罗传坤继续持刀连续捅刺刘军胸腹部、头颈部20余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