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小企业数据安全监管体系,解决不想转问题。制定和完善企业数据安全的法规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数据资产权益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数据安全。健全完善数据安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
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人才培养,解决不会转问题。依托高等院校开办面向中小企业的培训项目,为中小企业培育一批既懂生产工艺又熟悉信息网络技术的专业人才。
构建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 肖 钢
数据的价值在于流通交易。建议:
加快数据产权专门立法,着力对数据产权进行解构与分割,划分原始数据提供者和数据要素生产者,厘清数据所有权、控制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构建数据产权概念。
建设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坚持场外交易与场内交易并举,单点交易与平台交易共进。研究改革数据资产确认和计量的会计制度,选择一些数字化程度高的企业进行试点,划分数据资产,计算其成本和(潜在)收益。
加强和改善对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的监管。明确主管部门职责,按照培育全国统一的数据市场要求,制定统一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的基本制度,划清底线,明确参与数据流通交易各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提高非法数据交易的犯罪成本,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强化企业自身数据安全管控。普及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利用资本市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 杨成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要紧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逐步形成数据、金融、产业之间的正向循环,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建议:
以资本市场为参照,健全数据要素市场的基础性制度框架。解决数据确权难题,明确数据交易所定位,完善数据要素市场标准建设,夯实数据要素市场基础设施,加快培育数据要素中介服务体系,明确专门的监管机构。
加强数据要素和资本市场融合发展,提升数据价值。优化传统财务统计方法,探索数据资产财务核算机制,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变化。鼓励资本市场重点探讨合理的数据要素估值、定价方法,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定价标准。
完善数据要素和资本市场融合发展的配套制度及治理体系,保障数字安全。坚守产权界定和数据安全底线,防止出现严重的侵权事件,保持数据要素和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发展。
关于数字经济下的财税思考
全国政协委员 蓝逢辉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完善我国财税制度需要树立数字思维。建议:
加强多边税收合作,主动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和标准的制定与完善,努力解决数字企业和传统企业之间的税负失衡,减少税制差异造成的逃避税及税收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