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如果刘某写清楚了抵押物信息,是不是就一定能拿到呢?主审法官表示,这也不一定,如果用动产担保抵押,在借条或抵押借款合同中,一定要写清楚抵押物的信息,包括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担保的范围,同时最好到相应的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张义(化名)和李大(化名)同住焦作市某小区,关系一直不错。张义经常向李大借钱,说好借多久就是多久,基本都按时按点还。可张义最后一次借完钱,钱还没还,就突然去世了。对于这最后一笔借款,张义的媳妇一直坚称不应该偿还,这究竟是为啥呢?
【案件】借钱没打借条 双方为这笔钱闹上法庭
2012年5月11日,张义先向李大借了160000元,留了份字据;2013年5月8日,张义又向李大借了500000元,这次他也写了借据,还在落款处按了手印;2013年7月9日,张义第三次向李大借钱。这次李大通过网银向张义转账96000元。但他们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张义也没写借条。
不过,这次李大给张义打过钱之后,张义突然去世了。
李大说,从他把钱转给张义到张义去世,张义没还过一分钱。为了要回这75.6万元钱,李大把张义的媳妇、儿女告上了法庭。
【焦点】银行流水账能否作为借钱证据?
张义的媳妇大花(化名)想不明白,借钱都得留借条,为啥那笔9.6万元的借款没有借条,只有银行流水?
“银行流水只能证明李大在张义生前给他打了款,并不能说明这就是张义向李大借的钱。”没有借据,没有欠条,也没有借款合同,大花想不通,这钱为啥李大都算进借款里?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一审时认为,李大以债务发生在张义与大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由向大花主张还款,符合法律规定。大花和她的儿女继承了张义的遗产,就应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大花和她的儿女归还李大本金75.6万元和利息。
【上诉】只有银行流水 没有借条 这钱为啥要还?
大花说,一笔没有借条只有银行流水的钱,法院不应该让他们还。她说:“张义借过钱,如果有借条,还了钱他是可以把借条撕了的。而且,他要是拿现金还的钱呢?”
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法庭上,大花拿出了她认为最有力的证据——张义的一张银行卡的银行流水。仅此卡,张义就向李大汇款160.75万元,而且都是在2012年5月11日之后。
大花觉得,如果李大提出的银行流水可以推定为借款的话,那么是不是她也能说,张义还给了李大160.75万元,法院应该判决抵消那75.6万元的借款,甚至还得返还给他们多余的85.15万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