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董玉整看来,从人口数量上来看,广东省作为常住人口第一大省和流动人口第一大省,相应地,在生育登记等各方面的需求相对比较多些。实行新的登记办法也会促进当地部门在登记流程、办理材料和办理时限等方面更加优化、更加便民,“这种影响其实是互相的”。
与此同时,董玉整和一些专家也表示,广东省新修订的《办法》,也将对其他省份起到参考和示范作用。
董玉整提到,目前出生人口越来越少,很多地方进入了人口总数和出生人口负增长的新阶段。从生育登记这一角度来看,取消审批制度,一方面是便民,同时也是加强人口监测,有利于后续加强人口服务和治理建设。
实际上,早在2021年2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生育登记制度,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保障优化生育政策工作,推动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并提出完善登记流程、简化登记要求、全面推行网上办理等。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在此背景下,不少省市也开始修改计生条例,取消了生育审批等。除了广东省,辽宁省在2021年11月26日修正并公布施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生育审批的规定,并在今年2月发布通知,废止先前有关规定;2021年11月25日起,重庆市取消再生育审批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在董玉整看来,取消生育审批制度,实际上也使得胎儿的健康权和公民权进一步得到了保障。我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所以说,在一定意义上也是法律的进一步贯彻”。
另一方面,这也是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其更好地享受相应的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做好生育登记,更加便利孕妇到医院享受一些免费的孕检产检等服务。现在取消了审批,只关注生育本身,也就更好地维护了孕妇和胎儿的健康”,董玉整说。。
能否提高人口出生率?
值得关注的是,不少人提及,广东省新的《办法》中,无论婚否都可以办理生育凭证,这是否会导致当地未婚先孕的比例增加?
董玉整也注意到了网上这一说法。他解释,广东省新的《办法》只是关注于生育登记本身,与是否允许或鼓励未婚先孕无关,与未婚先孕的比例增加之间也不存在直接的关系。“我们所说的登记是在孩子出生前、出生后都可以办理,只是强调及时承认、准确肯定生育的事实,同时,拿到生育登记凭证后,便于办理其他业务,但并不是等于上户口了,其他事项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去办理。”
另一方面,取消生育审批,能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当地人口出生率?董玉整说,二者并无直接联系,也就是说,这并不会直接导致广东省在短时间内出现人口激增,“但它有一个积极引导作用,简化程序,实际上也减轻有生育意愿群体的负担,方便和鼓励群众积极生育。”